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836617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doc(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森仪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协议当事人: 甲方:成都森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业主) 前言 本物业名称:【森仪小区】 座落位置: 乙方所购本物业房屋基本情况: 建筑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户号: 栋 单元 楼 号 乙方所购本物业房屋合同编号: 根据国务院379号令颁布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公正、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维养、服务与管理; 2、根据政府有关法律、法

2、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使用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本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物业业主公约的行为,并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5、公布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时提供服务;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 财务年度计划; 8、每6个月向乙方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9、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全部物业管理

3、一并委托给他人; 10、合理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用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11、配合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限电视等单位开展本物业区域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和养护工作; 12、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公约书面告知乙方,与乙方在其房屋装修前与装修商共同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依照管理; 13、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功用设施或改变其用途; 14、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和私家花园绿化设计、施工及植物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监督权; 2、监督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和标准,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

4、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自觉遵守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制度和国家颁布的涉及住宅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因违约造成伤害和损失的责任; 4、投诉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工作和其他不道德行为; 5、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 6、乙方在房屋装饰装修前(包括对私家花园进行除绿化外的其他装饰装修),事先告之甲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和交纳相关费用,清楚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公约,主动配合甲方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房屋装修做造成的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负责; 7、出租房屋时,乙方与承租人方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

5、执有关备案复印资料到甲方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8、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并告之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0、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使用本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时,事先告之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造成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给予赔偿; 11、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使用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 害负连带责任; 12、享有【普罗旺斯】底层或顶层住宅花园专用或独立使用权的业主(业户),应对其享用的花园承担维修责任,并无条件的为公共部位的维修提供便利; 13、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场,

6、不在其他室外公共区域或室内单元通道及楼道处停放。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共用部位维护和管理(小修、急修) 共用部位指房屋内部,由整栋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部分。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小修、急修) 共用设施设备指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营业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及绿化: 1、本物业公共场所、道路、绿地、外墙面、水景、排污沟渠、停车场等的清洁卫生; 2、公共场所石材养护

7、; 3、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 4、本物业公共区域绿化植物养护。 (四)保安 1、24小时门岗值勤、公共区域巡逻和安全系统监控;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的环境秩序; 3、24小时消防监控。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停车场车辆行驶标识; 2、车辆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调度和管理; 3、停车场设施设备维护;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七)业主资料、档案管理 (八)文化娱乐场所管理 (九)业主投诉及处理管理 (十)商业用房的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整洁完好,清馨醒目; (二)设备运行:运行正常,状态优良; (三)共用部位:按时检查,规范维修; (

8、四)环境卫生:干净清爽,优美惬意; (五)绿化环境:植物长势良好,四季长青,繁花点缀; (六)护卫安全:定岗查询,每日不少于12次,防范措施落实; (七)消防安全:预防为主,定时演练,消防结合; (八)服务接待:态度热情、诚恳,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 (九)车辆管理:交通顺畅,停放整齐,细心照顾; (十)房屋共用部位和户内的小修、急修; 小修:随叫随到,热情服务; 急修:迅速到位,及时处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缴纳费用的时间: 1、乙方办理接收房屋手续时预交3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乙方于每月25-30日交纳当月物

9、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其他物业服务资金。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收费标准(正式收费在以下收费标准内): 物 业管理服务费: 住宅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月; 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2.40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库按建筑面积(指已购买车位):2.00元/平方米.月。 (三)空置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空置房是乙方经购买并接收,但尚未入住或使用的住宅房屋或商业用房。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空置房物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全额收取物管费。 1、为给乙方一定的优惠,乙方于接到物管入伙通知当日起三个月内,属房屋装修期,装修期间甲方向乙方按以上标准的50%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2、第四个月的第一天始

10、,甲方将按照全额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向乙方计收。 (四)租赁房的物业管理费: 乙方与物业使用人(租赁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责任。 (五)生活垃圾清运费: 根据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规定,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甲方负责每日收集生活垃圾2次,并于当日将生活垃圾转交于环卫公司处理。 (六)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乙方必须结清转移前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 1、地上停车位租金及其管理费(指车位场地租赁费、车位场地清洁费和车场秩序管理费),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或市场定价原则收取; 2、地下停车位租金,由其产权者收取或委

11、托甲方代为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或按市场定价原则收取; 3、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约定; 4、非机动车管理服务费按成都市有关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收取; 5、乙方产权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毗邻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的开支范围,而由住户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参见甲方公示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第六条:代收代缴费服务 受行业单位委托,甲方提供水、电、气、通讯(宽带)、有限电视、等费用的代收服务,服务收费标准按行业政府规定和单位定价标准执行。 第七条:维修资金的收取与管理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乙方办理接收

12、房屋手续时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向甲方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由甲方按照政府规定缴存,专户存储; 2、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方案,经本物业业主大会批准,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后,从维修资金中支出; 3、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由甲方提出维修资金续酬计划,经本物业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后,按乙方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酬; 4、乙方转移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的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为办理,其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

13、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九条: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广告牌设置 (一)本物业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架设各类广告牌; (二)如住户违反本协议擅自架设广告牌的,在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乙方除承担拆除物件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而引起的其他损失; (三)小区内所有标识系统由甲方统一制作并负责维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物业管理服务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14、;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就其应交而未交的费用按每天3收取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在房屋装饰装修期间任意更改公共建筑设计或违反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公约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相邻业主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协议,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住宅房改为商用房或将商用房改为住宅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相邻业主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宠物饲养 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国家有关住宅小区宠物饲养规定对宠物饲养行为进行管理。 1、

15、乙方在小区内不得饲养狼狗、土狗、斗犬等非宠物犬只; 2、乙方饲养的宠物不得散放,不得在公共区域排泄,污染环境, 3、乙方应定期为宠物打防疫针,保证宠物无传染疾病; 4、乙方饲养的宠物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卫生防疫单位备案,取得宠物证。 第十三条:为维护公共及业主和住户的切身利益,如遇火灾、水灾、煤气泄漏、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及对紧急避险的司法解释,甲方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事宜,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

16、规章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寻求调解;协商和调解无效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成都森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考文献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5、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