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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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14投标报名15招标文件的获取16投标保证金17其他说明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6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84投标115开标126评标137合同授予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9纪律和监督1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法)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省略)2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0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4第六章 图纸3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5一、投标函37二、技术响应承诺书38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明39三、授权委托书40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41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44六、联合体协议书45第一章 招标公告龙山镇实验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编号:龙招【2012】A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山镇实验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龙审批【2011】30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龙山镇;规模及造价:总建筑面积约4933.7平方米,造价约390万元;标段:1个;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

3、围:室内装修、安装、弱电、消防报警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以装饰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4投标报名4.1 报名时间: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4、除节假日)。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龙山镇湖滨路1号)。4.3 投标单位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复印件各1份;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簿)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复印件各1份;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慈备案手续复印件1份。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和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慈备案手续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

5、5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发售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7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16时前。不收现金,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龙招【2012】A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范市支行帐 号:95030101302063937财务联系人:胡美芬联系电话:0574-6

6、37161667其他说明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7.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7.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7.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7.6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在开标前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好变更、备案手续。7.7招标代理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4-6

7、3108871 传真:0574-63103133。 招标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龙山镇联系人:罗工电话:0574-6371613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三北西大街17#泰安大厦十楼联系人:施工电话:0574-631088711.1.4项目名称龙山镇实验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1.1.5建设地点慈溪市龙山镇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

8、标范围室内装修、安装、弱电、消防报警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1.3.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933.7平方米。1.3.3工程类别【2010】单独装饰工程三类、【2010】安装工程三类1.3.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1.3.5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以装饰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

9、)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家(含牵头人);2、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装饰施工企业。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标有编号的招标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 午 时 分2.2.3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7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16时前。不收现金,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龙招【201

11、2】A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范市支行帐 号:95030101302063937财务联系人:胡美芬联系电话:0574-63716166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中标单位另提供副本二份)。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开标室(慈溪市龙山镇湖滨路1号政府大院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开标室(慈溪市龙山镇湖滨路

12、1号政府大院内)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或采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详细内容见合同条款,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并在合同签订前交纳)10.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预算审核价(在开标时公布)下浮 8 %。10.14.2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退还承包人。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13、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次工程类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3.4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15、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0)投标报名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有

16、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11)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

17、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 分包投

18、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单位资质要求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1.12 偏离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

19、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

20、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必须经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 商务标:(l)投标函;(2)技术响应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委托合同(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3.1.2 资格审查文件:(1) 项目管理机构

21、组成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5)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6)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薄)、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7)外地进慈施工备案手续复印件(慈溪市外企业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8)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9)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22、);(10)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以上(2)-(7)项资料的原件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备查。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方式(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其它各项要求,采用综合单价单位估价法计算合价,计算出总报价。(2)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法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

23、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3)综合单价法的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有关规定。(4)投标报价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为 固定 (固定,调整)价格,人工、材料价格调整范围及方法见合同主要条款。3.2.4 报价编制依据(1)工程类别:【2010】单独装饰工程三类

24、、【2010】安装工程三类;测算价按2010版相应预算、费用定额计算;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等;(3)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应规定计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定额费率的下限竞价,否则视为重大偏差;(5)规费1、规费2按甬建价201113号文件规定执行;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计取。规费1、规费

25、2和税金不得参与竞争,否则视为重大偏差;(6)检验试验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应规定计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定额费率的下限竞价,否则视为重大偏差;(7)招标人测算价中机械费补差已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机械费价格指数作相应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8)提前竣工增加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9)各种材料市场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2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付(1)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可以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凭镇公共资源交管办出具的中标结果凭证,办理退付手续;(2)对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必须凭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的中标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7、),办理退付手续。对符合上述情形的有关凭证,由镇公共资源交管办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实行内部衔接,对符合上述第2款情形的凭证由退款单位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除上述要求外,投标单位应开具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收据、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财务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3.5资格审查资料(见资格审查

28、文件要求)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盖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公章和其法

29、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商务标相应位置处由造价编审资格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投标人(牵头人)目前无相应工程造价编审资格人员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编审人员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处签字并盖专用章,同时投标文件商务标中附上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

30、位编制的书面委托合同。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 “商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按要求分别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 “商务标”、 “资格审查文件”;(2)招标人名称;(3)投标的工程名称;(4)在 年 月 日 午 (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投标人的名称。4.1.2.投标人必须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3、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

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送达标书后,应在送标签到单上签字,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字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

32、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代理)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确认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签字,委托代理人另须出示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下步评审。5.2 开标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对投标人进行身份确认; (3)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 按照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并

33、依次当众开标,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

34、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限定在1-3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 中标通知预中标结果将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日,公示结束后,在本章

35、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应向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

36、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

37、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从评标开始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评委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私下接触。如果有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请提出回避。(2)凡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应申领佩挂工作牌,各种通信工具寄放在保管箱统一保管。(3)评委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38、”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地点评标,不得无故中途退出评标。(4)评委应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如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监管单位反映。(5)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真实。评委对评标结论有不同意见,应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6)评委不得透露评标的有关情况。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39、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根据慈政办发2007100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前须向“共保体”投保职工意外伤害险,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其余险种发包人另有要求的,也应向“共保体”投保。10.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串通投标行为: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

40、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3 本次计划工期招标人已综合考虑了可能停电、停水所引起的工期增加,由于停电、停水所引起的费用增加部分的造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0.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后

41、,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对应预料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充分全面考虑,对措施项目清单的各子目报价,投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自注填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另行自行增加必要的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建设单位已提供的(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并在投标报价后一次性包干,子目漏项或报价高低结算时不作调整。 10.5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出现对施工图修改调整时,以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修改调整为准;施工时就此项内容出具的变更联系单不再调整工程价款;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施工图纸相

42、对应的项目就具体构造、作法、用材等出现矛盾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时按实调整。10.6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单位在商务标中提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的书面文本,该部分表式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一式二份装订成册。10.7本工程严格执行慈建设2007144号关于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通知和慈住建20113号关于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砂管理的通知的规定。10.8招标人发生合理的工程变更(包括因政策处理原因而延迟开工及途中不能顺利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和配合,并且不得对利润及管理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提出索赔(机械进退场费可按市场价

43、计取成本费)。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制度。10.9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处理、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与土建施工方的协调配合工作,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此费用。10.10投标人须对招标人另行委托实施的电信、广电、电力和给水等工程负有管理配合责任,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10.11本工程部分主要材料和设备要求采用以下品牌(或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备注1PPR给水管白蝶上海/伟星浙江/中财浙江/2UPVC电线管、排水管中财浙江/公元上海/波尔宁波/3开关插座鸿雁86系列江苏/公牛宁波/松业广东/4电线电缆东方

44、明珠上海/杭策杭州/永策浙江/5镀锌管及钢塑管利达天津/长虹金州/增洲余姚/投标人若采用“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品牌的材料、设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该材料、设备的有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且与招标人要求的品牌相当于,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重大偏差处理。10.12中标单位开工前必须到龙山镇综合执法局办理好相关手续。10.13投标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不提交投标文件或不来投标的投标人将计入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内部档案,在以后预选承包商时可能扣分。10.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按本

45、章第2款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最终排名结果出现并列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评标程序(1)招标(代理)人开启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2)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商务标,按本章第3.2.1款办法进行排序,取前12家(若有末尾排序重叠的投标人,则一同进入下步资格审查)投标人进入下步资格审查。如投标人不足12家,则全部进入资格审查。(3)开启资格审查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足8家,对其他投标人则按前款商务标排序依次评审,合格的递补满8家;如进入资格审查或通过递补仍少于8家时,则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家数进入下步评审。(4)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如商务标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对其他投标人则按前款商务标排序依次评审,合格的递补满3家;如进入商务评审或通过递补仍少于3家时,则按商务标评审合格的实际家数进入下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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