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市带岭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带岭区东南部km处的坡地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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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总论11.1 项目由来11.2 编制依据21.3编制目的和评价原则41.4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51.5功能区划与采用的标准71.6评价因子的识别和筛选111.7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21.8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32. 工程概况及工程污染分析232.1拟建项目概况232.2工程分析372.3污染物及污染源分析483.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553.1自然环境概况553.2社会经济概况57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59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9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44.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74.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70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745.1

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74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835.7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76. 环境风险分析1046.1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046.2风险评价范围1046.3环境风险识别1046.4源项分析1047. 污染防治措施1117.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118. 清洁生产1238.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238.2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述1239.总量控制1309.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1309.2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13010.公众参与13110.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13110.2 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与内容13110.3 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13910.4 公众参与结论14211.选址合理性分析14

3、312. 环境保护投资及效益简要分析14612.1工程环保治理措施投资14612.2 社会效益14712.3 结论14713. 环境管理计划与环境监测计划14913.1环境管理计划14913.2环境监测计划15213.3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计划15414. 评价结论15514.1拟建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15514.2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15514.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551总论1.1 项目由来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已经成为反映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以及城市管理者的环境意识和现代意识的标志。生活垃圾管理与污染防治已成为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带岭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伊春市

4、南部。东部和东南部与南岔区相邻,西部与西南部与铁力市接壤,北与乌马河区交界。它是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的一个直属企业,带岭区(带岭林业实验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带岭区中心城区是带岭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是国家林业现代化科学研究基地;是以山林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伊春市南部的生态园林城市。近些年,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口逐渐增加,导致城市生活垃圾排放量也逐年增多。但是手机车辆陈旧、数量不足,未配套建设收集站,所以,不能及时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出城,不能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裸露堆置,致使垃圾中的有害成分对周围大气、水体、土壤造成严重污染,不仅破坏了

5、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不利于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对此,伊春市带岭区政府十分重视,为解决城市垃圾的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环境,现提出本项目的建设。受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实验局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组经过现场调查及资料调研、环境现状监测、模式计算及统计分析,编制完成了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1.2 编制依据1.2.1 相关

6、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施行);(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2011年3月1日)。1.2.2 部门规章(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2005年4月21日);(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2011年6月1日);(3)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1日);(4)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465号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6)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15日);(7)国家发展改革委

8、员会等十一部委关于加强环境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1月12日);(10)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5月5日);(11)关于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价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90)环管字057号);(12)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13)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

9、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8日);(14)国家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 建成2000120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年05月29日)。1.2.3 地方法律法规(1)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2月1);(2)黑龙江环保厅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2015年4月23日)。1.2.4 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

10、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9)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10)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564-2010)。1.2.5 相关文件(1)带岭林业实验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伊春市带岭区土地

11、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4)带岭林业局垃圾填埋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3编制目的和评价原则1.3.1编制目的 在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着“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预测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环境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3.2评价原则(1)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注重污染源生产全过程控制。(2)贯彻“达标排放”、“总量

12、控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削减工程的污染物排放量。(3)贯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4)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工程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注重环评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实用性,确保环评工作质量。1.4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1.4.1控制污染的目标按照国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种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减少工程建设对拟建厂址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1)建设期主要控制目标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场界噪声。(2)生产运营期主要控制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排放,控制工艺过程不发生或少发生非正常排放。污染控制目标

13、见表1.4-1。表1.4-1 污染物控制目标时段控制目标施工期控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控制粉尘、扬尘的排放,保护周围地区声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周围人群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运行期控制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标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厂界达标及总量,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定期运至带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本项目不对外排放污水做好场地废水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水质控制各类高噪声设备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外排1.4.2环境保护目标经现场调查,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14、和名胜古迹等特殊保护目标,不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无重要的文化设施,其环境保护对象及目标主要为周边人群。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春市带岭区。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区范围内受工程排污影响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同时,课题组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环境及人群分布情况的调查,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参见表1.4-2及图1.4-1环境保护目标图。表1.4-2 拟建项目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环境要素敏感保护目标方位距厂界最近距离(km)规模(人)保护等级声环境场界四周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GB3096-20082类标准环境空气大青川村WS1.5180GB3095-20

15、12二级地表水环境永翠河S2.95-GB3838-2002类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质N2km范围-GB/T14848-93中类标准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厂址周围土壤植被农作物、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所在地红星村大青川村带岭区永翠河图1.4-1 环境保护目标图1.5功能区划与采用的标准1.5.1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伊春市带岭区。评价区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见表1.5-1。表1.5-1 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所属区域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带岭区二类区2地表水永翠河类3地下水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类4噪声规划建设用地2类1.5.2采用的标准和规范1.5.2.1环境空气(1)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环境

16、空气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H3和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标准,具体值详见表1.5-2。表1.5-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污染物单位取值时间标准浓度限值执行标准PM10g/m3年平均7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150SO2g/m3年平均60日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g/m3年平均40日平均801小时平均200NH3mg/m3一次最高容许浓度0.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H2S0.01(2)排放标准厂界NH3和H2S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

17、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场界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5-3。表1.5-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标准1NH3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2H2S0.063颗粒物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5.2.2水环境(1)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7

18、。表1.5-7 地表水评价标准序号污染物单位类标准限值1PH(无量纲)692化学需氧量mg/L203五日生化需氧量mg/L44氨氮mg/L1.05总磷mg/L0.2(库0.05)6总氮mg/L1.07溶解氧mg/L58高锰酸盐指数mg/L69石油类mg/L0.05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8。表1.5-8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序号污染物单位类标准限值1pH6.58.52硫酸盐(mg/L)mg/L2503铁(Fe)mg/L0.34锰(Mn)mg/L0.15铜(Cu)mg/L1.06锌(Zn)mg/L1.07挥发性酚类

19、(以苯酚计)mg/L0.0028亚硝酸盐(以N计)mg/L0.029氨氮(NH4)mg/L0.210氟化物mg/L1.011氰化物mg/L0.0512汞(Hg)mg/L0.00113砷(As)mg/L0.0514镉(Cd)mg/L0.0115铬(六价)(Cr6+)mg/L0.0516铅(Pb)mg/L0.0517细菌总数(个/L)100(2)排放标准本项目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运送至带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永翠河。 1.5.2.3声环境(1)质量标准本项目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1.5-10。表1.5-10 声环境评价标准限值 单位:dB(A)来源昼间夜间GB3096-2008中2类6050GB12348-2008中2类6050(2)排放标准建设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详见表1.5-11。表1.5-11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项目昼间夜间建设期7055运营期60501.5.2.4固体废物(1)

21、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1.6评价因子的识别和筛选1.6.1评价因子的识别和筛选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本项目所处地区环境状况,分析本项目对周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生活质量等诸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该工程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筛选,其结果见表1.6-1。表1.6-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环境要 素影响程度开发活动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生活质量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声环境路域生物水生生物农业生产工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运输生活水平人群健康人

22、口就业施工期挖填土方、拆迁-1D-1D-1D材料堆存-1D-1D建筑施工-1D-1D-1D-1D材料、废物运输-1D-1D-1D-1D-1D运行期产品生产+1C+2C+1C+1C废气排放-2C-1C-1C废水排放-1C设备噪声-1C固体废物-1C注: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从表中1.6-1中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存在短期、局部、可恢复的影响,也存在长期、大范围的正、负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对自然环境中诸多方面产

23、生的一定程度的负影响,但施工期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而工程运行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则是长期存在的,最主要的是对自然环境中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和生态产生不同程度的负影响。对环境的正影响则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方面,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1.6.2评价因子确定根据上述环境影响识别因子筛选,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如下:(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为:SO2、NO2、TSP。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因子为NH3、H2S。(2)地表水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为:pH值、溶解氧、CODcr、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磷、总氮、氨氮、石油类、SS。(3)地下水地下水现状评价因子为:pH、挥发酚、铁、锰、铜、锌、

24、氰化物、汞、砷、镉、铅、硫酸盐、氟化物、六价铬、氨氮、亚硝酸盐、细菌总数。(4)声环境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昼间等效声级Ld;夜间等效声级Ln。1.7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7.1 评价内容通过对拟建项目概况及所在区域环境概况进行分析,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1)拟建项目建设概况,工程分析。(2)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3)针对拟建项目特点及排污特点,贯彻“清洁生产”及“达标排放”的原则,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4)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所排污染物对评价区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同时提出污染物排

25、放总量控制方案。(5)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求项目区及相关各阶层人士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6)针对环境影响预测及公众参与等结论,综合分析拟建项目选址的合理性。(7)对项目的清洁生产、环境经济损益进行简要分析,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环境监测计划。1.7.2 评价重点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污染物排放及其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确定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和清洁生产分析。1.8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8.1 环境空气1.8.1.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

26、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具体划分情况见表1.8-1。表1.8-1 评价工作级别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H2S 和NH3为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Coi第i个污

27、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估算数值计算各污染物参数选取结果见表1.8-2。表1.8-2 估算模式参数取值一览表参数名称单位H2SNH3城市/乡村选项乡村排放速率g/s0.001360.002源的释放高度m5矩形面源长度m278矩形面源宽度m195Pmax%7.31%10%0.54%10%D10%m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图1.8-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计算由表1-8-2可知,以污染物中H2S 、NH3判定评价等级,根据三级标准(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应为三级。1.8.1.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

28、以填埋场为中心,5km5km范围内。1.8.2地表水环境1.8.2.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规定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本工程的污水排放量:25m3/d本工程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复杂地表水水域规模:永翠河地表水水质要求:类表1.8-3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有关部分)分级判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建设项目污水的复杂程度三级地表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地表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1000复杂中本项目投产后,垃圾渗滤液经场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定期运送至带岭区污水处厂处理,最终排入永翠河,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运送至带岭

29、区污水处厂处理,最终排入永翠河;项目总排水量为25m/d,水质复杂程度属于复杂,根据评价分级依据,该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可确定地表水进行环境影响分析。1.8.2.1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为污水处理厂排水入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为评价范围。1.8.3地下水环境1.8.2.1评价工作等级(1)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1)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确定本项目属于地下水影响类型中的I类建设项目。本工程有可能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按照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址的包气带防

30、污性能、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环境特征、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判定依据见表1.8-4。表1.8-4 I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一览表评价级别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建设项目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建设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一级弱-强易-不易敏感大-小复杂-简单弱易较敏感大-小复杂-简单不敏感大复杂-简单中复杂-中等小复杂中较敏感大-中复杂-简单小复杂-中等不敏感大复杂中复杂不易较敏感大复杂-中等中复杂中易较敏感大复杂-简单中复杂-中等小复杂不敏感大复杂中较敏感大复杂-中等中复杂强易较敏感大复杂二级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三级弱不易

31、不敏感中简单小中等-简单中易不敏感小简单中不敏感中简单小中等-简单不易较敏感中简单小中等-简单不敏感大中等-简单中-小复杂-简单强易较敏感小简单不敏感大简单中中等-简单小复杂-简单中较敏感中简单小中等-简单不敏感大中等-简单中-小复杂-简单不易较敏感大中等-简单中-小复杂-简单不敏感大-小复杂-简单(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按包气带中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分为强、中、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8-5。表1.8-5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强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

32、定中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Kl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弱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注:表中岩(土)层系指建设项目场地地下基础之下第一岩(土)层。根据工程地质勘察,场地为第四纪堆积地层,地层主要由粉质粘土、砂石组成,粉质粘土,黄褐色,可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层顶厚0.5米-1.3米。砾砂层厚2.90-4.30米,层顶埋深0.5米-1.30米,粘土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强。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

33、征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为易、中、不易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8-6。表1.8-6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分级 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易潜水含水层且包气带岩性(如粗砂、砾石等)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中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不易以上情形之外的其他地区。勘察期间场地内钻孔深度范围内未发现第四纪孔隙潜水。场地内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水位埋深大于10m,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为不易污染。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

34、则见表1.8-7。表1.8-7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生活供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建设项目场地不在生活供水水源地,也不在生活水源地准保护区外的补给径流区

35、,评价区域范围内地下水径流下游方向存在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1.8-8。表1.8-8 污水排放量分级分级污水排放总量(m3/d)大10000中100010000小1000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渗滤液污水。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5m3/d1000m3/d,项目的污水排放量小。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根据建设项目所排污水中污染物类型和需预测的污水水质指标数量,将污水水质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8-9。当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类型所确定的污

36、水水质复杂程度和根据污水水质指标数量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不一致时,取高级别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表1.8-9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分级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污染物类型污水水质指标(个)复杂污染物类型数2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垃圾渗滤液,本项目主要污染物pH、COD、氨氮、SS及低浓度重金属,污染类型为3,水质指标为6种,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复杂。综上所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拟建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强,水层

37、易污染特征为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污水排放量级别为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复杂,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1.8.3.2评价范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技术要求,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的调查与评价范围要求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调查评价范围为场址周围2000m范围内村屯水井。1.8.4声环境1.8.4.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影响评价(HJ2.4-2009)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为二级,划分依据见表1.8-10。表1.8-10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相关部分)一级二级三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GB

38、3096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5dB(A)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dB(A)5dB(A)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3dB(A)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显著增多增加较多变化不大拟建项目具体情况为:拟建项目区域声环境等级为2类;拟建项目建成前后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3dB(A);受本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不变。综上,对照表1.8-10,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1.8.4.2评价范围厂界外200m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厂区厂界外1m。1.8.5生态影响评

39、价1.8.5.1评价工作等级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有关规定,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为三级,划分依据见表1.8-10。表1.8-10 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影响区域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km220 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二级三级三级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省、市级保护植物及动物,无珍稀濒危物种,占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6.7公顷。综上所述,对照表1.8-10,确定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8.5.2评

40、价范围本次生态环境调查范围为项目厂址中心周围1km2范围内。1.8.6环境风险评价1.8.6.1评价工作等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所涉及的物质、功能单元和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建设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来确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等级划分依据表1.8-11。表1.8-11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分类情况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本工程涉及的风险因素沼气(危险物质为甲烷),属易燃物质,但产生量较小,为非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

41、地区,因此,根据表1.8-11,可以确定本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8.6.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二级评价范围为3km,故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范围为3km。2. 工程概况及工程污染分析2.1拟建项目概况2.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伊春市带岭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实验局(4)建设地点:带岭区东南部5km处的坡地(5)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50吨(6)建设投资:工程总投资4947.83万元2.1.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基本组成见表2.1-1。表2.1-1 拟建项目基本组成表名称规模备注主体工程填埋场库区填埋区总可利用面积为42710m2,平均埋深10.42m,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t,库容可达37.09万m3,年工作日365天,服务年限15年。服务期限内所需总库容积为44.51万m3。1)将填埋库区区域设一条独立的主导排盲沟,在场底设置防渗层,防渗层上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2)垃圾坝在填埋库区北、东、南侧修建,增加填埋场库容。3)沿填埋库区北、南侧设置截洪沟,减少垃圾堆体表面径流对场外区域的冲刷。4)为保持防渗系统稳定,并考虑到HDPE膜的施工要求及垃圾填埋作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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