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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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文件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基地,各相关部门:11月28日区政府五项重点基础工作第8次联席会议通过大兴区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工作的方案,将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列入重点基础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工作。现将大兴区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大兴区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

2、工作的方案为切实有效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及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11月28日,区政府五项重点基础工作第8次联席会议将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工作列入重点基础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取缔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清理范围此次清理取缔工作主要以非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为主。辖区内涉及的行业主要以非法无证无照金属表面喷涂、家具制造、印刷、汽修喷漆等四个行业。 二、工作步骤此次清理取缔工作从即日起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一)调查宣传摸底阶段(20

3、15年1月15日前)各相关属地、责任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各属地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金属表面喷涂、家具制造、印刷、汽修喷漆行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实行挂销账制度。 (二)自查自清、限期关停阶段(2015年2月18日前)各属地政府要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金属表面喷涂、家具制造、印刷、汽修喷漆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法律责任,要求当事人主动配合,督促其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完成清理关闭工作。(三)突出执法、强力打击阶段(2015年3月16日至4月3日) 对于限期内未自行清理关闭的企业,各属地要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切断供电线路

4、、供水管线,与拆除违法建设同时进行。环保、工商、质监、安监、消防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处予拘留。同时,各属地及相关部门要总结工作完成情况,经验和做法。 (四)联合督查阶段(2015年4月13日至4月24日)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大气办对属地及各部门台账建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属地、部门领导追究责任。(五)巩固成果、严控反弹阶段(2015年4月24日前)属地政府要建立长效防控监管机制,通过村庄社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巩固阶段性成果。同时对外区迁入我区的各类排污企业实施严格管控。定期对清理取缔的非法企业

5、进行动态巡查,防止死灰复燃。三、信息报送(一)2015年1月15日,各属地将非法企业台账报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二)2015年3月13日,各属地将未自行关闭非法企业台账报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三)2015年4月10日,各属地及相关单位将工作总结报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四)2015年4月24日,各属地将长效监管机制报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五)2015年4月30日,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大气办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主要领导。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本单位职责。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

6、领导具体抓,并设立专职联络员,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此次清理取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加大宣传力度,实事求是加大对清理取缔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疏堵结合的良好局面。实事求是统计企业情况,务必真实全面。(三)齐抓共管,团结协作各属地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出重拳、重实效,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重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四)强化检查,重点督办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大气办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察,确保清理取缔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排污行为的,由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9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回执单报送至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附件:1.各单位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回执单 2.四类非法企业台账 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69292794 69268493电子邮箱:dxhbdqb附件1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备注 清理取缔工作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回执单附件2 四类非法企业台账序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属行业VOCs排放工艺123注:1.单位名称如没有可填写业主姓名。 2.单位地址应尽量详细,具体到门牌号,便于开展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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