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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背景索拉吉尔铜矿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境内,矿区地理坐标东经91101,北纬364550,属已开采矿山,井田面积1.074km2。现有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4万t/a。为了延续矿山采矿权证,走金矿资源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道路,公司决定在不增加矿区面积的基础上通过新增必要采矿设备对索拉吉尔铜矿现有矿山进行技改。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经投以(2013)185号文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拉吉尔铜矿采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青海省江源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格尔木索拉吉尔铜矿采矿工程水
2、土保持方案,青海九六工程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拉吉尔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等。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现有矿山开发现状开采情况索拉吉尔铜于2004年开始至今由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开采。目前矿区内有4个露天采场和一个深度为60m的竖井,其中2#采场仅对表层土进行了剥离,未进行开采, 1#、3#采场已连在了一起,且已采空,形成一个采坑,4#采场是正在利用的采场。从现场看,有两个露天采坑,其中,1#、3#采场形成的采坑大小为456m145m60m,4#采场采坑大小为695m187m40m。深度为60m的竖井目前
3、为探井,以后可作为地下开采竖井加以利用。目前已开采矿石85.79万t,金属量1.4万t,钼矿已采完。现有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现有工程矿山实际建设情况详见表1.21。表1.2-1 现有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矿山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主体工程露采工程现有露天采场4个,二个采坑。2#采场仅对表面土层进行了剥离,未进行开采,表层土剥离面积为150m2,土方剥离量约300m3,目前堆放在2#采场。1#采场与3#采场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采坑,最低开采标高4440,最高开采标高:4500。采场东西两个采掘面各有5个台阶:第一台阶长180m,宽5m,高8m,坡面角70;第二台阶长150m,宽6
4、m,高8m,坡面角70;第三台阶长120m,宽6m。高8m,坡面角70;第四台阶高长100m,宽6m,高8m,坡面角70;第五台长80m,宽6m,高8m,坡面角70;落矿平台长100m,宽90m。1#、3#采场占地面积共计6.61hm2。 4#采场最低开采标高4440米,最高开采标高:4480米布置8个台阶,第一台高阶长80m,宽5m,高8m,坡面角75;第二台阶,长100m,宽6m高8m,坡面角70;第三台阶长100m,宽5m,高8m,坡面角70;第四台阶长120m,宽5m;高8m,坡面角75;第五台长120m,宽8m,高8m,坡面角70;第六台阶长130m,宽10m,高8m,坡面角70;第
5、七台阶长145m,宽6m,高8m,坡面角75;第八台阶长170m,宽6m,高8m,坡面角70;落矿平台长250m,宽140m。开采场境界695*187m。4#采场占地13hm2。采矿工业平台已形成,一号采场与三号采场已采空,对已采空的露天采坑未进行封场作业和生态恢复,二号采场不在开采,对剥离的表土未进行恢复地面工业场地现有工业场地有一个,占地面积为0.17hm2。无截排水设施、生活区无废污水收集池公用工程矿区给水生产用水取自那陵格勒河上游的卡尔却卡萨依河;用水泵通过管道送采场水池,在通过管道送各用水点。/矿区排水无采矿涌水,生活区及工业场地废污水就地泼洒,蒸发处理废污水没有收集处理设施供电从选
6、矿厂重新架设引一条35kV供电线路,导线截面为LGJ-10kV-350。/供热由1台1t/h燃煤热水锅炉供给/储运工程废石场目前有三处排土场。4采场向东侧80的1排土场排土、1采场向东侧40m的2排土场排土、3采坑向南侧50m的3排土场排土;由于1和3 采场已采空,2和3排土场目前也不在使用,等待封场及生态恢复。1排土场为利用排土场,1排土场占地4.16hm2,废石堆放量约为98.4万m3,2排土场占地1.58hm2,废石堆放量约为59.3万m3、3排土场占地2.42hm2,废石堆放量约为84.5万m3。2#、3#排土场已不在利用,目前未恢复,也无拦挡及排水设施,1排土场无挡石墙及截排水设施储
7、运工程炸药库生活区以北500m处,距采矿区东南约1.5km建有硐室型炸药库1座,存放量20t, 硐室型雷管库1座存放量2万发,两库距离约50m。 已建成,炸药库已通过当地公安等部门验收,爆破物品临时存放保险柜需完善安全措施管理原废石运输矿区原矿和废石运输均自卸汽车运出露天采场/公路运输原矿由采矿区简易运矿道路运至与采场相距4km公司配套建设的3000t/d选厂矿区运矿道路已建成,但局部路段路面存在破损现象,无排水沟,需修整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目前没有矿坑涌水;生活粪便水设旱厕,盥洗污水就地泼洒、自然蒸发无废水收集措施废气治理采矿工作面洒水降尘地表原矿和废石堆场等无喷洒水抑尘装置固废处置采矿废石就近
8、堆放在3个露天采点附近的废石堆放场;工业场地等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就地填埋处置已建成投用,沿坡废石堆场均无拦渣及截排水设施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 无隔声等措施办公生活设施与工业场地相连,生活办公区有食堂、宿舍、燃煤锅炉房、旱厕等; 工业场地与生活办公区与位于采矿区的东侧,矿区采场办公生活区布置在最东面,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2.31hm2,生活区总占地面积为0.17hm2。污染物排放情况现有项目在露天开采时没有采矿涌水产生,无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就地泼洒,蒸发处理;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采矿、矿石运输及1t/h取暖锅炉产生的扬尘和烟气,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及生活垃圾,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9、见表1.22。表1.22现有工程矿山主要污染物排放一览表污染类别主要污染物名称治理前产生量(t/a)工程措施削减量(t/a)排放量(t/a)废气废气量(104m3/a)1379880137988粉尘20.56020.56烟尘0.1600.16SO21.1001.10NOX0.4500.45CO0.7400.74废水废水量m3/a)9809800COD0.3920.3920BOD0.1960.1960SS0.1960.1960NH3-N0.0150.0150固废废石37.4万37.4万锅炉灰渣5.745.740生活垃圾1010环评执行情况2012年7月28日,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以格环函20125
10、3号文对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拉吉尔铜矿点年产40000吨开发利用项目进行了验收,结论可知,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的要求,满足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针对现有矿山存在环保问题等,提出的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整改措施见表1.23。表1.23 现有工程矿山存在主要环保问题及其整改措施表序号现有矿山存在主要环保问题评价提出整改措施要求1废石顺坡堆积,无挡石墙和截排水等设施在废石场上游修建拦水沟,下游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等2露天采坑1#、3#露天采场已采完,4#采场仍利用,本次露天开采利用现有4#露天采场,1#、3#露天采场作为废石堆放场加以利用
11、32#采场表土剥离将堆放在2#采场的剥离表土重新覆盖到剥离处,恢复生态4矿区内局部存在滑坡(塌)地质灾害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将其纳入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中,按要求一并进行矿山综合治理,消除滑坡(塌)安全隐患生活区生活污水设置沉淀池,集中收集到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降尘(2)本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后期地下开采井筒及井下生产系统等。开拓方式:前期利用现有4号露天采坑开采,开采顺序遵循自上而下分台阶回采,工作面垂直走向布置,由堑沟沿走向推进;后期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开,推荐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尾砂胶结充填法作为主要采矿方法。具体为对矿体厚度大于3m的矿体设计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尾砂胶结充填法进行开
12、采;局部矿岩较稳固地区且矿体厚度小于3m的矿体设计采用浅孔留矿法进行开采。开采规模:露天开采为9104t/a,地下开采4104t/a。露天开采服务年限10.3a;地下开采服务年限6a。因此矿山总的服务年限为16.3a。建设周期为露天开0.5年,地下开采建设期为1.5年项目总投资为:6067.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15.65万元。该工程项目的组成情况见表1.24。1.24技改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技改工程新增建设内容与现有工程关系主体工程露天开采一号采坑有东西两个采掘面各有5个台阶:第一台阶长180m,宽5m,高8m,坡面角70;第二台阶长150m,宽6m,高
13、8m,坡面角70;第三台阶长120m,宽6m。高8m,坡面角70;第四台阶高长100m,宽6m,高8m,坡面角70;第五台长80m,宽6m,高8m,坡面角70;落矿平台长100m,宽90m。4号采场:布置8个台阶,第一台高阶长80m,宽5m,高8m,坡面角75;第二台阶,长100m,宽6m高8m,坡面角70;第三台阶长100m,宽5m,高8m,坡面角70;第四台阶长120m,宽5m;高8m,坡面角75;第五台长120m,宽8m,高8m,坡面角70;第六台阶长130m,宽10m,高8m,坡面角70;第七台阶长145m,宽6m,高8m,坡面角75;第八台阶长170m,宽6m,高8m,坡面角70;落
14、矿平台长250m,宽140m。开采场境界695*187m.2号采场仅对150m2的表土进行了剥离,未开采利用现有4#采场,新增部分采矿设备与人员,以+4382m为坑底开采M1、M2号脉时,各勘探线剥采比在经济合理范围内,并且能够充分利用采矿证内矿量,故将M1、M2号脉整合为一个露天采场,露天坑底标高为+4382m,露天采场地表长度695m,宽度为187m,最终开采境界内矿石量为87.13万t,岩石量为671万t,平均剥采比为7.77t/t。利用现有4号采场,在现有4号采场的基础上采矿地下开采在28线附近矿体下盘岩石移动范围外建有深度为60m的探井一口,探井井筒中心坐标X=4072238,Y=1
15、6322655,井口标高为+4544m,在现有探井的基础上继续开拓到设计井底标高+4382m,井深162m,新建开拓运输与通风系统;利用现有探井井港工程地面工业场地现有一个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0.17hm2,/依托利用现有工业场地, 不另新建公用工程矿区给水用水取自矿区附近的河水,用泵送入采场高位水池,用管道输送到各用水点/依托原有设施矿区排水/修建采矿涌水收集、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作矿山洒水及于矿山配套的距矿山4km的选矿厂选矿用水,不外排 新建供电由选场110kv变电站引入35kv供电电源至采区/依托利用,不另新建供热采区生活办公区由1台1t/h燃煤锅炉供热/依托利用,不另新建储运工程废石
16、场采区共设置三处废石场,1号排土场位于4采场东约80m处,占地面积4.16hm2,2号排土场位于1采场东约40m处,占地面积1.58hm2;3号排土场位于3号采场南50m处,占地面积2.42hm2;废石场废石总容量约242.2万m3/利用现有1号废石场及1、3号露天采坑,不新建爆炸物品存放柜矿区设有炸药贮存室及雷管贮存室各一个,供采矿生产临时存放爆炸物品使用/依托现有,不另新建原废石运输矿区已经有运输道路,露天依托现有,地下开采时新建地下运输设施/露天依托现有,地下部分新建地下运输设施公路运输采区砂运矿道路,运至公司配套已建矿选厂部分路段需修整、填垫压实,路边修建排水沟依托现有,不另新建环保工
17、程废水治理生活粪便水设旱厕,盥洗污水就地泼洒、自然蒸发生活盥洗污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作矿堆、道路等洒水全部综合利用,建设采矿涌水收集处理及废水回用系统新建废水收集治理废气治理露天开采配套有湿式凿岩设备和洒水设施对原废石堆场等配套增设洒水抑尘装置,井下凿岩爆破粉尘,配套设有机械通风机、污风抽排风机和局扇等通风换气装置露天开采依托现有设施,地下开采及废石堆场新增废气治理设施固废处置各露天采矿点分设废石堆场,废石沿坡堆放;工业场地等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就地填埋处置废石场设挡石墙、截排水沟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新建挡石墙、截排水沟等设施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通风机、空压机等置于机房内,采取隔
18、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新建生态保护/矿区基建、服务期满恢复原有生境,采取水土保持、复土压实等矿山恢复治理措施按矿山水保和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办公生活设施生活办公区食堂、宿舍、燃煤锅炉房、旱厕等; /依托现有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产业下政策、规划的相符性。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3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1.32至表1.33。表1.31项目建设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相关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表项目概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2015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2015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复垦率达到85%以上
19、。项目土地复垦率85%,符合要求。符合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禁止在依法划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矿区及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占地内无基本农田。矿区远离国道和主要交通干道,不在国道及主要交通干道的可视范围内。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矿区地质结构稳定,无泥石流、滑坡自然灾害现象;项目
2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周围地形地貌景观及含水层总体保持原状态,环境地质问题少,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为较轻区。 矿山为地下开采,地处荒山区,在按照生态环境治理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后,不会对矿区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破坏性影响。符合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项目矿区位于规划中的开采区,不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限制开发区内;为 矿区地质灾害不发育,处在省级重点土流失监督区内。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区域发展规划
21、。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 应对矿床开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阶段还应注重对矿山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布局符合地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有项目可研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等,已委托我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矿床开采潜在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和评价
22、。 本次环评对矿山开发过程中潜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设计 应优先选择废物产生量少、水重复利用率高,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采矿生产工艺与技术。 矿井水和矿山其它外排水应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利用。 项目沿脉开采,废石产生量小,水重复利用率高,新增占地面积很小,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采矿涌水处理后回用井下生产及地表抑尘等,少量生活盥洗水作废石场等洒水,体现了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和水资源化利用原则。符合矿山基建 对矿山基建产生的表土、底土和岩石等应分类堆放、分类管理和充分利用。对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均应进行保护性堆存和利用,可优先用作废弃地复垦时
23、的土壤重构用土。 矿山基建应尽量少占用农田和耕地,矿山基建临时性占地应及时恢复。 项目为技改矿山,工程量较小,评价要求对采矿废石先回填采空区合理处置下对外环境影响小。 项目矿山不占用农田和耕地;评价要求项目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范围,矿山建设期结束后对临时性占地应及时进行恢复。符合采矿 推广应用充填采矿工艺技术,提倡废石不出井,利用尾砂、废石充填采空区。 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 宜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对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使用专用场所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24、应根据采矿固体废物的性质、贮存场所的工程地质情况,采用完善的防渗、集排水措施,防止淋溶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据项目矿体赋存和采矿工艺特点及生产规模,设计产生地下开采时采用尾砂冲填采空区废。 采矿涌水经沉淀处理后,供湿式凿岩生产、作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堆场和矿区道路等洒水进行综合利用,多余的水送4km处的选矿厂选矿使用,全部利用不外排。凿岩作业采用湿式凿岩、微差水封堵塞爆破、机械通风、装卸矿石及爆破后喷雾洒水灭尘,可有效降低粉尘浓度,防治采矿过程中的粉尘污染。 项目产生废石设置专用堆场,并修筑挡石墙、截排水沟和废石淋溶水收集池等,以防止二次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减少水土流失。 项目废石毒性
25、浸出实验结果表明,采矿废石属类一般固废,废石场可不设防渗,废石淋溶水质与地表水质接近,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符合废弃土地治理 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排土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排土场、尾矿库、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 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 项目已经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地质保护和治理
26、方案等,对现有矿山废石场等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坡面稳定化处理,服务期满及时封场,采取碎石平整、压实等措施恢复原有生境,防止局部水土流失、风蚀扬尘和滑坡(塌)。 建议对工业场地植被恢复时,应以播撒当地适生草籽为主,并根据矿山实际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符合表1.32与青海省国土厅相关条例规定符合性分析表 概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列矿产资源开采: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设计要求施工;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方法和选矿工艺;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达到设计要求;禁止采取破坏性采矿方法开采矿产资源。属延续矿权矿山,已取得青海省国土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及矿产
27、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按照划定采矿权内核实保有储量和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评价要求项目优化设计,采用先进采矿方法与工艺设备;禁止采取破坏性采矿方法采矿。符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防止污染环境,矿石、废渣、尾矿等应按设计要求堆放,不得任意埋弃或排放;因矿业活动造成矿山环境破坏和污染的,矿权人应治理恢复。因矿业活动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诱发地质灾害的,矿权人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治,防止灾害扩大,并向当地地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按国家环保法规建设,采矿矿石与废石按设计要求分别堆放,废石首先回填采空区尽量不出井,多余部分作筑路等综合利用或堆放在废石场内,期满采取综合整治恢复原
28、有原有生境,可防止环境污染和诱发地质灾害,减少局部生态环境破坏等。符合青海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 规定矿产资源开发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所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所有矿山开采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须经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本项目按规定要求编制有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等,其中水保方案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和评审;评价要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符合建设期生态环境与景观保护:采矿场剥离土石、井巷掘进矸石应排往设计排土场
29、并土石分排;废石尽量利用于矿山道路等建设;施工人员和车辆应避免随意占压矿区以外土地。加强施工管理,对于采矿场、排土场、矿山道路及其它工业场地和占地,应结合水保方案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与绿化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与恢复。完成环评和水土保持方案中要求的其它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可研等设专章统筹考虑建设期生态环保措施方案,设计有专门废石堆场及废石综合利用去向;按水保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方案对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等及时进行恢复,对服务期满废石堆场及采矿工业场地等占地开展土地整治,采取废石平整、碎石压实恢复原有生境;评价要求项目严格按环评和水保方案报告等要求,将各项生态环保
30、措施贯穿始终,按时落实到位。符合青海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 规定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剥离、采矿、排岩及复垦作业,做到边开采、边复垦,把工程复垦内容纳入采矿计划中。采取逐阶排土方式,分段规范排土,留设安全平台,保证安全坡角,并对终了坡面覆土植被恢复。做好各类废污水处理和回用水设施运行维护,使外排废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矿山爆破、采矿作业面、运输道路等扬尘污染;做好各类粉尘、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使外排废气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备、物资养护和储备,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采矿,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废石
31、逐阶、分段堆放并留设安全平台等,期满封场恢复原有生境;对各类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采矿作业湿式凿岩、爆破、装卸矿及运输道路等喷雾洒水灭尘,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外排废气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小。此外,评价要求项目矿山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备及物资养护和储备,定期进行演练,并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符合青海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 规定矿山闭矿恢复: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废石场、尾矿库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评价要求项目将废弃地复垦纳入日常生产管理,采取一
32、体化技术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工作;在按照环评、水保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对废石场等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场恢复原有生境下,可有效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对环境影响。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工程环境监理: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实行工程环境监理制度。所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委托有环境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要求项目实行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矿山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可保证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计划得到落实。符合表1.33 与青海省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表类别规划概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3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鼓励开采资源储量丰富、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环境污染小的矿种;继续加强铜、铅、锌、金、钾盐、石棉等矿产的开采。本项目属金矿延续矿权矿山,符合青海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柴达木地区要进一步加大石油、天然气、盐湖矿产、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勘查、开发力度,提高综合开发、循环利用和精深加工水平,形成国家级矿业经济区。处在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重点加大优势矿产开发力度的柴达木地区,可优化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提高综合开发水平。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区:划分重点、限制、禁止和允许4个开采区;重点开采区:青海海西州大柴旦锡铁山铅锌矿
34、开采区、黑刺沟-小八宝石棉铜铅锌矿开采区、聚乎更-热水煤矿开采区、青海格尔木市察尔汗钾镁盐矿开采区、五龙沟金矿开采区、都兰地区铁多金属金硅灰石开采区、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德尔尼铜钴矿开采区、瓦勒根-恰冬铜金矿开采区、滩间山-大煤沟煤金钾盐硼矿开采区等17个开采区。项目不在限制和禁止开采区内符合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规模结构:除煤矿外,其他矿种大型矿山不小于20年,中型不小于10年,小型不小于5年。属铜矿矿山,矿山开采规模为露天9万t/a,地下4万t/a,属于小型矿山,服务年限:16a。符合技术结构:引导矿山企业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引进、推广先进实用采选矿方法、技术和工艺
35、设备,淘汰落后采选矿方法、技术和工艺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通过科技进步,引进先进实用采矿方法、技术与工艺设备,实施项目建设与生产,可提高矿山资源利用效率和采矿水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符合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设置采矿权的矿产地必须是基本查明矿床规模、具备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总量控制及结构调整要求;矿山设计开采规模、服务年限必须与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符合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有经过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有经主管部门审核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
36、险性评估报告;采矿方法、选矿工艺及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安全和环保,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水平能达到规定要求,对共伴生矿产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或保护措施;具备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配套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资质条件。拥有矿山采矿权,按划定矿权内核实保有储量和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开发布局、设计开采规模、服务年限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有经青海省国土厅等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水保方案及安全预评价报告、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等,矿山环评报告委托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编制。采用国内先进、成熟采矿方法与工艺设备;具备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配套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资质
37、条件;评价要求项目优化设计,确保采矿损失贫化率及综合利用水平能达到总规规定要求。符合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空间布局与定位:重点开发区包括以西宁为中心东部地区和以格尔木、德令哈为重心柴达木地区,为全国重要新能源、水电、盐化工、有色金属等产业基地。限制开发区包括国家级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和祁连山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为矿产、水电等特色优势资源点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地等。本项目矿山不在规划纲要中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内。符合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产资源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引导支持矿山企业引进、推广先进采选矿技术及
38、综合回收工艺,重点加强盐湖资源、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利用效率和废弃物资源化水平,减少矿山废物排放。按“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采用先进采矿工艺技术方法,可提高矿产资源开采水平,节约资源并减少矿山废弃物排放。符合生态保护与建设:坚持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按环评和水保要求将矿山废弃地纳入日常生产管理,采用工程治理等措施对废石场等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在服务期满恢复原有植被类型。符合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大气环境: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
39、区TSP、PM10日均值浓度均有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1.27倍,超标原因主要与当地气候干旱、少雨、植被盖度低及本项目露天开采扬尘有关;SO2、NO2小时值和日均值浓度均较低,全部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2)声环境:项目所在地远离公路,周边无其他企业和居民点,声环境处于本底状态。(3)地下水环境:由监测结果可知,水质因子除总硬度超标外,其它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与矿区背景值高有关。(4)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5)生态环境:评价区气候干旱,土壤板结,植被覆盖率不
40、足30%,物种少,土壤侵蚀模数约1600t/km2a,生态系统较为脆弱。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生态环境:各矿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约5.8522km2,评价重点区域为采矿区、采矿工业场地和废石场等。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燃煤热水锅炉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为评价范围,总面积约19.6km2。地表水环境:项目评价区内地表水体为那陵格勒河上游的卡尔却卡萨依河支沟河流,评价范围为矿区上游500m至下游3km。地下水环境:矿区边界300m。声环境:矿区地面工业场地场界外1m。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
41、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1)建设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废气:基建期污染源主要是废石场修建拦渣坝和截排水沟等地面施工扬尘,运输物料车辆道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以上扬尘及尾气大多为无组织排放,会影响施工段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由于项目评价矿区内无村庄等敏感点,对外环境影响小。废水:矿井井筒、巷道施工过程中有少量矿井涌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建设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及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等,产生量小,主要污染物有COD、油脂类和氨氮等,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噪声:矿井建设期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混凝
42、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声级一般在8094dB(A)。固体废弃物:建设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地下开采过程中矿井掘进废石,产生量为1.25万m3,拟全部用于回填采空区和道路维护等。综上所述,建设期的环境污染影响特点受建设期时段控制,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当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或减缓。(2)运行期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分析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矿石开采对地表形态、地下水环境的破坏和开采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废气污染源矿山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露天开采、矿坑采矿通风井污风、地表矿(废)石铲装、堆放扬尘、燃煤热水锅炉等。矿石开采: 露天开采主要是凿岩爆破及矿石装运过
43、程产生的粉尘和少量CO、NOX有害气体, 无组织排放。凿岩时采用湿式凿岩和微差水封堵塞爆破,对爆破区域矿岩、工作面及装卸矿点喷雾洒水降尘,定期清理工作面岩壁,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类比国内同类矿山及本项目开采时的情况可知,粉尘产生量为0.64kg/h,4.3t/a地下采矿通风井污风:主要成分为井下凿岩爆破、溜放及装卸矿石等过程产生粉尘和少量CO、NOx有害气体。项目矿坑湿式凿岩和微差水封堵塞爆破,对爆破区域矿岩、工作面及装卸矿点喷雾洒水降尘,定期清理工作面岩壁,采取集中机械通风输送新鲜风和局部局扇加强通风稀释方式,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减轻对井下工人危害,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类比国内同类矿山,当凿
44、岩采用湿式作业和输送新鲜风流稀释方式时,可有效降低坑内粉尘,由机械式风机抽排出的矿井污风中粉尘排放浓度2mg/m3;矿山技改后矿井总排风量72m3/s,经估算粉尘排放量0.52kg/h、3.49t/a。爆破:爆破炮烟中含CO、NOX、CO2、CH4等有害气体,以CO和NOX为主,其产生量与炸药使用量有关。技改项目炮烟排放规律一般为每天1次,1次通风持续时间约1小时,炸药用量83.57kg/d、23.4t/a;按硝铵爆破时产污系数核算,每千克硝铵炸药可产生0.013kgNOX气体和0.072kgCO,据此计算NOX和CO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分别为0.31t/a和1.68t/a。据有关资料,矿山井下
45、爆破时有害气体CO和NOx短时浓度可达39.4mg/m3和24.4mg/m3,超过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002)中相关标准限值;但随着时间推移及井下通风装置运行和污染物在空气中的不断扩散与稀释,最后通过井下通风装置外排时的有害气体浓度将会大大降低。矿废石装卸及堆场无组织扬尘:装卸扬尘:坑道外矿石装卸时将产生一定量粉尘,矿石为块状物质,含颗粒物量较少。据有关研究资料,若无防尘措施,矿石铲装作业所产生的粉尘浓度为10100mg/m3,其起尘状况与风速和矿石本身含水率有关,在对装卸矿点和原矿堆场采取适时喷雾洒水除尘下,可显著降低矿石装卸及堆放时的扬尘量。露天堆场扬尘:掘进采切废石主要产
46、生在开拓阶段,排入废石场集中堆放,废石多为块状物质,在一般情况下扬尘量很小。本次评价矿废石堆场风蚀扬尘量按0.001%计,装卸堆放起尘量按总量0.001%计,同时根据技改后矿山矿废石年均开采量75.82万t/a,估算得出的矿废石装卸和堆场扬尘产生总量为15.1t/a。生活废气:由于不对生活区进行扩建,故不新增大气污染物。取暖依托现有锅炉,不新增燃煤量,现有燃煤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SO2及NOx产排放量分别为0.16t/a、1.10t/a和0.30t/a;经20m高烟囱放散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排放情况详见表31。表3-1 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表污染源废气量(m3/h)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排放规律排放高度/内径(m)/温度(0C)产生浓度(mg/m3)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