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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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单位(盖章):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采购代理(盖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综合说明3一 招标公告3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5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一 说明8二 招标文件说明9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2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3六 开标和评标14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 法律责任17九 质疑18十 授予合同19十一 其他事项20第三章 招标服务要求21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23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27一 资信证明文件27二 技术文件格式33三 商务文件格式37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

2、细则40一 总则40三 评标主要内容40四 评标一般规定41五 评标细则41第一章 综合说明一 招标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的委托,对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 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1.采购编号: 浙方圆招2013013号2.采购项目: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项目3.采购内容: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3、财务会计制度;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6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包,售后恕不退还。8.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8.1时间: 2013年 5 月9 日- 5 月 1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

4、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8.2地点:丽水市丽阳街517号;8.3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0578-22513568.4报名时须提供(可传真报名,传真:0578-2175130)(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9.保证金交纳: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5月3

5、1日17:30(北京时间);9.3履约保证金:年合同价的10%;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6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1.递交文件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2.开标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3.开标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4.采购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未地址:丽水市丽阳街517号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03年5月9日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项目名称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

6、化养护 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未联系电话0578-2251356采购人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23110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委托代理采购内容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 每包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每包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单价: 5.1 元/平方米/年预算总价:人民币209100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和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条款付款方式每1个月为付款周期,每个月的2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承包款投标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

7、.1条款履约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3条款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3日9时00分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6月3日9时00分开始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及内容安排说明及注意事项1发布招标公告2013年5月9日

8、起各投标人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2发放招标文件2013年5月9日- 5月1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 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未,联系电话:0578-22513562、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3现场踏勘2013年5月9日起自行前往4投标人澄清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应于2013年5月17日17:3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含传真)提出提交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阳街517号)2、项目联系人:刘未3、电话:0578-22513564、传

9、真:0571-21751305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开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目2、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联系人:刘未电话:0578-22513566提交投标保证金2013年5月31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汇票等方式交纳提交方式:1.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2.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为准;3.交纳保证金后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8-22513564.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帐号:3300 1694 3

10、000 5000 1813 6.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7招标文件工本费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方式:1、交纳方式:现金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包(不退还)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3年6月3日9时00分整提交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9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3日9时00分开始开标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0预中标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1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2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人2、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11、0日内地点: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按本文件规定退还退还途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15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应考虑1%的招标代理费(按绿化养护保洁面积为41000平方米及二年养护期计算),并在中标后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

12、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2.1.2 “投标人”系指符合第一章综合说明5.要求的法人。2.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4“” 系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2.1.2条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3.3 投标人开标时须递交如下资信证明:3.3.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3.3.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3.3.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3.4参标申请表;3.3.5关于资格的声明;3.3.6投标函;3.3.7投

13、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3.8其它。(投标人认为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成册,纸张应采用A4或A3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必须装订入资信证明文件,所有原件可另外单独密封,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证件原件交回投标人。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 投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5.联合体说明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6.1.2投标人须知6.1.3服务要求6.1

14、.4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7.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

15、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为了便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安排,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6天,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 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程序、内容、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送达的内容不予答复。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期(3)天

16、前通知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8.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0.2递交的文件应分为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

17、务文件三部分,且全部单独密封。10.2.1资信证明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0.2.2技术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2.3商务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印章或签字。商务文件如有技术内容, 其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 投标文件内容11.1资信证明文件内容:3.3条款所列内容和要求。11.2技术文件内容: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

18、资料文件;11.2.3技术文件必须采用暗标,任何一页(除封面外)不得标注与投标人有关的指示性痕迹或印记,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包括投标人公司人员或所投产品技术人员姓名),否则该投标将被废标。11.2.4技术文件按下列要求编制:11.2.4.1内容:见11.2.1-11.2.4.2条款。11.2.4.2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210X297mm)。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得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

19、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得设置页眉。正文的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11.3商务文件内容:11.3.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所列相关的内容。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

20、用及分项清单。13.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设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的服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证明是符合3.条款的投标人。14.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要求,即: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15.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要求。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17.投标文件的签

21、署及规定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包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或“资信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8.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里将所需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提交18.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

22、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文件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8.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文件的规定原额退还投标人。18.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8.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8.5.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8.5.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8.5.4违反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18.5.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即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事实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承诺响应的或技术参数事实存在偏离甚至存在负偏离而虚报正偏离的);18.5.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

23、其他投标人的;18.5.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8.5.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8.5.9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8.5.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8.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本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18.7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需分别单独密封。19.2在封袋上注明“投标须知前列表”中指明

24、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3投标文件(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暗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封面可不参照执行,工作人员将对暗标技术文件封面做进一步处理编号。19.4如果未按本文件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20.1投标人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25、至本文件中指定的地址。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至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当场签字明确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20.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26、期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六 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3.2开标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宣读开标日程安排等。公布开标会主持人、

27、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如投标人代表认为上述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当场书面提出。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23.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23.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4.评标委员会24.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4.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25.对投标文件的

28、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5.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5.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 未超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负偏离项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

29、对排序。25.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的负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负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依据。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必须对其报价

30、进行书面澄清,并提供相关依据。 27.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1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约内容不作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而不予接受。经过审标,对其投标文件中需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应接受询标、澄清;其内容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7.2在审标、询标及调查考核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27.3评标报告27.3.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

31、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8.保密2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8.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2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9.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9.2电报、电

32、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9.3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29.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9.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9.6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29.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9.8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的;29.9技术文件没有采用暗标的;29.10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29.11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9.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29.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9.14未经同意进入评标区域的29.15存在“”条款的负偏离的;29.16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

33、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9.16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的负偏离的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项数。29.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1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19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9.20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21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的;29.2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 法律责任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0.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35、,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0.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九 质疑31.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的事宜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和质疑。31.1投标人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平妥当。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31.3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投标人的

36、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31.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1.5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必须符合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查看)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十 投诉32.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

37、诉。33.投诉人的投诉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按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33.1.1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1.2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33.1.3所有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33.1.4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33.1.5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33.1.6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33.1.7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

38、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34.1.1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34.1.2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应按要求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1.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5.1.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一、 授予合同36.资格最终审查36.1采购代

39、理机构将审查中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7.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

40、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38.4工本费和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十二 其他事项39. 解释权 39.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0.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1.通讯地址41.1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A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通讯地址:丽水市丽阳路517号 邮编:323000C报名咨询电话: 0578-2251356; 联系人:刘未D. 招标文件答疑咨询电话: 0578-2251356,联系人: 刘未 F. 网址: ,第三章 招标服务要求一、绿化养护养护范围及面积:本次绿化养护招标

41、面积为41000平方米,即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本区域景观带绿地配置了乔木以香樟、银杏、白玉兰、五针松为主;矮灌木有红花继木、小龙柏、火棘、金叶女贞、马尼拉草等。常绿与落叶相辅,速生与慢生相结合,是一个多层次的空间结合。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养护面积41000平方米,任何面积计算错误,视为双方认可,不予调整。但客观原因造成的实际养护面积增减的,按实际养护面积计算。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三、付款方式:承包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逐月按比例支付。甲方每月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后,根据甲方提供的当月考核检查结果,于次月20日前凭乙方提供的发

42、票支付上月的养护费用。(资金拨付以实际养护面积工作量为准。)四、人员配备及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2、人员配备标准:春夏季节养护人员不得少于4人,秋冬季节养护人员不得少于3人。3、作业工人应加强安全工作,养护人员在养护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概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必须为养护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检查考核依据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及保洁考核办法实行考核。丽水市好溪西堤水东桥至丽青闸公共绿地绿化养护及保洁考核办法管理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共性部分从业人员须穿园林专业工作服,主动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监管;按时上下班;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台帐;未穿工作服,发现一次扣0.5分;迟到、早

43、退一次扣0.5分;无工作台帐一次扣2-5分;工作人员(不含管理人员)少于规定最低人数的每少一人,扣10-20分植物养护合理植物造景,养护精细,生长茂盛,景观效果良好。因养护不当造成植物生长不良、影响景观的,每处扣1分;灌木树冠完整、茂盛,造型优美,具有良好的观赏效果;叶片在正常情况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树形差、长势差、缺乏观赏价值的,每株扣0.2分;有明显徒长枝、病虫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的,每处扣0.3分;修剪及时,无窜枝,控制好绿篱、色块高度,使其符合美学要求。绿篱、色块未及时修剪,有窜枝,每处扣0.5分;绿篱、色块植物高度过高

44、的,每处扣0.3分。绿地无裸露,绿地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发现黄土露天的,每平方米扣0.5分,不足1m2按1m2计算。绿化带内枯枝残叶未及时清理、有明显杂草的,每处扣0.2分;绿地植物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若有损坏应及时补植。绿地杂草率大于5%,每处扣0.5分;绿地边线不清晰,每处扣0.3分;未及时补植的每处扣0.2分。按不同季节和树种生长进行合理施肥,保持土壤肥力,经常对种植穴进行中耕松土。没有施肥记录或不按标准施肥的,扣1-3分。灌木保存率100%。无死枝、无缺株。因养护不当引起灌木死株、缺株的,应适时补植,未补植的每株扣0.5分,小灌木明显缺、死株的每

45、处扣0.5分。病虫害综合防治,科学用药,减少环境污染;病虫危害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灌木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发现一株扣0.3分。绿化带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处扣1分。由于养护部门管理不善或养护人员主管原因导致灌木植物死亡的应根据市场价做相应赔偿或按相同品种、规格予以补植。设施维护及管理清卫及时,无明显纸屑、果壳等;乔木整齐无绑扎物,等现象;设施正常维护,无损坏;发现纸屑、杂物一处扣0.1分;发现绑扎物、挂物、架线一处扣0.2分;生态景观区绿化植物损坏三日内上报业主,未上报扣0.5分,未及时处理扣1分;长期未处理每月扣2分直至补植完毕。因绿化管理工作不善,引起市民投诉或者媒体曝光的,一次扣1000元人民币备注:每扣1分,折合人民币100元。 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甲方: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深化园林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提高绿地管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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