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龙城市广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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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供环保部门公开信息使用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永春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2225号编制日期:二零一四年四月目 录1 前言11.1 项目概况11.2 主要环境问题21.3 主要结论22总论52.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52.2 编制依据62.3 环境影响评价原则72.4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82.5 评价标准92.6 敏感目标122.7 评价重点133工程分析153.1项目基本概况153.2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布局163.3公用工程183.4施工方案343.5项目环保设计373.6污染源分析393.

2、7 产业政策符合性493.8 选址、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504环境概况574.1自然环境概况574.2社会环境概况634.3基础设施634.4区域规划64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05.1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705.2 水环境质量现状745.3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75.4 社会及生态环境现状评价816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826.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826.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856.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856.4 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评价896.5 施工期社会环境、城市景观生态影响分析907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957.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957.2 水环境影响评价1037.3 运营期噪声影

3、响分析1077.4 固废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1117.5 外部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1127.6 社会环境、城市景观生态影响评价1157.7 高层建筑日照影响分析1207.8高楼风影响分析1238 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126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268.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319 绿色环保措施和清洁生产1389.1绿色环保措施1389.2 创“绿色社区”管理要求14110 公众参与14410.1 目的和形式14410.2 环评信息公示14510.3 公众参与调查15010.4 公众具体意见与建议15510.5 小结15611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5811.1社会、

4、生态效益分析15811.2环境效益分析15812 总量控制16012.1项目总量控制分析及确定方法16012.2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16012.3 总量控制分析16113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6213.1 环境管理16213.2环境监理要求16413.3 环境监测计划16814 总结论17014.1项目基本概况17014.2 工程环境影响评估17014.3 工程建设可行性17714.4 综合结论181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备案表附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4 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附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6关于下达永春县2013-127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 永建2013425号附

5、件7永春宝龙一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会议纪要(永规审201344号)附件8土地证附件9 水土保持批复附件10 监测报告 附件11 评审会签到表附件12 评审会专家意见附件13 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 前言1.1 项目概况永春宝龙城市广场地块位于永春县石鼓镇,紧邻中心城区,共8幅地块构成 (B1地块:用地面积59005平米,约88.5亩; B2地块:用地面积66221平米,约99.3亩;C地块:用地面积18793平米,约28.2亩;D1地块:用地面积33794平米,约50.7亩;D2地块:用地面积13832平米,约20.7亩;F地块:用地面积49514平米,约74.3亩;M地块:城市广场用

6、地面积85873平米,约128.8亩;E地块:金龟山公园用地面积69750平米,约104.6亩;) 。整体地块北临桃源南路及桃溪,东侧为象山寨公园,西南临规划道路,西北临真武路及金色家园小区。本次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地为B1地块,用地面积59005平米。基地北临规划路及金色家园小区,西临真武路,南侧和西侧临规划道路。基地现状地势低于周边道路,西高东低;原地块主要为绿化和农田为主,目前场地已基本平整。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永春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9005平米(约合88.5亩),总建筑面积为167631.88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面积为107

7、768.84平方米(1010户);商业建筑面积为19550.4平方米;公建配套面积为2054.83平方米;地下面积38257.8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078个,容积率2.19,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本工程由9栋高层住宅以及商业建筑和其他公建配套组成的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永春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司接到委托后,细读项目有关设计文件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同

8、时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在环评导则指导下进行了环境与社会调查、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报告书送审本,提交建设单位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见图1.1-1。1.2 主要环境问题1.2.1 施工期(1)施工扬尘、废气对周围敏感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影响问题;(2)施工机械运行、运输和作业噪声及打桩振动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问题;(3)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问题;(4)剩余土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妥善处理问题;(5)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是水土流失影响问题。1.2.2 营运期(1)项目排污与永春县污水处理厂衔接的可行性;(2)居住燃

9、气、家庭住户厨房油烟和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垃圾集散点臭气等对项目内部大气环境的影响;(3)水泵、备用发电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对项目内部声环境的影响;(4)项目外部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声环境影响;(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1.2.3 其他(1)就项目占地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分析。(2)环保措施可行性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3)其它评价内容。1.3 主要结论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永春县城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为商住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各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项目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合理。该项目建设在采取本报告书中提出的一系列环保措施,严格按照“三

10、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图1.1-1 评价工作程序2总论2.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2.1.1 评价目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项目资料,以及现场踏勘、调研材料,分析该项目施工及营运过程中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相应的污染产生环节,分别计算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施工及营运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评价与分析,并对工程的环保措施从经济、技术可行性方面加以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供建设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2.1.2 评价指导思想通过分析永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

11、030)、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项目选址以及总体规划的合理性进行分析。通过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分析,了解周围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生态环境概况。以工程分析为基础,对项目建设期以及运营期的污染因子进行全面分析,并预测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预测周围环境可能对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贯彻“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贯彻“改造与发展相结合”原则,在满足安居的同时,充分挖掘地块商业价值,提高土地的商业开发效益,作到商业金融与市政服务等配套设施完善。坚持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建设项目的

12、选址服从城市、区域环境规划和以人为本、保护环境的原则;充分利用近年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开展和做好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污染治理原则,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提出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从而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评价工作应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2 编制依据2.2.1 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施行);(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施行);(8)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996.8;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998.11.29;(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3.18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施行);(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14、 (2013.5.1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4.1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2004.8.28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施行);(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3.1施行);(17)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2002.5.1实施);(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实施);(19)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1997.10.25实施);(20)永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2.2.2 相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

15、J/T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10。2.2.3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1)永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2)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3)土地证;(4)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闽发改备2014C10006号;(5)永春宝龙一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会议纪要(永规

16、审201344号);(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其他相关资料。2.3 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依法评价原则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2、 早期介入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3、完整性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

17、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4、广泛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2.4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2.4.1 地面水环境(1)评价工作等级:施工期主要产生的污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机械排放含油污水等。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748.64t/d,低于5000t/d,污水中主要含CODcr、BOD5、SS、氨氮等,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永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外排,因此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排污水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接纳问题。(3)评价因子:CODCr、SS、NH3-N。2.4.2 大气环境(1)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燃油打桩作业时排放的烟尘等;装修期间主要为油漆、涂料等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等;建成后,项目本身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主要为汽车尾气、生活污染源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取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

19、污染物计算每一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根据估算结果,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中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远远小于10%,判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项目周边2.5km半径范围内。(3)评价因子:NO2、CO2.4.3 声环境(1)评价工作等级:在项目施工期,建筑施工噪声、住宅内部装修噪声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影响。施工期各种机械的使用不仅带来噪声,还伴随着高的振动能级,存在一定的振动影响。项目建成后,该区域声学环境将以排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生活、交通噪声为主。由于项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

20、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定为二级。(2)评价范围:施工期项目周边200m以内,营运期小区边界外1m范围。(3)评价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2.4.4 生态环境(1)评价工作等级:建设项目用地已经平整。小区建成后绿化、景观等生态环境将发生根本变化,项目建设中土地利用的改变对城市景观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19-2011)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方法,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从简。(2)评价范围:项目周边1km范围。(3)评价因子:绿化、景观生态等。2.5 评价标准2.5.1 评价质量标准(1)地表水质量标准本

21、项目地块北面为桃溪干流,距离约为360m。根据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泉州市人民政府2004 年3月),桃溪主要功能为游泳区、一般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环境功能类别为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具体指标列于表2-5-2。表2-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单位:mg/L序 号项 目 类 标 准1PH(无量纲)692溶解氧53高锰酸盐指数(CODMn)64CODcr20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6氨氮(NH3-N)1.07石油类0.058总磷(以P计)0.2(2)地下水环境评价区

22、地下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环境质量分类为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见表2-5-3。表2-5-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摘录)项目类pH6.58.5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硫酸盐(mg/L)250高锰酸盐指数(mg/L)3.0氨氮(NH4)(mg/L)0.2氟化物(mg/L)1.0总大肠菌群(个/L)3.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规划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2-5-4。表2-5-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单位

23、:mg/m3序号评价因子执行标准标准值日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1NO2GB3095-2012二级标准0.080.22SO20.150.503PM100.154CO410(4)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项目西侧真武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35m范围内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表2-5-5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单位:LAeq(dB)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2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持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

24、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70552.5.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厕所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见表2-5-6),永春县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见表2-5-7。表2-5-6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值无量纲)序号项目GB8978-1996表4

25、三级CJ 343-2010表1 B等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1pH696.5-9.56-92BOD54003503003CODcr5005005004氨氮-45355SS3004002006TP-82.6表2-5-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单位:mg/L项 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A标准B标准pH(无量纲)69696969COD5060100120BOD510203060SS10203050氨氮5825石油类13515(2)废气本项目汽车尾气通过2.5m高尾气井进行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按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此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2-5-8。表2-5-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3)噪声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运营期项目场界噪声排放参考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表2-5-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GB12523-2011) 单位:LAeq(dB)昼间夜间7055表2-5-1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7、单位:dB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2.6 敏感目标本项目场界外西北面为真武路,隔路为桃场村农居点,西南面为南环路,东南面为永春宝龙城市广场B2地块,东北面隔规划道路为金色花园小区。周围居民点为金色花园小区、桃场村、项目西南面为永春县医院新场址。因此金色花园小区、桃场村、永春县医院为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敏感保护目标;桃溪为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6-1和图2-6-1。表2-6-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表环境类别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项目红线距离规模保护标准生态社会环境区域的生态、景观项目所在地/水环境桃溪EN360GB3097-1997 三类标准大气环境金色花园

28、EN距离最近居民点30m约170户,居民1050人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桃场村WN距离最近居民点45m17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3900多人永春县医院WS100m规划用地约150亩,总设计床位800张本小区小区内运营期地下室机动车尾气对本居住区的影响;声环境金色花园EN距离最近居民点30m约170户,居民1050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桃场村WN距离最近居民点45m17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3900多人永春县医院WS100m规划用地约150亩,总设计床位800张本小区小区内2.7 评价重点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为:(1)施工期噪声

29、和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从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角度分析工程选址的合理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总平布局合理性。桃溪空地规划B1地块现状空地规划A地块现状空地100m金色家园小区278m45m桃场村永春县医院新场址336m本项目265m30m360m图2-6-1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图例:本项目地块范围:周边敏感目标:汇源果汁厂区3工程分析3.1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永春县石鼓镇桃联社区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建设单位:永春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9005m2,总建筑面

30、积为167631.88m2建设年限:2014年04月2016年06月。根据项目的总平方案,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1-1。表3-1-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单位数值备注净用地面积m259004.56总建筑面积m2167631.88地上计容建筑面积m2128821.7高层住宅建筑面积m2107768.84其中1#(A+A)m212713.462#(D+D)m212093.723#(D+D)m212093.724#(C+C)m210824.68一层面积132.64m25#(A+A)m212295.98一层面积288.64 m2架空层面积327.01 m26#(C+C)m210824.68一层

31、面积132.64 m2架空层面积370.70 m27#(D+F)m215587.1一层面积141.80m2架空层面积540.64m28#(E+E)m210028.089#(C+C)m211307.42商业建筑面积m219550.4商业不涉及餐饮以及KTV等高噪声娱乐项目其中沿街底商建筑面积m216818.09住宅底商建筑面积m22732.31物业管理用房m2552.37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其他配套用房m21502.46其中社区服务用房m2325.7居委会办公m2226.76社区警卫室m250公厕、垃圾站、变电站m2900地下室建筑面积m238257.81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m226827.13住宅

32、地下室及其他m211430.68建筑占地面积m218880容积率2.19 建筑密度%32.00绿地率%35.00建筑总户数户1010机动车停车位辆1078其中地上停车辆188地下停车辆8903.2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布局3.2.1总体平面布局建筑设计:本项目住宅定位于中高端住宅,在户型设计上采用了大面宽,小进深的户型设计,并保证尽可能的户户南北通透,以提升住宅的品质。尤其在最北侧中部面向中心景观处设置了两梯两户的高端房型,保证其环境和户型的双重优越感。在立面设计上采用了ArtDeco风格,建筑风格强调建筑物的高耸、挺拔,给人以拔地而起、傲然屹立的非凡气势,建筑风格沉稳大气高贵,符合楼盘整体定位。

33、建筑布局(1)住宅:项目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07768.84m2,住宅共9栋,其中7#楼为23层,其余楼层为18层。提供各种户型的住房1010套。整体呈现中间高,四周低建筑风格,经日照分析,地块内所有住宅均能满足泉州日照相关要求,即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一小时连续日照的要求。(2)商业用房: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9550.4m2,分布于地块四周,建筑层高为2层,局部为3层。(2)配套公建:在7#楼底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入口处社区警卫室,在4#楼与5#楼底层设置居委会、小区文化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配套面积均满足泉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3)地下室: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8

34、257.81m2,共设置约890个机动车停车位。交通组织:小区主出入口设于地块东面规划道路上1个和地块南侧规划道路上1个,以及地块西面真武路上商业街出入口1个,共计3个。地下室出入口3个,分别位于东面及南面小区出入口各1个,以及小区北面规划道路上1个。消防应急出入口设于小区南侧规划道路上,共计1个。小区的主要人行入口设于地块东侧规划道路中部,设计为人车分流进入互不干扰。次要车行入口设于地块的南面,西侧商业街部分设计辅助人流出入口。地下车库分别设在超高住宅的两则和项目的东西面,做到对住宅区的最大便捷以及对居民最小的影响。建筑间距:根据关于下达永春县2013-127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永

35、建2013425号)可知项目建筑物退让距离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高层建筑退线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住宅间距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建筑间距需满足最小日照间距要求。高层住宅之间的日照间距经日照分析计算满足受遮挡的居住建筑至少有一居室冬至日满窗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满足卫生防疫要求。高层建筑塔楼布局做到密度最小化,高层之间有效的栋距也做到最大化,创造一个丰富多变的宽阔城市居住空间。景观规划:建筑景观层次丰富,地块中的建筑错落有至,天际线丰富、活泼。住宅景观:在区域内建筑之间设置大型绿化景观条,将住宅与住宅有机分割做到互不影响。建筑设计:整体地块规划形成一个整体,通过住宅的间错排布与沿

36、街底商的围合,在地块中部形成了较大的绿化区域,提升了住宅的品质,营造出舒适、安静的小区氛围。西侧地块主要为住宅底商与小型商业相结合的较为商业化的区域。商业内街与底商的互动,营造出活泼、浓郁的商业氛围。空调室外机设置所有空调室外机及冷凝水排水管均设计到位。空调室外机放置于阳台隔板内或专门的空调机位;外立面空调室外机放置处外加铝合金百页或金属花饰栏杆。公共配套设施:要配套设施有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垃圾站、社区警务室等配套用房。在7#楼底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入口处社区警卫室,在4#楼与5#楼底层设置居委会、小区文化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垃圾回收分散设置于项目绿化旁,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桶,共设置了1

37、5个垃圾收集点。化粪池设置在项目区东侧,南侧以及西北侧,共设置了6个化粪池。其他市政配套附属用房均在合适处进行布置。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见图3-2-1,功能布局见图3-2-2、交通布置图见图3-2-3,消防分析图见图3-2-4,给排水线路分析图见图3-2-5。3.2.2工程组成及功能布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配套设施等见表3-2-1、表3-2-2,项目垃圾集散间等公共设施分布见表3-2-3、图3-2-5配套设施分布图。表3-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层数功能布局备注Z1#Z 6#、Z 8#、Z 9#18F高层住宅Z 7#23F高层住宅商业用房2F底层商业表3-2-2 项目配套设施名称位置备注公

38、共配套用房Z4#、Z5#、Z7#楼包括社区物业用房及经营用房、门卫、社区警务室、社会物业管理用房变配电开闭所底下车库表3-2-3 环保等公共设施分布情况表名称位置建设内容垃圾收集点小区绿化地上分散布置15个垃圾收集点消防设施地下车库消防控制室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化粪池项目东侧3组,有效容积400m3项目南侧1组,有效容积100m3项目西北侧2组,有效容积400m3本项目商业部分不涉及餐饮项目以及KTV等高噪声娱乐项目,商业组成主为百货商场,超市、零售商店等,本项目商场空调采用分体式空调,因此无冷却塔系统。图3-2-1 项目平面布置图物业用房垃圾收集点生活水泵房(地下一层)排风机房(地下一层)发

39、电机房(地下一层)通风井位置图3-2-2 项目平面功能分析图图3-2-3 项目交通分析图图3-2-4 项目消防分析图图3-2-5 项目给排水线路分析图图3-2-6 地下室平面布置图图3-2-6 地下室平面布置图图3-2-6 地下室平面布置图3.3公用工程3.3.1给排水设计3.3.1.1生活给水系统(1)项目地块生活给水系统水源:由室外市政路引入两条给水管,在室外形成环状管网,生活、绿化用水的水表分开独立设置。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采用分区供水方式,市政压力允许范围内,由市政直接供水,水表采用集中式水表箱供水,集中式水表箱设置在户外,一户一表,为机械水表;住宅部分由市政供水部分的水表集中设置在

40、一层。市政压力不足时,由生活变频水泵、水泵房水箱联合供水,水表设在给排水管道井中,住宅均一户一表。(2)用水水量估算居民生活用水:拟建项目规划居民人口约为4288人,根据GB50015-20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并结合当地平均用水定额,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50L/pd,则最高日用水量643.20m3,年用水量234768m3。商业及公共配套设施:拟建项目商业及公共配套设施面积21706.97m2,用水量按6L/ m2d计算,日用水量为130.24m3,年用水量为47538m3。游泳池用水:本项目设计有800m3游泳池一个,项目泳池水经自净系统后循环使用,仅少量废水外排,约泳池用水

41、规模的0.1%,泳池使用以120天/年计,则泳池废水排放约96m3/a。地下室清洗用水:本项目地下室定期进行清洗,每次清洗用水定量按1.5L/m2,每月清洗一次,则地下室清洗用水量为688t/a,年排放量按90%计,则年排放量为619.2t/a。绿化用水:拟建项目绿化面积约20651.75m2,根据GB50015-20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规定,绿化用水指标按每平方米3.5 L/d计算,日用水量为72.28m3,年用水量10842m3(绿化时间按每年150天计算)。未预见水量:根据GB50015-20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的规定,居住小区未知水量按照日最高用水量15

42、%计算,则拟建项目区未预见水量为126.86m3/d,年用水量为46303.9m3。项目用水水量及排水水量估算见表3-3-1。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表3-3-1 项目给水、排水量估算表序号项目单位(面积、人)用水标准用水量m3/d排水量m3/a备注1住宅4288人150L/人d643.20211291.2新鲜水2商业及公共配套21706.97m26L/ m2d130.2442785.3新鲜水3游泳池补水每天按游泳池用水规模800m3的10%计-8096新鲜水4地下室清洗水382571.5L/m2,每月清洗一次57.4(每次)619.2新鲜水3合计-254791.7新鲜水4绿地浇洒20651.75m23.5L/m2d72.28-新鲜水5未预见水量15%147.5-合计1130.62578.88643.20 住宅 损耗64.32117.22130.24 1130.62748.64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商业公共配套79.2新鲜用水损耗13.020.8游泳池用水51.668057.4地下室清洗用水损耗5.7472.2872.28绿地浇洒(植物吸收、蒸腾等)147.5未预见用水图3-3-1 供排水平衡图(单位:m3/d)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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