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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城市解放南路三期及盐渎路25米绿化带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二 O 一 二 年 三月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 项目编号: 招标人及代理公司意见:招标人经办人签字: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意见:盐城市解放南路三期及盐渎路25米绿化带工程 招标文件于2012年3月 日备案,共 页。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盖章)监督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
2、办公室:051588587313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第五部分 通用评标规则第六部分 施工合同附 件 投标文件样式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盐城市解放南路三期及盐渎路25米绿化带工程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解放南路三期(南环路-徐淮阴盐高速)及盐渎路(日月路-西环路)两侧31.1工程规模解放南路三期工程道路长约3.414公里,盐渎路约500米,两条路25米绿化带工程总造价约 4700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招标范围盐城市解放南路
3、三期及盐渎路两侧25米绿化带工程的施工总承包61.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为3年)71.1工期及养护期限要求要求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 年 4月养护期限要求: 3 年8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3.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11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0投标报价方式及计价方法投标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计价方法:“全费用单价法”137.1诚信保证金金额(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
4、佰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415.1投标文件分为 一 号标书、 二 号标书、 三 号标书15通用3.1-3.7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的提交与获取提交方式: 2012 年 3 月 25 日17:00时前网上提交,电子邮箱: 185979378 ;获取方式:自 2012 年 3 月 26 日后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业务管理”栏目下答疑文件下载栏下载。1616.1-1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2 年 4月 10 日 9 时 00 分
5、地点: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 1717.1-17.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2 年 4月 10 日 9 时 00 分地点: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 181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招标单位联系人:杨玉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戴磊磊、陈玉娟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68668039投标须知1、工程综合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通用评标规则和
6、附件等六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第3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2.1 本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2 标段划分情况: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建设规模和主要招标内容如下:建设规模:解放南路三期工程道路长约3.414公里,盐渎路约500米,两条路25米绿化带工程总造价约 4700万元。主要招标内容: 盐城市解放南路三期及盐渎路两侧25米绿化带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拉圾废弃物清运、土方运输至指定地点、外购土(地形整理、土壤改良)、花草树木采购、栽植、施肥、养护和管理三年、平交口景石、小品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
7、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4.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具有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4.3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
8、委托人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4.4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4.5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办(联系电话0515-
9、88587313)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均作无效标书处理。5.2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且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7、诚信保证金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佰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
10、: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
11、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7.2若中标人的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8、招标文件发售8.1开始发售时间:2012年 3 月 20 日8.2发售地点: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台9、现场踏勘9.1现场踏勘时间:2012
12、年 3 月 26 日 17:00 时前。9.2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解放南路三期(南环路-徐淮阴盐高速)及盐渎路(日月路-西环路)两侧。9.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处理、施工用水电驳接等)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4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报价
13、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详见通用条款第 5.1 款。11、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采用全费用单价法,详见通用条款第 6.1 款。12、招标控制价12.1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予以公布。12.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12.3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按照标底(工程预算书)编制的要求及相关规定设定的最高投标报价。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是以完成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内工程任务的通常条件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市场通行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市场供求状况、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的。12.4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按照工程
14、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结合周边苗木市场行情计算。13、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 3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14、定标办法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5、投标文件的编制15.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一、二、三号共 三 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请参见通用条款第 7 条中的相关内容。 15.2 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2.1 一号标书(含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光盘和U盘各一份,而且投标报价表必须采用Excel格式,供评标
15、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用)编制一套(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及电子标书的光盘和U盘各一份)。15.2.2 二号标书统一编制一套(正本一份、副本 五份及远程评标项目技术标专用光盘一份)。15.2.3 三号标书(企业资信资料原件,后审原件材料)为一套(原件不必装订)。16、投标文件递交16.1 截止时间: 2012 年 4 月 10 日 9:00 时止。16.2 地点: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鹿鸣东路6号)。17、开标17.1 时间:2012 年 4 月 10 日 9:00 时。17.2 地点: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鹿鸣东路6号)。17.3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
16、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18、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第1)-6)项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式;2)、授权委托书样式;3)、投标承诺书样式;4)、二号标书(施工组织设计)封面样式、远程评标项目技术标专用光盘等; 5)、工程量清单(绿化工程苗木报价清单)及苗木报价明细表;6)、施工图纸。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工程现场条件1.1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均应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完善施工用接水、接电及场内外运输、通行所需的条件等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由此发生的费用要求在投标报价的措施费用中自行考虑。2、投标费用2.1投标人
17、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1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3.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3.3 招标人将书面答疑文件在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到网上查询下载,如未能查询到答疑文件,请在一日内向盐城
18、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处咨询,否则后果自负。3.4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3.5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经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3.6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
19、知中明确)。3.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4、投标报价4.1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工程范围内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及工期的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建筑垃圾废弃物清运、指定地点土方运输、外购土、土壤改良、地形改造、花草树木栽植及修剪成形、施肥、养护管理三年等内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作为投标人计算投标报单价或合价的依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直接和间接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材料损耗、缺陷修补、劳务、垃圾清运、成品保护以及各种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
20、加固围护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并计入投标报价中,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的范围以内,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竣工结算时均不调整。4.2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4.3 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
21、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施工能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4.4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5 投标报价编制时要求各投标人不得将各项应缴应纳规费、税金进行让利,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按相关标准或相关要求向有关管理部门交纳。4.6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并且精确到元、角、分(精确到小数
22、点后二位数)。 5、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5.1 固定单价报价。本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苗木或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5.2 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对整个招标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复核并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或数量错误,投标人应在答疑时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价格变化均不作调整。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6.1
23、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包括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的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疑问送达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答疑后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进行调整。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单价和总价。6.1.1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
24、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所有施工措施费、养护期内的养护管理费用、规费、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的组成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苗木实际市场价格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自主确定。中标后综合单价不再调整(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除外)。6.2 工程量清单表计价方式: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表,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表报出单价和总价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量及顺序投标人不得更改。绿化工程报价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以单株价格为基础的总报价,即完成整个标段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工程总费用(包括承包工程
25、的苗木的采购、起苗、运输、装卸、栽植、支撑、保护、保管、修剪、检测、养护、成活、肥料费、管理费、劳务配合、水、电、税费、便道、矛盾协调、赶工措施费、营养土采购、运输、营养土覆盖等其他相关费用)。此报价为完成绿化工程最终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中标综合单价一律不作任何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招标人方面原因提出设计变更,则予以调整,变更部分的费用,调整原则以中标人中标价单株单价(含税)调增调减(即按实际成活棵数结算),中标单株单价(含税)不作调整。7、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1投标文件分为一号(商务
26、标)、二号(技术标)、三号(企业资信资料,后审原件材料或业绩资料)3个标书。本次招标应编制的投标文件请参见投标须知第 15 条。除原件、电子光盘外,所有文本标书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即: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的文本标书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二号标书(施工组织设计)另加远程评标电子光盘一份;三号标书中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还须提供资格审查或业绩评审用的原件材料一份,原件材料不必装订,直接放入三号标书的封袋内即可。7.2 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7.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2.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7.2.3 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7.2.4
27、绿化工程投标报价表(苗木报价清单及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其格式不得作任何改变。投标报价单中的项目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备注等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任何更改变动,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如果投标人认为清单内容有误或遗漏,只能通过答疑的方式由招标人统一修改更正。同时投标人还需要提供反映7.2.4条款中投标报价全部内容的电子标书光盘和U盘各一份,而且投标报价表必须采用Excel格式,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用。光盘和U盘直接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即可。7.2.5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2.6 投标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2.7
28、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7.2.8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施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7.2.9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7.2.10拟投入项目部组成人员一览表。上述材料均须合订成册。73 二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7.3.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29、:7.3.1.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7.3.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7.3.1.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7.3.1.4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7.3.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7.3.1.6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7.3.1.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7.3.1.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7.3.1.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7.3.2 二号标书制作要求
30、: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无标志方式。文本标书封面(包括正本、副本标志)由招标人统一提供,不得有任何添加或修改;除施工进度表、平面布置图可用A4或A3白纸(电脑、手工制作均可,文字、图形和线条等均采用黑色)外,其他统一采用A4白纸、黑字单面打印;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对违反规定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7.3.3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电子远程评标,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将施工组织设计刻录到电子光盘中,供远程评标使用。7.3.4 投标人未提交二号标书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无法导入远程评标系统或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内容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该施工组织设计不得
31、分。74 三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7.4.1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7.4.2 授权委托人、施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7.4.3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注:由于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4.1-7.4.2款必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原件直接装入封袋内,不
32、必装订。7.5其它要求:7.5.1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7.5.2 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7.5.3 二号标书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其余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8、 投标有效期81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8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
33、其诚信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诚信保证金。9、保证金退还9.1 保证金的退还,应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帐户;9.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诚信保证金。9.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9.3.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提交履约担保的;9.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9.3.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9.3.5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1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
34、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共3个标书。其中一号标书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二号标书执行通用条款第7.3.2条无标志要求。一号标书、二号标书(含施工组织设计电子标书一份)、三号标书应分别装入一号标书封袋、二号标书封袋、三号标书封袋(封袋大小、数量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10.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10.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
35、人的认定。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内,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封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密封和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3、开标、评标、定标13.1 开标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核验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人
36、员的身份。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3.2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13.3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13.4 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评标办法14.1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7、详见第四部分)。15、废标条款:15.1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名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1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保证金的;1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5.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15.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15.6 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
38、不一致的或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不一致开标前又未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办理变更手续的;15.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5.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15.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15.1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15.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情况的;15.12 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苗木名称与招标文件提供的不一致的,苗木规格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15.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5.14 投标文件
3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5.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 15.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5.17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5.1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15.19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或本工程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废标情形。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废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项目及费率的不可竞争费用,评标委员会也不
40、得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 16、投标文件的澄清1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但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签署或加盖印章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17、开、评标秩序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过程中,投标人违反规定滞留在开标、评标场所、扰乱秩序、影响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
41、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18、授予合同18.1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交易大厅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同步公示两个工作日。招标人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5日后,未收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关于违法行为查处通知的,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18.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审查备案。18.3 合同备案表连同招标
42、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和场内交易的法定凭证,招标人和中标人凭此向质监站、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办理受监手续和申领施工许可证。19、其他19.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如有)。如在处罚期内被限制投标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中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19.2 投标须知以及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通用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19.3 本通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19
43、.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招标方式1.1本工程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2、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及要求2.1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2 有关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2.3 投标人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2.4 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确定的相关规费、费率标准和材料价格。2.5 投标报价要求:2.5.1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苗木清单、答疑文件、招标控制价等,依照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施工能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2.5.7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创优所增加的
44、施工成本,此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5.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未填报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苗木品种,招标人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或苗木清单报价表的其他项目单价中,无论何种原因使该清单项目或苗木品种发生工程量的变更,结算时均不作调整。2.5.9投标人在报价前应充分现场探勘、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赶工、矛盾协调所增加费用,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投标人投标报价并中标后不因此做报价调整。2.5.10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等执行。2.5.11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创优所增加的施工成本,此项费用招标
45、人不再另行支付。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重点考虑将下列事项:2.6.1为满足苗木或植物生长的需要,收集表层种植土壤堆放到合适位置,地形整理后再均匀覆盖绿化种植区域而发生的费用。2.6.2 选择的苗木应均为全冠、树形优美,生长健壮无病虫害,高矮基本一致整齐;栽植方法须严格按种植设计要求进行栽植:(1)草皮下营养土厚5cm,营养土采用砂性耕植土与山泥混合物,其中山泥使用量为每平方米0.5包(50kg/包);(2)灌木下营养土厚10cm,营养土采用黄沙土、山泥与泥碳混合物,其中山泥使用量为每平方米1包,泥碳使用量为每平方米0.2包(50kg/包);(3)乔木类营养土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胸径5-6乔木每棵采用3包(50kg/包)山泥掺黄沙土,胸径8-10乔木每棵采用5包山泥掺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