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普兰店市鑫胜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670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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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兰店市鑫胜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项目概况1.1扩建前企业基本情况普兰店市鑫胜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位于普兰店市沙包镇大盛村,始建于1990年,具体位置见图1-1。根据普兰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现有面积为0.0419 km2,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见表1.1及图1-2。图1-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根据辽宁省第六地质大队2012年5月进行的矿区地质勘查,矿体122b级保有储量为56.78万m3。矿体开采标高:+207m+170m。矿山露天呈近北东南西向不规则状,位于丘坡上部,采场长110m,宽84m,自南西向北东

2、形成+179m和+192m二个水平台面,目前开采主要沿着这两个平台由南西向北东推进,形成台阶坡角为90。企业从2006年开始采用大锯切方式进行开采,开采规模为2万m3/a。表1.1 矿区现有范围拐点坐标表拐点号XY14396241.26141439166.95924396332.26341439211.95934396349.26341439262.95944396250.26241439265.95954396193.26241439307.9664396101.26141439321.9674396056.26141439276.9684396020.26141439175.9599439

3、6061.2641439102.959图1-2 建设项目现有矿界红线1.2工程内容及平面布置本项目规划向东进行扩建,扩建后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面积0.1277km2,开采标高234m120m。扩建后矿区范围见表1.2及图1-3。表1.2 扩建后矿区拐点坐标表拐点号XY14396241.26141439166.95924396332.26341439211.95934396349.26341439262.95944396192.26441439714.10754396054.22941439615.27764396037.00041439331.00074396056.33241439276

4、.85484396020.33241439175.85494396061.25941439102.960(1)矿石储量根据地质勘查,扩建后矿区内建筑用花岗岩122b类储量748.62万m3,122类可采储量621.17万m3。(2)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根据扩建后开采规模确定为22万m3/a,预计服务年限28年。(3)开采方式扩建后开采方式不变,依然采用大锯切割开采方式。(4)人员编制及工作班制扩建后矿山职工增加至20人,其中生产人员17人,管理人员3人。年工作220天,白班生产,一班制。(5)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1.3。表1.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规 格单位扩建后总数

5、量1挖掘机220台32装载机50台43自卸汽车15T台44自卸汽车5T台25圆盘锯切机2QYK套10图1-3 扩建后项目矿界红线(6)基础配套设施供排水企业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取自办公区内水井。矿区所在区域无排水设施,办公区内设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企业在矿区南侧设有储水池,收集自然降水,用于锯切机除尘。供电矿区用电接入市政电网,设有一台70kw的变压器。供暖企业冬季不进行开采,不需冬季供暖。供气企业在办公区内设有食堂,为员工提供就餐,食堂烹饪使用罐装液化气。2工程分析2.1工艺流程2.1.1生产工艺(1)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图2-1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2)工艺

6、流程简述l 道路修建本项目为矿山扩建项目,矿区外道路已修建完毕,只需修建矿区内部分开拓道路后可直接进行开采作业。l 表土剥离利用挖掘机进行表土剥离,建造平台,剥离出的表土存放于表土场,待用于复垦绿化。l 轨道铺设工人利用螺丝将轨道固定在平台上,轨道宽度为80cm,每段长度为10m。l 大锯切割在轨道上架设双刀圆盘锯,以电动机为动力带动主机锯片高速旋转,自动沿着轨道进行往返切割,对矿体垂直面进行切割;然后在矿体水平面面打眼,采用人工打楔劈裂分离石料的水平面。锯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水流从锯板边喷出后直达锯盘和料石,料石破碎少、石渣少、粉尘少。l 采装汽运利用挖掘机将块石运至装载车上,运至矿石堆场

7、;碎石通过铲车运至碎石堆场。2.1.2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如下。(1)废气矿石锯切、钻眼、采装及运输车辆扬尘。(2)噪声锯切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和矿石运输噪声。(3)废水生活污水。(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5)生态环境生态评价因子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景观等。2.2污染物分析本项目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于表2.1。表2.1 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污染源污染因子扩建前(t/a)扩建后(t/a)削减量(t/a)废气无组织排放粉尘粉尘1.916.1+14.2食堂烹饪废气烟尘0.03kg/a0.06kg/a+0.03kg/aNO20.3kg/a0.7

8、5kg/a+0.45kg/aSO20.06kg/a0.14kg/a+0.08kg/a固废生活垃圾0.71.8+1.13评价等级及环境保护目标3.1评价等级3.1.1大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区几何中心为中心,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5km,总面积25km2。3.1.2水环境评价等级(1)地面水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相关规定,水环境只作影响分析,即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2)地下水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

9、度与范围的大小,将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3.1.3声环境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本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环境噪声1类区,项目建设前后周边声环境维持原有水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3-2009)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范围,确定噪声评价范围为200m。3.1.4生态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本项目工程占地2km2;项目区域内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无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本项目虽为露天矿开采,但区内原有工矿仓储等非林用地面积较大,占总面积的70%,且区内林地长势一般,因此本项目不能定义为明显改变区内土地利用类

10、型的工程活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项目的生态评价等级定为三级。项目周边无相关永久性地表水系,矿区所在山体两侧均有道路,因此本次生态评价的范围南北方向以矿区红线为基准向外侧延伸约1km至山体脚下,东西以道路为界,评价区域总面积为172万m2。3.2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3.2.1污染控制目标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3.2.2环境保护目标确保建设项目区域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3类标准,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满足1类标准。3.2.3建设项目环境周边概况本

11、项目位于普兰店市沙包镇大胜村,周围环境概况如下。北侧:为山地,距矿界红线700m处为居民住宅;东侧:为山地;西侧:隔矿石堆场为居民住宅,其与矿界红线最近距离为160m;南侧:隔山地距矿界红线110m处为大盛村居民住宅;西南侧:隔矿石堆场为项目办公生活区,其与矿界红线最近距离为110m。3.2.4环境敏感点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表3.1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项目保护目标最近距离(m)方位矿区大盛村居民住宅110西、南、东侧运输北口屯、宋平房、战屯、乔屯、毕屯1运输道路两侧地表水刘大水库库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西南6.66.53.4森林公园大连普兰店国家森林公

12、园500南侧及东侧4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4.1环境影响分析4.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采取洒水等措施后,各生产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敏感点处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不洒水、进行干式锯切等非正常工况生产情况下,各污染源的一次落地浓度变大,锯切、采装及运输工序排放的粉尘将超过相应的标准。4.1.2水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本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地下水本项目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用水量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位及流场造成影响。并且,项目开采标高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不

13、会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4.1.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机械设备噪声传播至180m外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昼间限值,传播至最近敏感点(距离矿界150m)处最大为56dB(A),超出昼间限值1 dB(A)。考虑到多设备同时作业等因素,建设单位应考虑为采矿设备采取消声、吸声等措施,同时,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作业,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夜间休息。4.1.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评价区域的整体自然环境状况良好,区内植被以人工次生林为主,除山体局部岩石裸露,区内现状植被覆盖度较高,自然体系的恢复能力一般。矿区的开采将会给评价区域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包括对区域植被的

14、破坏、景观的改变以及矿区周围农作的的影响。本项目开采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及采取完善的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措施,可以将对评价区域的不利影响可以控制在最小限度,在项目结束复垦完毕之后,可将评价区域内的人工次生林生态系统维持至原有功能。4.2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4.2.1废水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4.2.2废气(1)锯切、打眼粉尘项目锯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水流从锯板边喷出后直达锯盘和料石,有效的减少了粉尘的产生量。打眼过程也是采用湿式作业,在打眼前,先将石料润湿。(2)采装粉尘本项目配备了洒水车,经常向地面洒水保持采场地表湿润

15、。此外,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装卸过程要向作业现场喷射水雾。? 为了避免矿区各类扬尘对周边居住区的影响,应在矿山开挖前,在矿区周围建设防护林带,一方面起到阻挡扬尘、降低噪声辐射的作用,同时,也能起到美化矿区、提高矿区景观效果的作用。(3)运输车辆扬尘本项目向运输道路洒水保持运输道路表面湿润。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对现有矿区内运输土路进行硬化改造,铺设碎石路面,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输粉尘产生量。经采取以上抑尘净化措施后,矿山生产过程粉尘的产生与排放能得到有效的抑制。4.2.3噪声为降低噪声影响,建设单位拟选用噪声较小的环保型设备,生产工序安排在日间进行,此外,建设单位还可通过以下方式降低噪声对周

16、围环境的影响:l 尽量避免多种机械同时作业;l 空压机进、排气口应加装消音设备;l 锯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降低摩擦噪音;l 对于采装噪声,应尽量减少物料落差,从而减少物料冲击噪声;l 保证矿区道路路面质量,并严格控制车辆的合理载重量,严格控制车速、禁止鸣笛,控制运输车辆噪声;l 通过绿化降噪,采取合理的绿化方案。项目建设时,应留出足够的绿化用地,工业场地周边、道路两旁要设立绿化带,形成绿色屏障。采用乔、灌、草搭配的立体绿化原则,树种宜选择叶面粗糙、枝叶茂密的种类;同时,对强噪声场所,应注意加强噪声个人防护。4.2.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后,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点堆放。5项目

17、可行性分析5.1产业政策符合性(1)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1.1施行)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5109号),矿产资源的开采需满足下述规定(见表7.1)。表7.1 矿产资源开采相关规定名称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

18、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它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回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

19、开采矿产资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并按规定进行限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项目矿区不处于上述规定中提到的环境敏感和生态脆弱区,周边道路主要为村级公路,且无大型的市政工程设施,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2)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版)中限制及淘汰类内容。(3)相关规划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根据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本项目处于集约开发区中,保护策略为实施优化提升,集约发展。另外,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

20、同步编制生态修复实施计划。大连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大连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中将以下区域设定为禁采区:“大连市区、沈大高速公路(大连段)、黄海大道以及东西大通道可视范围内;各县、市、区主干道(含国道)两侧2km范围内;海岸线陆缘以内1km范围内;所有岛屿;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其他特殊功能区及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区。” 本项目不处于上述禁采区中,因此与该规划是相符的。大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根据大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本项目处于鼓励开采规划区,因此本项目符合大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普兰店市矿产资源总

21、体规划根据普兰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年),本项目进行花岗岩的开采,并且位于重点开采区,因此,本项目与该规划是相符的。5.2防护距离(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前文预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均无超标点,即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卫生防护距离通过计算可知,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3)小结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将本项目防护距离定为100m。矿界红线与周边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为150m,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6清洁生产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矿山开采工艺及设备均属国内先进,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可行,可以有效减轻矿山开采对周

22、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因而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同类花岗岩矿山的实际生产状况,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7评价结论综合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各项环保法规,矿山选址合理,项目生产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的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并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在矿山施工期、开采期和闭矿期应切实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矿山的生态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矿山闭矿期积极进行复垦和绿化,尽快恢复地表生态系统,则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并可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8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普兰店市鑫胜石业有限公司电话:0411-82780677(2)环评机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电话:0411-84682437-803传真:0411-84686336社会各界如有对本工程环境影响环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方式联系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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