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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锅内锅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简 本)绍 兴 市 环 保 科 技 服 务 中 心二一四年十一月目 录一、 项目概况21.1项目由来21.2项目概况2二、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环境质量现状42.2地理位置及周边概况4三、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53.1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53.2环境保护目标53.3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53.4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四、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符合性分析94.1选址合理性分析94.2环评审批符合性分析9五、 结论10六、 联系方式11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1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1一、 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绍兴
2、锅内锅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选址位于绍兴市解放南路777号绍兴金帝银泰城物业三层3F001店铺,租赁绍兴金帝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房产,用途为办公、商业用房,总经营面积1101平方米,厨房面积约200平方米,餐厅面积约700平方米,剩余面积为公共区域。该项目所在地新建为商铺,现租给绍兴锅内锅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主要经营项目为自助火锅。项目设厨房、散座两个区域,共有餐位数392个。项目最高一天可接纳约784人用餐(详见平面图)。项目为中式正餐服务,经营中餐、晚餐,不经营早餐、娱乐及住宿业务,全年营业365天,项目有职工15人,不安排店内住宿。厨房设蒸炒等设备,根据集气罩投影面积为4.8m,
3、项目餐饮设施属于中型规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中6个灶头以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餐饮场所,同时按照项目前期联合踏勘服务反馈单要求,所以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绍兴锅内锅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向环保主
4、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请有关部门审查。1.2 项目概况1.2.1 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地点绍兴市解放南路777号绍兴金帝银泰城物业三层3F001店铺。(2) 工作安排项目劳动定员15人,年生产365天,不安排店内住宿。1.2.2 公用工程(1) 供水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供水管网提供。(2) 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排污系统,最终送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排入附近河道。(3) 供电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统一供应。二、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环境质量现状(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
5、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 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周围河道为平原河网,市区环城河及附近水域水环境处于类水质,不符合环境区划分功能要求的类水质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附近居民生活和人流活动所致。(3)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场界四周昼夜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2.2 地理位置及周边概况项目位于绍兴市解放南路777号绍兴金帝银泰城物业三层3F001店铺,项目所在地为金帝银泰城。项目东面为电梯口,南面为商场服装,西面为银泰城过道,北面为uncle5,项目经营场所距离东侧望花社区约96m,距离北侧和睦社区约30m,项目所在地
6、大楼为商业用途,没有住宅敏感点,均能够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9m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概况详见附图2。三、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表 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汇总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水量(t/a)6547t/a06547COD(t/a)1.961.310.65氨氮(t/a)0.2290.1960.033废气污染物厨房厨房燃料1642.5m3/a01642.5m3/a厨房油烟废气(t/a)0.240.180.06厨房废蒸汽少量餐厅火锅废气少量固废餐饮过程餐饮垃圾(t/a)31.353
7、1.350隔油池废油(t/a)1.51.50合计固废(t/a)32.8532.850噪声75dB80dB3.2 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2。表 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环境敏感点名称方位最近距离保护级别1望花社区东侧96m环境空气二级标准环境噪声2类区标准2和睦社区北侧30m3河流(环城河)西南202m水环境类3.3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3.3.1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城市排污管网,最终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废水产生量18.0t/d(即65
8、47t/a),进管污水水质COD为300mg/L,氨氮为35mg/L,符合污水进网标准(即污水排放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2) 噪声厨房在营业时不得开启外窗,确保墙体和隔声量达到25dB以上,厨房碗盘清洗、空调机噪声等,各噪声源产生情况如下:碗盘洗涤:在碗盘人工洗涤时,碗盘接触会产生清脆的声响根据类比调查,此类噪声强度一般在75dB80dB左右。产生时间为每天11:0014:30和18:0022:00。脱排油烟罩:当需要天然气充分燃烧,火势旺盛时,要加大进风量,噪声也随之增大,据类比调查,最大噪声可达8284dB。油烟风机:要把厨房室内油烟送到
9、油烟净化器需用油烟风机抽吸。风机采用低噪声离心风机,噪声强度为7075dB左右。项目餐厅安装中央空调。空调外机统一安装在银泰城屋顶,项目各类噪声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3)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为剩菜、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以及一些辅菜生料粗加工丢弃物。按照顾客每人次0.1kg产生量,员工每人每天0.5kg产生量算,一天满座的顾客量为784人,员工15人,则固体废物产生量为0.086t/d(31.35t/a)。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可知,项目隔油池年产生废油量约为1.5t/a。固废处理按照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餐厨垃圾委托具有许可证的餐厨垃圾专业单位清运处置
10、,对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每天定时投放到指定地点的有盖垃圾箱由绍兴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临时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m2,短边长度不宜小于0.6m,且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禁止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者销售,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或提供给市民。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 废气 项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油烟管道排出,油烟管道沿西侧内置烟道,通至银泰城屋顶,并高出屋顶排放。油烟排放口与东侧望花社区约105m,距离北侧的和睦社区约132m,排放口朝东布置。在落实环
11、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相关要求,即饮食业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0m。建设单位应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进行污染防治。 此外项目设计在蒸饭车、洗碗机、烤箱上方均设置烤箱烟罩,各烟罩收集的烟气和蒸汽汇集后一起通至西侧内置烟道排放。建议建设单位蒸汽管道布设时,蒸汽排放管道宜与油烟排放管道分开设置。预计项目产生的废蒸汽能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火锅的锅料在火锅中水煮时有蒸汽产生,蒸汽中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同时锅料中一般含有大料
12、、香叶、花椒、干辣椒、姜片、葱段和蒜头粒,所以其中也会夹杂一些火锅配料的升华成分,如辣味、花椒味等,此部分废气对人体无毒副作用,且产生量小,为防止该气味弥散,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天花板安装活性碳吸附装置和换气装置,这部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和换气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餐厅区通风排风废气主要含有油烟、CO、CO2、可吸入颗粒等,为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需采取必要的通风排气措施。3.4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3.4.1 环保投资估算各项环保措施总投资为3.1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0万元的6.2%。四、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符合性分析4.1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绍兴市解放南路777号绍
13、兴金帝银泰城物业三层3F001店铺,项目所在地为金帝银泰城。项目东面为电梯口,南面为商场服装,西面为银泰城过道,北面为uncle5,项目经营场所距离东侧望花社区约96m,距离北侧和睦社区约30m,项目所在地大楼为商业用途,没有住宅敏感点,均能够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9m要求。根据排水许可证可知,项目所在地目前已建有截污管网,区域内电力、电讯、给排水、交通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条件较为优越,因此项目选址比较合理。4.2 环评审批符合性分析通过对项目进行生态功能区规划符合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性、环境功能符合性、清洁生产符合性、风险可接受性
14、原则、规划符合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的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各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和其他部门审批要求。五、 结论项目位于绍兴市解放南路777号绍兴金帝银泰城物业三层3F001店铺,项目所在地为金帝银泰城。项目实施后经营自助火锅业务,项目为中式正餐服务,经营中餐、晚餐,不经营早餐、娱乐及住宿业务。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此外,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实施环保“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建设实施符合环保审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六、 联系方式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绍兴锅内锅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绍兴市解放南路777号绍兴金帝银泰城物业三层3F001店铺联系人:邹家伟联系电话:13957154143邮编:3120006.2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单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245号联系人:卢小丽联系电话:0575-85203276传真:0575-85091612邮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