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第一册:输电线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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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总则1.0.1 为实现输变电及配电工程“基建和生产使用同一套验收标准”的管理要求,强化和落实业主项目部及启委会验收组的项目质量验收管控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系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第1册:输电工程篇),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线路防护设施与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等方面,规定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检验方法。 1.0.3 本标准适用于10kV500kV交流和直流架空电力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与评定,对其他电压等级的工程亦可参照执行。1.0.4 工程参建单位和生产运行单位所开展的基建

2、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应依据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可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GB 175-2007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772-2005 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GB/T 1001.2 -2010 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GB 1499.2-2007/XG1-2009 钢筋混凝土用热带肋钢筋GB/T 2314-2008 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694-2010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4623-2006 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GB 500

3、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1179-2008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 2338-2002 架空电力线路间隔棒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2315-20

4、08 电力金具 标称破坏荷载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GB/T 2317.4-2008 电力金具 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T 4056-2008 高压线路悬式绝缘子连接结构和尺寸GB/T 5075-2001 电力金具名词术语GB/T 7253-2005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 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件 盘形悬式绝缘子件的特性DL/T 436-2005 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96-1999 软母线固定金具DL/T 758-2009 接续金具DL/T 759-2009 连接金具 DL/T 763-2001 架空线路用预绞式

5、金具技术条件DL/T 764.1-2001 电力金具 专用紧固件 六角带销孔螺栓DL/T 764.2-2001 电力金具 专用紧固件 闭口销DL/T 768.1-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可锻铸铁件DL/T 768.3-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冲压件DL/T 768.4-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球墨铸铁件DL.T 768.5-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铝制件DL/T 768.6-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焊接件DL/T 768.7-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832-2003 光纤复合架

6、空地线DL/T 864-2004 标准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GB/T 3428-2002 架空绞线用镀锌钢线DL/T 5049-2006 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技术规定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122-2000 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DL/T 5154-2002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 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JGJ 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63-200

7、6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T 104-201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SDJ 226-1987 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SDJJS2-1987 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实施日期2003.10.01)JB/T 9678-1999 盘形悬式玻璃件外观质量YB/T 124-1997 铝包钢绞线YB/T 5004-2001 镀锌钢绞线 3 术语和定义3.1 术语3.1.1 基建工程(项目):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附属构筑物及电气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

8、项技术工作以及完成的工程实体。3.1.2 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3.1.3 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3.1.4 验收: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1 3.1.5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

9、格与否做出确认。3.1.6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 进行的检测。3.1.7 三级检验: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所进行的自检、复检和抽检的检验活动。3.1.8 转序验收:分部工程完成后,通过工程项目监理(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同意转入下道工 序的施工。3.1.9 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3.1.10 总体质量:工程的特性总和,包括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3.1.11 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3.1.12 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

10、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4 职责和基本规定及验评范围划分4.1职责4.1.1 公司基建部负责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的制定、修订。负责职责范围基本规定4.2.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4.2.2 基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 基建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管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

11、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管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2.3 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要求。2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4.工程施工质量分为组塔前(基础工程)、架线前(杆塔工程)、投运前(架线工程)的三个阶段进行验收。5.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6.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7.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

12、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11.线路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及试验判定合格,不得投入运行。12.工程资料移交应按现行国家档案技术标准及工程合同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4.2.4 项目划分本标准将一条或一个标段的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定为一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有若干检查(检验)项目。4.2.5 检查(检验)项目分类4.2.5.1 检查(检验)项目分为关键项目、

13、重要项目、一般项目与外观项目。4.2.5.2 关键项目:指影响工程性能、强度、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且不易修复和处理的项目。4.2.5.3 重要项目:指影响工程结构及尺寸但可修补和返工处理的项目。4.2.5.4 一般项目:指一般不影响施工安装和运行安全的项目。4.2.5.5 外观项目:指显示工艺水平、环境协调及美观的项目。4.2.6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4.2.6.1 本标准中规定,基建工程质量验收与等级评定按以下原则执行:1.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级别规定:输电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设合格级、不合格级二个级别。2.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级别规定:输电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验

14、收评定等级设优良级、合格级、不合格三个级别。4.2.6.2 检查(检验)项目质量等级a) A级:有推荐值的项目,检查(检验)结果达到本标准的推荐值标准;无推荐值的,检查(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合格级标准。 b) B级:有推荐值的项目,检查(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合格级标准,但未达到本标准的推荐值标准。c) C级:项目检查(检验)结果未能达到本标准合格级标准,但不影响使用。d) D级:项目检查(检验)结果未能达到本标准合格级标准,已经影响使用。4.2.6.3 分项工程:a) 合格级:1)关键项目:检查(检验)结果必须100达到B级及以上;2)重要项目:检查(检验)结果必须100达到B级及以上;3)一

15、般项目:只允许有1个检查(检验)结果为C级的项目,其它检查(检验)结果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b) 不合格级: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级:1)关键项目:有1项及以上结果为C级或D级;2)重要项目:有1项及以上结果为C级或D级;3)一般项目:有1项及以上结果为D级或有2项及以上结果为C级。4.2.6.4 分部工程:3 a) 合格级: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100达到合格级标准。b) 不合格级:分部工程中有1个及以上子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级标准。4.2.6.5 单位工程:a) 优良级:1)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100达到合格级标准,且所含分部及分项工程总的检查(检验)项目达到A级数目占该单位工程中检查(检

16、验)项目总数的80及以上;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凡是有推荐值标准规定要求的检查项目,其达标率超过80%以上;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标准要求;5)工程启动投运一次成功。b) 合格级:1)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100达到合格级标准,但所含分部及分项工程总的检查(检验)项目达到A级数目未达到该单位工程中检查(检验)项目总数的80;2)质量控制资料应基本完整,重要质量控制资料无缺少。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标准的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标准要求。c) 不合格级: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果有不合格的;2)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

17、重要质量控制资料缺少;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有不合格的;4)观感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4.2.7 不合格项目处理及处理后的质量评定4.2.7.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设备的分项工程,应重新按本标准规定进行验收。4.2.7.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规定予以验收评定。4.2.7.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但涉及该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不得评为优良。4.2.7.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验收,但涉

18、及该分部工程的单位工程不得评为优良。4.2.7.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4.2.8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权限: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由施工单位自评,经监理单位复核,由建设单位核定。4.2.9 在质量验收及评定记录表中,部分量化的检查项目,给出了适当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值的推荐值,即括号中的数值,作为项目评优的基础数据。4.3 质量检验范围划分4.3.1 施工单位几个公司共同施工的线路,由业主或派出机构组织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验。4 4.3.3 业主代表(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运行单位代表)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9、。 4.3.4 当设计对基础地基状况有特殊要求的,设计代表应参加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槽签证。 4.3.5 原材料及器材质量检验环节的划分4.3.5.1 出厂检验:工程材料设备,由生产厂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向订货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及质量保证资料,包括能证明该产品质量达到标准的试验检验资料。大型工程可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监造,或抽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4.3.5.2 供料单位质量检验:根据合同规定的供料单位职责,对厂家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检验),负责向厂家索取标准和规程要求的质量检验项目有关资料,以确认其质量合格;有怀疑时应对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供应的材料设备合格。对

20、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4.3.5.3 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在施工安装前对所用的原材料及器材的保管期,包装情况,材料设备的外观质量、规格、 数量、防护和锈蚀情况应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光纤等器材到达现场后,应由业主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3.5.4 原材料及器材的检查:原材料及器材只按检查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必须合格后才能使用,但不评定等级。 4.3.6 质量控制项目及验评范围划分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项目及验评范围按Q/CSG表1-4.3的规定进行划分。表4.3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项目及验

21、评范围划分表 5 5 工程质量验评程序和组织5.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5.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项目管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5.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监理单位初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提出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5.5 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5.6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

22、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5.7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5.8 项目所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在规定时间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检查方法 6.1 土石方工程6.1.1 线路路径复测及基础坑、拉线坑的分坑与开挖,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是土石方工程的重要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施工检查记录。除岩石基坑、掏挖基础坑需做质量评定外,其余不做质量评定。6 6.1.2 线路路径复测按Q/CSG表1-6.1.2的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逐基逐点进行全线检查。 Q/CSG表1-6.1.2 线路路径复测质量

23、要求及检查方法 6.1.3 普通基础分坑和开挖应按Q/CSG表1-6.1.3的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逐基进行检查。Q/CSG表1-6.1.3 普通基础坑分坑和开挖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6.1.4拉线基础坑分坑和开挖应按Q/CSG表1-6.1.4的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逐基进行检查。Q/CSG表1-6.1.4 拉线基础坑分坑和开挖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6.1.5 岩石、掏挖基础坑分坑和开挖应按Q/CSG表1-6.1.5的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逐基进行检查评定。Q/CSG表1-6.1.5 岩石、掏挖基础坑分坑和开挖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7 6.1.6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质量应按Q/CSG表1-6.1.6逐基

24、逐处进行检查评定。Q/CSG表1-6.1.6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6.1.7 土石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关注重点:a)实测直线档距、转角度数与设计不相符并超过规范允许误差时,应查明原因予以纠正。b)对线路的重要跨越物、风偏危险点复测时,必须与平断面图核对,实测值与设计值超过0.5m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c)山地、丘陵桩位的基础分坑后,应检查基础的边坡距离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d)基坑开挖后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监理及设计部门处理。 e)掏挖基础及岩石基础基坑尺寸不允许有负误差。f)基础的坑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超深部分应按规范要求处理。 6.2 基础工程6

25、.2.1 基础的浇制(安装)过程必须按照GBJ 233规定的有关要求操作。现浇铁塔基础质量应按Q/CSG表1-6.2.1逐基进行检查评定(无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杆承台基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8 Q/CSG表1-6.2.1 现浇铁塔基础质量检验等级评定及检查方法 6.2.2 铁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2.2逐基进行检查评定。Q/CSG表1-6.2.2 铁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9 Q/CSG表1-6.2.2 (续) 6.2.3 岩石铁塔基础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2.3逐基进行检查评定。Q/CSG表1-6.2.3

26、岩石铁塔基础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2.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2.4逐基进行。Q/CSG表1-6.2.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10 6.2.5 角钢插入式基础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2.5逐基进行。Q/CSG表1-6.2.5 角钢插入式基础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11 6.2.6 灌注桩基础质量的评点及检验应按Q/CSG表1-6.2.6逐基进行。Q/CSG表1-6.2.6 灌注桩基础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2.7 贯入桩基础质量的评点及检验应按Q/CSG表1-6.2.7逐基进行。Q/CS

27、G表1-6.2.7 贯入桩基础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Q/CSG表1-6.2.7 (续)12 6.2.8 挖孔桩基础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2.8逐基进行。Q/CSG表1-6.2.8 挖孔桩基础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2.9 基础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关注重点6.2.9.1 现场浇筑过程中,砂、石及水应严格检查把关,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 6.2.9.2 基础浇制前应排除基坑内积水。6.2.9.3 现浇基础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振捣。13 6.2.9.4 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确保混凝土的表面质量。 6.2.9.5 混凝土浇制过程中,必须加强对

28、塌落度和配合比的监控。 6.2.9.6 混凝土浇制过程中,应注意复核地脚螺栓或插入式角钢的安装尺寸。6.2.9.7 混凝土基础的每个腿应连续进行浇灌,如中途必须停顿时,应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6.2.9.8 基础主柱浇制至上部时,应防止砂浆过多的现象。6.2.9.9 基础浇制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对基础顶面的操平,地脚螺栓式转角基础应按设计的预偏值抹成斜面。 6.2.9.10 浇筑后的混凝土应按规定进行养护。6.2.9.11 灌注桩施工应加强对成孔质量的控制,桩深、孔径及垂直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9.12 灌注桩钢筋笼制作的直径、长度及主筋和箍筋间距应在允许偏差的控制范围杆塔工程6.3

29、.1 自立式铁塔组立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3.1逐基进行。Q/CSG表1-6.3.1 自立式铁塔组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3.2 拉线铁塔组立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3.2逐基进行。Q/CSG表1-6.3.2 拉线铁塔组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14 6.3.3 混凝土杆组立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3.3逐基进行。Q/CSG表1-6.3.3 混凝土杆组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15 6.3.4 自立式钢管电杆组立质量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3.4逐基进行。Q/CSG表1-6.3.4 自立式钢管电杆组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30、及检查方法 6.3.5 杆塔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关注重点6.3.5.1 在杆塔组立起吊过程中,为防止构件变形或损坏,应对构件适当采取补强措施。6.3.5.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整体组立时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6.3.5.3 检查主材弯曲不应超过1/750。 6.3.5.4 构件应镀锌完好。6.3.5.5 螺栓的规格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的使用应规范,螺栓紧固应达到规范要求。 6.3.5.6 脚钉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3.5.7 混凝土电杆运输及施工过程中严禁碰撞,不得有纵向裂纹。 6.3.5.8 电杆钢圈连接的焊接质量和工艺应符合规范

31、标准要求。6.3.5.9 混凝土电杆或钢管电杆的分段及整根弯曲均不应超过其对应长度的2。 6.3.5.10 拉线安装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6.3.5.11 直线杆塔组立后结构倾斜应不超出规范标准,转角杆塔向受力反方向侧倾斜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架线工程16 6.4.1 导地线(含OPGW)展放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4.1全线进行。Q/CSG表1-6.4.1 导地线(含OPGW)展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4.2 导地线连接质量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4.2进行。Q/CSG表1-6.4.2 导地线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4.3 导地线(含OPGW)

32、紧线质量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4.3逐基每个耐张段进行。Q/CSG表1-6.4.3 导地线(含OPGW)紧线质量等级标准及检查方法17 6.4.4 导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质量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4.4逐基进行。Q/CSG表1-6.4.4 导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4.5 架线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关注重点6.4.5.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使用。6.4.5.2 放线过程中,对导地线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损伤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损伤处理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6.4.5.3 对光纤除进行外观检

33、查外,还应进行盘测。并在运输及施工过程中防止断芯。 6.4.5.4 导地线连接应在架线前进行试件试验。6.4.5.5 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6.4.5.6 导地线在液压连接作业过程中,连接部分的铝股和钢芯应清洗干净,切割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必须按规范要求涂 抹电力复合脂。6.4.5.7 接续管及耐张管的压后弯曲度不得大于管长2%。6.4.5.8导地线紧线施工的观测档弧垂值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相间及子线间的弧垂误差不得超出规范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 6.4.5.9 紧线施工档内凡进行锚线及紧线工具接触范围的导线部分,应采取防磨措施。18 6.4.5.10

34、紧线施工后应对跨越档位进行检查,复测导线对被跨越物的净空距离,并且换算至最大弧垂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6.4.5.11 附件安装后的悬垂绝缘子串偏移不得超出规范标准的要求,螺栓穿向、绝缘子开口、销子、弹簧销应齐全,穿向按规范统一。6.4.5.12 绝缘子串安装表面污垢应清洗干净,合成绝缘子的伞套不得开裂、破损。6.4.5.13 附件安装的线夹、引流板、防振锤、屏蔽环、均压环、间隔棒等部件螺栓紧固,必须符合相应的扭矩标准要求。 6.4.5.14 耐张杆塔的引流线安装应工艺美观,电气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6.4.5.15 光缆施工应避免出现损伤,引下线及接线盒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

35、 6.5 接地工程6.5.1 表面式接地装置质量的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5.1逐基进行。Q/CSG表1-6.5.1 表面式接地装置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5.2 深埋式接地装置质量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5.2逐基进行。Q/CSG表1-6.5.2 深埋式接地装置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a)接地体的规格、埋深和敷设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b)接地体的焊接搭接长度应大于或等于6d(d为接地体直径)并双面施焊,焊口应进行防腐处理。 c)实测接地体的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 d)接地体使用降阻剂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e)接地沟的回填土应夯实,接地体不得有外露的现象。f)接

36、地引下线安装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螺栓紧固、紧贴整齐、统一美观。 6.6 线路防护19 6.6.1 凡设计有要求的线路防护设施项目的质量评定及检验应按Q/CSG表1-6.6.1逐项进行。Q/CSG表1-6.6.1 线路防护设施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检查方法 6.6.2 线路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的关注重点a)位于山坡、丘陵等容易冲刷地带的基础护坡,或河边、道路侧的基础防撞栏,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工艺质量应做到牢固整齐美观。b)航空标志、限高标志、回路标志、相位标志以及安全警示牌等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c)排水沟应按设计规定或按地形情况考虑开挖方向,挡土墙施工应牢固、整齐、美观。 7 原材料及器

37、材检验7.0.1 工程使用的各种规格钢筋(螺纹钢、圆钢)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化验报告,按采购的批次、批量进行取样检验,各项物理、化学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钢材每60t为验收批量。 7.0.2 钢材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2。Q/CSG表1-7.0.2 钢材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各项化学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包装应完整,注明生产日期,封口紧密,无受潮、结块、硬化现象。水泥每200t为验收批量。7.0.4 水泥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4。Q/CSG表1-7.0.4 水泥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 20 7.0.5 工程使用的砂、石材料应按采购的批次、

38、批量进行取样,做常规试验鉴定,水质有怀疑时应做水质试验。砂、石每600t为验收批量。7.0.6 砂、石、水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6。Q/CSG表1-7.0.6 砂、石、水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7.0.7 混凝土电杆及底、拉盘应当逐件全部进行检查,其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7。Q/CSG表1-7.0.7 混凝土电杆及底、拉盘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其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8。Q/CSG表1-7.0.8 塔材及其它镀锌铁部件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 21 7.0.9 钢芯铝绞线、钢绞线(含OPGW)应分批进行检查,线盘外包装应结实、无损伤、变形,型号

39、、规格、交货长度在产品铭牌上标示清晰,其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9。Q/CSG表1-7.0.9 钢芯铝绞线、钢绞线(含OPGW)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 7.0.10 金具应分批进行检查和试组装,不允许有裂纹、气孔、砂眼等严重缺陷,其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10。Q/CSG表1-7.0.10 金具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 7.0.11 绝缘子到货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外包装结实、瓷质或玻璃表面无损伤,其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见Q/CSG表1-7.0.11。Q/CSG表1-7.0.11 绝缘子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 7.0.12 线路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器材需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其

40、质量检验资料需齐全完整,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分类分册归22 档移交。8 表格使用说明8.0.1 本标准中质量验收表格使用属性为贯彻“基建和生产使用同一套验收标准”的管理思想,本标准中的部分质量验收表格体现了不同阶段、不同管理主体在多个管理层面的重复使用性。本标准主要体现了“二阶段”的使用属性,即“施工验收阶段和启动验收阶段”会重复使用同一套验收表格。在本标准的印刷过程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格用表采用浅红底色纸张标识,涉及功能检测项(启委会抽检范围)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格采用浅黄底色纸张标识。 8.0.2 本标准中质量验收表格的使用主体在施工验收阶段,本标准中质量验收表格的使用主体规

41、定: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的使用主体是施工单位;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格的使用主体是监理单位;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格的使用主体是业主项目部。在启动验收阶段,本标准中质量验收表格的使用主体规定:涉及功能项检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用表的使用主体均为启委会验收组。9 表格填写说明9.0.1 工程编号:应按照质量验收与评定范围划分表中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在的系列号依次填写顺序号。顺序号之间用“.”隔开,如:架空线路基坑开挖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工程编号应写成:“ 1.1.1”,架空线路杆塔基础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工程编号应写成:“1.1.2”,其余以此类推。当同一个分部工程

42、包含有多个同类分项工程时,则应在编号后面加上流水号,其形式为:“1.1.1XX”,“1.1.2XX”,流水号应从01开始编起。 9.0.2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应按照经过审批后质量验收与评定范围表中的规定名称填写,不 得随意更改。9.0.3 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合同名称一致。9.0.4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9.0.5 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记录:其检查项目是根据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规定主控项目(关键项目、主要项目)、一般项目的23 9.0.10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的“监理单位验收意见”:应填写监理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记录

43、情况。未发现缺陷时填写:“经核验未发现缺陷”;发现缺陷时则填写缺陷的具体附则10.1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写。10.2本标准由基建部负责解释。10.3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审定批准 24 附录A: 复测、分坑、验槽及杆塔号对照表Q/CSG表1-A.1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工程编号: Q/CSG表1-A.1Q/CSG表1-A.2被跨越物及地形凸起点测量记录表(线记 252) 工程编号: Q/CSG表 1-A.2 26 Q/CSG表1-A.3普通 (掏挖) 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工程编号: Q/CSG表1-A.33) 27 Q/CSG表1- A.4 地基基坑(槽)检查记录表(线记4)工程编号: Q/CSG表1- A.4 28 Q/CSG表1- A.5杆塔号对照表(线记5)工程编号: Q/CSG表1- A.529 附录B: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W001】Q/CSG表1- B.01路径复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线土1)工程编号: Q/CSG表1- 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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