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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顶工程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1.2本章适用于龙骨加饰面板的吊顶工程。按照施工工艺不同,又分暗龙骨吊顶和明龙骨吊顶。 1.3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1。4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5。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 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 龙骨安装。
2、 6填充材料的设置。 说明: 1.6 为了既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又做到竣工验收时不破坏饰面,吊顶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非常重要,本条所列各款均应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7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8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9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1.10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
3、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说明: 1.11由于发生火灾时,火焰和热空气迅速向上蔓延,防火问题对吊顶工程是至关重要的,使用木质材料装饰装修顶棚时应慎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规定顶棚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必须达到A级或B1级,未经防火处理的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这个要求。 1.12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1.13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1.14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 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
4、整并增设吊杆。 1.15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说明: 1.16 龙骨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固定饰面材料,一些轻型设备如小型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也可以固定在饰面材料上。但如果把电扇和大型吊灯固定在龙骨上,可能会造成脱落伤人事故。为了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条并作为强制性条文。 2 暗龙骨吊顶工程 2.1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2.2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3 饰面材料的
5、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4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5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6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6、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2.7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8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2.9金属吊杆、龙平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平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11 暗龙平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7、6.2.11的规定。 表2.11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纸面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格栅1表面平整度322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2接缝直线度31.533拉5 m线,不足5 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3接缝高低差111.5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3 明龙骨吊顶工程 3.1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2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3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
8、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验收规范2.1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3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4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9、。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5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2.6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2.7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10、 2.8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2.9 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10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说明: 2.11 在正常情况下,当门窗关闭时,门窗扇的上端本应与下端同时或上端略早于下端贴紧门窗的止框。所谓“倒翘”通常是指当门窗扇关闭时,门窗扇的下端已经贴紧门窗下框,而门窗扇的上端由于
11、翘曲未能与门窗的上框贴紧,尚有离缝的现象。 2.12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说明: 2.13 考虑到材料的发展,本规范将门窗五金件统一称为配件。门窗配件不仅影响门窗功能,也有可能影响安全,故本规范将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功能列为主控项目。 涂料、油漆施工验收规范1. 混色油漆工程施工验收按下表的规定进行。混色油漆工程施工项目及要求序号项目等级中级油漆高级油漆1透底、流坠、皱皮合格大面无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优良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大小面均无2光亮和光滑合格大面光滑光亮光亮均匀一致
12、,光滑无挡手感优良光亮、光滑均匀一致光亮足,光滑无挡手感3分色裹楞合格大面无、小面允许偏差2mm大面无、小面允许偏差1mm优良大面无、小面允许偏差1mm大小面均匀4装饰线、分色线平直拉5m检查合格偏差不大于2mm偏差不大于1mm优良偏差不大于1mm平直5颜色、刷纹合格大面积颜色一致,刷纹通顺颜色一致,刷纹通顺优良颜色一致,刷纹通顺无刷纹6五金、玻璃合格基本洁净五金洁净,玻璃等基本洁净优良洁净洁净2. 清漆工程施工验收按下表的规定进行。 清漆工程施工项目及要求序号项目等级中级油漆高级油漆1木纹合格棕眼刮平、木纹清楚棕眼刮平、木纹清楚优良无棕眼、木纹清楚棕眼刮平、木纹清楚2光亮和光滑合格光亮、光滑
13、光亮柔和、光滑优良光亮足、光滑光亮柔和、光滑无挡手感3裹楞、流坠、皱皮合格大面无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优良大小面均无大小面均无4颜色、刷纹合格大面积颜色基本一致大小面积颜色基本一致优良大小面积颜色基本一致颜色一致无刷纹5五金、玻璃合格基本洁净五金洁净,玻璃等基本洁净优良洁净洁净饰面板(砖)工程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1.2 饰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岗石、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石材;采用的瓷板有抛光和磨边板两种,面积不大于1.2m2,不小于0.5 m2;金属饰面板有钢板、铝板等品种;木材饰面板主要用于内墙裙。陶瓷面砖主要包括釉面瓷砖
14、、外墙面砖、陶瓷锦砖、陶瓷壁画、劈裂砖等;玻璃面砖主要包括玻璃锦砖、彩色玻璃面砖、釉面玻璃等。 1.3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1.4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说明: 1.5 本条仅规
15、定对人身健康和结构安全有密切关系的材料指标进行复验。天然石材中花岗石的放射性超标的情况较多,故规定对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进行检测。 1.6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连接节点。 3防水层。 1.7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8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
16、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1.9外墙饰面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说明: 1.10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中6.0.6条第3款规定:“外墙饰面砖工程,应进行粘结强度检验。其取样数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由于该方法为破坏性检验,破
17、损饰面砖不易复原,且检验操作有一定难度,在实际验收中较少采用。故本条规定在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制作样板件并做粘结强度试验。 1.11 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2 饰面板安装工程 2.1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 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2.2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3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
18、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2.5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2.6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理检查。 2.7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了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
19、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 2.7 采用传统的湿作业法安装天然石材时,由于水泥砂浆在水化时析出大量的氢氧化钙,泛到石材表面,产生不规则的花斑,俗称泛碱现象,严重影响建筑物室内外石材饰面的装饰效果。因此,在天然石材安装前,应对石材饰面采用“防碱背涂剂”进行背涂处理。 2.8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2.9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石材瓷板木材塑料金属光面剁斧石蘑菇石1立面垂直度23321.522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2表面平整
20、度231.513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3阴阳角方正24421.533用直角检测尺检查4接缝直线度2442111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5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2332222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6接缝高低差0.530.50.51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7接缝宽度1221111用钢直尺检查 3 饰面砖粘贴工程 3.1 本节适用于风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 3.2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
21、告。 3.3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3.5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3.6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3.7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8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
22、法:观察;尺量检查。 3.9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10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3.11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11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外墙面砖风墙面砖1立面垂直度32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2表面平整度4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3阴阳角方正33用直角检测尺检查4接缝干线度32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5接缝高低差10.5用钢直尺和塞尺
23、检查6接缝宽度11用钢直尺检查抹灰工程验收规范1. 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24、1000 m2应划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普通灯具安装验收规范 1 主控项目1.1 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2 软线吊灯,灯具重要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3 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25、。说明:1.2 由于灯具悬于人毋日常生活工作的正上方,能否可靠固定,在受外力冲击情况下也不致坠落(如轻度地震等)而危害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普通软线吊灯,已大部分由双股塑料软线替代纱包双芯花线,其抗张强度降低,以227IEC06(RV)导线为例,其所用的塑料是PVC/D,交货状态的抗张强度为10N/mm2,在80空气中经一周老化后为10+20N/ mm2,取下限为8N/mm2(约可承受质量为0.8kg不被拉断)。而软线吊灯的自重连塑料灯伞、灯头、灯泡在内重量不超过0.5kg,为确保安全,将普通吊线灯的重量规定为0.5kg,超过时要用吊链。其余的规定与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26、范GB50258-96规定一致。1.3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说明:1.4 固定灯具的吊钩与灯具一致,是等强度概念。若直径小于6mm,吊钩易受意外拉力而变直、发生灯具坠落现象,故规定此下限。大型灯具的固定及悬吊装置由施工设计经计算后出图预埋安装,为检验其牢固程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故应做过载试验,同样是为了使用安全。1.5 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说明:1.6 钢管吊杆与灯具和吊杆上端法兰均为螺纹连接,直径太小,壁厚太薄,均不利套丝,套丝后强度不能保证,受外力冲
27、撞或风吹后易发生螺纹断裂现象,于安全使用不利。故作此规定。1.7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说明:1.8 灯具制造标准中已有此项项规定,施工中在固定灯具或另外提供安装的防触电保护材料同样也要遵守此项规定。1.9 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1)室外:2.5m(室外墙上安装);开关、插座安装质量管理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室内电气照明
28、的开关插座安装工程。2、施工准备2.1材料要求:2.1.1各型开关: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2.1.2各型插座: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2.1.3塑料(台)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料(台)板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2.1.4木制(台)板: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其板面应平整,无劈裂和弯翘变形现象,油漆层完好无脱落。2.1.5其他材料:金属膨胀螺栓、塑料胀管、镀锌木螺丝、镀锌机螺丝、木砖等。2.2主要机具:2.2.1红铅笔、卷尺、水平尺、线坠、绝缘手套、工具袋、高凳等。2.2.2手锤、錾子、剥线钳、尖嘴钳、扎锥、丝锥、套管、
29、电钻、电锤、钻头、射钉枪等。2.3作业条件:2.3.1各种管路、盒子已经敷设完毕。盒子收口平整。2.3.2线路的导线已穿完,并已做完绝缘摇测。2.3.3墙面的浆活、油漆及壁纸等内装修工作均已完成。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清理接线安装3.2清理:用錾子轻轻地将盒子内残存的灰块剔掉,同时将其它杂物一并清出盒外,再用湿布将盒内灰尘擦净。3.3结线:3.3.1一般结线规定:3.3.1.1开关结线:a同一场所的开关切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点接触可靠。b电器,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3.3.1.2插座连线:a单相两孔插座有横装和竖装两种。横装时,面对插座的右极接相线,左极接中性;竖装时,面对插座
30、的上极接相线,下极接中性,见图3.3.1.2.1和图3.3.1.2.2所示。图3.3.1.2.a.1插座横装示意图图3.3.1.2.a.2插座竖装示意图b单相三孔及三个四孔插座结线示意,见图3.3.1.2.b.1和图3.3.1.2.b.2保护接地线注意应接在上方。图3.3.1.2.b.1单相三孔插座示意图图3.3.1.2.b.2三相四孔插座示意图c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尽有明显区别,且其插头与插座配套,均不能互相代用。d插座箱多个插座导线连接时,不允许拱头连接,应采用1C型压接帽压接总头后,再进行分支线连接。3.4安装开关、插座准备:先将盒内甩出的导线留出维修长度,削出
31、线芯,注意不要碰伤线芯。将导线按顺时针方向盘绕在开关,插座对应的接线柱上,然后旋紧压头。如果是独芯导线,也可将线芯直接插入接线孔内,再用顶丝将其压紧。注意线芯不得外露。3.4.1开关、插座安装:3.4.1.1一般安装规定:开关安装规定:(a)接线开关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为23m;距门口为150200mm;且拉线的出口应向下。(b)扳把开关距地面的高度为1.4m,距门口为150200mm;开关不得置于单扇门后。(c)暗装开关的面板应端正、严密并与墙面平;(d)开关位置应与灯位相对应,同一室内开关方向应一致;(e)成排安装的开关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拉线开关相邻间距一般不小于20mm;(f)
32、多尘潮湿场所和户外应选用防水瓷制拉线开关或加装保护箱;(g)在易燃、易爆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开关应分别采用防爆型、密闭型,或安装在其它处所控制;(h)民用住宅严禁装设床头开关,(i)明线敷设的开关应安装在不少于15mm厚的木台上。3.4.1.2插座安装规定:(a)暗装和工业用插座距地面不应低于30cm;(b)在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安全插座。采用普通插座时,其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m;(c)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低差不应大于5mm;成排安装的插座高低差不应大于2mm;(d)暗装的插座应有专用盒,盖板应端正严密并与墙面平;(e)落地插座应有保护盖板;(f)在特别潮湿和有易燃、易爆气体及粉尘的场所不应装设
33、插座。3.4.2开关、插座安装:3.4.2.1暗装开关、插座:按按线要求,将盒内甩出的导线与开关、插座的面板连接好,将开关或插座推入盒内(如果盒子较深,大于2.5cm时,应加装套盒),对正盒眼,用机螺丝固定牢固。固定时要使面板端正,并与墙面平齐。3.4.2.2明装开关、插座:先将从盒内甩出的导线由塑料(木)台的出线孔中穿出,再将塑料(木)台紧贴于墙面用螺丝固定在盒子或木砖上,如果是明配线,木台上的隐线槽应先顺对导线方向,再用螺丝固定牢固。塑料(木)台固定后,将甩出的线孔中穿出,按接线要求将导线压牢。然后将开关或插座贴于塑料(木)台上,对中找正,用木螺丝固定牢。最后再把开关、插座的盖板上好。3.
34、4.2.3开关、插座安装在木结构内,应注意做好防火处理。4、质量标准4.1基本规定4.1.1一般规定4.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1.1.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4.1.1.1.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4.1.1.2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4.1.1.3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4.1.2主要设备、
35、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4.1.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4.1.2.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4.1.2.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4.1.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4.1.2.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
36、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4.1.2.6开关、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其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4.1.2.6.1查验合格证,防爆产品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4.1.2.6.2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4.1.2.6.3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规定如下: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2)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Q: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
37、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4)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4.1.2.6.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4.1.3工序交接确认4.1.3.1 照明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吊扇的吊钩预埋完成:电线绝缘测试应合格,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应基本完成,才能安装开关、插座和风扇。4.1.3.2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4.1.3.2.1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4.1.3.2.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4.1.3.2.3
38、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4.1.3.2.4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4.1.3.2.5照明全负荷试验必须在本条的1、2、4完成后进行。4.2开关、插座、风扇安装4.2.1主控项目4.2.1.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4.2.1.2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2.1.2.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
39、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4.2.1.2.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4.2.1.2.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4.2.1.3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1.3.1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4.2.1.3.2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4.2.1.4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1.4.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
40、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4.2.1.4.2相线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无软线引至床边的床头开关。4.2.1.5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1.5.1吊扇挂钩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吊扇挂销直径,有防振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4.2.1.5.2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小于2.5m;4.2.1.5.3吊扇组装不改变扇叶角度,扇叶固定螺栓防松零件齐全;4.2.1.5.4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mm,紧固:4.2.1.5.5吊扇接线正确,当运转时扇叶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4.2.1.6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1.6.1壁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尼
41、龙塞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少于2个,且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4.2.1.6.2壁扇防护罩扣紧,固定可靠,当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4.2.2一般项目4.2.2.1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2.1.1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4.2.2.1.2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4.2.2.1.3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O.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4.2.2.1.4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
42、固,密封良好。4.2.2.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2.2.1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项板不小于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4.2.2.2.2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4.2.2.2.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4.2.2.3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2.3.1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吊杆上下扣碗安装牢固到位:4.2
43、.2.3.2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吊扇开关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4.2.2.4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2.4.1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4.2.2.4.2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防护罩无变形。4.3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4.3主控项目4.3.1 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4.3.2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5、成品保护5.1安装开关、插座时不得碰坏墙面,要保持墙面的清洁。5.2开关、插座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进行喷浆,以保持面板的清洁。5.3其它工种在施工时,不要碰坏和碰歪开关、插座。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6.1开关、插座的面板不平整,与建筑物表面之间有缝隙,应调整面板后再拧紧固定螺丝,使其紧贴建筑物表面。6.2开关未断相线,插座的相线、零线及地线压接混乱,应按要求进行改正。6.3多灯房间开关与控制灯具顺序不对应。在接线时应仔细分清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