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结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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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评价结论与对策建议13.1 评价结论13.1.1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始建于2006年,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李庄乡翟庄村,处理医疗废物能力为5t/d,负责处置平顶山市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随着医疗废物处理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拟对现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拟采用高温蒸汽杀菌技术。同时由于人口的增加,现有处理规模不能足日趋增加的医疗废物处理的需求,改造后处理医疗废物能力为8t/d,服务年限10年。本次改造仅对焚烧系统进行改造,其它保持不变。本项目已在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

2、案号为豫平宝丰其201400023。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和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等,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南省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要求。 13.1.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SO2、NO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H2S小时浓度能够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各监测点PM10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主要是北方气候原因造成。(2)地表水环境根据沙河舞阳马湾省控断面常规监测数据,近一年沙河舞阳马湾省控断面COD监测数据均值

3、为23.1 mg/L,监测值均能满足水体功能规划要求;NH3-N监测数据均值为0.61 mg/L,可以满足水体功能规划要求,但第一季度COD、NH3-N部分周监测数据超标,主要是枯水期地表水径流偏小的原因。(3)地下水根据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各个监测点的pH、高锰酸盐指数、NH3-N、亚硝酸盐、挥发酚监测值均能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的要求。总硬度监测值超标,主要与当地地质有关。(4)声环境厂址东、西、北厂界处昼、夜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南厂界处紧邻交通主干道省道,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

4、08)4a类标准。13.1.3 本次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进行了有效治理,污染物的排放对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13.1.3.1 环境空气经估算模式预测,NH3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1026mg/m3,占标率为5.13%,对应的距离为81m;VOC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2051mg/m3,占标率为3.42%,对应的距离为81m。PM10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1579mg/m3,占标率为0.35%,对应的距离为212m。NH3、VOC、PM10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较小,本次技改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结合平面布置,本项目的设防距离为西、北、东厂界外均为200m、南厂界为40m。

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另根据当地政府部门意见,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亦无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规划。13.1.3.2 地表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冷凝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进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冷凝废水经高温灭菌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用于绿化。本项目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13.1.3.3 地下水本次技改工程建成后,由厂内自备水井供水,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冷凝液经高温灭菌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用于绿化。另外,项目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间,严格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

6、染标准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在采取严格的措施后,固体废物贮存对地下水质量影响较小。在落实环评所提的相关建议后,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质量有较大影响。13.1.3.4 声环境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西、东、北、南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3.455.3/49.649.7 dB(A)、54.154.9/50.150.9 dB(A)、52.653.0/50.450.7 dB(A)、67.9/53.553.6 dB(A)。西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南厂昼夜噪声预测值可以

7、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东、北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但东、北厂界夜间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主要由于现状值较高的原因。本项目每天工作16h,因此建议工作尽量在白天完成,夜间10点至早6点不进行工作,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同时评价建议加强厂区噪声的防治工作,规范高噪声设备操作。13.1.4 本项目各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各项治理措施可行13.1.4.1 废水本次技改工程正常运营后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冷凝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进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8、,处理站采用“混凝气浮+消毒”,处理后回用。冷凝废水经高温灭菌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用于绿化。13.1.4.2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进料、贮存废气,高温蒸汽处理废气,破碎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1)有组织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包括高效过滤除菌装置和吸附除臭装置,破碎时为灭菌后的医疗废物不含病菌,破碎废气收集后直接入吸附除臭装置,贮存废气和高温蒸汽处理废气先高效过滤除菌装置灭菌后,再进入吸附除臭装置进入一步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净化后,净化处理装置VOC排放浓度为30mg/m3,排放量为0.032kg/h;NH3排放浓度为42mg/m3,排放量为0.045kg/h;粉尘排放浓度为18m

9、g/m3,排放量为0.019kg/h;臭气排放浓度为550mg/m3。排放各污染因子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排气筒,粉尘浓度120mg/m3,速率3.5kg/h)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15m排气筒,NH3速率4.9kg/h,臭气浓度2000)要求,因此本次技改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在贮存、破碎工段和污水处理站排放少量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厂区设置绿化带以及设置防护距离等,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13.1.4.3 固体废物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经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

10、废渣和废气净化系统废弃物,厂内污水处理污泥。经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送入宝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气净化系统废弃物和厂内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后送危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对于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存,评价建议本项目固体废物临时堆场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标准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规范建设。在采取上述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13.1.4.4 噪声本次工程主要高噪声设备有破碎机、空压机、各类风机,循环冷却塔和各类泵等。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11、加设消声器及隔声罩等措施后,噪声声源值可降至80dB(A)以下,可以满足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声源值85dB(A)的要求。13.1.5 采用先进医疗废物处理技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次技改工程淘汰现有热解气化焚烧技术,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法处理医疗废物,高压蒸汽灭菌法具有处理系统不产生危险排放物且消毒效果好、处理后的废物具有和生活垃圾相近的组成和性质、投资费用相对较低等特点,更重要的是避免焚烧产生二噁英对环境影响的风险。高温蒸汽处理系统自控水平高,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和环保管理,工程环保措施完善,废气、废水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采用电锅炉供应蒸汽,实现节能减排。工艺属于国内先进

12、水平,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13.1.6 工程建设厂址符合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中的选址要求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进行技改,符合国家及当地有规划,厂址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本项目厂址距最近的村庄约290m,距宝丰县水源地较远,并设置200m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本项目已与宝丰县垃圾处理厂协定协议,残渣送垃圾填埋场填埋;本次评价已进行公众参与,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总体来说,工程建设厂址符合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中的选址要求。13.1.7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采取防范

13、及应急措施医疗废物属于传染性物质,在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本次为技改工程,处置中心已采取相应的防范及应急措施;技改后,处理中心根据技术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及应急措施,并加强管理。评价认为该处置中心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可接受。13.1.8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96.1%的被调查对象支持本次技改工程建设,大部分公众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当地环境起到一定作用,同时也保障当地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促进了平顶山市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该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及居民的认可,认为项目建成后

14、可以造福当地群众。13.1.9 总量控制根据工程分析,本次技改工程VOC排放量分0.18t/a。因此建议本次工程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VOC0.18t/a。13.2 对策建议l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建全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制度,有专人维护,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l 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使清洁生产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保证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及正常运行。l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资金到位,做到专款专用;l 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工程采取的生产工艺较先进,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建设后对改善区域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具有积极的意义,可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工程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要求,加强运行过程的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技改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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