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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表编号: 年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华银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4年10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基本状况项目名称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东华银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彩银联系人张建洋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毛草岗联系电话13902781852传真0753-2521388邮政编码514700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毛草岗立项审批部门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建设性质补办行业类别及代码I6610旅游饭店占地面积(平方米)3912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45000总投资(
2、万元)3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补办一、项目由来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毛草岗,该项目主要功能为旅游休闲度假酒店建设项目。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从1996年起开发兴建,至2001年基本形成现有规模,因当时建设规模未明确和环境管理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环保手续。该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情况如下:总占地面积391200平方米,占用土地为均为丘陵和旱地,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其中度假酒店主楼(5层,含客房、会议中心)建筑面积9948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2552平方
3、米,联排低层(23层)度假客房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商业及公建设施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度假公园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地上停车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269200平方米,绿化率68.8%,容积率为0.12,建筑密度9.6%,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占地红线范围内无天然林等环境敏感区,按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广东华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深圳市
4、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实地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2.1-2011、HJ2.2-2008、HJ/T 2.3-93、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的技术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工程概况1、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毛草岗,项目所在地东西南北四面均为丘陵或旱地。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建设项目平面四置图见(附图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见(附图3)、建设项目所在地四周的照片和现
5、状情况照片见(附图412)。、建设性质:新建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35000万元。、总图布置: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毛草岗,本项目主要分布有酒店主楼、餐厅、联排低层(23层)度假客房、度假公园等设施,酒店主楼、餐厅和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在项目北面,商业及公建设施、联排低层(23层)度假客房布置在项目中部,度假公园布置在项目东南部,本项目场地开阔,呈扇形,南面向均设有规划市政道路,项目主出入口位于南面。雁洋镇以建设“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战略为契机,积极打造历史文化名镇和国际旅游特色镇。雁鸣湖依托当地自然与人文环境,突出“休闲度假,养生娱乐,绿色生态”主题,参照道
6、家“天、地、人和合”的养生理论,以其独有的野趣绿色生态环境,建成“春晖园,夏晓园,秋实园,冬融园等多个功能景区和生态园区,与周边旅游景区形成吃、住、娱乐一体的高档休闲区。2、工程规模梅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91200平方米,占用土地为均为丘陵和旱地,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其中度假酒店主楼(5层,含客房、会议中心)建筑面积9948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2552平方米,联排低层(23层)度假客房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商业及公建设施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度假公园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地上停车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
7、269200平方米,绿化率68.8%,容积率为0.12,建筑密度9.6%,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各建筑物使用功能明细表见表2。表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指标度假酒店酒店(银湖宾馆)主楼(含客房、会议中心)52409948共5层,一楼设客房11间,二楼15间,三楼14间,四楼14间,五楼1间,共55间。不设地下室。联排低层(23层)度假客房1080013600设21栋联排低层(23层)度假建筑,每栋联排度假建筑设客房310间,共设客房115间。餐厅主楼19602552餐厅高3层,均为
8、餐饮功能,设置餐位480个商业及公建75006800普通百货商店度假公园9200012100其中绿化面积26500 m2地上停车场10000道路21000绿化面积(不含公园绿化)242700车位数量500个绿化率68.8%容积率0.12建筑密度9.6%合计39120045000项目酒店(银湖宾馆)主楼(含客房、会议中心)共5层,一楼设客房11间,二楼15间,三楼14间,四楼14间,五楼1间,共55间。不设地下室。该项目充分了考虑清洁生产、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尽量使用无污染、易降解、可再生的环境材料。通过新能源、新材料的运用,雨水的收集,自然的采光、通风和降温等因素,贯彻落实清洁生产措施。3、项
9、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主要为生活用水,每天用水量为387吨/日,年用水量约141255吨/年,项目从市政自来水管引一条给水管进入本项目供给各用水点,成支状布置,市政供水压力0.28MP。排水方式采用污废合流、雨污水分流制排放。室外设雨水口,汇集雨水后接入雨水检查井,汇总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就近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项目污水排放量约为348吨/日,年排放量约127020吨/年。本项目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经处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后回用于项目自身绿化灌溉(面积超过26.92万平方米),本项目无污水外排。4、 项目供电系统:本项目年用电量约为10
10、0万度/年,由市政电网引入两路1千伏独立电源进线,一用一备。项目不设中央空调、备用柴油发电机和集中供热设施。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毛草岗,项目所在地东西南北四面均为丘陵或旱地。现状调查表明,项目附近道路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是周围环境中的主要污染源,项目除受以上因素影响外,受其它因素影响较少,故不存在原有的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周围的水、气、声环境状况较好,而从总体上来看,整个区域的环境质量较好。具体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和四置示意图见附图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
11、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毛草岗,梅州市梅县区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梅州市中部。介于北纬23552448、东经1154711633之间,东西宽78公里,南北长98公里;东邻大埔,西界兴宁,南连丰顺,北接蕉岭;东北与福建省上杭、永定毗连,西北与平远接壤,中部环接梅州市梅江区。2012年底,总面积2482.5平方公里;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盆地、丘陵、山地分别占总面积22.5%、55.4%和22.1%。境内千米以上山峰9座,最高阴那山五指峰1297米,其次为王寿山1147米。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建设用地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
12、毛草岗,其地理位置见附图所示。2、气候、气象项目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昼夜温差大,夏日长,冬日短,气候温和,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偶有奇旱和严寒,四季宜耕宜牧,具有发展农、林、牧、渔等各业生产的有利条件。梅县年平均气温21.2,极端最高气温(1977年7月25日)39.5,最低气温(1955年1月12日)零下7.3。年平均日照时数200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472.9毫米,最多年降雨量(1983年)2355.4毫米,最少年降雨量(1955年)979毫米。年均相对湿度78。年均无霜期306天,最长霜期(1962年至1963年)117天,最短霜期(1984年至1985年)6天。灾害性
13、天气主要表现在:春季的低温阴雨、倒春寒,5至6月间的龙舟水和夏秋间的台风雨,秋季“寒露风”和冬季的霜冻等。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出现频率为8.1%,次主导风向为北风,出现频率为7.8%,西南风频率为6.9%,静风频率达31.0%,北北东、南南东和西南西风出现的频率较少,仅在2.0%以下。夏季以南至西南偏西风为主,频率均为9%左右。3、水文与地质地貌(1)水文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丰富,梅州市梅县区主要河流有梅江河、石窟河、程江河和松源河,梅江为主干流(母亲河),流经县境约75公里,年平均径流总量90多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30万千瓦,占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40.13万千瓦的75%。梅州市梅
14、县区拥有丰富的矿泉水资源。梅县区所在的梅州市大小河流有43条,属韩江水系。主要河流有琴江、五华河,宁江、程江河、松源河、梅江、韩江。梅江全长307公里,为主要河流,汇五华河、琴江河、宁江、程江河、松源河,流经大埔三河坝汇梅潭河和福建的汀江后称为韩江。(2)地质地貌、土壤梅州市以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山地为主,位于梅县、大埔县、丰顺县交界的铜鼓嶂为梅州市最高峰,海拔1560米。境内山峦起伏,西北部有武夷山系延伸而下的项山山脉,形成一道天然屏障;东部南部有莲花山系的阴那山脉,使县境与丰顺、大埔分隔。地势周高中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分为三个类型,即河谷盆地。丘陵、山地,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
15、。山地占总面积的22.l,丘陵占55.4,盆地占22.5。梅州市梅县区矿产资源以大理石、煤、铁、锰、钨、锌、铜、石灰石等为大宗,其中大理石储量40多亿吨、煤近4亿吨、铁1318万吨、锰700万吨。4、植被、生物多样性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植物有:农业主种水稻,兼种番薯、小麦、黄豆、花生、烤烟、甘蔗、花生、黄豆、黄麻等。土特产有茶、柿、柑桔、沙田柚(金柚)、龙眼、三华李、仙人草等。区内丘陵山地植被主要树种以马尾松、竹、桉树、荷树、台湾相思、潺槁树、朴树、羊蹄甲和苦楝等。土质肥沃,植被较好。镇区森林、水力、矿产(煤炭、锰铁矿为主)资源丰富,大部分尚未开发利用,有较好开发前景。自然生态环境优异,野生物、动
16、植物种类繁多,为发展山区经济提供了宝贵条件。经济作物有甜玉米、沙田柚、木薯、大豆、花生、仙人草等。在项目所在地,当地野生动物主要是低山丘陵的爬行类、两栖类、小型兽类和普通小鸟,如山老鼠、水蛇等。项目所在河流主要鱼类有鲤鱼、草鱼、罗非鱼、黄鳝、塘虱、鲫鱼、水鱼等,没有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和珍稀水生生物。5、功能区划本项目拟选址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2:表2 项目选址附近环境功能属性 编号项 目环境功能区划1水环境功能区南福溪未划定水环境目标功能,根据周围水域情况和当地环保管理要求,执行类水环境目标功能,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17、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属1类功能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6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否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简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2013年,梅县设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个镇级建制单位和程江、南口、畲江、水车、梅南、梅西、石坑、大坪、城东、石扇、白渡、丙村、雁洋、松口、隆文、桃尧、松源17个镇(201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西洋镇由梅县划出归梅江区管辖,12月底正式挂牌由梅县分出),下辖354个村委会、54个居委会。社会环境简况如下:1、综合全区经济运行稳
18、中向好发展。2013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150.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86亿元,同比增长5.9%,拉动GDP增长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59.67亿元,同比增长16.9%,拉动GDP增长8.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52亿元,同比增长11.2%,拉动GDP增长3.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25.8:39.6:34.6。市场物价指数延续回落。年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涨1.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涨1.1%。劳动就业形势稳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3人,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1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79人
19、,城镇登记失业率2.38%;全年劳务输出148950人,其中,城镇38191人,农村110759人。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全年城乡各种救济对象得到国家救济的有6.33万人,合计资金4271.8万元。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221户18035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136万元。从2013年7月份起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74元提高至315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63元提高至215元。2、农业农、林、牧、渔业平稳发展。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61.95亿元,比上年增长5.8%。粮食作物总体稳定。全年粮食产量18.49万吨,同比减少6.3%;其中水稻产量15.76万吨,减少7.3%。经济作物产量中
20、,花生增长8.7%,烤烟减少29.9%,甘蔗增长6.4%,蔬菜增长5.0%。水果生产稳定增长。全年水果总产量67.2万吨,比上年增长7.4%;其中柚子产量45.9万吨,比增9.6%。畜牧、渔业稳步发展。全年生猪饲养量61.54万头,比上年增长1.4%;猪肉产量2.81.5万吨,比上年增长1.5%;水产品产量2.67万吨,比上年增长3.3%;三鸟饲养量957.3万只,减少8.7%。林业创建新生态。全区共投入造林资金4860万元,完成造林种植面积9.3万亩,发动社会企业造林6.2万亩,实施森林进城绿化4.1公里,开展森林抚育3.6万亩,完成封山育林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森林活立木蓄积909万
21、立方米。3、工业和建筑业工业生产态势良好。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全区完成工业增加值53.35亿元,同比增长17.1%,拉动GDP增长7.1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89亿元,同比增长18.6%。工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21.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5%。建筑业持续增长。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6.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4、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4.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6%。从产业划分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5.88亿元,比增270.9%;第二
22、产业完成投资33.8亿元,比增39.6%;第三产业完成投资34.98亿元,比增16.3%。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24.2亿元,同比增长15.8%。5、交通、邮电和旅游交通运输邮政业不断发展。全年实现增加值7.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邮电通信业长足发展。全年全区完成邮电业务总量355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旅游经济较快发展。全年我区共接待旅游人数803.16万人,同比增长66.9%;创造旅游收入66亿元,同比增长69.6%。目前我区初步形成了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养生文化和宗教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产品,形成了包括雁南飞、
23、雁鸣湖、灵光寺、叶剑英纪念园、麓湖山、桥溪古韵、松口古镇等一批以“山、水、人、文”为内容的旅游精品。其中,雁洋镇桥溪古韵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2013美丽中国十佳旅游村(镇)”村落、松口古街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称号。6、国内贸易消费市场保持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其中,城镇零售额69.7亿元,比增15.8%;农村零售额28.56亿元,比增13.6%。分行业零售额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85.52亿元,比增16.7%;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2.74亿元,比增5.8%。7、对外经济贸易招商引资规模继续加大。全年新签利用外资合同(已批准)32宗,合同
24、外资金额5136万美元,比增10.2%;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816万美元,完成全年18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任务。对外贸易持续发展。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3375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进口总额6467万美元,出口总额27291万美元,分别减少12.2%和增长28.4%。8、金融业金融信贷稳健发展。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4.67亿元(未含邮政储蓄),同比增长15.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1.95亿元,同比增长26.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1.87亿元,比增15%。9、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育科技事业不断进步。全年全区财政科技投入达514万元。科技队伍不断壮大,年
25、末全区拥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科学技术人员8848人,比上年增长1.4%,其中高级职称980人,比增2.9%;中级职称4820人,比增1.1%;初级职称3048人,比增1.5%。教育“创强”继续巩固。全区现有小学在校学生2.98万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7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1.27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升学率100%;初中毕业升学率100%;大学录取率74.3%。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年共接待演出和送戏下乡演出200多场次,其中山歌演艺有限公司100多场次、送木偶戏95场,观众人数达160万人次;农村电影放映4248场,观众人数达52万人次。卫生事业日益发展。全区92个卫生机
26、构拥有床位1550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809人,其中医生923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2013年我区获得2012-2013年“梦想成真”校园足球广东选拔赛区亚军;获得广东省少年男子足球联赛第四名。10、人口与人民生活人口增长有效控制。全区人口出生率11.97,自然增长率6.63;年末总人口598177人,比上年增加3871人,增长0.65%。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全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753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272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2%和11.1%,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13.2%和9.1%。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全年全区有5.51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91万人参
27、加失业保险,5.45万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3.7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 3.6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9.2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2.5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社保费征收4.38亿元,累计完成全年任务3.74亿元的117%。环境保护总体优良。全年环保审批建设项目102宗,环保投资1.52亿元。全年削减COD排放量745.38吨、氨氮127.02吨、二氧化硫14386.38吨、氮氧化物1317.22吨。全区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保持稳定并有局部改善;地表水水质达到划定功能区标准,饮用和备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环境噪声基本符合城市噪声质量标准。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
28、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经处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后回用于项目自身绿化灌溉(面积26.92万平方米),本项目无污水外排。项目附近河流为南福溪,项目评价范围不属于省环保局粤环函2002102号内的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划分,项目附近的南福溪未划定水环境目标功能,根据周围水域情况和当地环保管理要求,可按类水环境目标功能执行,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梅县环境保护监测
29、站2014年10月在项目附近南福溪断面设置的采样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详见表2。表2 南福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监测项目采样点PHCODcr(mg/L)氨氮(mg/L)DO (mg/L)BOD5(mg/L)南福溪7.1150.0656.53.1GB3838-2002类标准限值6-9201.054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南福溪断面的水质中五项监测项目指标的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表明该河段水质良好。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梅县环境监测站2014年10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见表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30、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所列二级标准。表3 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及评价标准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mg/m3)0.0310.0240.067二级标准(mg/m3)0.150.120.15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区域划分规定,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属1类功能区域,各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小于55dB(A)、夜间小于45dB(A)。根据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2014年10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表3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测点昼
31、间Leq夜间Leq1#(东边界)53.243.62#(南边界)53.944.13#(西边界)54.043.84#(北边界)53.743.5由表3可见,项目各边界昼间和夜间噪声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声环境状况较好。4、生态环境项目所在的区域植物资源较丰富,本区森林植被覆盖率70%以上。植被区系种类复杂多样,乔木主要为人工种植的经济林,在项目附近丘陵台地主要分布的植被是灌木林,由中平、黄牛木、桃金娘、野牡丹等种群组成。所在地属亚热带气候,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区内山体植被较好,森林茂密,受人为破坏小,富水性强,基本没有水土流失情况出现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周围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文物,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当地的大环境,即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1、水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受纳水体下游一带,不因本项目的建设影响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周围地区的环境在本项目建成后不受明显影响,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所列二级标准。3、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是确保该建设项目建成后其周围声环境质量符合所属功能区标准,各边界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3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表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摘录(单位mg/L)项 目PHCODcrBOD5氨氮DO 总磷标准值6-92041.050.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所列二级标准;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摘录(单位mg/m3)项 目SO2NO2TSP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日平均1小时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日平均0.150.500.120.240.30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1类标准。表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摘录
34、(单位dB(A))环境噪声标准值1类标准昼间55夜间45 污染物排放标准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表1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摘录 (单位mg/L)项 目pH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旱作5.58.5200100100-2、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4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摘录(单位mg/m3)项目NOX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120100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0.128排气筒高度(m)153、饮食业油烟
35、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15 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中型规模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小型2.060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1类标准;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单位dB(A))环境噪声排放限值1类昼间55夜间454、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表1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摘录(单位dB(A))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值1类昼间55夜间45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36、18599-2001);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 第36号);7、 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粤环2004106号);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各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其影响是可接受的,本评价建议以此作为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1.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2.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无;3. 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无;注:每年按365天计算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生活噪声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就本项目而言,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过程主要是项目的施工
37、过程。该项目已经施工完成,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油烟废气营运期流程及产污流程框图餐厅酒店、商业度假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餐饮污水、餐厨废弃物一、施工期环境影响源分析该项目已经施工完成,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二、运行期环境影响源分析1、废水项目包括酒店、商业、居住及配套设施,商业部分主要为酒店配套设施(超市、商铺为主,不引入餐饮服务),度假村酒店规划总客房数170间,床位200床,总入住旅客人数200人,服务人员30人;商业面积6800m2,商业工作人员50人;餐厅设置餐位480位。项目建成后所排污水主要为酒店、餐厅和商业部分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根据项目实测和广东省
38、用水定额规定零售业(综合零售)营业面积在5000-20000m2内的生活用水量按110 L/人d计(以职工人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排污系数按0.9计算,商业部分工作人员约50人,则商业部分排放生活污水量为110L/人d50人0.9 =5m3/d,年排放生活污水量为1825m3/a。根据项目实测和广东省用水定额旅游饭店(四星级)的规定,生活用水量按1300L/床d计(以床位数量为基数,为综合定额),排污系数按0.9计算,酒店床位数量200床,则酒店排放生活污水量(含餐厅污水)为1300L/床d200床0.9 =234m3/d,年排放生活污水量为85410m3/a。酒店员工30人,据广东省用水定
39、额服务人员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酒店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0L/人d30人0.9 =1.4m3/d,年排放生活污水量为511m3/a。根据项目实测和广东省用水定额的规定,餐厅用水量按250L/餐位d计(以餐位数量为基数,为综合定额),排污系数按0.9计算,餐厅餐位数量为480位,则餐厅排放餐饮污水量(含餐厅污水)为250L/餐位d480餐位0.9 =108m3/d,年排放餐饮污水量为39420m3/a。酒店、餐厅、商业和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污水排放量及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6。表16 项目污水产生及水
40、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水类型污染因子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餐厅餐饮污水(39420m3/a)CODcr45017.742007.88BOD530011.831003.94SS30011.831003.94NH3-N501.97100.39动植物油401.58100.39酒店旅客生活污水(85410m3/a)CODcr25021.3520017.08BOD515012.811008.54SS15012.811008.54NH3-N201.71100.85商业和员工工作人员生活污水(2336m3/a)CODcr3500.822000.47
41、BOD52000.471000.23SS2000.471000.23NH3-N400.09100.022、废气本项目外排废气主要来自餐厅厨房油烟和燃气燃烧废气、机动车尾气等。(1)餐厅厨房废气厨房油烟厨房烹饪时会产生烹调油烟,本项目餐厅厨房共设炉头10个,炒炉的油烟量为20000m3/h,烹饪时间为每天6小时,则厨房产生的油烟量为120000m3/d;油烟废气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等,产生浓度为13mg/m3,则油烟污染物产生量为0.156Kg/d,年产生量为0.569t。本项目餐厅厨房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管道引至餐厅楼顶高空排放。油烟净化装置的油烟去除效
42、率大于85%,经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即2mg/m3,油烟污染物产生量为0.24kg/d,油烟年排放量为0.088t。燃气烟气项目建成后,餐厅厨房的炉灶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较清洁的能源,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较低,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燃气烟气的排放同油烟废气一样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餐厅楼顶高空排放。(2)机动车尾气本项目拟设置地面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200个,以每天周转2次,平均每辆车在项目区内行使1000米计算,据有关研究结果:机动车产生的CH按3.54克/辆公里,NOX按1.50克/辆公里算,则每天机动车产生CH为0.71kg/d(即0.26t/a),NOX为0.3kg/d(即0.11t/a)。3、噪声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项目主要噪声为汽车进出车库的交通噪声,噪声级约为6575dB(A);机房排风机、高压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580dB(A)。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和顾客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