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特种油品改扩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环评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特种油品改扩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环评报告.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2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2.1 总量控制基本原则、规划和对象12.1.1 基本原则国家提出的“总量控制”是区域性的,当局部不可避免地增加污染物排放时,应对同行业或区域内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消减,使区域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负荷控制在一定的数量内,使污染物的受纳水体、空气等环境质量可达到规定的环境目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考核各级政府和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指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具体措施之一。目前,国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是:由各级政府层层分界、下达区域控制指标,各级政府再根据辖区内企业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情况,给企业分解、下达具体控制指标。对扩建和技改项目,必须首先落实现
2、有工程的“三废”达标排放,并以新带老,尽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对确实需要增加排污总量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可经企业申请,由当地政府根据环境容量条件,从区域控制指标调剂解决。12.1.2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省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如下:全省GDP年均增长9%,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7%的前提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2.0%(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9%);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3.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3.5%);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4.9%;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6.1%。12.1.3 总量控制对象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12.2 污染物总量控制达标分析12.2.1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达标分析污水产生总量为11.1m3/d,排入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绿化、地面冲洗水质要求,全部用于厂区地面冲洗、道路喷洒和绿化,不外排。无需申请COD和氨氮总量。12.2.2 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达标分析拟建项目不使用天然气、煤等,不产生SO2和NOx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