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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项目名称:杭州港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液压堆高车3000台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港亚机械有限公司 杭 州 忠 信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051号编制日期 2014年01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评价适用标准2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四、环境影响分析5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8六、结论与建议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杭州港亚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陈家木桥社区唐梅路20号,租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闲置用房(2500m2)进行生产,拟设经营范围为“机械加工制造
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液压堆高车3000台的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杭州港亚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的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
3、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闲置用房进行生产。故无原有污染情况。二、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根据余杭区空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依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3、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
4、目生活污水中冲厕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2、废气:本项目主要生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3、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
5、功能区昼间噪声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十二五”期间,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内的共4项指标。本项目排污总量数据由本次环评调查与类比分析确定,本项目无SO2和NOX产生,建议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的值)为:CODCr为0.0144t/a,NH3-N为0.0019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根据浙江省环保厅办公室“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中第八条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
6、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无需区域替代削减。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项目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液压堆高车生产工艺详见图3-1。钢材下料包装入库噪声、边角料及粉尘拼装焊接组装抛丸除锈噪声、粉尘喷塑噪声粉尘、噪声噪声、烟尘固化有机废气自然冷却图3-1 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图3.2、项目污染因子及源强分析3.2.1、废气由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钢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时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除锈时产生的抛丸粉尘、喷塑时产生的塑料粉尘、固化时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 金属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金属粉尘产
7、生,粉尘比重较大,主要沉降在车间内,建议企业及时打扫。 焊接烟尘本项目产生焊烟量为90kg/a。焊烟(按“颗粒物”计)均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则焊烟的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5kg/h(每天焊接时间按6小时计)。 抛丸粉尘本项目粉尘年产生量约为0.75t/a,建设单位拟在抛丸设备上方配设旋风除尘设施(收集效率不低于80%、除尘效率不低于80%,总排风量不低于2000m3/h),粉尘经处理后再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塑料粉尘本项目粉尘产生量为0.36t/a(相应落地粉尘产生量为0.108t/a)。本项目静电喷塑设有粉末回收装置,采用离心风机及布袋除尘设施将塑粉粉末回收(回收率按90%、排风量为
8、5000m3/h计),粉尘经收集处理再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有机废气本项目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也很少,因此,本评价对其不做进一步的定量分析。但企业仍须做好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油烟的产生量为6.3kg/a。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不低于60%,处理风量4000m3/h)处理后利用风机送至食堂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的年排放量为2.52kg/a,排放浓度为1.05mg/m3,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规定的2.0mg/m3标准。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液化石油气属清洁能源
9、,产污系数极小,因此本评价对其不做进一步的定量分析。3.2.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为0.8t/d(即240t/a)。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中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3.2.3、噪声根据同行业类比调查,本项目的主要高噪声设备的噪声源强在6580dB。5.2.4、固体废物因本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料均较为简单,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生产过
10、程中,主要会有少量的包装固废、边角料、除尘器金属粉尘、塑粉、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械润滑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产生,以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且有职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四、环境影响分析4.1、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闲置用房进行生产,只要设备安装到位即可运行,故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4.2.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钢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时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除锈时产生的抛丸粉尘、喷塑时产生的塑料粉尘、固化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 金属粉尘由工程分析可知
1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金属粉尘产生,粉尘比重较大,主要沉降在车间内,建议企业及时打扫。企业须加强车间通风,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焊接烟尘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焊烟量为90kg/a。焊烟(按“颗粒物”计)均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则焊烟的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5kg/h。企业须加强车间通风,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抛丸粉尘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在抛丸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粉尘年产生量约为0.75t/a,建设单位拟在抛丸设备上方配设旋风除尘设施,粉尘经处理后再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塑料粉尘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塑料粉尘产生量为0.36t/a(相应落地粉尘产生量为
12、0.108t/a)。本项目静电喷塑设有粉末回收装置,采用离心风机及布袋除尘设施将塑粉粉末回收,粉尘经收集处理再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有机废气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也很少,均以无组织形式外排。企业须做好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食堂油烟废气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油烟的产生量为6.3kg/a。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利用风机送至食堂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的年排放量为2.52kg/a,排放浓度为1.05mg/m3,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规定的2.0mg/m3标准。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食堂采用液化石
13、油气作燃料,液化石油气属清洁能源,产污系数极小,因此本评价对其不做进一步的定量分析。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最大浓度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另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规定的容许浓度限值,故本环评认为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综上可知,只要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杜绝超标现象,则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4.2.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
14、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雨水管网。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240t/a。生活污水中冲厕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因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少,且达标纳管,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4.2.3、声环境影响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企业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可以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也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
15、96-2008)中2类昼间标准。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对周边夜间的声环境没有影响,因此本环评对厂界夜间声环境不作分析。在此基础上,本项目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昼间标准。能维持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4.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包装固废、边角料及除尘器粉尘送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塑粉由企业自行回收作原料,不淘汰。 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械润滑油桶、废乳化液及废乳化液桶等储存在专门的废材料储存室,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确保以上固
16、体废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形成二次污染。4.3、环保投资估算经估算本项目建设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约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效果大气污染物车间金属粉尘加强车间通风/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抛丸粉尘经旋风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达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塑料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再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不低于60%、排风量不低于4000m3/h)处理达标后再引至屋顶排放。达GB18483-200
17、1中的小型标准水污染物职工生活生活污水1、排水系统严格采用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2、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送至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达标纳管固体废物生产车间包装固废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进行再利用固体废物有效处置,不外排。边角料除尘器金属粉尘塑粉企业自行回收作原料废机械润滑油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机械润滑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作卫生填埋处理。噪声生产车间设备运行
18、噪声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 做好设备及墙体、门窗的隔声措施。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无需新征土地,无需新建厂房。切实做好废气处理、废水处理与固体废物的收集,并做好职工生活垃圾的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卫生填埋。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预计本项目的实施对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六、结论与建议6.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要求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环
19、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生态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号:1-20110C01)”,为生态功能重点准入区。本项目属专用设备制造业,属“重点引进企业行业类别”中的“装备制造业”。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也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中项目;也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因此符合该生态功能区“产业导向”和“主导行业环保准入门槛”要求。2
20、、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分析建设单位只要按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建设项目所有污染物(废气、噪声、废水、固废)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无SO2和NOX产生;建议本项目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指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的值):CODCr排放量为0.0144t/a,NH3-N排放量为0.0019t/a。根据浙江省环保厅办公室“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中第八条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21、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无需区域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4、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时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建设项目所排放的较少量污染物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周边环境能够维持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功能区划要求。另,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故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根据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居民
22、委员会已同意本项目在该选址实施;项目周边均为工业用地,根据浙江省余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今后将规划为弹性用地,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功能区划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6.2、综合结论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杭州港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液压堆高车3000台新建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鉴此,本环评认为,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区域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