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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 批 稿) 项目名称: 博欣时代商业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4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博欣时代商业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胡伶莉联系人刘邦宁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山社区云山村股份合作社(园博路6号)416室联系电话13888810027传真0871-63995800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虹桥立交西北侧立项审批部门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盘发改投资【2014】21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7210
2、)占地面积(平方米)38486.32绿化面积(平方米)8536.54总投资(万元)166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612.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8年3月1.项目背景根据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主城昙华片区控制详细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将对昆明市盘龙区虹桥立交西北侧492.04亩的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共分为六个小地块,编号分别为A1、A2、A3、A4、A5、A6(六个地块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根据昆明市规划局对该地块出具的昆规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20120161号),A1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A2地块为R2-二
3、类居住用地,A3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A4地块为B1-商业设施用地兼容B2-商务设施用地, A5地块为B1-商业设施用地兼容B2-商务设施用地,A6地块B41-加油加气站用地。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了A2、A3、A4、A5四个地块的开发建设权,建设单位将其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其中A4地块为一期建设,设置“虹桥汽车财富中心的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11月取得了环评批复,目前基坑开挖已经完成。二期建设地块包括:A2地块,设置“博欣博采苑建设项目”;A3地块,设置“博欣欣苑建设项目”;A5地块,设置“博欣时代商业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评价仅为二期工程中的A5地块,设置“博欣时代商业中心
4、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于2014年05月15日取得土地使用证(盘国用2014第00060号),于2014年3月19日取得昆明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530101201400055号),并于2014年2月28日取得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对博欣时代商业中心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421号),批复有效期为两年。由于项目未在2016年1月27日如期开工建设,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办理了项目的延期申请,并征得了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核准延期决定。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博欣时代商业中心建设项目核
5、准的批复,项目净用地面积38486.82,总建筑面积159000,地上建筑面积124000,地下建筑面积35000(具体按批准的规划条件)。设计单位依据规划条件,对照项目方案的优化,项目最终设计情况为:项目总用地面积:38486.32m2,项目总建筑面积195153.7,地上建筑面积118895.84,地下建筑面积76257.86。建筑容积率为3.23,建筑密度为24%,绿地率为22%。本次评价以项目实际方案情况进行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以上法规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6、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5153.7,故本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博欣时代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7、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2.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486.32m2,项目总建筑面积195153.7,地上建筑面积118895.84,地下建筑面积76257.86。建筑容积率为3.23,建筑密度为24%,绿地率为22%。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61个,地下非机动车车位2899个。本项目拟建4栋办公楼、5栋商业楼。其中办公楼分别为1#楼、2#楼、3#楼、4#楼,1#楼、2#楼均为21F,1F-2F设置为底商,3F-21F设置为办公;3#楼为27F,4#楼为30F为纯办公楼。商业楼分别为5#楼、6#楼、7#楼、8#楼、9#楼,项目设置商业走廊将1#办公楼和2#办公楼底商与商业楼通过商业走廊
8、全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商业裙楼。项目配套地下车库停车位1161个以及道路、绿化等设施。由于项目地势西高东低,项目设计过程中将建筑物顺地势分布,西侧地面正负标高以西侧道路为准,东侧地面正负标高以东侧道路为准;其中以西侧道路作为地面正负标高的建筑物主要为3#楼、4#楼、7#楼,以东侧道路作为地面正负标高建筑物主要为1#楼、2#楼、5#楼、6#楼、8#楼、9#楼。由设计图纸得知,1#楼、2#楼、5#楼、6#楼为地下2层,3#楼为地下4F,4#楼为地下3F,8#楼、9#楼为地下2F,7#楼为地下3F。项目1#、2#、5#、6#楼所在区域地下层主要设置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
9、室等,3#、4#、7#、8#、9#楼所在区域地下层主要设置为商业、生鲜超市、地下车库等。项目效果图见附图4,平面布置图见附图5,项目侧面剖面图见附图6、附图7,地下平面布置图见附8-附图12。2.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单位数值净用地面积38486.32总建筑面积195153.7(含不计容)地上建筑面积118895.84(含不计容)各功能区建筑面积 商业建筑面积10694.34(计容) 办公建筑面积107221.14(计容)商业走廊建筑面积860.36(不计容)公共卫生间120.0(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76257.86(含
10、不计容)各功能区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21858.65(计容)物管配套建筑面积1891.51(不计容)生鲜超市建筑面积2278.249(不计容)垃圾收集房94.64(不计容) 地下机动车库44834.38(不计容)地下非机动车库5300.43(不计容)建筑占地面积9255.7道路及广场等硬化面积20693.76绿化面积8536.54容积率/3.23建筑密度%24绿地率%22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个1161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个2899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2.3.1 项目组成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1-4。表1-4项目总体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工程
11、项目建筑类型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基本特性功能主体工程办公楼地上107221.14共4栋办公楼,其中每栋办公楼情况如下: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7221.14,按人均建筑面积20/人计,最多可可容纳人数约5361人。1#楼共21F,3F-21F设置为办公2#楼共21F,3F-21F设置为办公3#楼共27F,1F-27F设置为办公4#楼共30F,1F-30F设置为办公商业地上10694.341#楼共21F,1F-2F设置为商业项目商业拟引进日用百货、餐饮业、娱乐;不引进汽车修理和五金加工类项目。项目预计引进餐饮业1546。2#楼共21F,1F-2F设置为商业5#楼共3F,1F-3F皆设置为商
12、业6#楼共2F,1F-2F皆设置为商业8#楼共2F,1F-2F皆设置为商业9#楼共2F,1F-2F皆设置为商业地下21855.657#共3F,-1F-(-3F)皆设置商业(根据项目设计图纸,7#楼为3F建筑,由于7#楼以西侧道路作为地面正负标高,对比得知,7#楼3F楼顶与西侧道路平齐,因此将7#楼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3#楼-3F、-2F设置商业;4#楼-3F设置商业;配套工程物管用房地下1891.51位于3#办楼-1F物业管理人员办公商业走廊地上 860.36项目共设置有5栋商业楼,分别为5#9#,并且将1#办公楼和2#办公楼底商与商业楼通过商业走廊全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商业裙
13、楼。纯交通功能生鲜超市地下2278.249共1个,设置于4#楼区域-3F。禽畜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熟食等销售,不进行熟食加工。公共卫生间地上120.0共3个,在7#楼外的商业走廊上1F、2F、3F每层设置一个。公厕垃圾收集房地下94.64共1处,设置在4#楼-1F东北角。地下车库机动车库44834.38项目共设置1161个地下停车位。项目共设置289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库 5300.47公用工程给水城市自来水管网供给排水“博欣采苑建设项目”(A2地块)、“博欣欣悦苑建设项目”(A3地块)以及本项目(A5地块)均为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二期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在本项
14、目用地范围内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或者中水处理站),共同为A2地块、A3地块以及本项目提供使用。根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项目排水意见,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体制。本项目的排水分两个方案:项目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前: 项目在用地范围东北角处预留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中水处理站的建设用地,在项目预计竣工时期,项目废水依然不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则项目需要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本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同A2地块全部废水、A3地块全部废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
15、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3个地块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通过自建管网排入东大沟水系。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后: 项目在用地范围东北角处预留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中水处理站的建设用地,在项目预计竣工时期,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则项目需要建设一个中水处理站。要求中水处理站与项目同时运行。 本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排入本
16、项目中水处理站处理,根据博欣欣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博欣博采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得知,本项目废水足够同时提供3个地块中水回用需求,因此项目废水一部分废水通过中水处理站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3个地块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部分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或第十一水质净化厂(最终实际情况据片区市政污水管网连接而定)。本项目初步在东侧及南侧预留排污
17、口。消防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喷淋给水系统。电信本工程电话电视及宽带网等城市通讯线路拟由城市通讯管廊引入。通风项目地下室内根据人防区域的划分,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备用发电机房排气依托地下室机械排风口,排风口位置暂不确定。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将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得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道路广场硬化面积20693.76。环保工程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分别设置雨水管和污水管。雨水收集目前项目设计方案已明确在2#办公楼靠近东侧规划道路的绿化带下设置1个地埋式雨水
18、收集池,但容积未确定,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剩余部分通过项目雨水排放口外排。项目在开工前应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的设计方案应报规划部门和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隔油池项目应于地下生鲜超市设1个隔油池,目前具体位置仍不确定,容积应不小于4.0m,项目规划引入1546的餐饮,项目应该预留隔油池的位置,容积应不小于10.0m,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设计、施工。化粪池目前项目设计方案已明确将设置2个化粪池,初步拟设在靠近东侧、南侧规划道路的绿化带下,环评要求化粪池总容积应不小于410 m,化粪池的容积应满足污水在池内停
19、留时间24h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化粪池进行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或中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前:项目在东北角处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同时处理三个地块的废水,处理后的部分废水处理后经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3个地块中水使用。根据工程分析,三个地块废水共为1074.15m/d,三个地块共同回用量为234.61m/d(非雨天),49.37m/d(雨天),因此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在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前,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不小于1100.0m/d。最终处理规模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
20、且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中水处理站项目废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后:项目拟在东北角设置一个中水处理站,仅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达回用标准后的废水回用于3个地块的中水使用。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为475.81m/d,三个地块共同回用量为234.61m/d(非雨天),49.37m/d(雨天),本项目废水可以足够同时提供3个地块中水回用需求。因此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废水能进入水净化厂后,项目中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不小于250.0m/d。最终处理规模需根据节水办意见办理,且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内置烟道要求在餐饮区设施统一的内置烟道,暂未明确内置烟道的排放口,本环评要求内置烟
21、道的排放口设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和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中的相关规定。中水回用管道项目绿化、道路浇洒用水均采用本项目中水处理站处理过的中水,因此,项目在设计时应根据中水回用途径,在项目区内合理布设中水管线。垃圾桶在项目区内分散布设一定数量的移动式带盖垃圾桶。绿化绿化面积8536.54,绿地率为22%注:对于商业用房,本次评价中只是进行房屋建设的评价,并对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提出环保管理要求和措施,商铺承租方在具体实施时需依法按有关要求另行到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保手续。2.3.2 主体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为商业
22、、办公。(1)办公配套项目共设置2栋办公楼(分别为1#、2#),2栋办公楼(分别为3#楼、4#楼)。其中1#、2#均为21F,1F-2F设置为商业,3F-21F设置为办公;3#楼为27F,1F-27F设置为办公,4#楼为30F,1F-30F设置为办公。项目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7221.14,按人均建筑面积20/人计,最多可可容纳人数约5361人。(2)商业商业设置情况项目商业建筑面积为32552.99m2。分别为商业裙楼、地下商业。其中商业裙楼为一个整体,项目共设置有5栋商业楼,分别为5#9#,并且将1#办公楼和2#办公楼底商与商业楼通过商业走廊全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商业裙楼。项目商
23、业设置情况见表1-5。表1-5 项目商业设置情况一览表商业类型位置商业裙楼项目共设置有5栋商业楼,分别为5#9#,并且将1#办公楼和2#办公楼底商与商业楼通过商业走廊全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商业裙楼。拟引进日用百货、餐饮业、娱乐;不引进汽车修理和五金加工类项目。项目预计引进餐饮业1546。其中1#楼、2#楼:地上1F-2F设置底商;5#楼:地上1F-3F设置为商业;6#楼:地上1F-2F设置为商业;8#楼、9#楼:地上1F-2F和地下-1F-(-2F)皆设置为商业;7#楼:地下-1F-(-3F)皆设置为商业;4#楼:地下-3F设置为商业;3#楼:地下-2F-(-3F)设置为商业。引进商业
24、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三)居民住宅区;(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九)
2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照本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医院、危险化学品仓库,且属于房地产公司建设的办公商业区,本项目区域不设置住宅,因此,本项目地上和地下一层商业可以引进娱乐场所,但是建设红线距离116m处设置为A3地块的幼儿园,因此,娱乐场所在选择的地点时应该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当文化主管部门对设立场所的位置、周边环境、面积等进行实地检查。符合条件的,才应设置娱乐场所。根据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令第46号)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HJ554-2010):新建住宅楼内禁止引进餐饮业。项目地块主要以办
26、公商业为主,不涉及住宅用途,因此本项目商业均可以设置餐饮业,餐饮项目在今后招商确定后根据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并委托专门设计单位安装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器。商铺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方法超市商业经营活动。同时,今后项目招租的商业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项目属于办公敏感区,因此项目不得引进汽车修理和五金加工类项目。综上
27、所述,由于商业设置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仅为初步规划,商业今后拟招租进行经营,目前商业类别、规模等不能确定,因此针对商业,在本次评价中只是进行房屋部分建设评价,在将来具体实施时依法按有关要求另行到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保手续。2.3.3 配套工程(1) 物管用房 项目物管用房共1处,设置在3#楼-1F,建筑面积1891.51 m2。用于物业管理人员办公。项目建成后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预计管理人员30人,物业管理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为9h(9:0018:00),年工作日为365天,均不在社区物管用房内食宿。(2)商业走廊项目在地上设置商业走廊,建筑面积为860.36m2(
28、不计容),将项目5栋商业楼和1#办公楼和2#办公楼底商与商业楼通过商业走廊全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商业裙楼,纯交通功能。(3)公共卫生间项目共设置3个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为120m2(不计容),分别设置在7#楼外的商业走廊上1F、2F、3F每层设置一个。类比同类项目,预计公共厕所每天人流量约3000人次,公共卫生间冲厕用水为项目内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中水,不使用新鲜用水。(4)垃圾收集房本项目区内分散布设一定数量的移动式带盖垃圾桶,并拟在4#东北角设置一座94.64的垃圾收集房,为地下建筑,该垃圾收集房仅进行垃圾的暂存,不进行压滤。(5)生鲜超市项目生鲜超市共设置1处,为地下商业,
29、位于项目设置于4#楼区域-3F,建筑2278.249m2,主要销售禽畜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等,不进行熟食加工。(6)地下车库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因地面标高的差异,地下是为部分开挖、部分覆土,由于项目地势西高东低,项目设计过程中将建筑物顺地势分布,西侧地面正负标高以西侧道路为准,东侧地面正负标高以东侧道路为准;其中以西侧道路作为地面正负标高的建筑物主要为3#楼、4#楼、7#楼,以东侧道路作为地面正负标高建筑物主要为1#楼、2#楼、5#楼、6#楼、8#楼、9#楼。由设计图纸得知,1#楼、2#楼、5#楼、6#楼为地下2层,3#楼为地下4F,4#楼为地下3F,8#楼、9#楼为地下2F,7#楼为地下3F。
30、项目1#、2#、5#、6#楼所在区域地下层主要设置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等,3#、4#、7#、8#、9#楼所在区域地下层主要设置为商业、生鲜超市、地下车库等。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动车位1161个和非机动车位2899个。(7)设备用房项目设备用房主要包括送风机房、排风机房、水泵房、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主要设置于整个地块的东侧区域-1F、-2F和西侧区域-4F内,设备房上方不正对办公楼建筑,目前设备用房的具体功能尚未明确,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资料建设设备用房,避开地面办公楼,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需变更位置应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对产振设备采取一定的减
31、振措施如加装减震垫等,有效降低振动污染,避免对地下室上方办公楼的影响。2.3.4 公用工程(1) 给水项目区生活用水水源由城市自来水管网供给,进水管管径均为DN150,供水压力为0.2 MPa。进入项目后,分为生活给水管网和消防给水管网,并分别设置水表计量。项目内低区12层由室外管道直接供水;高区由变频泵二次加压供水,控制各分区水压不超过0.35MPa。(2)排水根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的关于对“博欣时代商业中心”项目的排水咨询意见(排水意见201427号),本项目属于城南片区第六污水处理厂、规划第十一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目前,地块周边规划道路及配套排水管网尚未形成,市政污水管尚未接通污水
32、处理厂。因此,本项目的排水分两个方案: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前: 项目在用地范围东北角处预留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中水处理站的建设用地,在项目预计竣工时期,项目废水依然不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则项目需要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本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同A2地块全部废水、A3地块全部废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部分废水通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3个地块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外排废水通过污
33、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通过自建管网排入东大沟水系。建设单位应到水务部门办理相关意见。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后: 项目在用地范围东北角处预留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中水处理站的建设用地,在项目预计竣工时期,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则项目需要建设一个中水处理站。要求中水处理站与项目同时运行。 本项目餐饮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后排入本项目中水处理站处理,根据博欣欣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博欣博采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得知,本项目废水足够同时提供3个地块中水回用需求
34、,因此项目废水一部分废水通过中水处理站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回用于3个地块的绿化、道路清扫、冲厕,其余部分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或第十一水质净化厂(最终实际情况据片区市政污水管网连接而定)。本项目初步在东侧及南侧预留排污口。(3)供电本项目拟从城市电网引入10KV 高压电源供项目用电,并拟设置1处低压变配电房和1处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其中住宅配套的2处低压变配电房预计容量为63
35、0KVA2+630KVA2,配电房位于地下一层中间部位,配电房周边为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备用发电机容量为400/440(额定/备用)kW。室外10KV电力电缆CPVC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敷设,0.4KV电力电缆穿碳素纤维波纹管排管敷设,穿越道路或进出建筑物处,电力电缆穿镀锌钢管埋地敷设。(4)供热项目采用电、太阳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不使用燃煤、燃油等锅炉供热。(5) 消防项目设有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喷淋给水系统。消防泵房内设置室外消防泵、室内消火栓泵及自动喷水泵。(6)电信本工程电话电视及宽带网等城市通讯线路拟由城市通讯管廊引入。本工程的通信接口取自就近市政弱电井,通信
36、线缆埋地引至地下室内弱电机房,弱电进线按需设置。通信线缆室外穿碳素纤维波纹管或格栅式塑料(PVC-U)管排管敷设,穿越道路或进出建筑物处,线缆穿镀锌钢管埋地敷设。(7)通风项目地下室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房排气依托地下室机械排风口,排风口位置暂不确定。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将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得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2.3.5 环保工程(1)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分别设置雨水管和污水管。(2)雨水收集项目拟在地块内东侧建设1座地埋式雨水收集池,容积暂未确定。雨
37、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剩余部分通过项目的雨水排放口外排。项目在开工前应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的设计方案应报规划部门和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3)隔油池 项目生鲜超市需设置隔油沉渣池,项目生鲜超市拟建1个隔油池,容积为4.0m。项目规划引入1546的餐饮,项目应该预留隔油池的位置,容积应不小于10.0m。 项目隔油池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隔油池的设计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4)化粪池项目在地块内共建设2座化粪池,1#化粪池位于项目地块内东面靠近规划道路一
38、侧的绿化带下,2#化粪池位于项目地块内南面靠近规划道路一侧的绿化带下。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24小时产生量为405.46m/d,化粪池总容积应不小于410m,化粪池的容积应满足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12h-24h要求,并严格按照GB50015-200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污水处理效果。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化粪池进行设计、施工。(5)中水处理站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后:项目在用地范围东北角处预留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中水处理站的建设用地,在项目预计竣工时期,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则项目需要建设一个中水处理站。要求中水处理站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
39、拟在东北角设置一个中水处理站,仅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达回用标准后的废水回用于3个地块的中水使用。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为475.81m/d,三个地块共同回用量为234.61m/d(非雨天),49.37m/d(雨天),本项目废水可以足够同时提供3个地块中水回用需求。因此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废水能进入水净化厂后,项目中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不小于250.0m/d。最终处理规模需根据节水办意见办理,且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6)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项目废水能进入城市水质净化厂前:项目在用地范围东北角处预留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中水处理站的建设用地,在项目预计竣工时期,项目废水依然不能进入城市水质净
40、化厂,则项目需要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项目在东北角处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同时处理三个地块的废水,处理后的部分废水处理后经过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3个地块中水使用。根据工程分析,三个地块废水共为1074.15m/d,因此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在废水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前,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不小于1100.0m/d。最终处理规模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且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设施与项目同时运行。(7)中水回用管道项目绿化、道路浇洒、冲厕和地下车库冲洗用水均采用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或中水处理站)水,因此,项目
41、在设计时应根据中水回用途径,在项目区内合理布设中水管线。(8)内置烟道项目餐饮区域内需统一设置内置排烟管道,厨房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抽排至内置排烟管道内,最后统一于屋顶高空排放,由于目前餐饮区域未确定,因此餐饮区域内置烟道排气口位置暂不确定。本环评要求本项目所有油烟排气筒设置均需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和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中的相关规定: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8)绿化项目区内植物选取少维护
42、、少虫害的植物,主要选取本地的乡土植物,形成以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绿化形式。项目建成后绿化面积为8536.54,绿地率为22%。3.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地块基本呈一个梯形,围着地块四周设置4栋办公楼,项目还设有5栋商业楼,设置商业走廊将1#办公楼和2#办公楼底商与商业楼通过商业走廊全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商业裙楼。项目配套地下车库停车位1161个以及道路、绿化等设施。项目区内所有建筑为顺应地势,满足景观、日照、消防和其他功能的协调分布。各栋商业建筑之间顺畅连接,且所有办公楼与周边道路均有绿化间隔带,间隔距离为10.00-17.95m。为了方便人员车辆出入,项目在东、南、西、北侧规划道路上
43、设置多个出入口,并在项目区内设置环形小区道路,方便车辆的出入和交通流畅,另外项目区内设置有大量绿化带,绿化率达22%,整个项目区功能分区明确,景观雅致。项目效果图见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5,地下车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6-附图12,排水管网图见附图14。4 施工组织设计4.1 主要材料及来源(1)主要材料:本工程砼采用外购商品砼,不进行现场搅拌,也避免了大量砂石料及砼搅拌场的施工占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钢材、砖块、石块、石板及其它建筑材料,按工程计划购买,临时堆放在道路及硬化区和绿化区,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原地表的破坏。所需材料均从附近具有合法手续的供应站购买,混凝土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项目区内不
44、布置混凝土拌和站。(2)绿化回填覆土:项目区绿化覆土采取外购的方式,外购表土应该选择附近合法的料场进行购买,料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属于料场方。(3)其他材料:工程所需的其他建筑材料就近购买。4.2 施工交通及出入口设置因由建设单位建设的A4地块作为一期工程建设,在本项目周围已形成了水泥道路(路面宽约6m)和砂石道路(路面宽约5m)衔接盘支186号路,在本项目地块周围已能满足本项目施工期间材料运输要求。4.3 施工场地及营地(1)施工营地:因由建设单位建设的A4地块作为一期工程建设,已在盘支186道路与东三环交叉口南侧建设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和施工营地,已能满足本项目的办公及施工人
45、员住宿要求。本项目无需建设施工营地。(2)施工场地:主要为施工材料、机械停放的临时场地,主要布置于绿化区、道路及硬化区内,由于目前无法确定施工场地的具体位置及数量,所以施工场地的占地均计入绿化区、道路及硬化区占地面积内,不进行细分及重复计算。4.4 施工用水、用电及通讯施工用水就近直接从城市给水管网上取用;施工用电与供电部门协商后由周边电网接入;施工通讯采用无线通讯,如手机、对讲机等即可满足通讯要求。4.5 施工人员及食宿安排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为200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劳务人员170人。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4.6 施工“三场”设置砂石料场:项目所需的砂石料全部向合法砂石料场购
46、买。混凝土直接购买商品混凝土。其他建筑材料就近购买。因此项目区不设置砂石料场。取土场:项目所需外购土方为绿化覆土,从合法的料场外购,项目区不设置取土场。永久弃渣规划: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送至合法弃渣场处理,项目区不设置永久弃渣场。 临时堆土场: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共规划了2个临时堆土场,1#临时堆土场位于项目区西南角,占地面积为0.25hm2;2#临时堆土场位于项目区北侧,占地面积为0.37hm2,堆放时间为0.33年,本方案新增临时堆土场外围的临时拦挡及临时覆盖措施。5.施工进度 本工程预计于2016年7月动工,至2018年3月完工,建设周期约21个月。目前尚未动工。6.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166500万元,环保措施投资约2612.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5%。本环评报告所提的环保措施,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所处区域的环境条件以及环保要求,提出的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其中投资明细表见表1-5。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