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衡水盛浩房地开发版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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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米兰阳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衡水盛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代建辉联 系 人刘洋通讯地址 河北 省(自治区、直辖市) 衡水 市(县)联系电话15530879997传 真邮政编码053000建设地点衡水市大庆路与昌盛街交叉口西北角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 K7210 占地面积(平方米)20000(合30亩)绿化面积(平方米)6000总投资(万元)8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9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0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拟建项目建设背景:随着衡水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水平

2、的提高,房地产开发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通过建立高标准的住宅小区,同时可以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现代化城市建设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的舒适与方便。衡水盛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抓住衡水市当前“一拆两改”和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的有利时机,决定在衡水市桃城区大庆路与昌盛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发建设米兰阳光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的改善区域内的居住条件,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以及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衡水盛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委托河北十环环

3、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4)。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并对项目进行了相关文件的研究、工程分析、污染防治对策研究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报告表在衡水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批复后将作为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2、建设地点和周边关系:项目区域位于衡水市区的西北部,昌盛街西侧、大庆路北侧,项目区域中心坐标:374525.01N,1153847.78E。项目建设区域南到大庆路,东侧为昌盛街,西面和北面均为市政规划预留地,距离最近居民区为东北方向200米北斗星城小区(原白庙村

4、整体拆迁改造后建成北斗星城小区),南面560米为石德铁路,南面600米隔石德铁路为和平公寓小区,西南方向620米为肖家屯村,另有西北方向1200米为赵家屯村,其他村庄和居民区的距离均在1500米以上等。具体的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详细的周边关系图见附图二。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0 m2(合30亩)。项目拟新建14+2F住宅楼1栋,16F住宅楼1栋、18F住宅楼1栋,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5340.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999.9平方米(居民住宅面积46354.78平方米,沿大庆路的临街商业面积2995.12平方米,物业服务建筑面积450平方米,设备用房200平

5、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340.4平方米(住宅地下建筑面积5505.74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834.66平方米)区域内绿化面积为6000m2,绿地率为30%。住宅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区域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及相应的配套供电、供水及排水设施等。本项目建设区域内不建设幼儿园及卫生所等配套设施,幼儿托管依托区域周围的其他公共幼儿园基础设施。具体的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量1建设用地面积m2200002总建筑面积m265340.32.1地上建筑面积m249999.92.1.1普通商品住宅建筑面积m246354.782.1.2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m2-2.1.

6、3商业建筑面积m22995.122.2地下建筑面积m215340.42.2.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m29834.662.2.2地下室建筑面积m25505.743居住户数户5284居住人口人16895总建筑密度%18.956容积率2.57绿地面积m260008绿地率%309总停车位个5569.1地上车位个2149.2地下车位个3424、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建设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商品住宅楼部分投资为6982.76万元,包括建安费投资为6818.58万元、设备购置费156.36万元、安装费7.82万元;商业区建设费用为636.29万元;预备费为380.9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7、。5、拟建项目新增人员估算:项目建成后小区需要新增管理、保安、卫生、服务等工作人员10人。另商品房住宅楼设计容纳住户共有528户,每户以3.2人计,则小区内居住人员为1689人。沿街商业区服务人员以110人计,则本次评价以建成后新增食宿人数1809人计算。6、供电工程:项目位于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用电由衡水市市政供电电网提供。项目采用双路电源同时供电设计。建设单位拟在区域内新上建设5台500KVA变压器与1台200KVA变压器,低压配电采用TN-S配电系统,可以满足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营的用电需求,本项目位于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供电有保障,不建设备用发电机等设备。7、温控措施:(1)冬季采暖:根据

8、工程设计,小区居民住宅及沿街商业和公共设施冬季取暖采用衡水市市政集中供热,建设区域内不设置单独的锅炉房,在2#及3#住宅楼间建设市政换热站一处。本项目不建设燃煤及燃气供热设施。(2)夏季调温:根据工程设计,区域内住户夏季调温均采用分体式空调解决,沿街商业等亦不建设集中式中央空调设施。居住小区内住宅均不统一配置中央空调,不设冷却塔等,由商户、住户和小区管理者自行安装家用电能分体空调。8、给水工程:项目用水由衡水市城市集中供水管网进行供给,项目建成后主要用水为住宅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及商业用水。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09),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按11

9、0L/人d计,用水量为185.6 m3/d;物业办公用水按1.5 m3/人月计,办公人员共10人,为0.5 m3/d;商业建筑用水按2.0 L/m2d(本项目单套商业建筑面积均小于1000 m2,因此参照营业面积1000 m2商场超市),商业建筑面积2995.12 m2,则项目商业用水量为5.9 m3/d;绿化用水按0.6 m3/m2a计,绿化面积为6000 m2,折算为9.8 m3/d,则项目用水总量为201.8 m3/d。具体的用水情况见表2。表2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用水类别用水定额计算规模用水量(m3/d)住宅110 L/人d1689人185.6物业办公1.5 m3/人月10人0.5商业2

10、.0 L/m2d2995.12m25.9绿化0.6 m3/m2a6000 m29.8合计用水量201.89、排水工程: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小区居民生活废水、商业废水,其中绿化用水无废水产生。区域内居民生活废水及沿街商业废水,产生量约为153.6 m3/d,分别经化粪池进行酵解处理后达标排入大庆路的市政纳污管网,最终进入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10、项目建设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相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法规,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11、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建住房2006165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 m2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拟建项目总计528户,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 m2以下的住房为365户,面积为329112 m2,约占全部住宅建筑面积46354.78的71%,能够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根据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规定:建筑面积在3万m2以上、用水量较大的公用建筑和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建设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

12、使用。本项目的住宅区域总建筑面积为65340.3 m2,低于10万平米的要求,因此区域内不建设中水处理回用设施。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的要求,房地产开发禁止建设容积率小于1.0(含1.0)的项目,本项目的小区内容积率为2.5,符合上述规定。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政策的要求。11、项目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用地地块已经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该用地地块的土地证(见附件二),项目用地符合衡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商业区用地和住宅用地经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的初审并出具项目土地使用符

13、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的证明(见附件三),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衡水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12、建设性质与建设时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预计2017年4月建成,目前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区域部分为肖家屯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其他为闲置空地。项目建设区域内已经由衡水市“一拆两改”办公室依据城市规划进行拆除清理,目前全部为闲置的空地。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原有污染情况及区域内的环境遗留问题。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衡水市市区位于河北省冀中平原,北纬37

14、0310382345,东经11511171163412之间。该区域公路网四通八达,交通便利。铁路南北向有京九线纵贯全区,东西向有石德线连接京广、京沪两大动脉。拟建项目区域位于衡水市市区西北部,昌盛街西侧、大庆路北侧。项目建设区域南到大庆路、东侧为昌盛街、西面和北面为市政规划预留地。周围居民区有东北方向200米的北斗星城小区,南面600米的和平公寓小区,西南620米为肖家屯村,西北方向1200米为赵家屯村。2、地形地貌:衡水市属于黑龙港流域,滏阳河冲积地形,地势平坦,海拔高度20 m左右,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坡度约1/10000,地层为古漳河、黄河、滹沱河沉积物,表层岩层以轻亚粘土,亚粘土为主

15、,局部夹粉细砂层,第四系厚约500 m左右。3、气候气象:衡水市气候属暖温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雨热同季,寒旱同期,年平均气温12.8,极端最低气温零下26,极端最高气温41.5,降水集中在68月份,年平均风速2.16 m/s,历年最大风速12.8 m/s,主导风向为S风和SWS风,基本风压为462 Pa。4、水文地质:该区域陆相地层为第四系冲洪积、冲湖积。主要为大古漳河、黄河、滹沱河沉积物。第四级基底构造处于新华夏系衡(水)邢(台)隆起东侧附近,地层自上而下分别为粘土层、轻亚粘土层、亚粘土层和粘土互层。该地区浅层地下水为微咸水,深层水矿化度较低,从第二含水组开始小于1.0 g/L,目前第二、

16、三含水组为主要利用对象。5、植被物种:该区域所种植的物种以粮食作物为主,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大豆及各种杂粮,经济作物有棉花、花生、芝麻、烟叶、药材,林木多为人工种植。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一般。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衡水市市区分3区(桃城区、开发区及滨湖新区)、354个行政村,总户数11.85万户,总人口39.8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25万人,农业人口18.62万人。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高梁、谷子、豆类等,经济作物有花生、芝麻、棉花等。市区工业生产发展迅速,已形成了以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化肥、酿造为主的骨干企业。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33.8亿

17、元,农业总产值110.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0.4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8元,人均消费性支出7305元。市区内共有中学32所,小学323所,适龄儿童入学率可达到100%。区内卫生医疗机构拥有医院、卫生院22所,床位总数1878张,医护人员1159人。G106国道、京九铁路、石德铁路纵横全境,交通十分便利。衡水市城市集中供热由衡丰热电厂的热电联产提供,目前衡水市主要街道已经完成供热管线的敷设,能够实现对市区内的集中供热。衡水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北环路北侧,于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规划承接衡水市市区内全部的居民生活用水及少量生产企业废水。目前处于正常运行中。桃城区内有宝云塔,位于衡水市市区西

18、南部,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拟建项目位置距该文物保护单位距离超过5 km,故拟建项目不会对该保护文物产生不良影响。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拟建项目区域位于衡水市市区西北部,昌盛街西侧、大庆路北侧。项目所处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点。目前,该评价区域周围没有主要的工业企业存在。区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前进大街及大庆路的交通扬尘。因该区域地处平原地区,空气流通性较好,大气自净能力较高。根据区域内常规的环境监测资料,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大

19、气环境二类区标准。拟建区域浅层地下水为淡咸水,矿化度约为2 g/L,底界埋深60-70 m,该区域内主要利用对象为第二含水层以下的地下水,矿化度低,小于1 g/L。根据近年来常规监测结果表明,深层地下水水质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水体要求。评价区域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故区域内无主要的工业噪声污染源。区域内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南侧的大庆路的交通噪声及南面560米的石德铁路的噪声。其中大庆路为衡水市交通主干道,本项目沿街商业边界退用地红线的距离为10米,退大庆路道路红线的距离为15 米。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区域南界执行声环境4a

20、类区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声环境2类区标准。对于区域南面560米为石德铁路,目前在南面均为空地的情况下铁路噪声对本项目区域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随着区域的不断开发,南面被建筑物所阻挡后,本项目区域即能够不受铁路噪声的影响。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目前属于城市生态系统,系统内生物种类较为单一,主要为城市绿化植株及常见昆虫等物种,无珍稀物种及生境,生态环境一般。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区域周围

21、的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及声环境。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按下列级别加以保护:环境保护目标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保护目标值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北斗星城小区东偏北2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表1的2类区标准和平公寓小区南面600肖家屯村西南620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类水质标准运营期声环境项目南界商业邻大庆路侧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表1的4a类区标准小区内及其他边界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表1的2类区标准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

22、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指标如下:SO2:年均 60 ug/m3 24h平均为 150 ug/m3 时均 500 ug/m3;NO2:年均 40 ug/m3 24h平均为 80 ug/m3 时均 200 ug/m3;PM10:年均 70 ug/m3 24h平均为 150 ug/m3;PM2.5:年均 35 g/m3 24h平均为 75 g/m3;CO:24h平均为 4 mg/m3 小时平均 10 mg/m3;O3:24h平均160 g/m3 日最大8h平均200 g/m3。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类水质标准,具

23、体指标如下:pH:6.58.5; 溶解性总固体1000 mg/L;高锰酸盐指数3.0 mg/L;声环境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表1的2类区和4a类区标准,具体指标为:大庆路两侧35m范围内执行4a类区标准:昼间低于70 dB(A) 夜间低于55 dB(A);大庆路两侧35m外执行2类区标准:昼间低于60 dB(A) 夜间低于50 dB(A)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具体指标如下:周界外颗粒物浓度限值为1.0 mg/m3;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

24、时满足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具体指标如下:综排三级标准COD: 500 mg/L; BOD5:300 mg/L;SS:400 mg/L;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COD:360 mg/L;BOD5:195 mg/L;SS:285 mg/L;氨氮:45 mg/m3;本项目执行标准为COD:360 mg/L;BOD5:195 mg/L;SS:285 mg/L;氨氮:45 mg/m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具体数值如下:项目施工场界的噪声排放值为:昼间低于70 dB(A) 夜间低于55 dB(A);项目沿街商业购物宣传设备噪

25、声(南边界)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区标准,具体指标如下:南界执行4类区标准:昼间70 dB(A) 夜间55 dB(A);其他边界无商业噪声,其中小区内公用设备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2类区标准要求:西、东、北界执行2类区标准:昼间60 dB(A) 夜间50 dB(A);总量控制指标一般总量控制目标是当地环保行政部门根据环境质量及环境纳污可行性而制定的。实施控制是建立在区域环境容量基础上的。该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小区居民生活废水,涉及具有国家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和

26、氨氮。该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市政纳污管网,最终进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在衡水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衡水市环保局已按照其满负荷运行给出了总量指标,即污水处理厂分配指标中已包含其所有受纳水源的排污指标,因此不再针对本项目分配总量指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施工期:场地平整主体施工规划设计绿化验收G1、W1、N1、S1G2、W2、N2、S2投入使用G3、W3、N3、S32、营运期:居民入住居民生活G4、W4、N4、S4商户入住营业结账图例W-废水G-废气N噪声S-固废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施工粉尘及扬尘:挖、取土均会产生粉尘,施工车辆、建筑机械的运行、建

27、筑材料的装卸以及物料堆放均会产生扬尘,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期噪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据调查,常用的建筑机械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其满负荷运行时的噪声值在75-105dB(A)之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工人生活废水以及可能出现的地基挖掘中渗出的地下水。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建筑工人生活的固体垃圾。2、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废水污染源: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有小区居民生活废水、沿街商业废水等。废气污染源: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小区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固体废弃物:项目建成后的固废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噪声污染源:本

28、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加压泵、热交换站泵房、地下车库换气风机等设备的噪声以及沿街商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1施工期扬尘粉尘无组织排放边界粉尘浓度1.0 mg/m32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边界浓度低于20(无量纲)边界浓度20(无量纲)水污染物3综合废水CODBOD5SS氨氮350 mg/L 53.7 kg/d250 mg/L 38.4 kg/d300 mg/L 46.1 kg/d35 mg/L 5.4 kg/d250 mg/L 38.4 kg/

29、d180 mg/L 27.6 kg/d200 mg/L 30.7 kg/d30 mg/L 4.6 kg/d固体废物4 施工期建筑垃圾共计5000 t不外排5小区居民及沿街商业生活垃圾600 t/a噪声6施工期噪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据调查,国内常用的建筑机械有:打桩机、挖掘机、振动棒、推土机、装载机等,其满负荷运行时的噪声值在75-105 dB(A)之间。7营运期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加压泵、热交换站泵房、地下车库换气风机等设备的噪声以及沿街商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其他小区内化粪池及污水管线若发生泄漏,将使居民生活废水下渗而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

30、故化粪池、收水排水管道进行防渗处理,使渗透系数10-7cm/s。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拟建项目区域目前为闲置的空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及项目建成后所引起的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和地表土壤使用现状的改变。该区域目前有少量的杂草及常见昆虫等,区域内无珍稀物种及被保护生物存在。待项目建成后将会被高大建筑物和硬化路面所代替,同时工程建成后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工作,在小区道路两侧种植树木,并在空地处种植草坪等绿化设施,以有利于生态系统恢复。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不会对该区域整体的生态质量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简

31、要分析如下:1、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分析: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主要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打桩机、振捣棒等建筑施工设备的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等。由于项目施工场地周围200 m范围之内无集中的居民聚居区,故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基本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住户产生不良影响。但因项目建设区域属于城市规划区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 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

32、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晚22点至次日晨6点之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所以依据上述两项规定,项目在施工期需先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以取得周围住户的谅解,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设备的噪声,并应将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对噪声较大的作业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并尽量将可选址设备安

33、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并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护物来消减噪声影响。为避免施工区域周围的居民的正常休息受到施工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地内设备应合理布局,噪声较大的机械应尽量远离场界位置,并采取适当的降噪隔声措施。控制施工作业的时间,合理安排夜间施工。限制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夜间施工;坚持文明施工,尽量降低人为噪声(如鸣笛、敲击等)的不良影响;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机械保持在最低噪声级的工作水平。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住户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2、扬尘及弃土的影响分析:工程建设施工期间,由于土石方的开挖及建筑物料的装卸等,易

34、产生大量施工扬尘,使施工场地附近大气中的悬浮物含量增加。据区域内同类施工现场的类比资料,施工场所由于开挖及车辆行驶产生的TSP污染可高达1.5 g/m3。项目边界距离周围的居民和住户的距离虽然相对较远,但为减少施工和车辆运输扬尘对区域内环境空气及周围交通产生的不良影响,根据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行动计划、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为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控制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密闭围挡作业,应连续设置不低于2.5 m的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

35、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密闭或遮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堆存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洒。当风力达到4级及以上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在施工场地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晴天每天一次,有风时每天两次。施工场地禁止使用燃煤大灶,现场生

36、产、生活必须使用液化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总之,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使施工期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随之消失。3、施工期废水的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工人的生活废水、地基挖掘时可能渗出的地下水等。其中建筑工人生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是COD、BOD5及氨氮等;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废水与区域地质情况有关,其水质一般较为清洁,两者均可经集中收集后用于施工厂地内的防尘泼洒和抑尘等使用,均不外排。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37、:工程建设时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均属一般固废,由施工方在交工前运送至规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施工期内的施工人员的食宿将安排在工作区域内,这些临时食宿地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废弃物,按每人每天产生1.0 kg计算,预计工程建设期间将产生50吨左右,送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处理,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后,该项目在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且该影响是暂时性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小区居民生活废水及沿街商业废水等。根据设计要求,区域内居民的生活废水及商业废水均分别就近排入沉淀井化

38、粪池内进行酵解处理后达标排入衡水市市政纳污管网,最终进入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经治理后不会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区域内的排污管道及沉淀井和化粪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进行防渗处理,不会出现生活污水通过土壤下渗而影响地下水的现象。同时小区内的净化绿化等用水采用喷灌等节水措施,且采用的清洁水,不会通过土壤下渗而影响区域内地下水环境。因此该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营运期内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项目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的异味等。对于小区内居民生活垃圾,通过采取生活垃圾袋装化,在每幢

39、住宅楼前设置可移动式垃圾分类收集箱,由小区清洁人员定时清理,减少垃圾装卸及转箱过程,因此生活垃圾的恶臭异味对周围的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区域内不建设集中式的垃圾中转站,小区内的生活垃圾直接由清洁人员送至市政规划的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的统一分选与处理,不在小区内进行倒箱及分拣处理。因此该处产生的恶臭气体影响很小,不会对本项目小区内的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另外项目小区内建设一处集中式的地下停车场,设置地下停车位342个,汽车在进出车库行驶过程中会有汽车尾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碳氢化合物、CO和NOx。汽车尾气中所含污染物的多少与汽车行驶条件关系很大,汽车低速时碳氢化合物和CO浓度较高,高速时NOx浓度最高

40、,汽车在小区内行驶一般是低速行驶,碳氢化合物和CO浓度排放量较大。对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项目采取车库换气率为6次/h,尾气排风口设置于绿化带中,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尽量分散设置等措施,可以减少对小区内居民的影响。部分住宅楼的底层设有地上式停车库,车辆在进出车库时低速行驶会产生一定量的车辆尾气。因该处产生的车辆尾气一般较为分散,且均为地上式无组织散逸的,通过加强小区内的绿化,种植大量能吸尘净化空气的植物等对其进行治理,区域内空气流动性较好,少量的车辆尾气能够及时的在区域内进行有效扩散,实现达标排放,小区内空气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不会对小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3、固体废物影

41、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小区内居民的生活垃圾以及沿街商业垃圾等,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通过对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的分类收集,尽量提高其回收利用率,由小区的清洁人员将垃圾定时清理,运送到市政规划的垃圾中转站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定点填埋处理。因此,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均不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4、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使用期噪声主要为设备用房加压泵、热交换站泵房、地下车库换气风机等设备的噪声以及沿街商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设备噪声:由于居住小区内噪声设施布设均距离小区边界较远,因此其噪声影响主要是对本小区内部影响,基本不会对小区外的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设置配套的热交

42、换站泵房、供水加压泵房、地下车间换气风机等动力设备,噪声源强一般为7585dB。考虑到区域整体的协调性和降噪要求,水泵房均设置在地下层内,并且尽可能远离住宅及小区边界一侧。地下层的隔声效果较好,其隔声量能达到35-40dB以上,不会对小区及外界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该项目运营期热交换泵房、水泵房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沿街商业营业噪声:本项目沿街商业门店主要出租或出售给服装销售、银行、超市等清洁型的商业活动,不出租进行餐饮及住宿,不设卡拉OK娱乐设施、铁件加工及机配维修等高噪声的活动。商业活动中主要噪声来自人员的活动噪声及商业宣传的噪声,声源声功率级一般较低,通过墙体隔声和距

43、离衰减后,边界噪声可以达标,对住宅区影响很小。为避免超市营业过程中商业宣传对居住小区造成噪声扰民,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在商业经营过程中,避免使用高音喇叭、扩音器、音响等进行商业宣传,在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对住宅区影响很小。沿街商业均不统一配置中央空调,无冷却塔等噪声设备,由商户自行安装家用电能分体空调,不会对小区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项目沿街商业门店若出租给餐饮服务、具有加工性质的维修或加工门店等需针对具体项目另行环评,本次环评不包括其中。另外,车辆在进出小区时禁止鸣笛,在小区主要道路设置禁鸣标志。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各边界达标排放的要

44、求,对区域内居民声环境和周围声环境影响均较小。6、小区外环境对小区的影响分析:通过踏勘调查,小区周围无大型工业企业存在,主要是项目区域南侧的大庆路和南面560米的石德铁路,小区外环境对小区内居民的影响主要是噪声方面:依据衡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衡政办(2004)39号中的要求,小区南侧的大庆路属于衡水市交通主干道,其交通噪声将对小区东侧的居民和住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边界退大庆路道路红线10 米的距离,同时建设单位将南侧建设成沿街2F的商业门店,沿街门店退用地红线为10米,故大庆路的交通噪声经项目退道路红线的距离衰减后和沿街商业楼层的隔声阻挡后,能够实现有效的衰减,同时

45、小区住户墙体均为混凝土浇筑结构,门窗采用双层隔声设计,能够对外界的噪声进行有效的屏蔽,对小区内住户的正常生活影响不大。区域东侧的昌盛街属于规划的商业街,不属于交通干线,车流量不大,交通产生的噪声对小区内的影响也很小。区域南面约560米的石德铁路,目前因项目南面直至铁路均为闲置空地,铁路的交通噪声最区域内的影响相对较大,但随着区域的不断发展,其南侧的土地建设各类建筑物后,能够实现对噪声的隔挡和衰减,不会对本项目小区产生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加强小区内的绿化措施建设,并进行合理设计,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周围外界环境对小区内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不良影响。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1 施工期扬尘粉尘加强施工场区内车辆运行的管理、设置专人定期洒水抑尘、厂界设抑尘墙等,大风天气停止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区域内不设混凝土搅拌设施等措施达标排放2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设置大风量换气风机对汽车尾气进行稀释处理,地上排气口设置于绿化带内,不得冲向居民楼方向水污染物3 综合废水CODBOD5SS氨氮小区居民生活废水及沿街商业的卫生清洁废水通过化粪池酵解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纳污管网,最终进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4 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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