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820729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2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申洲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98.doc环评报告.doc(1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名称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申洲置业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望江县环保局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 ) 迁建( )【划】环评时间2013年05月开工日期2013年12月投入使用时间现场监测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4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望江县环保局环评报告表编制 单位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11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490万元比例4.46%实际总投资1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90万元比例4.46验收检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

2、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2001年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038号,2000年2月4、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3.55、关于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望江县环保局 2013105号,2013.066、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委托书7、申洲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及文件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望江县污水处理厂规定的接管标准。2、声环境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3、废气排放

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96中二级标准。本次验收监测标准详见下表:表1 验收监测标准表污染类别评价标准监测项目标准值排放浓度废水(mg/L)接管标准pH-SS400COD500NH3-N35石油类-厂界噪声dB(A)GB22337-20082类标准噪声昼:60夜:50备注:1、废水排放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执行望江县污水处理厂规定的接管标准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 申洲针织(安徽)有限公司是由申洲国际集团在望江县投资建设的大型针织服装生产出口企业,作为全国纺织行业500强企业、“安徽省民营企业销售收入100强”、“安徽省民营企业纳税100强”,公司始终把人才战略、品牌战略、科技

4、创新作为“三项法宝”常抓不懈。 为促使企业长远发展,解决管理人员住房实际困难,真正达到安居乐业的目标,促进员工队伍稳定,申洲国际集团决定由宁波申洲置业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于望江县东环路与新世纪路交叉口建设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目前,在望江县国土资源局文件望国土资2012137号和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望政办2012122号的指导下,宁波申洲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与望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建设单位:宁波申洲置业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安徽省望江县东环路与新世纪路交叉口东

5、南角(详见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投资:1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90万元。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总用地面积33240.5m2,计划建设10栋多层住宅、4栋多层单身公寓及沿新世纪路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58451m2(不含停车位建筑面积)。建设内容如下表1。表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实际完成情况主体工程多层住宅楼建设10栋6+1层住宅以及4栋6+1层单身公寓总建筑面积54433m2已完成商业店铺沿新世纪路建设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532 m2已完成辅助工程社区管理及服务用房建设社区管理、物业服务及门卫用房,为小区内部管理及服

6、务工作提供办公场所总建筑面积为486 m2已完成停车场建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停车位,为居民提供车辆停放场所机动停车位3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720个已完成公用工程供电市政电网供应,并通过小区内部箱式变电设备进行变电供给年用电量2.0万kwh已完成给水望江县市政供水管网供应年用水量13.46万m3已完成排水项目区雨污分流,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道排出;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望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长江年排废水量11.79万m3已完成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雨污管网、化粪池、隔油池、规范化排污口建设等已完成废气治理对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强制排风换气装置,设立专用排气管道已完成

7、噪声治理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等已完成固废治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做好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已完成绿化工程加强项目区绿化工作,保证项目区绿化率不低于30%,绿化以灌木、草丛为主绿化率较低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主要污染来自居民生活、公建运转及商业区的活动等。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如图1。征地土方开挖、桩基工程结构施工建筑施工 配套项目施工*装修施工交付使用图1 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注:包括水、电、地下室、道路、绿化等主要污染因素及排放情况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具体情况分述如下:1、废水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水、商业区

8、职工用水以及物管人员生活用水。(1)项目主要用水情况如下:项目总居住户数为578户,其中单身公寓168户,共308人;住宅410户,1428人。居民用水量按200L/dp,物管人员生活用水按50 L/dp。项目建成后具体用水情况如下:表6 项目用水量分析表序号名称用水标准日用水量(m3)1居民生活用水200L/dp(1736人)347.22物管人员生活用水50L/dp(20人)1.03商业活动用水3.0L/m2(3532m2)10.64绿化用水1.0L/m2d(9972m2)10.05用水总量/368.8注:项目用水量核算参考GB50015-2003建设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以及DB34/T 679

9、-2007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中的相关标准。由上表可知,项目建成后每日用水量为368.8m3,年用水量为13.46万m3。废水排放量为322.92m3/d(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90%计,绿化用水全部损耗,不计在废水量内),年排废水量为11.79万m3。(2)项目建成后的水量平衡图如下:34.72312.48347.2居民生活用水0.1322.920.9物管人员生活用水1.0569.1望江县污水处理厂1.06新鲜水9.54商业活动用水10.6长江1010绿化用水图2 项目的总水量平衡图(单位:m3/d)(3)项目产生的粪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于总排口汇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

10、入望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废气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居民家庭排放的油烟、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以及垃圾桶产生的异味等。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家用脱排油烟机处理后排至室外,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呈无组织排放无法集中控制,属于无规律间歇性排放,对项目区空气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垃圾桶产生的异味呈无组织排放,垃圾及时处理,不影响居住环境。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住户的生活活动噪声、进出小区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水泵、配电室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水泵、配电室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房屋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监测其是否影响居住环境。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

11、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和商铺经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对废报纸、瓶罐等有用部分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其他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至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根据验收监测委托书的时间安排,结合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的实际情况。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6月24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相关设备正常运转,符合验收条件。现根据该项目的环评要求、望江县环境保护局对环评的批复、望江县环境保护局对环评的审查意见以及实际建设情况

12、确定以下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见下表。 监测类别监测位置点位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噪声厂界外1米4厂界噪声每天昼夜各1次共2天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设备附近6设备噪声噪声源附近敏感点16环境噪声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本次验收监测的全过程均按照我司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依据为: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写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现场监测时,废气监测仪按操作规范进行了校准,噪声监测仪器前后均经ND-9声级校准仪校准。样品采样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加入了10的密码平行样

13、,并在现场加采质控样,实验室的分析项目均与国家有证标准物质进行了比对实验,比对的结果可溯源至国家标准。 本次验收监测质量控制有关情况见下列验收监测质量控制情况统计表,在噪声监测前后,对噪声统计分析仪进行声级校准,校准结果见下表。噪声测量前、后仪器校准结果测量日期校准声级(dB)A备 注测量前测量后差值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2015.06.23昼间94.093.70.32015.06.23夜间94.093.80.22015.06.24昼间94.093.80.22015.06.24夜间94.093.70.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

14、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噪声监测数据表(单位:dB(A))测点编号监测位置6月23日6月24 日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厂界西侧1米59.845.258.344.72#厂界南侧1米57.644.658.245.13#厂界北侧1米57.145.956.945.34#厂界东侧1米50.341.249.840.85#生活泵房与弱电机房室内73.165.674.265.56#生活泵房与弱电机房室外58.444.359.644.87#12幢楼2层20148.942.848.0

15、43.68#12幢楼3层30148.244.747.943.19#14幢楼2层20146.343.645.642.910#14幢楼3层30145.841.846.240.711#1号箱式变电站62.658.760.358.512#2号箱式变电站61.558.061.059.713#3号箱式变电站62.859.963.260.414#4号箱式变电站62.359.561.960.715#13幢楼2层20548.142.247.641.616#13幢楼3层30546.441.845.341.517#11幢楼2层20547.740.947.139.918#11幢楼3层30546.641.145.240

16、.419#9幢楼2层20545.343.244.541.520#9幢楼3层30545.141.744.639.821#7幢楼2层20544.742.543.940.122#7幢楼3层30543.239.844.139.523#5幢楼2层20545.540.546.740.024#5幢楼3层30545.241.646.842.225#3幢楼2层20546.343.747.242.626#3幢楼3层30545.642.944.141.3验收监测期间,除噪声源点位外,敏感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17、噪声源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不对附近敏感点造成影响。环保检查结果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对废报纸、瓶罐等有用部分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其他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至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公司在项目内设置绿化土地,土地上铺设草坪,种植树木,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要求。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该项目建成后交由小区物管负责管理,由物管公司负责相关的环保设施管理专。并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潜在环境污染及应急计划: 无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序号批复及审

18、查意见落实情况1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望江县相关规划。同意报告表结论,同意你单位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已落实2项目单位应根据城区排水规划,实施雨污分流,合理布置项目区的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项目外排水均为生活污水,主要为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需满足望江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经望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单位实施雨污分流,合理布置项目区的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外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望江县污水管网。3项目停车库采用强制机械通风换气;住户厨房油烟气应经脱排油烟机抽提后通过管道排放。停车库采用强制机械通风换气;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

19、家用脱排油烟机处理后排至室外。4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活动产生的商业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已制定相应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规章制度,后期交付物管公司负责实施。5项目单位应按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环监【1995】100号)的规定,禁止在居民区内兴办产生恶臭、异味的修理业、加工等服务业,在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配厂及其它超标准排放的加工厂。项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6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防止扬尘污染、水土流失和噪声扰民,夜间一般不得施工,确需连续

20、作业的,需报环保局批准后方可施工。已落实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废水:建设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外排水均为生活污水,主要为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需满足望江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经望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居民家庭排放的油烟、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以及垃圾桶产生的异味等。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家用脱排油烟机处理后排至室外,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呈无组织排放无法集中控制,属于无规律间歇性排放,对项目区空气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垃圾桶产生的异味呈无组织排放,垃圾及时处理,不影响居住环境。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住户的生活活

21、动噪声、进出小区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水泵、配电室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水泵、配电室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房屋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监测结果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对居民生活不产生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和商铺经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对废报纸、瓶罐等有用部分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其他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至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二、建议1、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

22、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2、项目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改造,确保环保设施处理良好运行状态,以确保各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转。3、项目入住率达到一定程度,需要加强环保监测,对化粪池排污点进行例行监测和不定期抽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污水排放满足望江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4、明确项目环保负责单位。5、充分利用项目区内可利用场地搞好绿化工作,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审批经办人:建设项目名称申洲公司四季桂花园班组长公寓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

23、望江县东环路以南、新世纪路以东、渡江北路以北建设单位宁波申洲置业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邮编246200电话15205569808行业类别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性质新建设计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3年12月实际生产能力/投入试运行日期/环评表审批部门望江县环境保护局文号望环许2013105号时间2013年6月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时间/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望江县环境保护局文号/时间/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投资总概算11000万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投资总概算490万比例4.46%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实际总投资490万环保验收监测单位望江县环境保护局实际环保投资490万

24、比例4.46%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污 染 控 制 指 标控制项目原有排放量(1)新建部分产生量(2)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以新带老削减量(4)排放减少量(5)排放总量(6)允许排放量(7)区域削减量(8)处理前浓度(9)实际排放浓度(10)允许排放浓度(11)废水/11.79/11.79/COD/29.48/29.48/250500氨氮/3.54/3.54/3035BOD5/17.69/17.69/150300SS/14.15/14.15/120400动植物油/4.13/4.13/35-废气/粉尘/固废/0.015/0.015/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其他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毫克/升;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 此表由监测站填写,附在监测报告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表中:(5)(2)-(3)-(4)、 (6)(2)-(3)+(1)-(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