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世茂钞坑简本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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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乙字第2225号石狮世茂钞坑项目(2012-37-02)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石狮世茂钞坑项目(2012-37-02)环评报告简本石狮世茂钞坑项目(2012-37-02)(以下简称“项目”)拟选址于石狮市灵秀镇钞坑村;用地面积64658m2,容积率3.61,总建筑密度31.41%,总绿地率30.00%。项目总投资79874万元,预计2018年05月建成。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包括住宅区、配套商业,以及停车场、绿化工程等辅助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

2、8年)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为此,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信息已于2013年8月10日在灵秀镇镇政府、项目建设所在地附近等公共地方,以及环评爱好者网(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狮世茂钞坑项目(2012-37-02) 建设单位:石狮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石狮市灵秀镇钞坑村 用地面积:64658m2 总投资:79874万元1.2 项目组成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详见表1-1。表1-1 项目建设内容

3、组成类别建设内容建筑内容及相关说明主体工程住宅楼31F,4幢38F,3幢27F,2幢30F,2幢3F,22幢商业店面小区沿道路一侧(项目目前暂无具体店面入驻规划方案,因此,如餐饮单位入驻,要求入住的餐饮业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按要求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厨房废水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单位环保措施应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辅助工程停车场地上停车场108位、地下停车场1480位公建工程消防、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1处,生活水泵1处设在地下室一层备用发电机房1处,位于地下室一层环保工程垃圾收集点分散布置于建筑前的绿化带内排烟通道位于各幢建筑物外排废水处理2个(250m3)化粪池位于地块西南

4、角及西侧,1个沉淀池位于地下室二层噪声防治措施隔声、减震等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2。表1-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分 项单位数据备注1用地面积m2646582总建筑面积m2302605.84包含地下建筑面积3建筑占地面积m220306.134地上建筑面积m2233606.06其中住宅m2223709.71商业m28825.62其他m21070.735地下总建筑面积m268999.78不计容6建筑密度31.41%7容积率3.618绿地率30.00%9住宅户数户1625 10机动车停车位辆1588 地上停车辆108地下停车辆14802 评价标准2.1 环境质量标准

5、环境空气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功能规划为二类区,故其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水环境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达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入泉州湾石湖海区。南低渠(塘头沟)为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的临时排污口,其水域现状功能为排水、纳污、农灌,水环境功能类别为V类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泉州湾水头-石湖海区功能区划类别为四类,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 声环境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西边界(临石金路段

6、)的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项目西边界第一排建筑物面向石金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场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空气排放标准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运营期生活垃圾等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是H2

7、S、NH3等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H2S0.0 6mg/m3、NH31.5 mg/m3)。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 运营期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其中部分指标参照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过市政管网,汇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泉州湾-石湖海域;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

8、8918-2002)表1一级标准中A标准。 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 运营期运营期项目西边界(临石金路段)执行社会生活声环境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声环境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3 环境保护目标3.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进行保护。3.2 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泉州湾-石湖海域水质、南低渠(塘头沟)水域水质。3.3 环境噪声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2类进行保护。4 建设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源强4.1 环境空气污染源强分析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包括生活废气、居民厨房产生的饮食油烟、设备燃油废气、停车库废气、垃圾收集点(即垃圾桶)恶臭等。其中,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详见表4-1。表4-1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情况一览表停车位(个)日车流量(辆/日)污染物排放量(kg/d)COHCNO2SO21480296015.721.981.840.024.2 水污染源强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水污染源主要是来自住户、商业等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污染源强列于表4-2。 表4-2 项目污水污染源强一览表 废水产生量(m3/d)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

10、mg/L)产生量(kg/d)排放浓度(mg/L)排放量(kg/d)826.83CODCr400330.73260214.98BOD5200165.37130107.49SS220181.90143118.24NH3-N3024.803024.804.3 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社会生活噪声项目建成后,区域来往人员大量增加,将产生各种社会生活噪声。其中居民生活噪声大多不超过65dB(A),通过楼板、墙壁及门窗的阻隔基本上可消除其影响;而商业场所内的人声喧哗、高音喇叭等,最大声级可达95dB(A)以上,若管理不善将扰乱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配套设施噪声项目高层建筑中配套的高噪声设备包括生活水泵、消防泵、

11、备用柴油发电机等,项目初步拟设的主要噪声影响设备,噪声源强见表4-3。表4-3 主要设备噪声声级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声级dB(A)数量安装位置1生活加压水泵80852台(一备一用)地下一层2消防泵70801台地下一层3柴油发电机1001051台地下一层从表4-3知,对外界影响较大的是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安放于地下层专门室内,噪声类型主要为机械噪声,因此,建设单位应对其加强噪声控制。4.4 固体废物污染源强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含特殊有毒有害物质。垃圾分为两类,一类是干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废包装物、垃圾袋、清扫垃圾等;另一类是湿垃圾,产生于厨房、餐厅的厨余、泔水

12、等。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燃气用户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9kg/(dp)、店面、商场工作人员垃圾产生量按0.1 kg/(m2d)计,则估算项目垃圾产生量约2184t/a。5 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6 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6.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居民住户以燃用液化天然气(LNG)为主,电源为辅,电能和液化气均属清洁能源,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显著影响。项目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建筑物设置好的排烟管道于屋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显著影响。项目目前暂无具体店面入驻规划方案,但后期项目商业店面如入住餐饮业,油烟如未经处理将对居民造成影响,

13、饮食服务业油烟应由配套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的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专门的排烟管道于屋顶排放。项目高层公共建筑所用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中含有烟尘、SO2、NOX等有害污染物。在供电正常时备用发电机并不启用,只有在停电的应急的情况下才会发电。一般发电时间也较短,因此废气排放量不大。虽然燃油设备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烟尘、SO2、NOX等有害污染物,但备用柴油发电机在采用含硫量小于0.1%的轻质柴油作燃料,且废气经二次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预留排烟管引至楼层顶面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的影响。地上、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项目垃

14、圾收集点位于绿化带内,离住宅楼有一定距离,清理比较及时,其恶臭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6.2 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沟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外排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则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6.3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西侧因受石金路影响,项目西侧第一排建筑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因此,项目西侧第一排建筑因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其他边界噪声均达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为防止发生停车场、设备噪声

15、及商业噪声扰民,应加强对进出项目车辆的管理,对设备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及商业店面的管理有效降低噪声,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置,则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6.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随着项目的建设,原来的荒杂地均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人工建筑物、人工栽培的花草树木等组成的城市居住区;项目建成后进行的规模绿化有助于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7公众参与总结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看,大部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评价是客观的,多数人对项目持肯定态度,认为项目有利于改善当地的居住环境。8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8.1 环境空气

16、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居民厨房废气通过烟道竖井引至楼顶排放。若后期引进餐饮业店面安装油烟处理设施,油烟通过专门排烟管道排放;保证地下停车场的换气次数(4次/小时),确保排气口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污染物的允许浓度限值;并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加强绿化措施。垃圾收集点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备用发电机应安装在地下室专用机房,要加强排烟、排气、排热风设计,产生的烟气经专用的排烟竖井引到楼顶集中排放。垃圾收集点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8.2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外排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汇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7、应根据市政规划部门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管网规划建设,预留废水排放口,保证外排废水顺利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8.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对临石金路住户房间进行功能设计;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建议采取隔振垫,合适的消声器;临石金路设置绿化树木防护带,完善项目区内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项目区内的车流方向,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加强项目商业店面的管理,必要时对商业店面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对项目的设备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8.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置,厨余垃圾、泔水、废油脂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8、则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9环境影响综合结论项目选址符合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石狮市环境规划,选址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应予支持。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水土流失等的影响,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生活废气、生活垃圾的影响,临街交通噪声等对项目的影响。项目的建设是促进石狮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文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环评简本查阅收

19、集意见期限:2014年1月20日至2月10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对建设方有何要求? 项目还存在其它的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否可接受? 对项目建设环保工程措施方面有何具体建议? 其他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联系,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地址如下: 建设方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石狮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黄晓玲联系方式:18659090133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环评机构名称: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地址: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号楼102-106 邮编:350002联系电话:0591-83757192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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