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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编制单位: 浙江大学项目建设单位: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城建指挥部编制时间: 二O一三年五月目 录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31.1项目名称、性质与建设单位31.2道路规模及总投资31.3道路工程技术指标31.4管线工程41.5道路绿化41.6公交停靠站4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52.1环境现状结论52.2评价范围5第3章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拟采取的措施73.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3.2防治措施8第4章公众参与结论114.1公众调查总结114.2环评公告114.3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2第5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35.1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3
2、5.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5.3建议175.4综合结论17第6章联系方式18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性质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城建指挥部1.2 道路规模及总投资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工程全长约1060米,宽约26米,北起闻涛路,南至江南大道,为城市支路。工程总用地约32490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等市政管线工程以及照明、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等。项目总投资14951万元(以可研批复为准),建设资金由滨江区财政筹措解决。1.3 道路工程技术指标1、
3、道路等级:城市支路。2、设计车速:30km/h。3、道路路面结构设计:BZZ-100型标准车4、排水标准 雨、污分流制。5、设计年限:沥青混凝土路面 T15a。6、路面设计(1)车行道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沥青稀浆封层;30cm5%水泥稳定碎石层;30cm塘渣垫层。(2)人行道5cm花岗岩人行道板;3cm M10水泥砂浆;15cm5%水泥稳定碎石层;20cm塘渣。1.4 管线工程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规划实施管线有: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沟)、给水管、燃气、电信通讯管,用单管布置形式。1.5 道路绿化根据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
4、)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可知,阡陌路范围内两侧绿化为行道树。1.6 公交停靠站根据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可知,本项目在滨盛路以南设置一对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东侧:k0+560k0+590;西侧:k0+760k0+790)。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环境现状结论1、环境空气由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2年2月13日19日于滨江区建设局布点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2012】016号)可知:该监测点SO2、NO2和PM10日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但比标值偏大,主要原因为滨江区在建项目较多,货运车流量较大,导致
5、PM10和NO2比标值偏大。2、声环境本评价在拟建道路经过区域选择不同类型的环境作为代表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共布设噪声监测点6个。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由于1#测点、2#测点、6#测点距离城市交通干线闻涛路、滨盛路、江南大道红线分别小于40m,因此,1#测点、2#测点、6#测点处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其余测点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拟建地受滨盛路、江南大道交通噪声影响,2#测点、6#测点昼、夜间均超标,其余测点昼、夜间噪声达标。3、水环境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
6、中心站2012年6月对建设河的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建设河水质pH和TP达标,NH3-N和CODMn超标。说明该地表水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的要求,究其原因为水体水质受沿线农业面源及生活污染源的影响。4、生态环境本项目沿线目前以人工生态环境为主,评价范围内自然生态几乎不存在。植物主要以菜地种植的蔬菜及河道绿化为主。区域内未发现有野生保护动植物。2.2 评价范围结合本项目沿线的环境特征,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确定如下:1、水环境进行施工期施工废水及营运期雨水去向说明,并做简单影响分析,以及拟建道路中心线两侧200 m以内的一般水体。2、空气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
7、200m范围内。3、声环境施工期:施工场界外100m范围内。营运期: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4、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拟采取的措施3.1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环境空气本工程建成通车后近、中、远期CO、NO2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贡献值均符合二级标准。2、声环境(1)达标距离空旷条件下,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近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线7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13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质量标准;中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线11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
8、心线15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质量标准;远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线13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18m外能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2)敏感建筑寰宇天下住宅小区、项目道路东侧星民村民居受本项目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小,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西侧星民村距离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较近,受其交通噪声影响较大,叠加背景值后,近期昼间噪声预测值超标,中期、远期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超标,昼间最大超标1.3dB,夜间最大超标3.9dB。(3)需对受本项目道路影响而噪声超标的建筑安装中空玻璃窗,以保证敏感建筑合理的室内声环境。3、水环境本工程运营后,收
9、集的污水经市政排污系统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外排,使得区域排污总量得到极大减少。本工程的实施改变了区域污水直排的局面,提高污水入网率和集中处理率,最终达标排放,实现了区域污染物削减。此外工程的实施可以大大改善环境形象。3.2 防治措施表3-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时期项目措施预期效果施工期废水(1)在物料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土方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2)文明施工,沥青路面施工遇雨应及时停止供料,除已铺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快铺快压其余不得继续铺设。(3)设备、车辆冲洗点设置在临时施工场地内,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10、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新建路面养护用水,不得随意排放。(4)施工营地应设置临时厕所,厕所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条件允许时,施工人员应尽可能利用施工场地周边现有生活设施,避免直接排放。(5)道路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较多,应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为场地洒水等。(6)严格执行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减轻施工废水影响废气(1)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2)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3)施工产
11、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4)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5)沥青烟气的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时不得自行设置沥青拌合站,路面沥青拌合材料用卡车密封式运至筑路现场,摊铺时应注意对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m的硬质密闭围档,一般采用彩钢板围护。减轻施工期空气影响噪声(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
12、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远离居民等敏感建筑。(2)对开挖路基路段,两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既起到噪声防护作用又可起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3)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运输车辆进出本工程的沿线道路的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施工期的运输车辆进出对周围群众带来多种不便,尤其受车辆噪声和车辆扬尘的影响,若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应加强与周边住户和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取得群众的谅解。车辆经过居民住宅区时要
13、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4)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远离施工场界,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以减轻对周围的噪声影响。(5)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教育,尽量减少人为噪声。(6)夜间禁止施工。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4.1),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需要持所在地相关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滨江)分局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同时严格执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九条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
14、中区域内使用夯扩机、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高噪声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全天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八时进行作业。(7)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固废(1)强化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河道、河边、沟道、农田、林地等随意倾倒垃圾和弃土、弃渣。(2)废弃路面材料由路面施工点随时分类收集,回收其中可利用
15、部分,其余及时清运处理;废弃模板、钢筋、建材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实现综合利用;路基施工弃土可作绿化回填处理。(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纳入杭州市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安全处置临时用地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建议设置在拟建道路南侧的待开发建设用地内,建设单位应该明确道路征地红线范围及临时借地边界。施工时对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和覆盖,在堆土场的四周设置临时挡土墙,在上部采用沙网覆盖。减轻水土流失生态恢复社会环境(1)施工期主要运输通道(临时设置)应尽可能避免与现有交通线路交叉或同时运行,争取运距最短,特别是不要占用沿线居民日常的出入通道。(2)本工程
16、施工期必须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统一组织交通管理,并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降低噪声。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尽快竣工通车。生态环境(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具有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权利和义务条款的工程承包合同,并有违约的处理办法。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同时应按照本报告书生态保护章节的要求和建议施工。(2)陆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努力节约土地资源,适当缩小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土地,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在工程建设
17、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依法伐除工程建设施工确需清除且准许清除的植被,力求避免发生施工区外围植被破坏,以缩小植被生态损害程度。(3)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乱挖乱填,充分利用开挖方作回填方,充分利用工程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开挖平整时置放于临时堆方场的肥袄表层剥离土作绿化表面覆盖用土,以减少弃土石方量。工程渣土应运至指定弃渣场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所需砂、土、石料应向当地砂、土、石料市场购买,不得另行设置采砂、土、石料场,以免产生新的土地生态破坏。(4)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料场和弃渣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完毕后,必须对临时占地所形成的施工临时工区闲置
18、地、废弃地予以关闭,通过采取土地整治工程措施,恢复和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营运期废水做好雨污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沿线两侧截污范围内的污水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接管废气(1)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2)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量是解决空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可通过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3)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4)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5)
19、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噪声(1)加强软基处理,优化线形、降低纵坡,减少爬坡噪声增量。(2)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禁停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不随意停车。(3)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4)设置电子警察,对超速的车辆自动拍照后进行罚款;限制车流量中重型车辆比例。(5)建议对道路两侧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相应的环境噪声标准,合理确定敏感建筑的建设地点。本项目道路两侧新建建筑应按照杭州市城市规
20、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相关规定对本项目道路红线进行合理退让,即“低层骑楼退让本项目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2m,低层、多层建筑退让本项目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58m,高层建筑退让本项目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8Qm。”(6)建议面向道路第一排建筑高度一般应高于后面建筑,以阻挡噪声,为后排敏感点等提供有效的噪声缓冲区,提供一个较宁静的环境。同时单体建筑尽量将楼梯、电梯、浴室、厨房等置于面向马路一侧,在窗户外设计阳台,利用封闭阳台的隔声作用和窗户的隔声设计,降低噪声的影响。(7)对道路沿线现状及规划噪声超标的敏感建筑采取功能转换或安装隔声门窗措施。(8)强化临路建筑物防噪设计。减轻交通噪声影响固废(1)对于道路路面翻修
21、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2)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社会环境项目营运期必要时应采取建设绿化隔离带、安装隔声窗、禁鸣等方法,减轻项目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环境问题造成的影响。生态环境(1)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2)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必须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种类,适时对工程区内外空地、边坡面、裸露地、空隙地、绿化用地进行植
22、树种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第4章 公众参与结论根据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855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本着建设项目内容和环评信息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加强了公众的参与。按照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本项目环评编制的准备阶段,发布了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建设项目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以发放公众调查表(团体表、个人表)的形式,进行了公众调查。发放公众调查表采取随机征询和入户走访交谈等形式
23、进行。在本项目环评工作基本完成时,发布了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环评信息公示,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4.1 公众调查总结本次调查共发出个人调查表70份(其中:20份团体调查表,50份个人调查表),收回有效70份(其中:20份团体调查表,50份个人调查表),回收率100%。根据调查结果统计分析可知:74%的个人和75%的团体表示对本项目有所了解或听说过。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96%的个人和95%的团体认为较好或一般。对于项目建成后的环境问题,64%的个人和75%的团体最关心项目所带来的噪声影响。对于本项目建成后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有60%的个人和100%的团体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
24、74%的个人和70%的团体均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6%的个人和30%的团体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4.2 环评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在本环评编制之前在项目拟建地和星民村社区进行了公告,其中建设项目信息公告时间为2013年4月8日2013年4月22日,编制完成环评报告后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2013年5月9日。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前来咨询项目的有关情况和提出环境保护的意见。4.3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通过问卷调查和公示,环
25、评单位通过交流得到如下结论:(1)项目两次公告期间,均未接到投诉的信件、电话或者来访公众。(2)公众个人表调查结果显示,无公众表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3)公众团体表调查结果显示,无团体单位表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综上所示,被调查者基本认为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应落实好环保治理措施(尤其是噪声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因此,本项目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从公众参与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1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工程不属于禁止、淘汰类
26、建设项目范围。根据杭州市2013年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工程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总体规划中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说明: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引导小汽车发展,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推行智能化交通。形成路网完善、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管理先进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以快速路为主骨架,结合主次干路,组成以方格网为基础,环路加放射线,功能明确、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根据杭州市总体规划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的说明中河道治理及雨水工程:按照 “截污、疏浚、驳岸、引水、美化、管理”的方针治理
27、河道,形成河、管(渠)相结合的雨水排除系统,提高城市排涝抗灾能力,使河道整治达到规定的标准,成为城市的绿色长廊。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同时工程符合杭州市滨江区中心单元(BJ10)控制性详细规划。3、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声环境现状尚好,空气环境质量一般。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空气环境可以达标;工程建成后,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周边敏感建筑处室内声环境能够达标。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年)相关内容,结合拟建道路工程线位走向,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拟建区域属于“钱塘江饮用水源陆域二
28、级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I2-10101B01),限制准入区”,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严格执行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均不向钱塘江排放污染物,也未新建污水排放口,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和生态功能区划不冲突,符合“钱塘江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I2-10101B01),限制准入区”中的限制要求,且本工程实施后将为周边地块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营照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居住和商业环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钱塘江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功能小区(I2-10101B0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4、道路雨污管网设置合理性分析根据杭州市
29、滨江中心单元(BJ10)控制性详细规划(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12),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污水管需由北向南横穿滨盛路。但滨盛路为现状道路,路口范围内已敷设D1800的雨水管道,无污水管。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纳污面积约20公顷,只有一个污水系统,即污水由北向南经收集后,排入江南大道已建污水干管。江南大道与阡陌路交叉口预留的现状污水支管为D300管,管底标高约2.865m。根据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可知,本次项目污水主管采用D400管,坡度采用1.2污水管布置在车行道中心线以东3.0m处。根据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道路工程初
30、步设计说明可知,本项目的雨水管网主要收集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道路两侧区块的雨水及道路的雨水。雨水通过管网收集后经就近排入新建设河。项目道路建成后,道路两侧实行雨污水分流制。在现有地块新建雨、污水管道,接纳沿线现有及规划建筑的生活污水,提高沿线地区生活污水截污率,截污后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减少对新建设河的污染,使沿线河道水质得到改善。因此,本项目道路雨污水管网的设置是合理的。5、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经前面章节分析可知,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沥青、土方和石料等都通过商业化采购,减轻了沥青搅拌烟气对项目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路基清理和打桩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先置于临时堆土场
31、,并做好临时排水设施和临时维护。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另外,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较合理,通过采取高效的水保措施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量较少。本工程从施工期、营运期进行分析,均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6、污染物达标排放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为新建工程,考虑到周边用地性质和环境现状,本工程建设后有利于改善区域现状杂乱差的现状。污染物排放主要在建设期和营运期,经预测分析,本工程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7、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要求本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做到妥善收集和处理,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临时性污染物的转移,不作为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的营运基本上不产生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8、风险事故的可
32、防范性分析只要该工程营运部门做好本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的管制,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则本工程建成通车后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不会对会沿线环境产生较大危害。9、对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性分析本工程建设将直接推进本区域的城市化进程。随着两侧地块的开发,土地性质将按照规划重新进行有序、有理的布置,加大了土地的利用率,结合适当的土地开发强度,将合理的利用每一块土地,对当地人多地少的现状,无疑是一件好事。有利于改善当地交通现状。工程的建设将拉动两侧地块的开发建设,改善区块杂乱的交通状况,从而加快当地的经济发展。5.2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根据浙江省建设项
33、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中相关要求进行环保审批原则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规定,项目建设需符合以下环保审批原则。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不与其拟建地的生态功能环境建设冲突。项目在采取本环评的各项治理措施后,“三废”排放量很小,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功能区对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本
34、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涉及总量控制。(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能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要求。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滨江区道路网,对于完善滨江区中心单元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沿线地块开发建设,改善片区投资环境,加快片区改造提升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项目施工期间设备主要采用电作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要求。(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需采取有
35、效的处理,做到达标排放。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本工程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同时工程符合杭州市滨江区中心单元(BJ10)控制性详细规划。(2)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鼓励类。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可知,本项目用地不在限制和禁止用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综上所述,在落实了本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
36、审批原则。5.3 建议1、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2、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措施和防治对策。将本项目实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5.4 综合结论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必将带动周边地块的建设和开发,提高当地民众的生活质量。对完善杭州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缓解交通压力,拓展城市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杭州市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工程的实施对道路沿线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对生态环
37、境、水环境也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工程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不得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该道路的实施更多地造福于民,实现本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阡陌路(江南大道-闻涛路)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第6章 联系方式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城建指挥部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一村10区34-2号联 系 人:陶丽儿 联系电话:0571-86623153邮 编:3100053二、环评单位情况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单位所在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大楼B座379室联 系 人:翟国庆 祁海军 联系电话:0571-88982816邮 编:3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