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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项 目 名 称:1000吨/年大米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湘潭县易俗河建立米厂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2、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1000吨/年大米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湘潭县易俗河建立米厂法人代表周建立联系人周建立通讯地址湘潭天易示范区海棠南路东侧联系电话13786272879传真邮政编码411100建设地址湘潭天易示范区海棠南路东侧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
3、代码C1310 谷物磨制占地面积(平方米)203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8.75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04年3月1.1项目由来湘潭县易俗河建立米厂2004年3月成立于湘潭县天易示范区海棠南路,主要经营范围为大米加工,早籼稻收购、饲料、原料批售兼营。由于早期环保意识不足,湘潭县易俗河建立米厂并未进行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4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53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为了加强环
4、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及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湘潭县易俗河建立米厂现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详见附件1)。接到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类比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及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湘潭县易俗河建立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项
5、目概况1.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1000吨/年大米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地点:湘潭天易示范区海棠南路东侧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湘潭县易俗河建立米厂法人代表:周建立周围环境:本项目北侧为湘潭县武警部队,南侧为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西侧为商铺与G107,东侧为无名小道,无名小道东侧为湘潭县看守所。具体周围环境详见附图。1.2.2建设内容和规模1000吨/年大米加工建设项目建设于湘潭天易示范区海棠南路东侧,占地面积2032m2,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活办公区和生产厂房。具体建设内容如下:表1-1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1栋1F,砖混结构,主要包括原料堆放区、生产区
6、、除尘区过磅区在厂房外行政生活工程生活楼1栋3F,砖混结构,主要为业主办公生活用地不含职工食宿公用工程给水市政给水管网排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现有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供电易俗河片区电网供电环保工程废气环保措施旋风除尘器(3台)、排气筒、风机废水环保措施化粪池噪声环保措施围墙固废环保措施垃圾桶、固废收集装置1.2.3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进行稻谷收购加工,原料主要为稻谷,其中大米年加工量为1000吨,本项目大米占稻谷的百分比按70%计算,因此需要稻谷量为1428.5t/a。1.2.4主要生产设备表1-2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1吸式比重去石机TQ
7、SX851台2平面回转清理筛TQLM8021台3斗式提升机TDTG26/155台4胶辊砻谷机MLGT25-A1台5蛋逼连杆重力谷糙分离机MGCZ100101台6砂辊碾米机MNMS182台7球磨、防碎抛光机THPG18A1台8白米分级精选筛MMJX1台9风机/3台10输送带/2台11色选机/1台1.2.5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为稻谷加工,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谷糠,大米与谷糠均能外售。详细情况详见下表:表1-3 项目产品情况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种类年产量备注1大米碎米、色选米、精选米1000t/a精选米为主,碎米、色选米根据稻谷性质决定2谷糠谷壳285.7t/a/米糠142.8t/a/1.2.6公用
8、工程 1、给排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水质水量均能符合生产生活要求。 据业主介绍,项目主要用水环节为抛光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生产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抛光用水量约为1.5t/a,本项目生产用水附在产品上蒸发耗散掉。项目职工为10人,均不在厂食宿,参照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定额取45L/d,用水量为0.45L/d,135m3/a。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即10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中,最终进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汇入湘江。2、 供电 本项目由易俗河片区电网供电
9、。1.2.5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建设单位聘用10名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生产300天,日工作8小时。1.3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运行有一定的年限,项目自投产以来未发生事故,无污染纠纷。经现场调查和踏勘,本项目现阶段存在的几方面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对应的整改措施,具体详见下表。表1-4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整改措施一览表类别污染源污染物存在的环境问题建议整改措施废气谷壳堆放粉尘谷壳裸露堆放在厂房东侧屋后将谷壳用编织袋收集后堆放在厂房内,不得随意裸露堆放,并定期出售车间粉尘车间内生产设备上附着的沉积物没有及时清扫,由于车间生产为封闭式生产,人工扰动时会
10、产生较大的粉尘对车间进行定期清扫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2.1.1地理位置湘潭县是湖南省湘潭市辖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下游西岸,衡山北麓,长衡丘陵盆地北段,北纬27202805,东经1122511303之间,东临株洲市、株洲县,南接衡东县、衡山县、双峰县,西抵湘乡市、韶山市,北与湘潭市接壤。本项目位于湘潭天易示范区海棠南路东侧,具体地位位置详见附图。2.1.2地形地貌湘潭县位于长江中游平原与江南丘陵的交错地带,西靠雪峰古陆北东缘,东滨湘江,涟、涓两水自西南向东北贯穿其境,地貌轮廓为西北、西南、东南
11、三面高,中部和东北部低。最高为西南的昌山,海拔755.1m,最低为湘江沿岸原九华的万家塘,海拔33.2m,相对高差为721.9m,地势比降为10%,造成平原、岗地、丘陵、山地四种地貌俱备,以平原、岗地为主。其中平原占湘潭县总面积的39.54%。岗地占35.21%。丘陵占18.61%。山地占6.64%。县境属湘中丘陵,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南部群山绵延,昌山为县境最高峰,海拨755.1m,系南岳七十二峰之一。西部乌石峰凌空耸峙,海拨437m,有“乌飞将近月,石乱欲撑天”之势。东南部晓霞山脉绵延南北50km,云集天马山、琵琶山、晓霞山、紫荆山四座高峰。北部仙女山,海拨311m,层峦叠翠,秀色一方
12、。县境中部沿涓水、北部沿涟水形成肥沃的河谷平原,东北由湘江、涓水、涟水汇注,形成湘潭盆地。2.1.3气候气象湘潭县全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冷夏热,春夏多雨,秋冬干旱。年平均气温17.5,极端最高气温42.2(1953年8月15日),极端最低气温-8.5(1957年2月7日)。年平均相对湿度81%。年降水量12001450mm,年最大降水量2081mm,年最小降水量999.7mm,年平均蒸发量1359.1mm。多年平均风速2.4m/s,最大风速28m/s。常年主导风向NNW,夏季盛行偏南风。全年无霜期34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262.9h。2.1.4水文径流湘潭县主要地表径流为
13、湘江。湘江,长江水系的主要支流,发源于广西临桂县。湘江湘潭段从马家河起,至易家湾全长约42km,河流宽度400800m,湘潭水文站控制湘江流域面积81638km2。湘江多年平均流量2126m3/s,最大洪峰流量21100m3/s(1994年6月18日),最小流量100m3/s(1994年10月6日),多年平均水位28.304m(黄海高程),湘江湘潭站最高洪峰水位41.95m,最低水位26.30m(2011年8月30日)。丰水期为4月7月,枯水期从12月翌年2月,河床地质为泥沙间有卵石,比降为0.045。2.1.5植被与生物多样性湘潭县属中亚热带东部常绿阔叶林带,华中偏东植被亚系,江南丘盆植被类
14、型。由于长期人为活动影响,原生植被保存极少,现多为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森林植被有常绿阔叶混交林、楠竹林、暖性常绿针叶林和人工林四个类型,主要乔灌木有5科340种,药用植物173科516种,次生植被主要由壳斗科、樟科、山茶科和禾本科的楠竹以及松科的马尾松组成;人工植被主要有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火炬 杉为主的用材林和以油茶、干鲜果为主的经济林。天易示范区周边以企业工业用地及浅丘山地为主,有少量村民聚居点,坡地间杂灌木和少量乔木。据初步调查,评价区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一级)、濒危的和十分珍贵的动、植物。2.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概况、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2.1行政区划概况湘潭县位于湖南
15、省中部偏东,湘江下游西岸,东与株洲市区接壤,西与湘乡接界,北与宁乡、望城为邻,南与衡山毗连。2015年,根据湘潭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湘潭县辖易俗河、谭家山、中路铺、白石、茶恩寺、河口、射埠、花石、青山桥、石鼓、云湖桥、乌石、石潭、杨嘉桥14个镇,分水、锦石、排头3个乡,总面积2132.80km2,总人口98.93万人,县人民政府驻易俗河镇大鹏中路518号。2.2.2社会经济简况2014年,湘潭县地区生产总值286.8亿元,增长1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8.7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52.6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85.5亿元,增长12.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
16、3633元。全县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7.0:53.2:29.8。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0%、61.4%和29.6%。2.2.3文教卫生建设截至2014年,湘潭全县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6685人,教职工506人。普通高中10所,在校学生20107人,教职工1350人。初中学校60所,在校学生32060人,教职工2695人。普通小学183所,在校学生44572人,教职工2437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20人,教职工10人。各类民办学校11所,在校学生39533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746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毕业生升学率均为100%。截至2014年末,年末全
17、县医院、卫生院拥有床位数3268张,增长14.3%。卫生技术人员381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620人,注册护士1547人。2.2.4湘潭天易示范区湘潭天易示范区于2009年6月8日成立,地处湖南省湘潭县,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五区十八片之一,总规划面积99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创新服务基地、生态工业新区”。近几年来,示范区坚持引大引优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大力发展专用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服务、农产品精深加工三大主导产业,重点培育节能环保、新材料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3+2”产业定位,招大商,引大商,碧桂园、广州珠江啤酒、宏信创新产业园、(飞利浦)LED照明灯具生产
18、基地等项目先后落户园区。截至2014年底,天易示范区入区企业达220余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9家,高新技术企业23家,中国驰名商标8项,省著名商标24项、省名牌产品10项。2014年,示范区实现工业总产值339亿元,增速达21.1%;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277.7亿元,增速达22.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2亿元,增速达30.4%;完成财政收入13.5亿元,增速达16.4%,全县财政收入的比重达60.3%,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突出。2015年后,示范区通过大力引进和培育“三高两低”产业,片区改变了重化工业占主导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了以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为主导,
19、以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为战略性新产业的“3+2”产业体系,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培育初见成效,力争到2017年,示范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财税收入达到40亿元,着力打造“湘潭转型升级桥头堡、株潭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湖南两型工业排头兵、中部新型城镇化实验区”,努力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3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示:表2-1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序号区划内容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域标准3水环境功
20、能区湘江,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森林公园否6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7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8是否人口密集区否9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0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是,两控区11是否水库库区否12是否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湘潭县污水处理厂13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3.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评价区域,执行二级评价标准
21、。为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情况,本次环评引用湘潭天易示范区梧桐南路、黄莺路和杨柳南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监测点位距离本项目分别为800m、1900m,监测数据具有有效性,具体引用数据如下:表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点位采样时间玉兰路与黄莺路交界处(本项目西北侧约0.8km处)大王岭村(本项目东南侧约1.9km处)SO2NO2PM10SO2NO2PM102015.03.180.0600.0670.0400.0480.1250.0410.0510.0300.0430.1092015.03.19
22、0.0590.0650.0410.0460.1140.0430.0470.0330.0420.1042015.03.200.0590.0670.0420.0450.1240.0420.0490.0330.0450.1032015.03.210.0610.0660.0420.0450.1170.0470.0520.0340.0410.1072015.03.220.0610.0660.0410.0480.1200.0400.0470.0370.0440.1042015.03.230.0620.0650.0430.0470.1180.0430.0490.0340.0450.0982015.03.24
23、0.0630.0680.0410.0470.1140.0420.0470.0330.0380.111标准限值0.150.080.150.150.080.15单位mg/m3mg/m3mg/m3mg/m3mg/m3mg/m3由上表可以看出,就上述监测点位及采样时间而言,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进行湘江;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西侧海塘南路污水管道,最终汇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湘江纳污段属于湘江易俗河水厂取水口下游200
24、m至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本次环评引用2015年湘江马家河和五星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引用数据结果如下:表3-2 建设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项目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标准值五星断面pH值7.937.297.60069溶解氧9.55.16.705高锰酸盐指数3.41.52.406化学需氧量1337020五日生化需氧量31104氨氮0.6380.0780.23101.0总磷0.10.040.06600.2石油类0.0050.0050.005000.05硫化物0.010.010.0100.2粪
25、大肠菌群9200020001110752.88.210000马家河断面pH值7.987.117.44069溶解氧9.65.26.605高锰酸盐指数3.81.32.406化学需氧量1338020五日生化需氧量31204氨氮0.8860.0740.27301.0总磷0.20.030.07400.2石油类0.0050.0050.005000.05硫化物0.010.010.0100.2粪大肠菌群160000014002794877.815910000由上表可知,2015年全年五星、马家河断面的水质监测因子中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它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粪
26、大肠菌群超标率分别为52.8%、77.8%,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8.2倍、159倍。超标原因可能由于城市污水管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部分生产和生活污水未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置直接排入湘江所致。3.1.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地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域(工业区),执行3级标准限值。为了解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环评项目组于2016年10月9日10日在项目四周进行布点监测,结果如下:表3-3 建设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Leq:dB(A))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时段监测结果标准限值1#东厂界外侧1m处2016.09.09昼间56.865夜间47.3
27、552#南厂界外侧1m处昼间52.165夜间42.9553#西南厂界外侧1m处昼间51.065夜间40.0554#北厂界外侧1m处昼间51.865夜间39.9551#东厂界外侧1m处2016.09.10昼间56.265夜间43.6552#南厂界外侧1m处昼间58.865夜间47.5553#西南厂界外侧1m处昼间57.565夜间41.7554#北厂界外侧1m处昼间57.665夜间46.855由上表可知,项目各厂界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保护项目所在地周围环
28、境质量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受明显影响,使评价区域内的水、气、声以及敏感点等环境因子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周围主要环保目标如下所示:3-4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环保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离规模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湘潭县武警部队N,171m300人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湘潭县看守所E,13105m500人湘潭县第九中学S,370500m500人湘潭县光荣院、湘潭县中心敬老院N,155355m500人声环境湘潭县武警部队N,171m300人GB3096-2008中3类标准湘潭县看守所E,13105m500人湘潭县光荣院、湘潭县中心敬老院N,155200m300人水环境湘江,
29、湘潭县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河段N,4.9km/GB3838-2002中的级标准限值湘江,湘潭县一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至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N,4.3km/GB3838-2002中的级标准限值注释:二水厂:湘潭市二水厂取水口于2012年9月28日关于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取水泵站不再供应生活用水有关问题会议纪要(潭府阅【2012】49号)中正式通过决定取消湘潭市二水厂生活用水供应,全部变为湘钢工业用水取水口。4.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4.1.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域标准限值。4.1.2地表水环境湘潭县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
30、至下游200米河段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湘江湘潭县段其余河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4.1.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域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标准4.2.1大气污染物粉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4.2.2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4.2.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限值。4.2.4固体废弃物
31、生产废渣储存处执行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特征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本评价确定此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两项。其中COD总量控制指标为0.0054t/a,NH3-N总量控制指标为0.0005t/a。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指标内,无需再另外申请总量指标。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为完善环评,本次环评介入时,项目已完成施工,本次环评
32、不对其进行分析。5.1.1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工艺说明:项目稻谷加工工艺流程分为稻谷收购、清理、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色选、检验、计量包装等工段。具体工艺流程如下:稻谷收购、码垛:收购的合格稻谷用分批次送入生产车间码垛堆存准备生产,该过程中需要借用输送带(1台),输送设备由电能提供动力。初清、去石:初清、去石主要清除稻谷中各种杂质,以达到砻谷前净谷质量的要求。初清的目的是清除原粮中易于清理的大、小、轻杂。初清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以后各道工序的工艺效果,而且有利于改善卫生条件,初清在平面回转清理筛中完成。去石的目的是清除稻谷中所含的石子。去石工序清理流程的后面,这样可通初清工序将稻谷中所含的大
33、杂、小杂及糙碎米清除,保证良好的工艺效果。去石在去石机中完成。初清、去石阶段会产生一定的杂物、噪声、和带有粉尘的废气。砻谷、谷糙分离:是脱去稻谷的颖壳,获得纯净的糙米,并使分离出的稻壳中尽量不含完整米粒。砻谷的目的是脱去稻谷壳,使用的设备为胶辊砻谷机,通过一定压力使稻谷壳破裂分离。稻壳分离是从砻下物中分出稻壳。利用分离机分将稻壳分离出。在稻壳分离工序中,分离出的稻壳需进行收集,以便贮存、运输、综合利用。谷糙分离是从谷糙混合物中分别选出净糙与稻谷,净糙送入碾白工段碾白,稻谷再次进入砻谷机脱壳。(4) 碾米工段:是碾去糙米表面的部分或全部皮层,制成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成品米。碾米是去除糙米部分或全部
34、皮层,它是保证成品米质量的最重要工序,也是提高出米率的重要环节。擦米是擦除粘附在白米表面上的糠粉,使白米表面光洁,提高成品米的外观色泽。凉米是降低白米的温度,以利长期贮存。白米分级:是从白米中分出超过质量标准规定的碎米,白米分级在白米分级筛中完成。(5) 抛光工段:经擦离碾白后的大米,仍有小部分糠粉留在表面凹陷处和存在一定的粗糙度,再通过喷雾着水抛光,较彻底地碾除糠粉,是大米形成较光滑的表面。(6) 色选:用于除去米粒中的异色米。(7)检验包装工段:项目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将合格产品进行包装外售。5.2主要污染工序:本次环评介入时,项目已建设完成,故本次环评主要进行运营污染源分析:5.2
35、.1废气本项目在进行大米加工过程中,因稻谷表层携带粉尘或砻谷后形成的粉尘,在初清、砻谷、稻壳分离、谷糙分离、碾米、抛光、色选、包装等各个工序均会产生粉尘,各个工序产尘点通过除尘网装置抽取气流,使产生的粉尘随气流最终进入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门、窗以及墙体之间的缝隙以无组织排放的方式排放到外环境中,其中本项目粉尘集气效率按照98%计。有组织排放: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1310谷物磨制行业章节,该手册只包含有组织排放的产排污系数,不包含无组织排放产排污系数。根据该手册,稻谷碾磨工业粉尘产排污系数为0.015kg/t-产品,则本项目车间工艺粉尘产
36、生量为15kg/a。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1310谷物磨制行业”中“2.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谷物磨制行业的生产特点,将除尘设备视为生产工艺设备,因此,本行业工业粉尘的产排污系数相等”,所以该项目粉尘的产生量与排放量相等,工艺粉尘排放量为15kg/a。本项目共设置4台除尘器,其中一台除尘器连接砻谷机用来收集谷壳、一台除尘器连接抛光色选工段粉尘用来收集米糠,另外一台除尘器连接其他产尘阶段,最后3台除尘器粉尘废气用一台旋风除尘进行二级旋风除尘后经排气筒穿过项目车间东侧墙体排放,排放高度约为3m。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排气筒进行加高至15m,本单台除尘器风机风量为30
37、00m3/h。各工段的产尘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约为0.694mg/m3,排放速率约为2.082g/h(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 8小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集气效率按98%计,故推算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306kg/a,通过门、窗以及墙体之间的缝隙排放到外环境中,其中车间长约为30m宽约为20m,高度约为3m。5.2.2废水 在大米生产项目中,所使用的水为少量抛光用水,在工艺中全部被吸收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设食堂,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废水量为108m3/a,污染物预计浓度为COD350mg/L、氨氮25mg/L、BOD5250mg/L、悬浮物25
38、0mg/L。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项目西侧海棠南路的城市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湘江。其中本项目生活污水具体产排情况详见下表。表5-1 营运期生活污水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水量组分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处理方式处理效率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排放执行标准108m3/aCOD3500.038化粪池20%2800.030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BOD52500.02715%212.50.023氨氮250.0033%240.0026SS2500.02730%1750.0195.2.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
39、声,噪声声源强为6095 dB(A)。各加工设备噪声声源强度见下表。表5-2 大米加工各设备噪声声源强度设备名称声源dB(A)平面回转清理筛8085胶辊砻谷机8085砂辊碾米机9095球磨、防碎抛光机7075斗式提升机6065风机9095蛋逼连杆重力谷糙分离机8085色选机6570白米分级精选筛7580吸式比重去石机7580项目中对于生产设备中所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可以通过安装减震措施、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对噪声进行治理,来消减噪声源强对人生活生产所造成的影响。5.2.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色选米、碎米、谷糠作为副产品进行销售,不列入固体废物。项目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杂质、碎石、
40、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杂质:稻谷在初清理中会产生杂质,产生量一般为原料的0.01%,则产生量为0.14t/a,产生的杂质质委托给环卫部门进行定时清理。碎石:大米在经过去石机时,会有碎石被筛选出来,类比同类项目,碎石产生量约为0.4t/a,产生的碎石也交于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生活垃圾:本项目有10名员工,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则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t/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测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污染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车间除尘排气筒粉尘0.694mg/m3,0
41、.015t/a0.694mg/m3,0.015t/a车间粉尘0.0003t/a,无组织排放0.0003t/a,无组织排放水污染物生活污水(108m3/a)CODBOD5NH3-NSS350mg/L,0.038t/a250mg/L,0.027t/a25mg/L,0.003t/a250mg/L,0.027t/a280mg/L,0.030t/a212.5mg/L,0.023t/a24mg/L,0.0026t/a175mg/L,0.019t/a固体废弃物生产设备杂质碎石0.14t/a0.4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员工生活生活垃圾1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噪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一定的噪声污染,产生源强为
42、6095dB(A)。其他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本次环评介入时,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运营期间不涉及生态影响,故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影响及其保护措施。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7.1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7.1.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排放方式主要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3m,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排气筒进行加高至15m,粉尘排放浓度约为0.694mg/m3,排放速率约为0.002kg/h,均能满足标准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5m高排气筒需执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由此可得,本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694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中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