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海城大道古卫城段及永港路道路修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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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城大道(古卫城段)及永港路道路修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七月1 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石狮市自建市以来,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石狮市道路系统建设与总体规划内容存在较大的差距,与石狮市建设精品城市、宜居城市的思路仍不相协调;配备设施不完善,道路等级较低,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交通量的增加,更进一步促使道路拥挤,已无法满足城市的发展与人民对交通出行的更高需求,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石狮市政府提出石狮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城市交通质量提升计划,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道路建

2、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统筹推进,联动发展,全面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管理效率,为建设“质量石狮”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海城大道、永港路为石狮市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通道,属石狮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沿线相交道路除起点石永路为现状道路外,其余的相交道路均为规划路。终点红塔湾旅游公路正在建设中。对海城大道和永港路的建设是石狮市城市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后将完善石狮市交通路网,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对加快泉州发展成为海西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海城大道(古卫城段)及永港路道路修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石狮市永宁镇港边村、金埭村、浯沙村、永宁第三社区和第四社区,其中海城大道西端(起点)接石

3、永路,东端(终点)接红塔湾旅游公路,走向大致呈南北向;拟建道路宽38.00m,总长约1545m,路面设计高程为7.023.00m,坡度为0.30%3.00%,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永港路西端(起点)接石永路,东端(终点)接拟建海城大道,走向大致呈东西向;拟建道路宽24.00m,总长约395m,路面设计高程为5.010.00m,坡度为0.40%2.27%,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镇区内车辆及人员的交通及满足古卫城遗址项目的启动,总征占面积约63971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项目施工期为2年,从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

4、98年11月29日发布施实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部令2008年9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2014年3月石狮市永宁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及调查研究,并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环境特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污染因子筛选和初步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海城大道(古卫城段)及永港路道路修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以供评审。1.2 项目工程概况1.2.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点、内容及性质(1

5、)项目名称:海城大道(古卫城段)及永港路道路修建工程项目;(2)建设单位:石狮市永宁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道路等级:海城大道为城市主干道,永港路为城市次干道;(5)工程内容:项目道路路网工程总占地面积为63971m2,包括海城大道:宽38m,用地面积56684m2、永港路:宽24m,用地面积7287m2。包括管线综合、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交叉工程等设施建设。1.2.2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指标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道路名称城市道路等级道路红线宽度(m)设计行车速度(km/h)车道道路长度(m)坡度

6、(%)路面路幅布置海城大道城市主干道384061545.00.30%3.00沥青混凝土6.0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共板)+11.50m(车行道)+3.0m(中央分隔带)+11.50m(车行道)+6.0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共板)永港路城市次干道24304395.00.40%2.274.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共板)+7.50m(车行道)+7.50m(车行道)+4.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共板)1.2.3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初步拟定建设工期为 24个月,预计于2016年10月通车运营。本工程建设进度安排见表1-2。表1-2 本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一览表时间工作及阶段2014年3月2014年4月编制工程

7、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6月2014年8月工程勘察设计2014年9月工程招标投标2014年10月2016年9月工程施工阶段1.2.4施工方案本项目具体的施工顺序为:征地准备工作临时道路防护工程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边坡防护管道管线路面基层交通标志、道路照明、绿化工程。1.3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项目:“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1.3.2选线合理性分析(1)项目道路选线合理性分析根据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狮市未来将形

8、成“一心、两带、四个组团、南北格局”的城乡一体化空间布局结构。本项目位于“四个组团”(中心区组团、永宁组团、蚶江组团、祥鸿锦组团)中的“永宁组团”。规划期内石狮市将大力发展区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步伐,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必然加大,表现在总里程的增加和公路综合技术等级的提高。根据石狮市城市的空间布局,采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三个等级的城市道路,进行道路布局,形成完整的主次道路网络,以支撑石狮市城市的发展。本项目位于石狮市永宁镇,项目对完善区域公路网,促进区域资源共享和经济合作,进一步加快服装业发展,壮大工业旅游港口城市建设,提升对外窗口形象等均提供了有力的条件。是促进石狮市市域经济

9、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符合石狮市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本工程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需要重点加以保护的区域;工程所占用的土地为农用地、宅基地、旧道路及旱杂地等,不涉及基本农田;道路沿线不涉及自然生态系统区,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域;尚未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其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文物、古树名木等需要特别加以保护的区域。因此,本项目道路选线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综上所述,本项目道路选线合理。(2)项目配套的管线选线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在道路建设

10、的同时,在路下敷设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煤气管道、电力管道、电讯管道、交通讯号管线等;根据项目的设计方案,配套的各管线均按照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布设,设计单位按照规划考虑了雨水、污水的区域收集和城镇用不供给需要,确定管径,优化和细化各种管线的布设。因此,本项目配套的管线均选线符合当地规划,选线合理。1.3.3选点合理性分析(1)施工场地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的施工场地包括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主要位于项目海城大道桩号K1+240的北侧旱地内,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其东、南及西侧近距离内均为旱地,西北侧为海东路,较远处西南角和西北角分别为浯沙村和永宁第四社区;施工场地离最近浯沙村庄约130

11、米、永宁第四社区160米,且均避开了该村庄的上风向,还可利用现状海东路进行运输,施工场地的扬尘和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的浯沙村、永宁第四社区产生影响。(2)施工营地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施工营地租用道路沿线的村庄民房,无再自行设置施工营地,避免了施工营地临时工程建设临时占地,避免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3)临时堆场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道路开挖时产生的表层剥离耕植土以及多余土石方拟临时堆放在在永港路桩号K0+160北侧红线20m处的旱地内和海城大道桩号K1+200北侧红线100m处的旱地内,共2个临时堆土场,与最近的港边村、金埭村、浯沙村和永宁第三、第四社区分别相距为190m、265m、100m、190

12、m和150m,均距居民区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影响均甚微或没有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应对表土临时堆场建设围挡、排水沟和沉沙池,且围挡高度应高于表土临时堆场的最大高度,以减轻对堆场扬尘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以及防止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完毕后,表面耕植土部分回用于道路绿化和边坡绿化,其余可回用于其他项目的表土复耕。综上所述,本项目临时场地选点设置基本合理可行。1.3.4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1)声环境本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属2类区,主干道两侧35m范围内属于4a类功能区。工程周边用地主要为居住、农用地及旱杂地等,工程建成后,可疏导原石永路和规划的旅游路的交通车流,对区域声环境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2)环境空

13、气工程所经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根据预测,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3)生态环境本工程位于城乡接合部的生态功能小区,主导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工业生态环境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城市交通干线视阈景观、旅游生态环境。(4)水环境本工程纳污水体的深沪湾港口海区现状主导功能为港口、一般工业用水,水质目标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化厕预处理后拟作为附近农用地灌溉使用,施工废水经沉降预处理后循环使用,均不排入附近水体,对纳污水体深沪湾港口海区水质基本没

14、有影响;运营期主要是路面雨水径流,仅在降雨时形成;雨水中主要为有机污染物CODCr、BOD5、石油类、SS等,水质成分简单,对深沪湾港口海区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与周边环境具有相容性。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概况2.1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2.1.1声环境质量现状各敏感点噪声监测值相对较小,主要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噪声监测值为昼间53.958.4dB(A),夜间44.548.3dB(A),均可达标,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2.1.2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引用的沙美村和港边村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所有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NO2、SO2和PM10)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区域环

15、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好。2.1.3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泉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6月5日发布的2013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3年,泉州市近岸海域13 个评价点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4.6%,泉州湾晋江口和洛江口水质未能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其余评价点均达功能区水质要求。其中,晋江口超标因子为活性磷酸盐、铅、无机氮;洛江口超标因子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本项目所在地的纳污水体晋江深沪湾为符合二类海水水质,达标率为100%。2.1.4生态环境现状本工程现状用地类型为农用地、宅基地、公路用地及旱杂地等。本工程所处地势相对较为平坦,线位穿越的主要为大片农用地、空杂地以及道路绿化地等生态环境。现状植

16、物区系成分和植被类型,主要为广播性的资源种类及次生性植被生态类型,沿线植被生态种类组成简单,生物多样性水平低。现有植被主要有木麻黄、凤凰木、龙眼树、大叶榕、芦苇、狗尾巴草及其他灌木、杂草丛等。本工程沿线及其周边评价区范围内,由于片区的开发及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影响,现状区位中重要的野生动物基本上为双栖类、啮齿类及鸟类,且密度及其种群数量分布相对较低。2.1.6水土流失现状本工程位于闽东南海积平原与残积台地微丘区,沿线地形较平缓,水土流失现象不严重,不存在明显的水土流失,属轻度流失,根据现状调查侵蚀模数定为400500t/(km2.a),允许侵蚀模数为500t/(km2.a),工程区域不存在明显的水

17、土流失现象;项目区未列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范围内。2.2 项目环境评价范围(1)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深沪湾港口海区。(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施工场地等周边200m范围。(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道路用地红线外300m范围以及临时占地外延100m。(5)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泉州湾水头-石湖海区。3 环境影响分析3.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1声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历经时间较长,施工机械的噪声较高,对施工现场人员及沿线周围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

18、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处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本工程部分路段穿越金埭村、浯沙村和永宁第三、第四社区,并且浯沙村、永宁第三、第四社区拆迁后也紧临工程用地红线,受道路施工影响较大,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沿线区域居民的正常生活及生产环境,对施工噪声污染严重的路段区域应采取必要降噪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具体操作施工机械的工人,施工机械噪声对其影响较大,必须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3.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道路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扬尘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前期路基填筑过程,以施工道路车辆运输引起的扬尘和施工区扬尘为主,据对道路施工现场的调查,汽车行驶引起的路面扬尘和堆场引

19、起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突出。施工路段洒水降尘实验结果显示,通过对路面定时洒水,可有效抑制扬尘,实验数据可知,离路边越近,洒水的降尘效果越好。通过洒水可有效地抑制扬尘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建议预制场、堆场应尽量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下风向200m以外,并采取全封闭作业。若无任何防护措施,拌和场产生的扬尘对四周的大气环境影响十分严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3.1.3水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2吨/日。按照目前施工管理,本工程将尽量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将租住在施工现场或沿线的村庄农民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附近农用地灌溉使用,对纳污水体深沪湾港口海区水质基本

20、无影响。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混凝土养护等。水泥混凝土浇筑养护水量少,大多被吸收或蒸发,可忽略不计;各类设备清洗废水的排放量约7.0吨/次,该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含有高浓度的泥沙悬浮物和较高浓度的石油类物质。本工程拟在各施工点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生产废水进行隔油及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纳污水体深沪湾港口海区水质无影响。3.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约为150kg/d),只要定点集中堆放,定时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其对周围环境基本上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建筑垃圾中建筑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包装袋、废旧设备等,这

21、些固体废物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另一部分土、石沙等建筑材料废弃物应及时调配,清运到需要填方的地点;而拆迁建筑时产生的诸如废砖、瓦等固体废物可当作筑路的填料。3.1.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除海城大道(K1+120K1+320段)利用旧路进行改造外,大部分需新征占地,占地面积为63971m2,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根据调查,本工程新征用地类型主要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基本农田)、宅基地及旱杂地,将对原有可渗透的农用地、旱杂地转变为不可渗透的人工地面,使不透水地面面积增加,以至增加降雨的地表径流,减少区域的地下水补给量;此外,还将使地面热辐射强度增大,局部

22、气温增高,项目建设后应通过道路沿线绿化,通过植被恢复以削减对生态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沿线绿化植被主要为木麻黄、凤凰木、龙眼树、大叶榕、芦苇、狗尾巴草及其他灌木、杂草丛等,现状植物区系成分和植被类型主要为广播性的资源种类及次生性植被生态类型;沿线植被生态种类组成简单,生物多样性水平低。本次工程建设需拆除旱地植被,但不涉及稀有、珍贵树木,不涉及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等;工程建设占用旱地及空杂地的绿地,不可避免使植被覆盖率降低,但其资源属性为可容易再建绿化,待工程合理到位的生态绿化建设加以补偿与修复,其生物量远高于道路建设前损失的生物量,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所在区域

23、仅有部分爬行类和啮齿类动物,没有珍稀和国家、地方保护动物;本项目施工对动物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同时可以随植被的恢复而逐渐缓解、消失;就整个项目区而言,道路施工对动物种类多样性和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由于当地工业化进程快,项目所在地的农用地基本都没有生产粮食等农作物,仅零星种植蕃薯、花生及季节性蔬菜等,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质量产生影响不大,并且随着交通的改善,将极大地改善当地的交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使现存的土地得到升值,对土地利用和农业经济的影响是有限的,对周边居民点的生产生活不会产生影响。本项目挖方大于填方,除部分回填和清表土方拟用于绿化培土外,其余方全部为弃方,拟用

24、于永宁海滨新区路网路基回填(未建,拟位于项目西北角约500m的港边村与子英村中间所在地),因此,本项目仅设临时堆土场,不设永久弃渣场;另外,项目利用现状村道及其他公路作为施工便道,不需新建施工便道;并拟租用附近村庄的空置民房,也不设施工营地。因此,项目临时用地主要为临时堆土场和施工场地,均设置在工程用地两侧的旱杂地内,不会对生态植被造成明显影响,在工程结束后,临时用地应及时恢复,恢复的原则是以保持原有土地功能不变。本项目水土流失量不大,在可控范围内,并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在采取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有效水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2.1声环境影响评价(1)(空旷地

25、段)噪声预测值结果及分析在不考虑地面反射和吸收效应、空气的吸声效应等衰减情况下,营运近、中、远期的道路昼间噪声在评价范围内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近、中、远期的道路夜间噪声分别在距路中心线76m、109m、126m外方可满足GB3096-2008 4a类标准(夜间:55dB(A))。营运近、中、远期的道路昼间噪声在距路中心线53m、73m、84m外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近、中、远期的道路夜间噪声在评价范围内均超过GB3096-2008 2类标准(夜间:50dB(A))。本工程

26、道路沿线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随距离增大受交通噪声影响呈明显衰减趋势。从路段达标距离分析,相对于昼间噪声达标距离,夜间噪声达标距离均大于昼间的达标距离,说明拟建道路夜间交通噪声影响大于昼间。并且以营运中期达标距离为控制标准,建议在平路基无遮挡情况下,规划控制距离为距路中心线两侧200m。(2)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分析永宁第三社区:位于道路红线东侧约45m处,噪声执行2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9.861.9dB(A),均可达标;各预测年的夜间预测值56.158.5dB(A),均超标,超标1.13.5dB(A),超标户数为17户,约62人。金埭村:位于道路红线西侧约36m处,噪声执行2类标

27、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62.965.1dB(A),均达标;各预测年的夜间预测值59.562.0dB(A),均超标,超标4.57.0dB(A),超标户数为112户,约395人。永宁第四社区:位于道路红线东侧约25m处,噪声执行4a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59.261.3dB(A),近期达标,中、远期超标,分别超标0.7dB(A)、1.3dB(A);各预测年的夜间预测值55.557.9dB(A),均超标,超标5.57.9dB(A),超标户数为112户,约395人。浯沙村:位于道路红线东侧约20m处,噪声执行4a类标准,各预测年的昼间预测值60.862.9dB(A),均达标;夜间预测值57.2

28、59.7dB(A),均超标,超标2.24.7dB(A),超标户数为7户,约26人。根据对预测噪声超标值的分析可见,工程沿线敏感点昼间均可达标,但夜间会超标,随着预测年交通量增加,超标值越大,越明显。3.2.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运营期各预测年的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全时段浓度均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在叠加背景值后除部分点位超标外,大部分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随着距红线距离的增大,污染物NO2浓度趋于变小;随着车流量增多,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大,浓度预测值也相对增大;但随着

29、汽车尾气执行标准越严格,污染物的排放量将大大减小,浓度预测值也大大减小。3.2.3水环境影响评价道路投入运行后,各种类型车辆排放尾气中所携带的污染物在路面沉积、汽车轮胎磨损的微粒、车架上粘带的泥土、车辆制动时散落的污染物及车辆运行工况不佳时泄漏的油料等,都会随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进入道路的排水系统并最终进入地表水体,其主要的污染物有:石油类、有机物和悬浮物等,这些污染物可能对沿线水体产生影响。本工程涉及的水域主要是塘头沟,其最大路面径流量47.4L/s,初期暴雨(30分钟内)汇入水体的最大污染物量SS、COD、石油类分别为18.8kg、9.9kg、0.83kg,但随后期雨水冲刷又逐渐稀释,污染物

30、浓度逐渐降低,本工程营运期路桥面径流污染物对塘头沟贡献量小,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及使用功能。3.2.4生态景观影响分析项目区地处石狮市永宁镇,该片区拟规划为石狮市新城区,正在开发建设,附近用地主要规划为居住、工业及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今后基本不存在农用地,均城市化。因此,运营期扬尘和汽车尾气对沿线农作物影响不大,且片区开发后,对农业的影响将消除。本工程运营期对沿线的两栖、爬行和啮齿类动物的原有生境和生存活动有一定的分离和阻隔的作用,虽没有设置专门的兽类通道,但本项目涵洞和改沟可供沿线两栖、爬行动物出入道路两侧,对附近的野生动物通行基本上不会形成阻碍。并且项目地处石狮市永宁镇,规划为石狮市

31、新城区,正在开发建设,该片区将逐步城市化、工业化,沿线的两栖、爬行动物将迁移它处,城市化后道路两侧基本没有野生动物。根据实地调查分析,本工程沿线穿越区域地势较平坦,主要为旱地、道路、水田以及自然村庄等,沿线生态景观环境总体上属城乡景观风貌。本工程的总体布局及平纵面线形与整体路网结构相协调,与主干道交叉采用交通渠化,力求交通流线清晰,项目设计与周边建筑风格协调,其优美的结构形式和高质量的环境景观,将把本道路建成一道景观优美的风景线,工程布线及其空间轮廓与沿线区域已建、在建或规划的交通要道交叉,在横向和竖向的关系上,总体上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工程沿线无穿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景观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沿线及

32、其周边亦未发现有重要或需保护的自然景观景源。本工程的建设,在线位及线形上与区位背景间,未发现明显的空间不协调的轮廓现象,对区域沿线的景观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将对红线范围内及周边的植被破坏,包括对植物的种类和生存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自然景观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随着项目的绿化景观工程的建成,道路沿线将会形成新的城市景观。总之,加强该道路工程的景观设计,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其对周围环境景观的不利影响,甚至可能成为城市的新景点。3.3 社会环境影响与环境风险分析结论3.3.1社会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的建成为该区域提供了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了沿线区域资源开发,刺激产业开发,从而

33、带动沿线经济发展,有利于沿线土地资源进一步利用与开发,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道路建设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占用林地、交通管制不可避免对区域内的社会自然环境、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就业、加强教育、进行经济补偿等一系列措施可以减缓这些影响。在后续的片区开发与建设中必须重视对地方风气的尊重与发扬,建立和谐社会,营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新片区。总之,在充分吸收当地居民的意见,采取一定的措施减缓社会影响,并按相关政策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下,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环境影响是基本可接受的。3.3.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本项目征地拆迁可能会引发六类不利于社

34、会稳定的风险,这六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评价结果是:第1类风险,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第2类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第3类风险,群众抵制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第4类风险,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第5类风险,群众对生活保障担忧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第6类风险,项目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本项目征地拆迁的社会稳定综合风险值为0.31,风险程度低,但有发生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目前已经采取的和下步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降低以致消

35、除社会风险的效果。但其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这些防范措施执行力度大小的影响。3.3.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本工程最终纳污水体为深沪湾港口海域;因此,在危险品如化学用品、油料车翻车、撞车、泄漏事故时,可能对该海域海水水质产生破坏性污染。营运期运输危险品等有害货物的车辆在跨越水域的桥(涵)等环境敏感点的重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水体及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即理论上385年才会发生1次,概率是极小的。但是从实际上来讲,概率虽小,发生的可能性也是会出现的。因此对于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概率仍然不可忽视。若发生风险事故后泄漏的油类物质、有毒有害化学品如流入深沪湾港口海域,将会对该海域海水水质及海洋

36、生态环境造成危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采取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后泄漏的油类物质、有毒有害化学品不流入海域。3.4 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汇总如表3-1、3-2。表3-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汇总表类别污染来源环境监理主要环保措施验收依据标准限值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营地租用空置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用地浇灌化粪池水质应符合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 中旱作标准pH5.5-8.5、CODcr200mg/L;BOD5100mg/L、SS100mg/L施工废水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降”

37、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除尘用水,循环利用隔油池+沉淀池扬尘施工扬尘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减少起尘量;挖出的土方应妥善堆放并及时填方,同时要注意堆料的保护,加盖蓬布密封保存;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蓬布,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建筑工地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最少不能低于2.2m。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场界外浓度最高限值1.0mg/m3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的建筑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等,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土、石沙等建筑材料废弃物应及时调配,清运到需要填方的地点;拆迁建筑时产生的诸如废砖、瓦等固体废物可当作筑路的填

38、料合理调配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应统一收集并定时打扫清理,及时运走。垃圾筒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挡;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大规模施工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进行及时的防护工作;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泥浆水、施工排水需经充分沉淀后才能排放;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和绿色护坡对陡坡地进行保护。社会环境及稳定风险 严格执行耕地补平衡制度 地拆迁补偿应落实到位、补偿款

39、必须专款专用 应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小组表3-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汇总表验收项目验收监测主要措施验收判据验收标准大气环境监测位置:永宁第三社区、浯沙村各设一个监测点监测内容:NO2、PM10密植绿化,多种植乔、灌木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NO2:日均值80ug/m3,小时值200ug/m3PM10:日均值150ug/m3,年均值70ug/m3声环境监测位置:港边村、永宁第三社区、金埭村、永宁第四社区和浯沙村前排及第二排各设一个点监测内容:LAeq隔声窗:在港边村、永宁第三社区、金

40、埭村、永宁第四社区和浯沙村靠近工程侧设置隔声窗绿化带:道路两侧各4米绿化带和10米退让景观带,并预留资金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和2类标准前排:昼间70dB(A),夜间55dB(A)第二排:昼间60dB(A),夜间50dB(A)水环境-排水管道、U型槽泵站排水设计方案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处置、临时堆土处理报告书要求生态环境-临时堆场和施工场用地植被恢复、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及规划部门要求环境风险-在当地水渠两端设应急池并设置警示标志报告书要求3.5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从经济敏感性分析来看,本项目内部收益率EIRR为12.93%,大于8%,说明该项目仍能承受一定的风险;本项

41、目的国民经济评价结果较好,并具有较大的抗风险能力,本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本项目的建设,对国民经济具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可累计创造GDP9284.16万元,可创造或保留就业岗位约1230个,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环境损益分析结果表明,本工程环境正效益分别是负效益的1.8倍,说明本工程所产生的环境经济的正效益占主导地位。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3.6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3.7.1环境管理(1)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更多的是承包商的责任,然而建设单位必须确保每一位承包商遵守各项与环保相关的条例、管理规定,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管理、环境管理、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

42、理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最好选择取得ISO9000和ISO14000认证的企业,并且要求投标人要有健全的环境保护机构,在施工组织文件中要有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工程发包时,业主需要与各承包商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且最好委托专业的环境咨询机构执行环境监理工作,并把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在施工场地,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最少的不良环境影响和零投诉率。(2)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道路开通试运行后,业主应将原来的管理工作移交给市园林局市政管理处,由其对该道路的市政设施进行管理,如路灯、绿化等,其他的管理职能自动转移到市政府或区政府的各个职能管理部门,如汽车尾气由市尾气办

43、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由交警部门负责,道路卫生由环卫部门管理,环境管理由环保局负责。因此,该道路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的关键是把本评价报告书转交各职能部门,以便各部门对该工程有清楚的了解以各司其职。3.7.2环境监测监测重点是噪声、水质和大气。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监测计划分别见下表。表3-3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时间、频次实施机构监督机构噪声LAeq港边村、永宁第三社区、金埭村、永宁第四社区和浯沙村1次/季度,每次1天随时抽查。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大气PM10永宁第三社区和浯沙村1次/半年或随机抽样监测,每次35天随时抽查表3-4 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项目监

44、测点位监测时间、频次实施机构监督机构噪声LAeq松茂村、仑后村、后垵村、洪窟村、洋井自然村、洪尾自然村和洪窟小学、石狮六中1次/年,2天/次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大气PM10、NO2永宁第三社区和浯沙村2次/年(春、冬季),57天/次4 公众参与4.1 公众参与的形式与程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分三部分进行:(1)公开环境信息;(2)以报告书简本形式公开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及对策措施;(3)以公众调查表和随访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4.2 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评价单位于于2014年04月14日04月25日在沿线最主要受影响的港边村、永宁第四社区、浯沙村村委会和永宁镇镇政府均张贴项目有关

45、情况的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告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7)公参时间。4.3 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评价单位于2014年7月27月16日,在沿线最主要受影响的港边村、永宁第四社区、浯沙村村委会和永宁镇镇政府均张贴项目的二次公示以及发放项目报告书简本公告,并于2014年7月7日7月18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的环评公示区进行公示。告示内容包括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

46、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简本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4.4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时,走访调查了项目周边居民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于2014年7月18日7月20日对所在地政府机关、企业及周围村庄、学校等进行走访,并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广泛征询公众意见。4.5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4.5.1公式反馈结果本项目环境信息公示整个过程中,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

47、建设意见和看法的反馈信息。4.5.2问卷调查结果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选址合理。4.5.2小结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多数公众(100%)表示支持该工程的建设;绝大部分公众认为该工程的建成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且认为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对于公众关注的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问题,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并承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对于拆迁征地补偿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一定按国家规定补偿措施给拆迁户及土地征用户给予补偿。建设单位及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沟通和交流,使群众对本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重大意义、以及地方政府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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