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827096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附件1.doc(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1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灰霾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要求,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实施阶段(一)总体要求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合管理,统筹城乡大气环境整治,建立有效运行的灰霾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灰霾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灰霾污染有效控制。(二)实施阶段12013年为推进阶段:一是建立灰霾污染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建立省政府领导牵头的灰霾污染

2、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地方人民政府灰霾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建立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灰霾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建立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区域秸秆禁烧联动机制;二是夯实灰霾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成都开展PM2.5等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指标监测基础上,自贡、泸州、绵阳、德阳、南充、宜宾、攀枝花7个城市开展监测。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推动区域灰霾污染基础研究;三是国控重点控制区灰霾污染初步有所遏制。着力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整治工业大气污染、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强化燃煤和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强力控制秸秆焚烧。成都受灰霾污染空气环境质量恶化的势头初步有所遏制。22014-2015年

3、为攻坚阶段:一是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积极推动实施236个项目,规划任务全面落实。全部完成地市级空气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12.83%、12.84%、10%,重点行业现役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0%;三是空气环境质量趋于改善。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9.07%、5.16%、10.27%,预期性指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5%;四是省控区域稳中有降。省控区域的市(

4、州),攀枝花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空气环境质量年均浓度实现“双下降”,其余市(州)完成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空气环境质量年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32016-2020年为深化阶段:巩固和深化工业、机动车和城市、农村等领域的灰霾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空气环境质量年均浓度控制任务,灰霾污染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城乡人民群众能够呼吸清洁的空气。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强力控制秸秆焚烧污染全面划定秸秆禁烧区。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划定秸秆禁烧区,建立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

5、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报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备案。(环境保护厅牵头,农业厅配合)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环境保护厅、农业厅要于今年上半年会同相关部门对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市组织建立区域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其它市(州)都要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片管理。(环境保护厅牵头,农业厅配合)加强秸秆禁烧现场执法。在秸秆收割季节,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环境保护、农业、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充分利用气象遥感等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对阻碍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查处。(环境保护厅牵头,公安厅、农业厅、省气象局配合)

6、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鼓励农民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多种方式还田。(农业厅牵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等部门要积极推动秸秆能源化利用,推进气化、固化燃料、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推进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培育等资源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能源局等配合)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秸秆和三剩材、次小材生产中纤板、地板等绿色低碳环保建材产品,积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省能源局等配合)建立秸秆收集、处置投入机制。各级人民

7、政府要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处置投入机制,加大对秸秆收集、处置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秸秆收集、处置工作,按规定落实用电、运输、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牵头,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农业厅配合)(二)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主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

8、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环境保护厅配合)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各级人民政府要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严格予以查处。(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配合)(三)加强燃煤和油烟污染治理实施煤炭

9、消费总量控制。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14个市应根据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在2013年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其它市(州)都要加快制定。省能源局要督促各地人民政府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成都市要先行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能源局配合)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开采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配煤中心建设,实施煤炭清洁化利用。鼓励燃煤锅炉“煤改气”,禁止“气改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国控重点控制区成都市2013年底前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一般控制区的市2014年底前完成划定任务。禁燃区内禁止

10、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配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城市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环境保护厅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工商局配合)优化能源

11、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加快川东北、川中、川西天然气基地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优先发展城镇燃气,加快完善城市燃气管网、加气站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城市及近郊乡镇居民生活用气普及率。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前提下,积极加快发展水电。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风能,积极推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省能源局配合)(四)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快淘汰“黄标车”。各市(州)政府要尽快出台“黄标车”限行措施。2013 年底前成都主城区实行“黄标车”禁行,其它地级城市主城区2015 年底前实

12、行“黄标车”禁行。各级公安部门要限制“黄标车”转移登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有关规定。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营运 “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内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牵头,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配合)加强环保标志管理。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在今年内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监控机构,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确保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于2014年底前建成全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平台,实现环保标志

13、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检查。(环境保护厅、公安厅牵头,交通运输厅配合)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和油气污染治理。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油品配套升级,协调解决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国标准车用汽油,2016年底前全面供应国标准车用柴油。并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油气污染治理方案,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有序开展治理改造工作。同时,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按国家要求,成都市2013年底前,绵阳、乐山、德阳、宜宾、南充、泸州、自贡、内江、达州、遂宁地区

14、2014年底前,眉山、资阳、广元、广安、雅安、巴中地区2015年6月31日前,凉山、阿坝、甘孜地区2015年底前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污染治理任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商务厅、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中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四川分公司配合)大力推进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大中城市、重点乡镇、高速公路等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完善全省天然气加气站网络体系。支持单位和个人购置清洁汽车。大力发展清洁汽车装备制造,推进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多设线路,多投运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配合)(五)

15、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特别是成渝城市群(四川)国控一般控制区的13个市城市建成区、市辖区要严格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国控重点控制区成都市禁止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从严控制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新建工

16、业锅炉、窑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环境保护厅配合)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的14个市,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国控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国控一般控制区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规定,积极安排资金,淘

17、汰火电、钢铁、有色、建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配合)(七)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以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14个市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治理任务:火电燃煤机组2013年内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要限期升级改造,燃煤电厂综合脱硫率要达

18、到90%以上。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投运年限20年内的现役燃煤机组必须于2015年底前全部配套脱硝设施,综合脱硝率达到70%以上。燃煤机组2015年底前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国控重点控制区成都市烟尘排放执行20毫克/立方米标准,国控一般控制区城市执行30毫克/立方米标准。(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电监办配合)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所有烧结机和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球团生产设备必须于2015年底前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综合脱硫率达到70%以上。严格控制水泥产能扩张。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综合脱硝率不低于60%。大力削减石化行业挥发性有

19、机物排放,积极推进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加强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推进溶剂使用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八)大力加强生态建设继续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增加湿地面积,增强环境自净能力。结合城市发展和工业布局,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大气生态环境。(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省畜牧食品局配合)三、保障措施(一)建立灰霾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各级人民政府是大气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对灰霾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将灰霾污染防治纳入

20、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灰霾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建立灰霾污染防治考核和奖惩制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要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造成严重污染事件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环境保护厅牵头,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制定完善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修订四川省实施办法,制定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研究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等方面的地方排放标准。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制订灰霾天气环境应急预案,根据灰霾天气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环境应急工作,采取建筑工地限建停建、机动车限行禁行、重点工业源限期整改、

21、农业源和生活源整治,努力控制大气污染。成都市和重点污染城市还要针对长期缺乏降雨的异常天气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气象局、省法制办配合)(三)加大灰霾污染防治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灰霾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统筹整合各部门资源,支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空气质量预报技术方法研发、灰霾污染防治共性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和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转化推广、灰霾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及秸秆收集与处置资金补贴等方面。各市(州)人民政府都要加大对灰霾污染防治的投入,建立城市灰霾监控预警平台,构建覆盖全面、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夯实灰霾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22、各级人民政府牵头,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气象局配合)(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大力推进全民环保宣传教育行动,普及全民环保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制定全民环保素质教育规划,培养公众环境公德,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灰霾污染防治。(省委宣传部牵头,教育厅、环境保护厅配合)注:按照国家大气污染区域划分,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为复合型污染显现区。重点控制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着力遏制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等复合污染,强化酸雨控制。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为成都市整个辖区,一般控制区包括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资阳13个市。除纳入国控成渝城市群(四川)的14个市外,攀枝花、广元、巴中、雅安市为省控重点控制区,阿坝、甘孜、凉山州为省控一般控制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