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平顶山医院第十三章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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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评价结论13.1 评价结论13.1.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振兴和发展医疗事业、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是一所三级综合性医院,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新建医院拟建在平顶山新城区内,该区域内现无大型综合医院,随着新城区人员入住率的提高,必将增加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该医院进驻新城区将促进平顶山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调配,使新城区配套服务的医疗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缓解群众就医困难问题,从而推动新城区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意义重大。本项目总投资

2、100000万元,建设规模为1500张病床,就诊量3000人次/日。13.1.2 项目建设符合平顶山新城区分区规划(2005-2020)。根据平顶山新城区分区规划(2005-2020)调整和修编后内容,新城区规划定位:平顶山市的山水生态城区,城市行政、文化和城市公共活动中心,新的城市经济增长及现代服务业基地。根据新城区土地利用规划,新城区规划有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用地、绿地、水城和其他用地等,其中医疗卫生用地约21.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0.83%。本项目位于新城区的起步区和东部片区,占地面积约18.2万m2,属于城市规划的公用基础设施,占

3、地为医疗卫生用地,故项目选址符合新城区规划相关要求。新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二。13.1.3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地表水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一般,声环境可以满足标准要求。各环境空气监测/调查点位中,SO2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NO2小时平均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但日均浓度出现超标,出现位置为规划设计院,参考平顶山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长期监测数据,评价认为出现NO2日均浓度超标属于个别现象,出现超标情况可能是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所致;PM10和PM2.5日均值均存在超标现象,超

4、标的原因主要是调查期间有风且空气较为干燥,空气中扬尘较多造成。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湛河(乌江河)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首要污染物为COD和BOD5。水质超标主要是区域污水排放没有纳入污水处理厂,致使沿河污水直排入湛河,对湛河水质造成影响。评价建议当地政府尽快将沿河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减轻对地表水体的污染。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3个监测点位中,1#东洼村的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现象,超标率100%;2#柴庄村总硬度和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现象,超标率均为100%;3#西留村的总硬度和总大肠菌群出

5、现标超现象,总硬度超标率为33.3%,总大肠菌超标率100%。其他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要求。对比公报结果可知地下水污染因子为总大肠菌群,地下水水质发生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调查研究表明, 总大肠菌群细菌多存在于温血动物粪便、人类经常活动的场所以及有粪便污染的地方,人、畜粪便对外界环境的污染是大肠菌群在自然界存在的主要原因。分析地下水总大肠菌群超标原因,主要是早期当地村民养殖家禽,人和畜禽排泄物堆肥废水下渗所致,是长期累积造成。如今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基本不再养殖家禽,大大减少了畜禽排泄物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总硬度超标可能是由于该区域地质结构

6、造成地下水矿化度较高所致。院区东、西、北边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院区南边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说明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13.1.4 从环境预测可知,工程废气SO2、NO2、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工程排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不会改变地下水水质现状;工程噪声不造成扰民现象;工程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1)环境空气考虑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工程各PM10、SO2、NO2最大浓度贡献值能够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小,对周围环境

7、空气影响较小。(2)地表水本项目距离白龟山水库直线距离980m,区域纳污水系乌江河水体功能为类,评价简要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上述敏感点及区域水系的影响,分析如下:对白龟山水库影响分析:根据新城区排水规划情况,项目选址区域废水收集后经现状水系(目前为雨污管网)向西北排入湛河,再通过湛河进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其次,根据规划中地形标高分析,白龟山位于项目选址南侧,地势高于项目选址区域,故从地形地势角度,选址区域废水只能向北流动;根据项目排水规划,拟在选址平面的西北部设总排口,将废水接入福泉路(尚未通车)雨污管网,继而向西北入污水处理厂,故项目废水不会对白龟山水库造成影响。对区域纳污水系乌江河影响分析:

8、项目废水经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达标后,汇入乌江河,乌江河水体功能为类,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平顶山2014年环境质量公报情况,该水体水质现状为劣类,项目经二次处理后排水执行一级A标准,排水水质优于现状,故不会改变乌江河现有水质现状。(3)地下水评价认为项目通过严格建设期雨污管网施工、规范建设内部污水预处理系统,可有效避免污水的下渗,确保项目建设不改变区域地下水现状,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地下水环境质量仍可维持现有水平。(4)噪声本项目完成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工程建成后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其次,本项目为医疗卫

9、生项目,病患区对居住条件的要求较高,噪声源的位置设置将影响内部病房楼及综合楼的正常运行,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内容,项目污水站、制氧站各类泵、中央空调、热交换站泵类均位于室内,隔声条件优良,故对厂界及病房楼的噪声贡献有限;其次,冷却塔环评建议放置于综合楼楼顶,远离病房区,高位放置,空间开阔,利于噪声衰减;根据预测结果中等值线的分布情况,病房区噪声贡献值处于30-35dB(A),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故项目运行期,在各类噪声源合理布置情况下,不会对内部病患区噪声干扰;另外,综合楼区域噪声贡献值在35-40 dB(A),亦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

10、6-2008)中1类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故就诊病患在就医期间不会受到大的噪声影响。综上,评价认为在合理布置项目噪声源及通过封闭室内隔音、工程减震基础上,各类声源不会对内部敏感区造成大的影响。(5)固废根据固废相关管理要求,评价建议企业按照相关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医疗废物专用暂存场所,并做好“三防”措施。工程固废在严格执行评价所提暂存措施及妥善处理基础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6)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情况,区域环境现状中颗粒物污染较重,并出现了超标现象,较本项目外围设施产生的影响而言,项目外围设施影响相对较小,贡献值有限,且不会改变区域环

11、境质量现状,故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不会对本项目形成制约性因素。噪声影响分析项目选址外围上述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固定源机械噪声及流动性车辆等噪声,上述设施部分正常运行,部分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均具有间歇性特点,故带来的噪声影响具有间歇性。项目环评期间,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院区东、西、北边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院区南边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说明项目四周厂界现状噪声值满足环评建议标准,噪声现状值即项目外围设施对本项目形成的影响,故不会对本项目形成制约因素。其他影响分

12、析目前,项目选址区域正处于开发阶段,项目外围500范围内基本为闲置土地,随着后期开发建设逐步展开,本项目建成后必然受到开发建设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影响包括基础建设期的扬尘、噪声等;其次,建设过程中产生大量车流、人流,会产生噪声、交通拥堵等影响;为此,评价建议新城区相关管理部门务必加强新城区建设期间的环境治理、交通治理等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为城市人居更好服务。13.1.5 工程“三废”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1)废气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经分析计算,工程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分别为3.25mg/m3、152mg/m3,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13、准(GB13271-2014)浓度限值要求。工程根据食堂规模分别采用相应油烟去除率的油烟净化器,同时加大厨房通风量,保证厨房内的适当负压,防止污染物外逸。经处理后厨房油烟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要求,其措施是可行的。项目污水处理站拟采取封闭式地下结构,气体排放量相对较小。评价建议将污水处理设施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经活性炭吸附后,从15m高空排放。车库拟采用机械排风,且排气口应远离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区域,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对室内及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均较小,其措施是可行的。(2

14、)废水本项目不设传染病区,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依据医院废水处理设计规范,终确定项目的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曝气+消毒的一级强化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乌江河。对地表水影响很小,评价认为其措施是可行的。(3)噪声工程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加强绿化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4)固废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统一清收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医疗固废拟委托具备医疗危废处置资质单位代为处置;洗印废液拟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由供应厂家回

15、收利用,不外排;污泥脱水干化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房,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代为处置。上述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均不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13.1.6 项目污染排放量可以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结合当地的环保管理要求,本环评建议项目废水总量指标为:出厂总量: COD45.39(t/a),氨氮6.72(t/a),SO20.026(t/a),NOx1.216(t/a);排入外环境总量: COD11.34(t/a),氨氮1.13(t/a),SO20.026(t/a),NOx1.216(t/a);本项目新增总量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倍量

16、替代的原则,从平顶山市预支增量中予以解决。使项目建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及“区域增产不增污”的要求。13.1.7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建设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ClO2以及用于生成消毒剂的盐酸、氯酸钠以及锅炉燃料天然气,工程所用二氧化氯、盐酸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物质,氯酸钠储存量远远小于其规定的临界量100t,天然气不在院内储存,所以本工程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污水处理站的事故排放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后,项目建设风险水平可以接受。13.1.8被调查公众均支持本工程建设。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用了信息公示、征求当地各

17、级管理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的意见,调查程序符合国家关于公众参与调查的管理办法要求,并取得了广大公众的认可。没有被调查对象反对本项目的建设,为项目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13.1.9工程环保投资适当,资金能够保障支付。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本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9.6万元,占总投资的0.41%,资金能够保障支付。医院配套建设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可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避免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满足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平顶山新城区分区规划,项目建设对促进平

18、顶山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调配、缓解群众就医困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外排污染物经采取评价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可实现最大程度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13.2 建议13.2.1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13.2.2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废水、废气、固废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设计。13.2.3本次工程环保投资409.6万元,应予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3.2.4建立专门环保机构,负责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控制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台帐制度,对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定时检查,及时掌握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总结经验,改进管理。13.2.5做好医院内绿化和环境美化工作,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医治和休息环境。13.2.6规范医院总排水口。13.2.7本次评价对象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项目,不包含放辐射有关内容的影响。其辐射相关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由相应辐射环评资质的单位开展。13.2.8项目外环境存在不符合新城区规划设施建议实施搬迁或转移,尽可能降低其对建成区基础设施的运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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