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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五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15.1评价结论15.1.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国家医疗“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第三十六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9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采取有效地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环保政策。15.1.2项目位置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鲁山县城南新区尧山大道与钢厂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总用地面积52346m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环境功
2、能区划,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满足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交通便利,方便就医。根据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鲁国土资【2014】27号),本项目选址拟占用鲁阳街道办事处九街村民委员会、城南新区管委会望城岗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该用地符合鲁山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鲁山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42320140201号),本项目建设符合鲁山县城乡建设规划要求。根据鲁山县林业局出具的文件(鲁林函【2014】4号),本项目所占区域不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同意项目建设。通过工程分析,外环境对本项
3、目影响较小,由此可见,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可行。15.1.3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评价区域常规监测点的SO2、NO2、PM10日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将相河入沙河前断面各监测因子除pH达标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超标原因:鲁山县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出水污染物浓度较高,导致其各污染物超标。目前,鲁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工程和筹建二期工程。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将由城
4、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吨/d,收水范围为鲁山城南新区和鲁山产业集聚区南区,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中水回用。随着鲁山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升级改造工程的完成,将相河水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沙河昭平台水库断面、辛集乡白村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的要求,说明沙河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将相河水质一般,但对下游沙河水质影响不大,(3)评价区域内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说明
5、该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4)受尧山大道和钢厂路施工活动的影响,导致院界噪声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15.1.4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结论(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恶臭、煎制中药异味、食堂燃料废气和油烟、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等。污水站恶臭产生量小,采用地埋式构筑物加盖密封,收集气体后活性炭吸附经管道引至门病房楼楼顶高空排放,管口并高出楼顶3m,同时加强污水站周边环境的绿化等措施后,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煎煮中药的专门煎药室内设置集气罩及排风装置,将煎煮室产生的异味气体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经排风装置可接病房楼专用排烟
6、管道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食堂燃料采用较清洁的液化气,其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量很少,与油烟废气一起经油烟净化装置引至室外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食堂油烟经去除率不低于75%,风量为10000m3/h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8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产生的燃油废气污染物含量较小,且发电机运行时间较短,可通过在设备间内安装排烟管道引至病房楼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营运后共设置停车位数240辆,全部为地上车场。汽车尾气由于排入开放性的空间,浓度积累小,对
7、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外排废气不会对外环境大气造成明显影响。(2)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门急诊(包括化验室、检验室)、病房楼、洗衣房、食堂、办公生活废水等,项目营运后医院总排放废水180.24m3/d,考虑1.4的变化系数,污水站处理规模确定为250m3/d,并预留二期工程污水站扩建用地。院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要求,排入尧山大道市政管网,经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项目营运后全院一般固废产生量383.26t/a,危险固废产生量86.57t/a。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中药药渣
8、)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全部由环卫部门清运,送鲁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随意排放;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和污水站污泥)及时分类收集、短时间暂时贮存、定期消毒、安全转运到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理,不会影响周围人群身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废活性炭由供货厂家回收;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安全、有效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本项目建成后噪声设备较少,高噪声设备经治理后,噪声贡献值很小,院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5)交通噪声噪声:本项目西侧邻近规划道路钢厂路,北侧
9、邻近规划道路尧山大道,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有一定的影响。环评要求病房楼、急救指挥中心综合楼采用隔声门窗,双层玻璃等,以减小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15.1.5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和控制,从清洁生产各方面来看,本项目技术装备先进,资源能源利用率较高,注重全过程的“三废”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较小。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清洁生产要求。15.1.6本项目风险分析评价结论本项目存在以下事故风险:医疗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采取各种主要处理设施、设备均有一套备用的方法,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废水事故排放。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对综合性医院较少,医疗废物风险较小。通过加强收
10、集、贮存、运送医疗废物的过程风险管理,保证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总之,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在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对人群健康及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15.1.7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通过综合分析,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烟尘和SO2,来源于备用燃油发电机和食堂燃料,排放量极少,本评价不再建议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医院废水通过院区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较改扩建前增加较少,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不会影响鲁山县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完成。本次评价建议鲁山县中医院废水污染物COD总量控制指标为2.47t/a,NH3-
11、N总量控制指标为0.59t/a。15.1.8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参与结果表明,拟建项目能够被公众认可,本项目影响区域所调查公众和单位全部赞成本项目的建设。15.2评价建议(1)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工程环境监理。(2)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进行设计施工,确保本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3)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水平。(4)加强设备维护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5)加强污染源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按程序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6)废水总排口按要求规范化,排污口要竖立标志牌,
12、建立健全排污口档案,实现标准化立标和排放污染物科学化、定量化管理。(7)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水站事故废水不外排。(8)加强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避免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9)加强院区绿化工作,种植绿化林带。综上所述,鲁山县中医院病房楼及鲁山县急救指挥中心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满足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要求,位置可行;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公众参与显示本项目能够被公众认可。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上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充分落实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