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doc(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规 划 文 本 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3第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5第四章 城市园林绿地分类规划6第五章 水系绿地规划11第六章 树种及其他植物材料规划12第七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13第八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15第九章 分期建设规划16第十章 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19第十一章 附则21成都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032020年)文 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进人民身心健康,适应成都市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编制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是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规划的补充与深化,是成都
2、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设活动,不得违背本规划的相关规定。第三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5.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 国务院关于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7. 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2002年)8. 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9. 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10. 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11. 四川省城市园林
3、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办法(1994年)12.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13. 四川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绿化的通知14.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纲要(2004年)15. 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成府发2001117号16. 成都市建委、规划局、园林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发展计划第四条 规划期限近期:2003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第五条 规划范围与规模1市域范围成都市市域面积12390km。2主城区主城区包括中心城五城区、高新区和六个周边区县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3681 km。规划城市建成区范围,以成都四环路为界,分为中心城区和新都青
4、白江、龙泉、华阳、双流(东升)、温江、郫县等六个周边组团。2020年城市建成区范围面积为660km,规划城市人口760万人。3中心城为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用地范围(598km)。城市建成区范围面积为400km,规划城市人口480万人。第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精神,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生态学的理论和观点为指导,充分利用成都平原自然资源优势,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系统、高效、安全、宜人的城市绿地系统,把成都建设成经济高效、文化浓郁、环境优美的生态园林城市。第七条 规划原则1. 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2. 城乡一体化原则;3. 地方特
5、色原则;4. 系统性原则。第八条 规划目标与指标1总体目标建立布局合理、绿量适宜、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把成都建设成为“清波绿林抱重城,锦城花郭入画图”的生态园林城市。2分期目标(1)近期(2010年)初步形成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框架,全面达到园林城市标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人均公园绿地11m。中心城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2 m。(2)中期(2015年)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率,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2%,绿地率37%,人均公园绿地13m。中心城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5m。(3)远期(2020年)完善各种绿地系统、提高已建设绿地的质量
6、,初步建成绿化体系完善、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良好城市。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5%,绿地率40%,人均公园绿地15m。中心城人均公园绿地18m。把成都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最宜人居、具有“田园风格、水网绿楔、组团发展”的“国际人居环境典范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第二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第九条 规划目标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促进城乡和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产业发展和山水园林生态景观发展,建立一个健康、持续、稳定的生态支持系统,实现全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第十条 市域绿地系统组成市域绿地系统划分为7个子系统,包括山地绿地系统、丘陵绿地系统、平原绿地系统、城市绿地系统
7、、河网绿地系统、交通道路绿地系统、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绿地系统。第十一条 山地绿地系统纵贯都江堰市、崇州、大邑、邛崃、彭州的龙门山脉绿地系统,是成都市重要的空间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山地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市域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应重点加以保护。第十二条 丘陵绿地系统包括市域东部,包括金堂、龙泉驿区及青白江的部分地区,对成都市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是需要加以重点发展和管理的区域。第十三条 平原绿地系统主要包括连片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区外围的块状农田区,与市域整体生态维护和人类生活密切相关,需要做好维护和修复工作。第十四条 城镇绿地系统包括中心城五城区、高新区、温江、郫县、崇州
8、、大邑、邛崃、新津、双流、新都、青白江区、彭州等城镇部分,其绿地系统的建设应注重空间秩序的建立和人居环境的营造,并结合历史文化及休闲旅游加以发展。第十五条 河网绿地系统1.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对水库、湖泊周边的林地、绿地进行保护,建设水源涵养林,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坑塘、洼地,在此基础上形成水面。2. 严格执行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种植水源涵养林,保护饮用水源。3. 对于河流两侧的具体控制要求为:在四环路(绕城高速路)以外的范围内,绝对生态控制区为两侧各100m,建设控制区为两侧各500m;在四环路(绕城高速路)以内的范围内,绝对生态控制区为两侧各50m,建设控制区为两侧各20
9、0m。绝对生态控制区,以生态林带为主;建设控制区,进行低强度开发,绿地率不低于50%。4. 市域范围内其他主要河流两侧控制林带宽度为50100m。5. 在市域农灌渠两侧建设510m左右的植被带。第十六条 交通绿化系统1. 沿市域主要高速公路两侧建设生态林带,两侧林带宽度不小于50m。2. 市域范围内高等级公路两侧林带宽度不少于30m。3. 在四环路(绕城高速路)以内城市快速路两侧林带宽度不小于20m,四环路(绕城高速路)外城市快速路两侧绿化隔离带控制为50m。4. 铁路以及轨道交通沿线两侧各规划宽度为30m的防护绿带。5. 市域范围内其他等级公路两侧也应建立510m的防护林带。6. 规划将市域
10、范围内规划风景路段18个,除两侧交通所必要的构筑物外,风景路段应保证道路两侧1km以内的林地不受破坏,严禁在道路两侧建设房屋,使之成为联系各个风景区的重要景观纽带。第十七条 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系统1. 规划对现有的3个自然保护区加大保护力度,并与市域外的大熊猫保护区相衔接,使大熊猫栖息地、生物多样性及珍稀动植物资源得到有力的保护。2. 规划在现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基础上,到2020年,市域范围共形成32个风景名胜区,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10个、市级13个。第十八条 绿地空间结构市域绿地系统总体结构为:两核、两圈、两带、两网、多廊。 1. 两核:以成都市中心城区和都江堰市城区作为市域绿地系统
11、的核心。2. 两圈:构筑中心城区绿色生态屏障。绕城高速路绿地,两侧各宽500m,面积84km。城郊公路联系成都市主城区的郫县、温江、双流、青白江等外围组团,两侧绿地各宽50m。3. 两带:规划加强龙门山脉和龙泉山脉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构筑两条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带。4. 两网:充分利用成都市域发达的河流水系和道路网络,分别形成水系绿网和道路绿网,建立“蓝脉绿网”,构筑市域生态网络状结构。5. 多廊: 在市域范围内,建立龙门山脉生态廊道、龙泉山脉生态廊道、沿白河以及下游的沱江建立市域北部生态廊道、沿南河牧马山黄龙溪一线建立生态廊道、沿金马河建立纵贯市域的西北东南向的生态廊道。第十九条 指标控制表1:
12、 市域绿地建设目标体系指标近期(2010年)中期(2015年)远期(2020年)市域森林覆盖率(%)333540市域各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m/人)81015第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第二十条 主城区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主城区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为:组团隔离,绿轴导风,五圈八片,蓝脉绿网。组团隔离:在主城区各组团之间,以及组团与中心城之间规划组团隔离带,保证绿化面积和质量,控制建设用地数量。规划在六个周边组团之间划定5片组团间绿色限建区。绿色限建区内,建设以农田、水网和林地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组团间绿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现有城镇不再扩大建设规模。绿色限建区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
13、地率达到60%以上。建设用地控制在20%以下。绿轴导风:在主城区正北方向的新都青白江组团和郫县组团之间、东北方向新都青白江组团和龙泉驿组团之间,在组团间限建区的基础上,设置气流通道,形成城市绿系轴心地带和城市氧源基地,其范围宽度不少于20km,长度不少于30km。气流通道区域以低密度控制为主,要求人口密度低于40人/hm,对区域内的各种建设活动加以限制,凡现状密度高于标准的地方,不再批准除市政、绿化、环境工程之外的任何城乡建设,确保人口密度逐渐降低,达到保护气流通道的要求。五圈八片:在成都主城区规划五道绿圈:第一圈是府南河环城公园;第二圈是二环路绿地;第三圈是三环路和铁环线绿地;第四圈是四环路
14、绿地;第五圈是城郊公路圈绿地。在三环路和外环路之间规划8片绿化开敞区,即:北郊风景区、上府河生态保护区、清水河生态保护区、浣花溪风景区、西南航空港生态开敞空间、三圣乡花卉基地、明十陵风景区、东郊生态开敞区。蓝脉绿网:以城市重点景观河道府河、南河、沙河、摸底河、浣花溪等为主体形成城市的水网蓝脉,沿河流和主要城市道路设置不同宽度的绿化带,形成绿网,并与绿化点(街头绿地、居住区绿地、广场绿化)和面(城市公园、湖泊水系)相结合,构筑相互连通的城市生态网络。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绿地系统结构布局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结构布局为:四圈七片、九廊七河、多园棋布。1.在中心城建成区之间,通过控制非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绿化
15、缓冲区,结合花卉生产基地、生态保护区、风景区以及农田保护区等等,形成城市各组团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同时,与外围的绿色限建区一同构成大型锲形绿地和气流通道。2.高标准建设成绵、成南、成雅、成温邛、成灌、成彭、成渝等主要出入城通道以及人民南路、三环路、四环路(绕城高速路)等城市主干道绿带,使之成为城市绿色项链,串联大型城市绿地。3.在旧城区(二环路以内)提倡集中建绿,通过土地置换增加绿地面积,大力发展街头绿地、居住区公园等形式的绿地,形成城市大中小型公园绿地。4.建设都江堰水系滨水绿化带,重点为府河、南河、沙河、西郊河、摸底河、浣花溪、东风渠等七条支流水系,在满足保护水体水质的主导功能下,应配合各河
16、段的景观特色适当调整植被布局。5.在绿地系统的主控框架下,完善绿地组团间的组织和联系,形成点、线、面、环相结合的绿地景观格局。第四章城市园林绿地分类规划第二十二条 公园绿地系统1.公园布局: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和街头绿地及小游园尽量均匀分布,市级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m,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m,居住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为500m,街头绿地及小游园服务半径为300500m。2.规划指标,至2005年,公园绿地发展到3040hm,人均公园绿地8m;至2010年,公园绿地发展到5100hm,人均公园绿地10m;至2020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00hm,人均15m。第二十三条 综合公园1.全
17、市性公园(1)浣花溪公园群: 在中心城市西部,以浣花溪为纽带,东起琴台路和百花公园,西至三环路附近的艺术公园,总面积约300hm的公园群和休闲游览胜地。(2)新世纪公园: 位于人民南路延线与四环路(绕城高速路)的交叉处。为高层次科学、文化、博物、旅游提供服务,为青少年提供科学知识,面积约200hm的大型现代公园。(3)塔子山森林公园: 现塔子山公园向南向西扩建,形成总面积约200hm的山地森林公园。(4)东湖公园: 规划面积约28.00hm,位于城南桂溪乡河心村,水上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公园绿地。(5)凤凰山公园: 位于北郊东风渠南侧,规划面积约200hm。(6)宣华苑公园 : 恢复历史上的古园摩
18、诃池,以旧皇城坝为中心,纳入市体育场、天府广场和人民公园,形成总面积约30hm的城市绿核公园。(7)南湖公园:位于华阳南部府河与江安河交汇处,规划面积约100 hm。利用两河水源,规划建设成都南部1000亩大型水面,形成南湖公园。2.区域性公园(1)天园公园: 位于新都天元片区饮马河河弯处,以水上游乐项目为主,规模约为41hm。(2)新城公园: 位于新都城守片区主干三路东侧,作为综合性游憩公园,规模约15hm。(3)驿马河水库公园:位于龙泉区,规模约为30hm。(4)驿马河滨水公园: 位于龙泉区,以休闲、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休憩公园,规模约为11hm。(5)宝狮口水库公园:位于龙泉区,以休闲、娱乐
19、为主的综合性休憩公园,规模约为70hm。(6)书房村公园:位于龙泉区,以观桃花、休闲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休憩公园,规模约为80hm。(7)大面公园 : 位于龙泉区,以休闲为主并提供娱乐设施,规模约为10hm。(8)芦溪河滨水公园: 位于龙泉区,以休闲、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休憩公园,规模约为14hm。(9)龙泉驿工业区休闲公园: 位于龙泉驿区工业区中心,以休闲为主,规模约为11hm。(10)东风渠滨水公园: 位于龙泉区,以休闲、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休憩公园,规模约为18hm。(11)温江公园: 位于温江区中部,扩大原有公园,用地规模达到40hm左右。(12)江安河带状公园: 位于城市新区组团中部江安河沿岸,
20、地处新区中心地带,规划用地20.0公顷。(13)鱼凫公园: 位于城北江安河右岸,规划用地20.0公顷。(14)汇水公园: 位于郫县组团,于沱江河与晨光支渠分流处规划新公园,规模约为45hm。(15)鹃城公园: 位于郫县组团,规模约为10hm。(16)凉水公园: 位于郫县组团,以休闲为主,规模约为11hm(17)郫县体育公园: 位于郫县组团,规模约为27hm。(18)科大公园: 位于郫县组团,以休闲为主,规模约为13hm。(19)棠湖公园: 位于东升组团,原则上不扩建,但可以整合周边老建筑归入公园整体开发。(20)月亮湾体育公园: 位于东升组团,结合黄堰河的生态改造,形成以水为主题的体育公园。第
21、二十四条 社区公园1.居住区公园新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内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集中绿地人均1.52m用于建社区公园,服务半径500m左右。每个公园0.5至2hm左右。规划建设小型公园300个,总面积250hm。2.小区游园结合古树、公建、居住组团等建设小游园,至2020年,市区规划建设小游园400个以上,每个面积500至2000m,总面积约40hm。第二十五条 专类公园1.儿童公园成都市儿童公园: 位于城北三环路与交大路交汇处西北侧,面积60hm。2.动物园大熊猫生态公园: 规划总面积234hm。位于城北斧头山一带。以世界珍稀濒危动物大熊猫繁育研究和半野生放养为基本内容的超大型专类公园。3.植物
22、园成都市植物园: 位于城北天回山,现状面积43hm,规划扩大面积至约100hm。4.历史名园(1)新繁东湖: 位于新都区新繁镇,唐代园林,加强整修力度,扩大面积至10 hm,周边200m规划为外围保护区。(2)罨画池: 位于崇州市,宋代园林,占地3.5hm,适当扩大公园面积至5.0 hm。(3)桂湖公园: 位于新都区,明代园林。以种植桂花、荷花为主的特色公园,规模约16hm。(4)望江楼公园: 位于中心城南部,清代园林。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维护,修旧如旧。5.风景名胜公园(1)武侯祠: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现有面积14hm,规划向北扩大公园面积至19 hm,周边500m规划为外围保护区,区内
23、建筑的风格、体量、高度等应与武侯祠协调。(2)明十陵历史文化公园: 位于城东十陵镇,紧靠四环路(绕城高速路)内侧。规划面积1000hm。融古墓和水上娱乐为一体的超大型历史文化公园。(3)望丛公园: 在原望丛祠基础上向南扩展,扩大水面,规模约为79hm。(4)金沙遗址公园: 位于西城青羊大道外侧,规划面积19 hm。6.其他专类公园(1)狮子山凉风顶郊野公园: 占地200hm,位于城东南狮子山凉风顶一带。规划发展为以观花、野游为主要内容的郊野公园。(2)牧马山郊野公园: 位于城南四环路(绕城高速路)附近的牧马山旅游开发区,规划建设成为以高尔夫和其他旅游娱乐项目为主的风景游览景区,总面积达到约30
24、0hm。(3)清水河-摸底河两河公园: 位于西郊三环路外两河楔形绿地区,苏坡片区和土桥片区之间。规划面积300hm。(4)锦江区郊野森林公园: 位于东南郊三环路外楔形绿地区,规划面积350hm。(5)青羊区郊野森林公园: 位于西郊三环路外楔形绿地区,规划面积200 hm。富有成都地带性植被特色,自然生态群落多样性突出的森林公园。(6)江安河郊野森林公园: 位于西郊四环路内楔形绿地区,规划面积340hm。(7)北郊森林公园: 位于北郊三环路外楔形绿地区,规划面积1200 hm。(8)摸底河郊野公园: 位于西郊三环路外楔形绿地区,规划面积200hm。(9)上府河生态体育公园: 面积450hm,位于
25、城西北府河上游,地处城市上水方向,为开敞的城市水源绿地。规划建设2000亩大型湖面。(10)国防科教公园: 位于城南石羊乡,已建34.15hm,规划扩展至200hm。以现代国防尖端武器、阵地、战斗场景等为展示和游览内容的新型公园。第二十六条 带状公园1下府河带状公园: 由九眼桥至双流黄龙溪镇五十五公里的流程上,四环路(绕城高速路)内沿岸地段建公园绿地100hm。2锦江环城公园: 沿府南河已基本建成环城公园93.53hm(含水面70hm),规划沿河续建,并与沿河其他公园融合,形成总面积140hm,新的锦江环城公园和城市风光带。3沙河带状公园: 超大型带状公园,规划面积460hm。沿沙河两岸布置,
26、建设带状开放式公园。4三环路绿带: 总面积1444.8hm,其中沿线两侧各控制1550m绿带共458.5hm,块状公园绿地986.4hm。已建成700hm。5四环路(绕城高速路)绿带: 四环路绿地规划总绿化面积8400hm,其中2000hm建成公园绿地。第二十七条 街旁绿地街道建设应同步建设园林绿地,除按国家规定比例形成绿带外,干道建设应结合街旁空地、公共设施、古树名木和建筑后退红线等设置绿带、小游园、街心花园。第二十八条 生产绿地规划指标表2: 生产绿地规划指标表分期建设年限生产绿地各期面积(hm)占建成区面积比例(%)2003年15633.9432010年19603.502020年1980
27、3.00第二十九条 生产绿地规划布局规划生产绿地主要分布在温江、郫县、龙泉驿区,其中,温江区以现有苗木基地为基础,绕城分布;郫县生产绿地主要集中于成都犀浦郫县县城一线,沿道路分布。龙泉驿区则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分布于十陵镇。第三十条 防护绿地规划1. 城市干道规划红线外两侧建筑的退缩地带和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的禁止建设区,除按城市规划设置人流集散场地外,均应建设隔离绿化带。其宽度分别为:城市干道规划红线宽度26m以下的,两侧各2m至5m;26m至60m的两侧各5m至10m;60m以上的,两侧各不少于10m。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禁止建设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20m,省道各15m,县(市)道
28、各10m,乡(镇)道各5m。2. 在城市高速公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3. 高压输电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即:550kv的,不少于50m;220kv的,3040m;110kv的,2030m。4. 城区主要水系河道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5m,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30m。5. 城市水源地河流水源涵养林宽度两侧各不少于200m。6. 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小于30m。第三十一条 居住绿地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要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5),按局部建设指标要求配套。除了要满足规划绿地率的
29、指标外,还应达到国家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居住区绿地建设标准,即:1居住区绿地率应大于30%,其中10%为公园绿地;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在新城区的,不低于30%;在旧城区的,不低于25%。其中公园绿地的人均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m,居住小区不低于1m,居住组团不低于0.5m。2居住区公园面积应在2hm以上。3居住小区公园应在5000m以上。4居住区绿地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第三十二条 公共设施绿地1根据公共设施的不同类别和性质,规划不同的附属绿地指标。2二环路以内的公共设施,其附属绿地指标中的1/21/3用地,应建成开放式公园绿地。3大专学校、医院、疗养院,不低于35
30、%。4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不低于35%。5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金融等用地,不低于30%。6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用地,不低于20%。7大型公共建筑,在符合公共安全的要求下,应建造天台花园。第三十三条 工业绿地1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不低于30%。2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绿地率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小于50m的防护林带。第三十四条 道路绿地1城市道路必须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的低于25%;次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的低于15%。2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进行
31、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第三十五条 其他绿地规划在外环线两侧规划并建设各500m宽林带,以此为基础,在城市外围特别是西北上水方向、北和东北上风方向、东部丘陵地带建设以经济林为主,包括农田,菜地及观光农业在内的绿色空间,形成环绕市区,总面积超过城市建设用地两倍的绿化生态环区,约为1400km。第五章 水系绿地规划第三十六条 水资源主要构成 水资源主要由:平原河流水系、平原地区地表径流、地下水构成。第三十七条 水资源保护措施1、根据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柏条河、徐堰河、沙河、青白江、岷江都江堰段饮用水水源设立四级保护区。其它河段饮用水源按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设立三级保护区。2、划分排水分区
32、,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的原则,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3、加强工业企业污水的防治。4、实施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5、农村地区应倡导生态型农业,推广使用有机肥和低毒高效农药和节水型灌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对土壤、水体的污染,减少农田径流污染。6、加强对河系水网中主要河道周边污染源的控制,同时对流经农村的河道划定保护区。7、加强对岷江、沱江流域水源涵养地的保护和建设工作。8、加紧规划建设岷江、湔江流域的骨干调节水库和市域内河流的拦水造湖工程。9、对区域主要水厂所在河流实施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第三十八条 市域水系绿地规划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对水库、湖泊周边的林地、绿地进行保护,建设水源涵养林
33、,尤其是市域东北部的湖泊、池塘作为广义的湿地资源,加以重点保护,充分利用现有的坑塘、洼地,形成水面。同时,对市域重要河流水系加以保护。严格执行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种植水源涵养林,保护饮用水源。第三十九条 主城区水系绿地规划主城区水系格局保护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规划区范围内都江堰水系的走向、格局、水质、生态环境。对水系格局保护区采取“绝对生态控制区”和“建设控制区”两级保护的措施。五江七河在四环路以外的范围内,绝对生态控制区为两侧各100m,建设控制区为两侧各500米;在四环路以内的范围内,绝对生态控制区为两侧各50m,建设控制区为两侧各200m。第四十条 中心城水系绿地规划在
34、四环路(绕城高速路)以内的府河、南河、沙河、西郊河、摸底河、浣花溪、东风渠等七条支流水系,两侧各设置50m的绝对生态控制区,主要为公园绿地和公园;并设置两侧各200m的建设控制区,进行低强度开发,建设控制区绿地率不低于40%。结合大型公园建设,在城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规划四个大型湖泊:青龙湖、南湖、西湖、北湖。第六章树种及其他植物材料规划第四十一条 植物规划原则1适地适树:根据当地的风土条件,不同的绿地类型、不同性质和要求的单位,适地适树,适地适草,选用不同树种和草种。2以乡土树种为主:选用乡土树种为骨干树种,注重植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性。3景观和功能相结合:乔木为主,乔灌草相结合;常绿为
35、主,常绿与落叶相结合;慢生树为主,速生树与慢生树相结合;见效期早,持效期长,效果稳定,以利巩固绿化效果。第四十二条 骨干树种银杏、法桐、大叶樟、楠木、女贞、广玉兰、水杉、栾树、天竺桂、黄桷树、三叶木、杜英、小叶榕。第四十三条 重点观赏树种木芙蓉、玉兰、紫薇、桂花、垂丝海棠、贴梗海棠、川茶花、梅花、花石榴、栀子花、樱花、鸡爪槭、雪松、棕竹、苏铁、水杉、海桐、大叶黄杨、腊梅、西府海棠、杜鹃海棠、金弹子。第四十四条 不同用途的主要绿化树种1行道树:银杏、大叶樟、女贞、法桐、栾树、天竺桂、小叶榕。2抗污绿化树:苏铁、罗汉松、女贞、枇杷、棕榈、柑桔、油橄榄、大叶黄杨、夹竹桃、珊瑚树、胡颓子、枳壳、海桐、
36、臭椿、桑树、泡桐、苦楝、银杏、栾树、喜树、枣、花椒、枫杨、木槿、紫穗槐。3滨水及水生植物:水杉、柳树、枫杨、喜树、桤木、木芙蓉、夹竹桃、栀子花、迎春、菖蒲、荷花、睡莲、芦竹。4公园、名胜、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宅院、庭院绿化树除以上树种外尚有(37种):国槐、合欢、象牙红、青桐、苹果、桃花、李、撄花、朴树、核桃、皂角、梨、柿、无花果、油橄榄、桂花、柑桔、小琴丝竹、慈竹、苦木、桧柏、日本黑松、湿地松、千枝柏、侧柏、腊梅、蝴蝶树、木绣球、草绣球、海仙花、火炬松、罗汉松、丝兰、迎春、金丝桃、月季、杜鹃。5绿篱树种:大叶黄杨(包括金心、金边、银边黄杨)、小腊、六月雪、海桐、小叶女贞、侧柏、观音竹、栀
37、子、二栀子花、海栀子、木槿、珊瑚树、月月红。6垂直绿化攀缘植物:小腊、六月雪、海桐、小叶女贞、侧柏、观音竹、栀子花、二栀子花、海栀子、木槿、珊瑚树、月月红。7地被草坪植物:狗牙根、麦冬、鸢尾、结缕草、吉祥草、蕨类等。第四十五条 主要技术指标1各类绿地建设,应注重乔木、灌木、藤本、花卉、草坪结合,但以乔木为主,乔木覆盖面积占70%以上为宜。2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比例为6 :4 。第四十六条 市树、市花发展建议1银杏作为绿化骨干树种应注重实生苗的繁育和优质大苗培育。2应加强木芙蓉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在主要公园,特别是滨河公园要有规划的栽植木芙蓉,重现“十里如锦绣”佳景。第七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
38、划第四十七条 指导思想规划要从保护植物生境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长远着眼,保护城市及周边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湿地、水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扩大城市绿地,从内涵发展的角度,增加绿地内植物的种类及数量;从外延发展的角度,按规划扩大城市绿地和城郊农村田地有机结合,扩大植物生长的载体。依靠科技的进步,开展对珍稀濒危植物的移地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优良物种的引种驯化,依法保护城市生物物种的多样性。第四十八条 原则1坚持就地保护和移地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把保护和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作为西部大开发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2尊重科学规律,坚持系统、完整、持久地进行研究保护,引种驯化,繁殖育苗,生
39、产开发,应用推广3更新观念,尤其是园林部门保护和开发使用植物,不能仍以单纯的观赏观点,而应运用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对植物的认识要从功能的需要,加以认识和应用。4应打破部门、行业界限,把在成都地区所属中央、省、市的科研、教育单位,把以生物为工作对象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园林业等多个部门、行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协同努力。第四十九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1努力增加生物种类,丰富品种,提高绿地的物种多样性,扩大多样化种群的规模和均匀分布,在恢复原有的引种、繁育的基础上,最终使成都的生物物种数量趋于平衡。城市绿化常用的植物种类近10年从1000种增加到1200种。并促进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入城,实现成都城
40、市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2规划在近期5年内,野生动物从现有的227种发展到400种;通过引种驯化,每年增加植物5-10种,在城市绿化建设中推广应用25种。3利用成都市动物园、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的科技优势,在大熊猫等珍稀动物保护方面,2010年达到以下目标:大熊猫种群数量达60只,小熊猫等其它珍稀动物数量达到157只;大熊猫、华南虎、东北虎、朱鹮、金丝猴等珍稀动物种质基因库23种600份(标准化保存);成都市动物园2010年,将建成具有展出动物近400种,4000多只,其中有近20种特色鲜明的人工种群动物,达到全国一流动物园的规模和水平。第五十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层次与规划1保护古树名木、
41、典型的乡土树种、国家列入名录的一、二级保护动植物种类2制定市域范围内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就地保护生物多样性。3利用主城区的8大片楔形绿地、主要出城道路、河流两侧的生态林地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4扩展连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立移地保护基地,移地保护生物多样性5加强对传统花卉植物的保护和应用6加强对传统花卉植物的保护和应用7利用科技优势,继续保持我市在以大熊猫为主的珍稀动物迁地保护方面的领先水平,进行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保护8建设良好城市生态环境,为鸟类留下城市栖息地。第五十一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与生态管理对策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42、3宣传教育4国际国内合作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研究6发展和完善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珍稀动物DNA文库和精子库,发展成为珍稀动物基因库。第五十二条 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除植物园履行珍稀危特植物保护研究外,在北郊风景区规划中应建立珍稀危特植物保护基地,由市政府拨给相应的科研经费,对本地区及临近地区的珍稀危特植物开展生物学、解剖学、生理学、遗传学、生态学、栽培学及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系列研究,加强地区与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促进本地区珍稀危特植物的保护和发展,提高本地区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和学术地位。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第五十三条 规划原则1价值原则。明确古树名木的地位,即古树名木是成都市历史文化名
43、城活的见证,是城市生态建设中重要的景观资源,具有重要的科研,旅游价值。2就地保护原则。以古树名木生长地及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保护范围为依据,就地保护古树名木,并充分发掘其历史和文化内涵,适地建设小型绿地,突出古树名木在城市开敞空间及城市景观等方面的作用。3优先原则。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应以古树名木保护为优先划分用地类型。一般情况下古树名木生长地应划为绿化用地。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任一建设项目都应以古树名木为优先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和建设。4单一保护原则。要对占树名木保护实行单一保护政策,在城市维护费中单列其保护经费,在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应实行重点和独立的政策。5严格执法的原则。对古树名
44、木被盗、收购、损害等行为,要实行重罚、重处,对古树名木移植,要实行高收费,并从中提取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专项保护经费中。 第五十四条 目标1近期目标建立完整的古树名木档案,划定每一株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坐标系统之中。2中期目标以古树名木生长地为基础,建设500个城市小绿地、小广场,实现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技术的系统化、规范化。3远期目标实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完全没有影响其生长的建(构)筑物,生长环境良好。 第五十五条 措施 1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政策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2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 古树名木鉴定标准,并使其成为地方性标准。同时,组建或授权园林绿化中介机构,落实技术标准的执行。3将50年树龄的树木定为准古树,纳入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范围。4制古树名木保护的详细规划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