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竣工验收情况公开环评验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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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泉鲤环站验201532号供 环 保 部 门信息公开使用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单位: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鲤 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二一五年十二月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承 担 单 位:鲤城区环境监测站站 长:林奕艺项 目 负 责 人:黄永兴报 告 编 写 人:黄永兴审 核:审 定:现场监测负责人:黄永兴参 加 人 员:林奕艺 杨少伟 林毅伟 朱颖瑜黄永兴 刘伟程 李爱萍 陈巧巧鲤 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电 话:0595-22980685传 真:22980685邮 编:362000地 址:鲤城

2、区九一街106号八楼效力声明:有关检测检验数据未经本检测机构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补办 改建 扩建 迁建 (划)经营产品名称辖区环境监测数据和服务设计运营能力总建筑面积5749.12m2,实验室建筑面积3500 m2。实际运营能力总建筑面积5749.12m2,实验室建筑面积3500 m2。环评时间2013年12月开工日期2014年6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15年1月现场监测日期2015年7月22日2015年8月27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鲤城区环保局环评报告表编

3、制单位华侨大学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科艺实验室设备研制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科艺实验室设备研制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3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70万元比例5.4%实际总投资1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0万元比例5.4%验收监测依据1.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2.2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27)3. 闽环保2002监2号福建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1.22)4.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

4、015.8.25) 5.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项目)泉鲤环评审【2013】068号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标号、级别根据泉鲤环评审【2013】068号审批意见及现行相关标准,本次验收监测标准为:1、 废水:应配套清洗废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应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宝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2850吨。(其中仪器清洗废水150吨)2、 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并高出周围200米半径

5、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米以上,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开项目周边敏感目标。3、 噪声:实验室应合理布局,对风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其余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即昼间55dB,夜间45dB。表二1、检测工艺流程水和废水废气噪声1662、项目用水平衡图1494三化池14941660生活用水125水样储存器清洗水绿化用水仪器设备清洗水2310125新鲜水

6、1967新华路市政污水管网15135150473污水处理设施37338375单位:t/a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1、该项目主要污染源分析 (1)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室风机、离心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2)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物为办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碳和实验室固废。其中实验室固废包括废药品瓶、检测样品废料、废碎玻璃和药品包装品等。废药品瓶、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碳属于危险废物。(3)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产生的酸雾和挥发性有机物。(4)废水:该项目废水为办公用生活废水、实验室残液和实验室清洗废水。其中实验室残液属于危险废物。2、主

7、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1)噪声:厂界噪声经隔声衰减后向厂界外排放。噪声 厂房隔声 厂界 噪声排放 备注: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2)固体废物:实验室固废中的废药品瓶、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碳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实验室废包装品和送检样品废料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卖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废气:实验过程产生的酸雾先通过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顶楼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约为19米;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先通过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顶楼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约为17米。酸雾碱液喷淋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等离子+活性碳吸附+光催化高空排放

8、(4)废水:实验药品残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其中酸、碱废液先进行中和处理,有机废液贮存于棕色废液缸并进行水封。实验清洗水和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统一收集后经过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宝洲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三化池A市政污水管网宝洲污水处理厂实验清洗废水处理中心 废气处理设施废水354621备注: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废水监测点.项目平面示意图及噪声、废水监测点位图表四:废水监测结果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 测 结 果执行标准值结论WS15072203WS15072204WS15072205WS15072206平均值或范围2015年7月22日设施出

9、口pH值6.536.556.516.526.516.5569达标悬浮物,mg/L2725232425400达标化学需氧量,mg/L120122126124123300达标生化需氧量,mg/L38.438.639.237.638.4500达标氨氮,mg/L1.5541.5651.5881.5421.56245达标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 测 结 果执行标准值结论WS15082701WS15082702WS15082703WS15082704平均值或范围2015年8月27日设施出口pH值6.446.436.476.426.426.4769达标悬浮物,mg/L2522272926400达标化学需氧

10、量,mg/L112115116108113300达标生化需氧量,mg/L38.138.238.837.638.2500达标氨氮,mg/L1.4371.4481.4801.5011.46645达标备注:1.根据该项目提供的用水证明(见附件三)及水平衡图(见附件四),该项目年用水量约为2310吨,废水排放量按水平衡图计算约为1967吨。仪器清洗废水年排放量约135吨。 2.该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经三化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宝洲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经监测,两日均值pH值6.426.55、悬浮物为26mg/L、生化需氧量为38.3mg

11、/L、化学需氧量为118mg/L,氨氮为1.514mg/L。pH值、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的两日排放浓度均值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两日排放浓度均值能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表五: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测点编号主要声源测量值Leq dB(A)背景值Leq dB(A)排放值Leq dB(A)标准限值Leq dB(A)达标情况监测时间1交通68.7/70达标2015年7月22日10:1810:372交通68.3/70达标3风机54.4/55达标4风机54.7/55达

12、标5生活53.9/55达标6生活54.1/55达标备注: 该单位夜间没有运营,夜间厂界噪声不予监测。监测工况根据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的工况证明(见附件五):该单位年运营250天,2015年7月22日是法定工作日,监测站各项检测业务正常开展;8月27日是法定工作日,监测站各项检测业务正常开展。验收监测期间的检测业务量能达到设计运营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表六:环保检查结果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实验室固废中的废药品瓶、废实验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碳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实验室废包装品和送检样品废料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卖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绿化、生

13、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该厂区目前有部分绿化。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有应急计划:制定相应的环保应急计划。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可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存在的问题:1. 绿化率低于30%。2. 废实验药品、实验残液、废污水处理站和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未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3. 没有设置规范化排污口。表七: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验收监测结论: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项目已投入正式运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鲤城区环保局泉鲤环评审【2013】068号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有关要求,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项目于2015年7月12日委托本站对其进行

14、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本站于2015年7月22日、8月27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本次验收监测的结论如下:1、该项目本次验收运营能力为总建筑面积5749.15m2,实验室建筑面积3500m2,2015年7月22日是法定工作日,监测站各项检测业务正常开展;8月27日是法定工作日,监测站各项检测业务正常开展。验收监测期间的检测业务量能达到设计运营能力的75%以上,符合国家有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2、该项目东侧为新华南路,其余三侧都为社区居民楼。该项目正常运营所产生噪声经监测,东侧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8.7dB(A),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15、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以内,即昼间70dB(A)。其余三侧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4.7dB(A),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以内,即昼间55dB(A)。该单位夜间没有运营,夜间厂界噪声不予监测。3、实验室清洗废水和处理设施废水汇入一楼调节池,经过污水处理中心深度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新华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宝洲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该项目设施出口废水经监测,两日均值pH值6.426.55、悬浮物为26mg/L、生化需氧量为38.3mg/L、化学需氧量为118mg/L,氨氮为1.514mg/L。pH值、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的两日排放

16、浓度均值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两日排放浓度均值能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根据该项目提供的用水证明及水平衡图,该项目年用水量约为2310吨,废水排放量按水平衡图计算约为1967吨,仪器清洗废水年排放量约135吨。该项目年污水排放总量符合泉鲤环审2013068号中审批要求:即年废水排放量2850吨(其中仪器清洗废水150吨。)4、项目相应业务实验室都已安装通风橱和集气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顶楼经过等离子活性碳吸附光催化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约为17米;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收集后引至顶楼经过碱液喷

17、淋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约19米。该有机废气和酸雾由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根据闽科瑞测(2015)第0825号(见附件六)检测报告结论显示,有机废气所对应的Q1、Q2、Q3排气筒及其等效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其排放速率限值按照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B的B1计算,因排气筒高度达不到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排放速率限值再严格50%执行,排放速率符合限值要求。酸雾废气所对应的Q4、Q5、Q6排气筒及其等效排气筒中的HCl、NOx的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

18、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其排放速率限值按照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B的B1计算,因排气筒高度达不到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排放速率限值再严格50%执行,排放速率符合限值要求。验收监测建议:1、 废药品瓶、废实验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2、 危废暂存间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实验残液的分类、防腐防渗工作。3、 应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配备相应备用应急处置设备。4、 按相应标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鲤城区环

19、境监测站 填表人(签字):黄永兴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新华南路91号建设单位泉州市环境监测站邮编362000联系电话15359535757行业类别M 7461建设性质迁扩建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4年1月投入试运行日期2015年1月设计生产能力总建筑面积5749.15m2,实验室建筑面积3500m2实际生产能力总建筑面积5749.15m2,实验室建筑面积3500m2投资总概算(万元)13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70所占比例%5.38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万元)70所占比例%5.38环保设施施

20、工单位/环评审批部门鲤城区环保局批准文号【2013】068号批准时间2013年12月环评单位华侨大学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设施监测单位鲤城区环境监测站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审批部门鲤城区环保局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废水治理(万元)50废气治理(万元)10噪声治理(万元)/固废治理(万元)5绿化及生态(万元)5其它(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t/d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m3/h年平均工作时/ h/a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2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 水/0.19670.19670.2850/化学需氧量/氨 氮/石油类/废 气/二氧化硫/烟 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

22、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附表一项目竣工“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一览表项目项目“环评”意见及环保主管对“环评”的批复(摘录)主要环保设施监测结果(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生产规模总建筑面积5749.15m2,实验室建筑面积3500m2总建筑面积5749.15m2,实验室建筑面积3500m2废水应配套清洗废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应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宝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2850吨。(其中仪器清洗废水150吨)经采样监测其设施

23、出口污水中pH值、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的两日排放浓度均值能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两日排放浓度均值能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经计算,废水年排放量为1967吨,仪器清洗废水年排放量约135吨。该项目年污水排放总量符合泉鲤环审2013068号中审批要求:即年废水排放量2850吨(其中仪器清洗废水150吨。)未规范化排污口噪声实验室应合理布局,对风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其余三侧厂界

24、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即昼间55dB,夜间45dB该项目正常生产所产生噪声经监测,东侧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8.7dB(A),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以内,即昼间70dB(A)。其余三侧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4.7dB(A),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以内,即昼间55dB(A)。该单位夜间没有运营,夜间厂界噪声不予监测。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并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米以上,外排废气执行

25、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开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该有机废气和酸雾由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根据闽科瑞测(2015)第0825号(见附件五)检测报告结论显示,有机废气所对应的Q1、Q2、Q3排气筒及其等效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其排放速率限值按照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B的B1计算,因排气筒高度达不到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排放速率限值再严格50%执行,排放速率符合限值要求。酸雾废气所对应的Q4、Q5、Q6排气筒及其等

26、效排气筒中的HCl、Nox的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其排放速率限值按照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B的B1计算,因排气筒高度达不到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排放速率限值再严格50%执行,排放速率符合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及时妥善处置。实验室固废中的废药品瓶、废实验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碳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实验室废包装品和送检样品废料卖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药品瓶、废实验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未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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