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漳州新华鹏石业验收报告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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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浦环监字(2016)第007号项目名称: 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委托单位: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 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03月18日担承单位: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单位负责人:陈维红报告编写:林宴卿(项目负责人)审核:张红缨 参加人员:毕建民、陈少扬、何伟杰、林宴卿、陈志伟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电话:05963107807传真:05963101836邮编:363200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四楼目录表一 基本概况表二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表四 废水监测结果表五 废气监测结果表六 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表七 环保检

2、查结果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附件一、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附件二、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石板材加工项目环评批复附件三、漳浦县环境保护局文件(浦环201499号)“关于确认漳浦县恒丰石材厂等有染色板工艺石材加工企业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意见” 附件四、项目验收监测工况证明附件五、环境噪声监测报告附件六、环境废气监测报告附件七、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环境规章管理制度附件八、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司固废处理证明材料附件九、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表附件十、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十一、炉窑烟气处理设施运行记录附图1、厂区平面示意

3、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图附图4、项目周边敏感目标示意图附图5、锯机循环水池、磨机循环水池、雨水池规格示意图附图6、药水泄漏应急池、煤堆遮雨棚图片表一建设项目名称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年产石板材1万;实际生产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年产石板材10万,其中染色板4万。环评时间2005.08.08/2015.03.09开工日期2005.5投入试生产时间2006.05现场监测时间2015.06.04/05、

4、2015.08.25/26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漳浦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州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58万港元环保投资总概算8万元比例 5.96%.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3.5万元比例2.79%验收监测依据1、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53号文)。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福建省环境保护局【2000】16号

5、文(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5、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浦政综【2010】61号)。6、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05.08.08)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和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03.09)。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96)二级标准,废气

6、须集中有组织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应大于15米,还应高出排气筒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须回收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不得影响环境。5、厂区应搞好绿化,绿化率应达到规划部门的要求。表二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示意图):一、 项目概述 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厂址位于漳浦县长桥镇春光村,主要从事石板材生产加工。公司原投资158万港元建设年产石板材1万平方项目,占地面积2333(3.5亩),建筑面积1000,原有生产设备大切机3台、磨机5台、叉车1台,该

7、项目于2005年8月8日通过漳浦县环保局的审批。(环评批复详见附二)。现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石板材10万,其中染色板4万;现有占地面积为36094.5(54.142亩),建筑面积5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现有生产设备大切机10台、磨机7台、烘干炉5个、叉车3台。因项目较原环评项目较原环评大切机增加7台、磨机增加2台、叉车增加2台、烘干炉增加4个,生产规模由年加工石板材1万扩大为年产石板材10万,其中染色板4万。另外,公司的职工人数由15人增加为28人,与原环评内容不符。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于20

8、14年12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并向审批部门备案并同意。 我中心现场监测时段,该厂生产正常、工况稳定,各区段生产设备正常运转,日均加工石板材白板200,染色板133,预计可年加工石板材9.99万,其中白板6万、染色板3.99万,达生产负荷99.9%,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文件关于漳浦县石材加工集中区石材加工企业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意见(浦石材整治201403号)中的意见要求,故申请竣工环保验收。二、 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板材(白板)加工工艺简介:根据生产需要选材,经切片、磨光工序后,按客户要求切割后包装即为石板材白板成品。染色板加工工艺

9、简介:该项目染色板生产主要是将大切机切好的石板材即光板浸入15%硝酸铁溶液池(规格为3m3m的敞面池),然后分批集中进入烘干炉加热氧化,硝酸铁氧化成氧化铁,达到染色效果均为红色(印度红)。公司建有一个染板车间,共设置9个染板池,每个染池容积8m3,全厂染池总容积72m3。染池周边设有20cm高防渗、防漏、防腐围堰,可收集染板工序滴漏至染池外的少量硝酸铁溶液及罐车加药时跑、冒、滴、漏的硝酸铁溶液,防止其污染周边环境。平时厂区不另外储存硝酸铁,用完均由厂商直接运至厂区,处理协议详见附件九。项目生产工艺如上图,主要产污环节为:石料切片和磨光及染板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石料切片和切边工序产生的石料边角料

10、;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烘干工序产生的燃煤废气;另外还有职工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测点位):(1) 废水:生产用水项目已根据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文件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浦石材整治201102号)所规定的整治要求,建成独立的大切污水沉淀循环池、磨光(切边)污水沉淀循环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实行雨污分流废水闭路循环,满足废水“零排放”,并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验收表详见附件十)。其废水治理流程如下: 现有工程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切片、磨光和修边过程产生的废水。企业现有大切

11、机10台、磨机7台,工业用水为150t/d,生产废水经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循环再用于车间生产用水,每日需补充新鲜用水16.7t。企业已针对切片工序、磨光工序各建立独立的废水处理池,建有2个大切池(容积共有616m)、1个磨机池(容积为240m)和1个雨水池(容积共有256m),可满足整治要求中沉淀池容积大切机40立方/台、中切机20立方/台,磨机、修边机10立方/台的标准配置要求,确保废水有足够的时间沉降,可以有效回用,满足废水零排放,其主要政策要求及项目措施完成情况见下表:政策要求现有工程措施达标分析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意见及浦石材整治201102号雨水池总容积按每亩12 m3以

12、上配置,则项目需设置雨水池180 m3(在用生产区约15亩)雨水池1个,容积共256m3 符合沉淀池容积按大切40m3/台,中切机20m3/台,修边机10m3/台,磨机10m3/台设置,则项目需设置沉淀池470m3设置1个磨机池,共240m3,磨机池为2格符合设置2个大切池,共616m3,分别为4格和3格 符合生活用水项目现有职工人数28人,均住厂,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项目现生活用水量约为1260t/a(4.2t/d),生活污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约为1008t/a(3.36t/d)。生活污水经两个三级化粪池(2m2m2m总容量约为16m)处理后作为周边林地灌溉用水回用。(2)

13、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无组织废气:扬尘、有组织废气:烘干炉烟气、职工食堂排放的厨房油烟。无组织废气(粉尘)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车间洒落石粉干了之后的二次扬尘及厂区荒料、原料搬运堆放、厂内各车辆运输行驶等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环境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区域周边50m内没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图见附图3)。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可以满足无组织排放环境防护距离为50m的要求。有组织废气1.烘干炉烟气石板材染色烘干过程用煤进行做燃料加热烘干,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 2 和 NO x 。公司染板车间共有5个烘干炉,项目使用的

14、是龙岩无烟煤(24t/a),消耗硝酸铁溶液(24t/a)。烘干炉运行天数100天,日运行时间为2.5小时。公司对烘干炉安装集气罩,并在染板车间外安装1套烘干炉烟气处理设施(1座碱性吸收塔和1根15m排气筒)。烘干炉产生的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碱性吸收塔处理,处理后再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废气处理工艺如下:15m排气筒系统风机碱式吸收塔集气罩烘干炉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2.厨房油烟企业厂区内设有职工食堂,厨房烹煮采用液化气,产生的油烟废气由烟罩集中收集。(3) 噪声:其治理流程如下:产生的噪声 围墙隔音 排放项目噪声主要是大切机、磨机和叉车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项目机械噪声通过减震消声及车间

15、墙体隔声降噪后,再经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向外界排放。经现场勘查,项目东侧、北侧均为果园地,西侧隔公路为漳浦县盘兴石业有限公司,南侧为水库及果园地。(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2)。(4)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主要有:石料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生产废水处理沉淀池的污泥、染板池沉积的染料废渣、煤渣和职工的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及处理处置措施见下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类别产生位置数量(t/a)固废性质处置方法工业固废废弃石料边角料切边车间2080普通固废运往长桥废渣处理场沉淀池污泥水处理设施420染料废渣染板车间0.5普通固废由厂家回收煤渣炉窑6普通固废煤渣作为原料外售给机砖厂

16、合计2514.9普通固废生活垃圾办公/食堂8.4普通固废收集后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备注:上面排放流程图中的 、分别为生产废气、噪声监测点位 表四、废气监测结果设施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mg/m3执行标准值mg/m3达标情况备注无组织排放1、该项目石料物理加工,故确定粉尘为监测因子。2、厂区扬尘为无组织排放。3、项目粉尘类比漳州亿源石业有限公司粉尘监测结果,厂界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的浓度限值。设施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均值执行标准值达标情况备注2015年8月25号2015年8月26号烘干炉(碱式吸收塔)废气处理设

17、施进口标干流量(m3/h) 2210218021902180221021902193本中心不具备炉窑氮氧化物监测能力,由企业委托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炉窑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现场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烘干炉烟尘排放浓度可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可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烘干炉排气筒高度为15m。 烟尘排放浓度(mg/m3)2332

18、60258234232243243.3SO2排放浓度(mg/m3)662667644679686667667.5NOX排放浓度(mg/m3)335343318344353343339.3排放速率(kg/h)8.4010-27.8510-27.8810-28.5010-28.1810-27.8810-28.1210-2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标干流量(m3/h)2160211021502170212021302140烟尘排放浓度(mg/m3)124122120124119112120.2200达标SO2排放浓度(mg/m3)313291296362362397336.8850达标NOX排放浓度(mg/m

19、3)189221214222229221216240达标排放速率(kg/h)4.9710-25.2810-25.5910-25.8610-25.5110-25.3310-25.4210-20.77表五、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布设(示意图)监测结果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噪声监测布点示意图现场监测结果如下:日期编号点位昼间噪声强度dB(A)标准值dB(A)昼监测值背景值修正后声值2015年6月4日1厂界59.338.359.3602厂界65.551.465.5603厂界73.047.973.0604厂界79.448.179.460气象条件阴、东南风1.2 m/s2015年6月5日1厂界60.

20、542.860.5602厂界64.146.764.1603厂界72.743.272.7604厂界79.242.879.260气象条件多云、静风监测工况及监测结果该公司现有大切机10台、磨机7台,实行一班制生产,工作时段为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我中心于2015年6月4-5日到场开展噪声监测,监测时段该公司生产正常、工况稳定,各区段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生产负荷99.9%,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项目验收监测工况证明详见附件五。经监测,项目厂界南侧、北侧、西侧和东侧噪声监测值均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

21、dB(A)。经现场勘查,厂界周围100米内无居民住户环境敏感点。表六、环保检查结果一、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主要固体废物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项目石材边角料和底泥定期清理,底泥由污泥车抽完后与石材边角料一起运往长桥废渣处理场,染板池沉积的染料废渣定期由厂家清理并回收,煤渣作为原料外售给机砖厂(固废处理证明材料见附件九)。生活垃圾收集后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二、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厂项目区占地面积36094.5(54.142亩)。在厂区周边、沿围墙及道路两侧栽有绿色植被。三、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22、:企业已制定环保规章管理制度并上墙(制度详见附件八)。四、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公司现有专职管理员1名,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及环境的美化绿化,固废收集回收工作。五、应急计划:企业已制定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50623-2015-022-L。六、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确认漳浦县恒丰石材厂等有染色板工艺石材加工企业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意见”(浦环201499号),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X)排放量按后评估报告主要污染物测算的达标排放总量给予确认(详见附件三),故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依此意见及后环评内容执行,则项目SO2总量控制指标为0.19

23、t/a、NOX总量控制指标为0.25t/a;烟尘控制指标为0.10t/a。项目验收时的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污染物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要求。目前污染物总量控制如下: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控制类别污染物名称实际排放量控制排放量烘干炉烟气烟尘(t/a)0.0640.10SO2(t/a)0.1800.19NOX(t/a)0.1160.25七、存在问题:项目厂界南侧、北侧、西侧和东侧噪声监测值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八、其他: 表七、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验收监测结论: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委托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我

24、中心于2015年6月起到场进行勘查和监测,并形成如下结论:一、项目已根据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文件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浦石材整治201102号)所规定的整治要求完成整改,并于2012年6月30号通过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二、项目按规定配套处理设施,污染物得到相应处理,达标情况如下:1、工业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配套了大切循环池,大磨循环池,切边循环池,满足废水零排放;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用水回用;项目设置雨水收集池,实行雨污分流。2、厂界噪声:经监测,项目南侧、北侧、西侧和东侧噪声监测值均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5、(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经现场勘查,厂界周围100米内无居民住户环境敏感点。3、废气:项目烘干炉尾气通过15m的烟囱高空排放,经监测,项目烘干炉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项目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粉尘类比漳州亿源石业有限公司粉尘监测结果,厂界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

26、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的浓度限值。三、固体废物基本做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边角料和底泥运送至长桥废渣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染料废渣定期由厂家清理并回收,煤渣作为原料外售给机砖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四、主要污染物年最高允许排放量:项目烘干炉废气:烟尘年排放量为0.064t/a、SO2年排放量为0.180t/a、 NOX年排放量为0.116t/a;其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要求:烟尘0.10t/a、SO20.19t/a、 NOX0.25t/a

27、。五、环境管理基本落实到位:1、配有环保管理人员;2、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生产管理;3、制订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综上所述,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在石板材加工项目运营中,基本上能够落实相应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三废”能得到有效处理。建议厂方在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健全环保档案,强化车间降噪措施,规范煤渣堆放场所,抓紧对厂区空地规划布置,搞好绿化和美化工作的同时,申请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03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编号: 审批经办人:建设项目名称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地点漳浦县长桥镇春光村建设单位漳

28、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邮编350007电话 13906965116行业类别C3033 建筑用石加工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石板材10万,其中白板6万、染色板4万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05.05实际生产能力年加工石板材9.99万,其中白板6万、染色板3.99万投入试运行日期2006.05报告表审批部门漳浦县环境保护局文号【浦环审】2005045时间2005.08.08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时间-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漳浦县环境保护局文号-时间-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州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 158万港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投资总概算8万元比例5.96

29、%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漳州新华鹏石业有限公司实际总投资 1200万元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实际环保投资33.5万元比例2.79%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万标立方米/年污 染 控 制 指 标控制项目原有排放量(1)新建部分产生量(2)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以新带老削减量(4)排放增减量(5)排放总量(6)允 许排放量7)区域削减量(8)处理前浓度(9)实际排放浓度(10)允许排放浓度(11)废水-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COD氨氮石油类废气-53.5-SO2-0.1800.19-NOx-0.1160.25-烟尘-0.0640.10-固废00.80360.803600000-单位:废气量:104标米/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 化物为千克/年;其他项目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其中:(5)=(2)-(3)-(1): (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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