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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热水系统BOT合作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UTC-HQ2012-001号招标单位: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2012年7月24日 为改善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基础设施,提升学生生活水平,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0号)精神,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就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热水系统BOT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和投资能力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热水系统BOT合作项目二、项目编号:HUTC-HQ2012-001号三、项目介绍:1.本BOT合作项目的BOT合作模式: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以
2、下简称甲方)经学校授权提供学生公寓热水系统安装场所,合作方(以下简称乙方)全额投资学生公寓的热水系统。本项目所指热水系统包含:热水制造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太阳能热水器等);热水供给系统(管道设施、水泵设备、水箱等);热水收费系统(智能刷卡系统:必须与湖州师范学院 “一卡通”系统兼容);热水安全系统(室内外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室内外其它设备含避雷、隔离等的安全防护设施、水温控制防护设备等)。合作期内,乙方负责学生公寓热水系统日常运转过程中的服务、管理、维护、技术支持。合作期内,乙方拥有投资范围内学生公寓热水供给的收费权,并承担热水系统的安全责任和正常稳定运行的义务。合作期满后,乙方投资
3、的学生公寓热水系统产权归甲方所有。2.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概况:总计31幢,总房间数4918间,总床位数19850张。详见附件: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基本情况。3.本BOT合作项目的合作范围:湖州师范学院31幢学生公寓热水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维护、收费。4.本BOT合作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企业法人将中标BOT合作项目进行转包、分包。5.本BOT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年合作期。6.本BOT合作项目的投入概算:壹仟万元人民币。四、本BOT合作项目的投入承担、所有权、经营权、定价权和收益分配:1.本BOT合作项目下所产生的全部投入与运行费用由中标方(乙
4、方)承担。2.本BOT合作项目规定的合作期限内,该BOT合作项目下的全部资产由乙方所有,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变卖、抵押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拆除、毁坏和转移该BOT合作项目下的资产。合作期满后,该BOT合作项目下的全部资产自动归甲方所有。3.本BOT合作项目规定的合作期限内,乙方拥有该BOT合作项目的经营权,具有向热水使用者收取热水使用费的权利,并履行提供安全、优质、稳定的服务和维护、保养、维修热水系统设施设备使之正常运转的义务。合作期限内,因乙方责任范围内原因造成甲方及师生身体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合作期满后,乙方上述权利及责任义务自动消失。4.本BOT合
5、作项目规定的合作期限内,热水供应的定价权归甲方所有,根据合同签订时的自来水和用电价格,暂定为向热水使用者收取0.05元人民币/升的热水使用费;当遇到国家、地方政府对自来水或用电价格进行调整时,热水供应价格是否上涨或下降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5.本BOT合作项目规定的合作期限内,在乙方的当月热水供应收入中,乙方必须根据计量表具计数,按月向甲方付清当月因热水供应所消耗的自来水费和电费,水、电计费价格暂定按湖州师范学院学生生活用水、用电计费价格标准执行,当遇到国家、地方政府对自来水或用电价格进行调整时,按调整后的计费价格标准收取。同时,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按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甲方在乙方的当月热水供应
6、收入中扣除水电费及管理费后,其余收入余款按月转账给乙方。五、本BOT合作项目的建设方案及设施设备、施工要求:1.总体要求:本BOT合作项目乙方提供的建设方案及设施设备、施工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要求;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安装空气源热水机组、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湖州师范学院的安全及环境要求;终端出水温度根据季节及学生需求保持在45-50,循环回路加热。2.建设方案要求:本BOT合作项目建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建设方案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及说明;设施设备配置清单(含序号、设施设备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3.设施设备要
7、求:本BOT合作项目乙方所采购安装的主要设施设备必须有国家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国家压缩机制冷/制热设备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在投标时应提供所采购安装的主要设施设备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国家压缩机制冷/制热设备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4.施工要求:本BOT合作项目乙方应按照相关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6-1997)、通风及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199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
8、4-50259-1996)等规范。项目施工人员应具备从业资质,乙方在投标时应提供项目施工人员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5.施工工期要求:室内设施设备及水电管道安装工程:60日历天(具体由甲方与中标方商定);室外设施设备及水电管道安装工程:90日历天(具体由甲方与中标方商定)。六、本BOT合作项目的管理、服务方案要求:1.管理方案:乙方提供的管理方案应确保合作期内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热水系统的安全、正常、稳定运行。应包含应急预案及维修响应时间承诺。2.服务方案:乙方提供的服务方案应确保合作期内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能享受乙方提供的安全、优质、文明的服务。应包含服务承诺及安全责任承诺。七、投标者资质要求
9、:1.投标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专业从事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开发、利用、生产和销售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经营者。2.财务状况:有投资本BOT合作项目的资金能力(需提交投资本BOT合作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财务运行正常,无不良信誉记录。3.业绩证明: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承接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承接类似项目的项目清单;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单;合作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资质材料: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质
10、材料复印件均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文字。上述资质材料原件在评标时需审核)。八、投标须知:1.乙方应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就本BOT合作项目向甲方报名、咨询及现场踏勘。甲方规定报名、答疑及现场踏勘期限为:自甲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17时止。2.乙方应根据甲方招标公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2种。技术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文件提供正本1份;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需分别密封并加盖公章套装,开标时提交甲方。3.乙方技术文件内容:投标承诺书;乙方基本情况介绍;乙方资质证明材料;乙方投资本BOT合作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
11、乙方设施设备生产厂家资质及产品证明材料;乙方业绩证明材料;乙方建设方案;乙方管理、服务方案;乙方施工、管理、服务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材料;乙方安全施工、管理、服务质量保证及施工工期、廉政承诺书;投标人联系方式等。4.乙方商务文件内容:本BOT合作项目范围及内容承诺;本BOT合作项目合作期限承诺(15年);本BOT合作项目热水供应收费标准承诺(0.05元人民币/升);本BOT合作项目应向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管理费承诺(管理费按热水供应收费标准的一定百分比比例提取)。5.乙方投标时,必须根据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带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核。6.乙方投标时,应向甲方提交伍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现金)。
12、乙方中标并经公示无异后,不在甲方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乙方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同时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归甲方所有。乙方如未中标,甲方现场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乙方中标并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双方商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交。7. 乙方中标并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拾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8.其它如有未尽事宜,甲方在投标前向乙方予以说明。九、评标规定:1.人员组织:甲方邀请湖州师范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工作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对投标人进行评标、定标。2.评标办法:甲方评标小组在招标文件规定前提下,根据评分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按评
13、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3.本次BOT合作项目评标关于商务报价采取一次性报价。4.本次BOT合作项目定标,如第一中标人弃权,甲方将按照评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人。5.评分标准:(1)技术评分:按总分70分对投标人7个方面进行评分。分项如下:乙方现场15分钟项目介绍(5分);乙方资质(5分);乙方业绩(15分);乙方技术方案(10分);乙方施工方案(20分);乙方管理、服务方案(10分);乙方安全施工、管理、服务质量保证及施工工期、廉政承诺(5分)。(2)商务评分:按总分30分对投标人进行评分。在投标人响应甲方对商务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标人的管
14、理费交纳标准进行评分:与甲方设定值完全符合或高于甲方设定值得30分;每低于甲方设定值一个百分点扣5分,以此类推。(3)得分排序:技术得分与商务得分2项相加得分为得分总分,甲方根据投标人得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另定十一、中标结果公示方式、公示期限及投诉受理:甲方将中标结果在湖州师范学院校园网及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另定。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对本次招标工作进行投诉。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部;联系电话:0572-2321179;电子邮箱:qsm。十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17时止。报名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2号行政楼216室。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1597;13615824192;电子邮箱:hushu。十四、报名须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法人在报名期限内,凭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报名。十五、招标公告发布方式:湖州师范学院校园网()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网()(本招标文件总计4页,以下无正文)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