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紫荆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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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紫荆阁(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1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11.2项目概况11.3 政策符合性分析4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6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6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0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10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10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104公众参与184.1调查方法和内容184.2调查结果184.3公众参与调查结

2、论185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196评价结论217 联系方式22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清控科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启迪(太原)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随着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提高区域内城市品位与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已迫在眉睫。为进一步促进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城市现代化建设,提高城市品位与功能,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92022.8万元建设“紫荆阁(一期)项目”。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月路以东、新业支路以南

3、、新悦路以北。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21383.7m2,总建筑面积193136.2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522.07m2,地下建筑面积59614.14m2。项目主要建设46栋低层住宅楼、9栋高层住宅楼以及1栋商业综合楼(2F)等,住宅设计总户数852户,总停车位858个,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48%,绿地率3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年第253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中的有关规定,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要求,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概况1.2.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21383.7m2,总建筑面积193136.21m2。项目地上建筑面积133522.07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15147.14m2,商业面积17058.57 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316.36m2;地下建筑面积59614.14m2。项目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48%,绿地率31.24 %。建成后可入住852户,居住人数约2727人。项目

5、共设停车位858个,包括地上停车位160个,地下停车位698个。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项目数值单位规划用地面积121383.7m2总建筑面积193136.21m2地上建筑面积133522.07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5147.14m2其中低密度住宅50133.26m2高层住宅65013.88m2其中专家公寓43424.17m2高层商品房21589.71m2商业面积17058.57m2其中裙房商业14563.51m2商业综合楼2495.06m2配套面积1316.36m2其中物业用房967.57m2居委会70.06m2社区服务用房192.35m2警务室2

6、9.87m2公厕56.51m2地下建筑面积59614.14m2其中低密度地下室17857.91m2低密度区车库18047.75m2其中包含小区变电室153m2物业变电室153m2高层住宅地下车库23708.48m2其中包含小区变电室306m2物业变电室153换热站200m2消防泵房120m2消防水池600m2生活泵房50m2夹层面积2497.23m2停车位85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60个地下停车位698个总居住户数852户总居住人数2727人(每户以3.2人计)容积率1.1/绿地率31.24%建筑密度25.48%2、总平面布置(一)地上部分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33522.07m2,主要建设9栋

7、高层住宅楼、46栋低层住宅楼以及1栋商业综合楼(2F),商业综合楼(2F)位于小区主入口处。项目高层住宅楼中A1#(11F)、A2#(18F)、A3#(18F)、A6#(17F)、A7#(16F)、A8#(16F)、A9#(11F)与底部由2F商业裙房相连, A4#(11F)和A5#(11F)底层分别设置1F商业裙房。商业裙房作为商业网点,主要为便利店、专卖店和银行网点等;商业综合楼前期作为本项目展示销售中心,后期作为商业零售,主要为专卖店、便利店等,均不设置餐饮业和娱乐业。项目地块南侧中部设有景观水体,占地面积约4300m2,平均深度在0.3m之间,容量约1290m3。水体来源主要为项目所在

8、地汇集的雨水。此景观将在二期建设。另外,项目设 1处燃气调压站,位于高层住宅区A1#和A4#之间,距离A1#最近距离约29m,距离A4#最近距离约15.5m。垃圾回收点按照小区楼座分布设计,共设有项目在地上围绕楼座及小区规划道路布设160个停车位。地上部分基本情况见表2-1。表2-1 项目地上部分基本情况表名称楼层备注高层住宅A1#、A4#、A5#、A9#、11F高层住宅低部设有2F裙房,主要作为商业网点。A1#、A2#、A3#和A6#的1F部分设为物业用房和居委会,A7#的1F部分设为社区服务用房和消防控制室,公厕设在在A8#与A9#之间A7#、A8#16FA6#17FA2#、A3#18F低

9、密度住宅B2#B11#、B14#B16#4FB12#、B13#、B17#B19#、C1#C28#3F商业综合楼B1#2F不设地下建筑燃气中压调压箱1处,位于高层住宅区A1#和A4#之间,距离A1#最近距离约29m,距离A4#最近距离约15.5m。(二)地下部分项目地下总建筑面积约59614.14m2,分为高层住宅区地下车库(-1F,层高4.2m)和低密度住宅区地下车库(-1F,层高4.2m)。高层住宅区地下车库主要作为地下车库、设备间、物业管理用房;低密度住宅区的地下车库主要分布在各建筑物地下空间范围内,为满足人防要求,在低密度住宅区公共绿地下面设置部分地下车库(地块的东侧),除设有变电室外,

10、日常主要作为车库。地下车库规划建设停车位698个,采用机械进排风方式进行通风换气。高层住宅区地下车库设备间主要包括进排风机房(目前具体位置和数量尚未设置)、变配电室(3处)、消防水泵房(1处)、生活水泵房(1处)和换热站(1处)等。低密度住宅区地下车库设备间主要为变电室(2处)。表2-2 地下车库设备组成一览表项目数值备注高层住宅地下车库变配电室3处分别位于A4#北侧和南侧地下一层换热站1处位于A5#北侧地下一层生活水泵房1处位于A9#楼北侧地下二层消防水泵房1处位于A8#和A9#楼之间地下二层消防水池2处位于A8#和A9#楼之间地下二层进排风机房目前具体位置和数量尚未设置低密度住宅地下车库变

11、电室2处位于C17#南侧为减少排风口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排风口设于非人员活动的地面绿化内,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10m,且排风口不得朝向邻近居民住宅楼。另外,设备间与楼座错位布置。1.2.2 结构形式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剪力墙结构体系,其它设施采用砖混结构。1.2.3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92022.8万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1.2.4 实施进度项目已于2014年10月开工,预计2018年09月竣工,工程建设总周期为47个月。1.3 政策符合性分析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12、各条规定内容的范围,为允许类项目。1.3.2项目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月路以东、新业支路以南、新悦路以北。根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位置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项目已获得土地成交确认书(青土交高字2014-31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部分商服功能;且项目获得“青岛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青规高规条字201404号),符合城市规划要求。1.3.3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中对扩改项目“禁

13、批”和“限批”的规定,本项目建设不违反文中对“企业限批”、“局部禁批或限批”和“区域限批”的有关规定。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 1h平均浓度以及 SO2、NO2、PM1024h平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2.1.2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2.1.3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指标中各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

14、准的要求。项目北侧海月湖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水质要求,水质较好。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月路以东、新业支路以南、新悦路以北。项目东侧为空地,距华中路约400m;南侧为空地,东南侧距后阳村约550m,南侧距后阳村小学约600m,距青兰高速(G22)最近约750m;西侧紧邻海月路,路对面为空地,距后韩北社区约800m,后韩南社区约850m;西南侧距韩家民俗村700m、前韩村约950m;北侧为新业支路,路对面为海月湖。项目具体位置详见图2-1;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详见图2-2。2.2.2项目评

15、价范围根据项目评价工作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确定评价范围如下:1、大气评价范围项目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入住期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油烟废气、燃气废气和汽车尾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有相应的净化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因此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地块边界外扩500m范围以内。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污水排放口的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污水处理厂接纳项目废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3、地下水环

16、境评价范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并对化粪池、输水管道做好防渗工作;落实严格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地块区域。4、噪声评价范围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情况,施工期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施工场界及场界外各敏感目标处;入住期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用地场界外1m的包络范围,并兼顾周围敏感目标。5、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地块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入住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城市景观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具有较好的生态完整性,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6、

17、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规定,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域内。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3-1。表3-1 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物排放一览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单位排放量外环境排放量去向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t/a135331135331市政污水管网,高新区污水处理厂CODCrmg/L45050t/a60.96.8氨氮mg/L275t/a3.70.68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废气NOXt/a0.00730.0073汽车尾气通过地面或侧墙排风口排

18、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于楼顶排放HCt/a0.00910.0191COt/a0.09110.0911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烟尘t/a0.280.28SO2t/a0.0330.033NOxt/a0.0220.022油烟t/a0.300.30固废生活垃圾t/a7150妥善处置,集中外运商业垃圾t/a5600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关环境保护敏感点的情况如表3-2。表3-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阶段敏感点名称相对方位距离(m)规模敏感点性质执行标准施工期运营期后阳村SE 550约130

19、0人人居GB 3095-2012二类GB 3096-20082类区后阳村小学S600学校后韩北社区W800约1800人人居后韩南社区SW850约2600人人居韩家民俗村SW700文物前韩村SW950约1100人人居本项目约2727人人居海月湖N50小型GB3838-2002类项目所在地GB/T14848-93 类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3.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 1h平均浓度以及 SO2、NO2、PM1024h平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

20、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3、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指标中各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的要求。4、地表水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项项目北侧海月湖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水质要求,水质较好。5、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远小于居民区工频电场推荐标准限值4kV/m和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3.3.2施工期环境影响

21、评价结论1、施工期扬尘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基础工程中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场产生的扬尘,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装修工程中涂料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在采取了围挡、对车辆除泥、对道路定期洒水等控制措施之后,施工扬尘的污染范围被控制在100m范围内;对于燃油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在设各和车辆状况良好、尾气排放达标、不超载、不使用劣质燃料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燃油废气量较小,其影响范围也相应较小;在装修过程中,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可以大大减低工程装修阶段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噪声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机械

22、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场界围墙遮挡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限值的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少,通过预测,并与背景值进行叠加,结果显示,昼间土石方、基础、结构等阶段,机械噪声对项目区周围敏感目标均有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建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隔声处理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3、施工废水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主要是生活污水,在场区内建临时厕所,定期清理外运。施工时,污水会有部分流失,同时会夹带泥沙等杂物,若直接排入下水道,会引起下水道堵塞并污染周围环境,

23、因此,在施工场地设沉淀池,对该部分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土石方产生量约20万m3,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5万t,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0.5t,由环卫部门外运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并进行文明施工,在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尽可能将生态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随着施工的结束,各种影响也会随之消失。3.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评

24、价结论入住期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厨房燃气废气、油烟废气,地下车库进出车辆排放的废气及垃圾恶臭等。住宅楼设置专用烟道,居民厨房油烟经楼顶排放;项目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机械通风换气后经排风口排放,排风口与住宅楼的距离在10m以上,且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居民住宅楼;垃圾回收点放置带盖垃圾桶,不进行垃圾压缩仅为普通暂存,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一次。因此,项目入住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35331t/a。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善,污水经

25、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满足该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因此,项目入住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入住期噪声主要包括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地下车库进排风口产生的噪声、地下室设备间内风机、变配电室、水泵房、换热站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所有排风口使用成品消音箱;所有水泵等设备基础均设减振器,并在水泵与管道接头处设置隔振喉;所有通风系统的主风管上均采取消音措施;水泵房、换热站风机房设在专门机房,与住宅楼错位布置,为独立设置基础,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入住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均按照中

26、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分类处置。因此,入住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项目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分析结论根据环评组现场踏勘可知,项目所在地块周围目前均为空地,项目西北侧距离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厂界约450m,距离其生产车间最近约650m。项目西北侧距离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厂界约1700m,距其烟囱约1800m。 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的影响根据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箔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批复)内容,该厂冷轧工艺环节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回收系统净化后经屋顶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5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120

27、mg/m3。原环评报告未对该排气筒进行估算模式预测,本报告经大气预测模式对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排气筒进行估算,该厂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扩散至870m外的本项目处,地面浓度0.0034mg/m3,浓度占标率0.17%,不会对本项目及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污染影响。 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影响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锅炉运行方式为采暖期135t/h+110t/h运行,非采暖期110t/h运行。2014年企业对现有锅炉进行调整,形成规模为建设235t/h燃煤蒸汽锅炉,采暖期同时运行,非采暖期一用一备。根据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北胶州湾新产业区集中供热工程环评报告书可知,项目锅炉排放的 SO2、烟尘、

28、NOx经预测最大落地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贡献值均较小,分别为0.016mg/m3、0.00075mg/m3、0.018mg/m3,叠加背景值后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污染物在敏感点处贡献值较小,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灰仓安装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大于99.5%),含尘废气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要求。项目封闭煤库内设喷淋系统,冷却后炉渣经皮带机输送至渣仓定期外运,灰采用气力输灰、罐车外运。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29、DB37/1996-2011)要求。本项目与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北胶州湾新产业区集中供热工程最近距离为1700m(锅炉烟囱距离本项目为1800m),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NNW(风频为26%),其次为N(风频为14%)。项目位于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东南,不处于其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因此,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北胶州湾新产业区集中供热工程产生的废气对项目影响较小。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项目建成后为住宅区,不使用或存放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存放无易燃易爆的物品,不会产生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项目施工期和入住期都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无重大风险源。因此,项目的建设对

30、项目区周围没有环境风险。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和入住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以及本评价所建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切实可行,且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已取得良好的防污效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则由项目带来的各种污染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8、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项目总投资为920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项目各项环保投资落实后,能够确保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从而保证拟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营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从而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建成后加强了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绿地覆盖率约为35%,使项目整体布置组

31、合更趋于科学、合理,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综上所述,项目开发建设有利有弊,但有利的影响是主要的,不利的影响已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范围内。9、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间,各建设开发公司应设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执行施工期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的环境管理工作是:1、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产尘部位的洒水,保持清洁;大风天气有专人负责遮盖散状建筑材料。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要设专人清扫运输车辆车轮带下的泥土;施工中进出入的沙石、泥土等应用遮盖物覆盖或袋装清运,防止运输过程中散落。3、施工现

32、场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他的定期外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填埋处理,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4、施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也应尽量调整各种机械和车辆的噪声高峰值,将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因特殊需要要在夜间施工的,要向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投入使用后,由物业管理机构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接受青岛市环保局的指导和检查监督,搞好该区域的环保工作。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在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内容如下:1、

33、绿化管理项目建成后加强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树种和花草,且与周围的人文景观建设相匹配,确保绿化的有效性。园林绿化应由35人专门负责。定期浇水、施肥、除虫、剪枝等,精心维护花草树木,以营造优雅的环境。同时应制定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用户的行为,提高他们的爱绿护绿意识。规定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园林绿地,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2)场区内所有花草、盆景、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设施,都应严加保护,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挪动、损坏;(3)在园林绿地内禁止丢弃垃圾、倾倒污水、牵放动物等。2、环境卫生管理 (1) 场区内环境卫生应由专人负责,每天清扫2次

34、。清扫的垃圾及时送至垃圾点,不得随地堆放。生活垃圾应在业户自行分类后按规定时间置于垃圾收集点,垃圾点的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按点外运。(2) 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输送到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将有毒有害或可燃液体倒入下水道,不得在无下水道处冲洗车辆或其它污物。(3) 进入场区的各种车辆,不得鸣笛,必须限速行驶,以确保场区的安静和交通安全。10、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及时向项目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进行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见表3-3。表3-3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效果

35、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输送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口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表1中的标准要求。汽车尾气设排风口,由地面绿化带排风口排放。对区域居住环境无影响。设备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处理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避免故障运行产生的高噪声影响。降噪措施落实情况,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小区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驶标志地下车库排风口安装消音箱商业垃圾有相关单位回收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绿化率绿化率不低于30%。绿化率为31.24%。11、污染物排放量分析项目建成

36、后废水产生量为135331t/a,其中COD排放量为60.9t/a,NH3-N排放量为3.7t/a,通过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外排环境量6.8t/a,NH3-N外排环境量0.7t/a。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入住期向外环境中排放COD总量为6.8t/a,NH3-N总量为0.7 t/a。4公众参与4.1调查方法和内容本项目采用了三种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调查。一是采用在青岛市青岛市环境保护分局网站上公示项目相关内容的方式;二是采用定量式社会调查的方法,向调查对象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并介绍项目的概况;三是进行现场张贴。通过广泛征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最后对公众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处理、分类汇总,

37、得出公众参与调查结论。4.2调查结果4.2.1网上公示结果本项目拟采用两次网上公示方式。4.2.2现场张贴项目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拟进行两次现场张贴。4.2.3个人问卷调查结果项目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拟进行现场个人问卷调查。4.3公众参与调查结论5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功能)。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项目已获得土地成交确认书(青土交高字2014-31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部分

38、商服功能;且项目获得“青岛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青规高规条字201404号)以及青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紫荆阁(一期)项目备案的通知”(青高新经发备【2014】65号),程序合法,手续齐全。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月路以东、新业支路以南、新悦路以北,项目建设后,将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居住环境和购物场所,同时对提高周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项目用地目前为空地,不存在占用村民居住用地情况,由征地、拆迁、补偿等所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的不稳定因素较小。项目地块内生动植物资源贫乏,生物多样性较差,地块

39、开挖对生态、景观造成的影响较小。项目地块开挖可能会对水土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外,施工期在采取厂界围挡,设置沉淀池等措施后,可尽可能将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项目在建设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的影响等。项目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安置,对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进行局部围挡,车辆避开交通高峰期运行后可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距离居民区较远,不会造成扰民现象;采取厂界围挡后,施工扬尘的影响较小;建筑垃圾等外运至指定地点,合理堆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汽车尾气、燃气废气、油烟废气、车辆噪声、商业垃圾等。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

40、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明显影响;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处理场,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营运期使用天然气由天然气管道供给,项目内不储存,风险较小,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在可控范围内。在对项目周边群众进行的环境调查问卷中,周边居民积极踊跃参与,通过调查表的发放和周边社区张贴公告使得周边人员对本项目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提早与周边群众沟通,群众均表示理解和支持本项目建设。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应加强与周围群众的良好沟通,可将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6评价结论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性质与高新区总体规划相符,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且与周围区域规划相协调。在确保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建议得到落实和采纳的情况下,可控制项目建设和入住过程中各污染物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有效降低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7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科创(青岛)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32-55678188通讯地址: 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212-D室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32-5566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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