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环境保护措施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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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环境保护措施8.1 设计阶段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及建议结合拟建道路沿线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特点,将“坚持科学发展观”、“安全、环保、舒适、和谐”和“实施严格的保护耕地、最大限度的保护自然环境”的环保意识及道路勘察设计新理念贯彻于道路工程设计的全过程中。在路线线位布设方面,充分考虑环保、景观的要求,以生态绿化为背景、以视觉景观为主导,形成“点、线、面”结合的链状景观体系,注意环境生态的保护、恢复和利用,特别注意对沿线耕地、林地以及园地对项目影响区的社会影响。8.1.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保护熟土及土地复垦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对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所占用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表层熟土(一般耕地

2、为30cm,林地为15cm)的剥离、临时堆放方案及其水土流失预防措施设计,确保肥力较高的表层土用于工程后期的土地复耕或景观绿化工程。(2) 植被保护和植被恢复设计过程应结合地方生态规划建设的要求,对所有因工程开挖的裸地提出植被恢复方案,尽量采取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从而尽量降低对环境的人为破坏及新增的水土流失危害影响。(3)对工程占用的林地,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占一补一”的补偿措施。8.1.2 水环境保护措施(1)为减少对水体的破坏和水质污染,在设计中应注意施工期选择合理的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位置。(2) 设计阶段应注意道路配套工程雨污管网的设计和相邻道路的衔接

3、可行性。8.1.3 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对于本项目线位已确定,针对敏感目标从设计阶段就考虑降噪措施,同时做出措施的经费估算。(2)加强道路所经敏感点路段内的绿化设计,尽量提高绿化高度和密度,使其在具有美化景观的同时,兼具降噪降尘功能。(3)道路建设期间,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及临时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等临时占地区位置,尽量远离沿线居民集中区,以避免扬尘影响居民生活。8.1.4 社会环境影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宣传拟建道路工程建设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等积极影响。尽管短期内会对沿线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但随着项目建成后对

4、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当地居民将会是最大的受益者。设计期就加强本项目的宣传,舆论先行。在设计期与项目沿线公众之间应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便于听取沿线公众的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道路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征占农用地,应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合理的补偿,对失业农民,应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8.1.5景观及绿化设计建议(1)保护自然美保持自然生态环境的真实性、自然性,以“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意识,重点体现沿线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将道路主体作为一种配套资源融入自然环境。(2)保持整体性保持自然景观环境的整体性,道路线型、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等与沿途地形、地貌、景观等作为一个有机整

5、体统一考虑。(3)保证功效性道路有其特定的功能,线路顺畅,坡度平缓,连通性高,这些因素是道路美的必要因素。(4)讲求经济性以保护自然景观、利用自然景观、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为主,注重节约资源,避免为营造景观而付出高昂的代价。8.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8.2.1施工期管理对策及建议(1) 建立环保管理体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接受福建省道路局和工程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成立工程环保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办法。a成立由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的,由指挥部相关部门、驻地设计代表、工程监理、承包商、地方交通局等单位组成的工程施工期环境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问题。b根据环境影

6、响评价成果,制定系统的、分阶段环境管理目标、方针,确定与项目建设有关单位的环境保护义务、职责和管理办法。c确定环境管理措施实施效果的监督体系,制定激励和奖惩措施。d开展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e 监控、评价和改进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施工期污染监测,落实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监测报告编制、上报制度。促使施工期建设管理与环境管理的有机结合,为实现工程的环境管理目标,提供充足的资源保证,包括合格的环境管理人员、管理和治理资金到位等。充分利用工程支付的调节手段,将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文档管理。(2) 加强工程的环境保

7、护监理工作建设单位a加强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工作,保证合理的监理费用,使工程监理部门能够独立开展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的监理工作。b通过招标选择优秀的监理队伍,严把监理上岗资质关、能力关,明确提出配备具有一定环保素质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监测设备的要求。c保证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条件和独立行使监理功能的权利,并将其包括环境监理在内的监理权利的内容明确通告施工单位。d建立工程监理监督的有效体制,杜绝监理人员的不端行为。工程监理单位a按监理合同配备具有一定环保素质的监理人员和相应的监测设备,并就监理服务的内容强化所有现场监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环保专业技能。b监督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实

8、施,工程变更必须经过环保论证,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c工程的环境监理是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控制最重要的环节,因此必须加大现场环境监理工作的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d监理单位应加大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土方工程监理力度,包括有肥力土层的剥离和临时储存、土方运送及堆放、施工弃渣的处置和防护等,杜绝土壤资源浪费和土壤侵蚀现象的出现。e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其环境保护工作的终检、评定和验收,确保工程正常、有序地进行。(3) 加强施工单位环境管理作为具体的施工机构,其施工行为直接关系到能否将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教育好队伍人

9、员爱护施工路段周围的一草一木。在施工前对施工平面图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物,以尽量少占菜田、林地为原则,施工中严格按照临时堆土场的设计进行堆放,严禁乱弃,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按设计施工。施工单位应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土地范围内,在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有效减少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8.2.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 施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工程施工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

10、员粪便污水、淋浴污水、洗涤污水等,主要含有COD、BOD5、SS、氨氮(NH3-N)和动植物油以及粪大肠菌群等污染物。本工程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当地民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依托于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方式,不单独外排。(2) 施工生产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包括场站砂石料冲洗废水以及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维护、检修废水。 设置施工机械集中冲洗点,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上层浮油由相关单位处理。砂石料筛分、混凝土拌和废水以及施工泥浆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冲洗、洒水降尘,泥渣经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机械跑冒滴漏,禁止施

11、工机械油料倾倒引起水污染。(3) 施工物质流失防治措施施工期由于建筑材料的堆放、管理不当,特别是粉状物料如石灰、水泥、土方等露天堆放,遇暴雨可能被冲刷进入水体。因此,施工单位应对运输、堆存严加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如在物料堆场的周围设导排水沟;堆场上方设覆盖物;石灰、水泥等物质不得露天堆放;做好用料的时间安排,减少堆放时间;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以减少物料流失对水体的影响。8.2.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该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需采取一系列控制措施,具体如下:(1) 本项目混凝土采用购买商品混凝土,施工粉尘及扬尘影响主要集中在装卸料及堆料过程中,因此要求,料场应设置在

12、居民点下风向(按施工期的主导风向考虑)300m以外,不能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2) 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扬尘影响时间。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对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必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3) 项目所需土石方的运输,应进行加盖苫布处理,对运输过程洒落的尘土应及时清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如需灰渣、水泥等粉状物料等建材,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4) 工地内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

13、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范围内的整洁,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减小道路二次扬尘。(5)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6) 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的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为防止污染的事故发生,应切实做好防治措施,强调文明施工,加强环保管理要求,制订工作责任制,并服从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8.2.4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

14、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声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道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高达85dB以上,其他施工阶段的一般施工噪声的达标距离,约为200m,所以施工应选用低噪声振动的施工工艺。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3)本工程周边居住区受路基建设和路面施工等阶段影响,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措施:

15、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进行高噪声作业时应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若夜间确需连续高噪声(高振动)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4)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群众投诉时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并对民众的合理诉求应尽可能地予以满足。8.2.5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为降低和消除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强化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倡导文明施工。(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设专门的堆放场所妥善放置,及时清运,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应注意对垃圾中可利用

16、的材料要回收利用。(3)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4)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施工期产生垃圾有限,可充分利用原乡镇、村庄的环卫垃圾处理设施;在施工高峰期应适当在人员集中区增加保洁容器和保洁人员,生活垃圾经由拾荒族和环卫工人收集可利用部分后,并入临近的乡村垃圾处理系统处理。(5) 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一旦有余下的材料,将其有序地存放好,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6)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8.2.6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开工前,

17、对施工范围内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既少占农田、林地,又方便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路基施工前,应将占用农用地的表层熟土(其中耕地约30cm厚,园地、林地约15cm厚)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凡因道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还耕。道路建设中废弃的旧路应尽可能造地复垦,不能复垦的要尽量绿化,避免闲置浪费。(2)临时工程用地设置要求及恢复措施施工场地

18、及临时表土堆场应尽量避免设在耕地集中区内,尽可能选择旱地、荒地或植被较稀少的地段;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应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给定的面积,禁止随意的超标占地。尽量缩短工程临时用地的使用时间,工程竣工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3)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在工期安排上考虑避开降雨集中的季节。对挖填做到随挖、随运,覆土做到随铺、随压。对裸露、松散的土壤喷洒适量的水,使土壤表面处于湿润状态,以减少土壤的风蚀流失和尘土污染危害。设置围堰或围墙或专门的排水沟,防止泥沙进入农田或周边沟渠。

19、施工结束后,在原有的绿化或农田地段,尽快采取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和复耕等生态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8.2.7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1)对因拟建工程建设占用或毁坏的地方道路进行改移或防护处理,并进行路面的恢复及绿化。(2)施工现场悬挂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负责人、施工许可证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还应接受社会各界和居民监督;施工单位应配备12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管理。 (3)施工运输车辆应避开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防止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施工结束时,将施工过程中损坏的沟渠等应予以修复或一定的补偿费用,以维护地方老百姓的正当利益。8.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8.3.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 建设

20、单位必须将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植被绿化应实行乔灌草搭配,选用本地植物种类。绿化植被布设及植物种类选配应符合景观美化、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的要求。行道树应选择生长快、耐贫瘠、滞灰尘、减噪声等功能价值较强的树种,并尽量采用当地适生乡土树种。(2) 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拟建道路建设影响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3) 主体工程完成后,首先应对工程裸地进行植被恢复。(4) 利用现有监测机构,对道路不同时期的环境进行环保方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沿线不同时期

21、、不同情况下的环保监测和管理,以控制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3.2 水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项目区域水环境,提出以下保护措施:(1)道路配套的污水管网系统的设计、施工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2)道路配套的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排水系统通畅稳定,及时排除路面积存的初期雨水。(3)对各条道路的雨污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8.3.3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8.3.3.1相关技术政策根据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要求:1.原则要求(1)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应遵循如下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噪声源、

22、传声途径、敏感建筑物三者的分层次控制与各负其责;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声途径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实施噪声主动控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保护。(2)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应明确责任和控制目标要求:在规划或已有地面交通设施邻近区域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以使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因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噪声源控制、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以使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如通过技术经济论证,认为不宜对交通噪声实施主动控制的,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对噪声敏

23、感建筑物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保证室内合理的声环境质量。2.合理规划布局(1)城乡规划宜考虑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和建设布局,处理好交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有效预防地面交通噪声污染。(2)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声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通过合理构建交通网络,提高交通效率,总体减轻地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宜在有关规划文件中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地面交通设施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避免其受到地面交通噪声的显著干扰。(4)在4a类声环境功能区内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性应用。如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噪声敏感建筑物存在,宜采

24、取声屏障、建筑物防护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保护,有条件的可进行搬迁或置换。8.3.3.2管理措施根据项目现场调查情况,结合噪声预测情况,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1)在道路中心线外35m的范围内不宜规划未采取降噪措施的居民区、学校;如相应建筑距用地红线距离低于所在道路的防护控制距离要求,建筑本身应采取应的降噪措施,如对墙体采用中空砖,窗户结构设置为通风隔声窗等,以降低项目运营交通噪声对建筑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在室内布置上,设计时宜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如居民住宅在面向道路一侧设计作为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以减少交通噪声干扰。(2)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25、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3)路政部门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4)提高车辆性能,降低车辆噪声,对上路车辆严格监管,禁止不符合噪声控制技术指标的车辆上路,淘汰不符合噪声标准的车辆。(5)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地面交通噪声的监测,对环境噪声超标的地面交通设施提出噪声削减意见或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本评价要求本道路沿线严格执行规划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止因城市发展需要进行的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规划后于本项目的敏感建筑,建设时,由其房地产

26、等开发商负责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及费用。8.3.4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汽车尾气和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建议该项目在营运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并起到消减噪声污染的作用。(2)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减少塞车现象。(3)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4)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水泥、砂石材料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5)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8.3.

2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除、收集、外运,保证日产日清、路面清洁,不会对道路沿线环境造成大的影响。(2)强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向司乘人员和行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8.3.6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1) 拟建道路的管理机构应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 做好环境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使道路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消除道路主体工程阻隔。加强道路主体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道工程畅通,以提供人民的出行方便、工作方便。(3) 由于拟建道路的建成通车将对工程沿线地价产生增值影响,可能导致沿线出现新的产业带和商业网点,工商用地、交通用地等非农业用地将有所增加,为避免过多土地丧失宝贵的耕地资源,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对道路沿线各种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4) 为保证附近城镇建设规划与拟建道路景观建设相协调,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道路两侧用地的规划工作,对未来沿线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和建筑风格的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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