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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则1.0.1 目的为适应设计市场需要,确保设计质量,实施设计控制,以满足施工要求,使装饰产品达到预期的艺术效果和使用效果,特制订本规定。1.0.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各类新建、改建装饰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编制。1.0.3 相关文件1. 公司设计控制程序2.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令,应符合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遵守设计工作的程序。1.0.4 要求1.室内各部分设计的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必须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2.设计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搞清方案设计或初步
2、设计构思、意图及原则;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1.0.5 职责1. 总工程师组织制订、完善本程序文件,检查、督促本程序的实施,对公司总经理、设计总监负责。2. 设计所所长(主任)协同、执行和组织实施本程序的规定,对总工程师负责。1.0.6 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1.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以及主要装饰材料的实物样板和产品照片等几个部分组成。辅助专业包括给排水、强电、弱电、采暖通风等,凡涉及的工程内容均须按施工图的深度要求出图,各专业图纸必须进行相互审图、会签以
3、承担设计责任。2. 施工图设计应以环境整体和建筑功能部位为编排单位,着重于工程技术、施工工艺、构造做法等方面的设计。3.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能根据其编制施工图预算;(2)能根据其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3)能根据其进行工程施工和安装;(4)能根据其进行工程验收。1.0.7 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内、国外、行业和地区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设计说明中注明图集名称和页码。重复利用其他部位的图纸时,要详细了解原因、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做必要的校算和修改。1.0.8 本规定关于设计说明书和图纸应表达的内容、深度等要求,是考虑对各种类型装饰
4、工程通用而编制的。在进行一项具体设计时应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相应内容的深度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当设计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将其增补编入设计文件中。第二章 施工图设计2.0.1 图纸目录先列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确定的平面图、立面图,后列新绘制图纸,再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内容如下:工程名称、图纸序号、图号、图名、图幅、比例。2.0.2 设计说明1.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概述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本设计有关的内容及设计原则);2.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准的文件,说明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概况。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筑地
5、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等级、建筑层次、功能部位、建筑风格、主要结构类型及本施工图设计项目的范围以及所采用的通用图和标准图等;3. 设计项目的相对标高与总建筑绝对标高的关系;4. 主要材料及做法的说明;(1) 对隐蔽工程如墙体、楼地面、吊平顶、门窗等工程的防火、防水的统一做法、材料规格尺寸等,用文字或列表加以详细说明;(2) 装饰面有关的进出风口、烟感、喷淋与装修相关的配合说明。5. 特殊要求做法的说明(如防火、防腐、防辐射、防尘、防静电、隔声、吸音等);6. 对采取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7. 各个专业、各个工种的施工队伍及施工人员,在施工墙、柱、门窗工程、平顶工程、地面工程、水、电、
6、风工程等分部分项装饰工程中的施工工序、操作规程、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说明。2.0.3 图例符号与本项目设计内容相关的图例符号除建筑通常使用的之外,应专页汇统说明,列于设计说明之后;具体设计时,相关于每张施工图上的符号必直接在图上引注说明。2.0.4 装饰材料表所有饰面材料必须编入材料表内。材料必须标明材料型号、规格、参考厂家或产地、颜色、使用层别、部位及空间名称等。2.1.0 平面图平面图分类如下: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地面铺装(平面)图、墙体定位图、索引平面图、天花综合(平面)图等。2.1.1平面布置图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结合原土建图与现场实际,编排室内空间平面尺寸及尺寸间关系。1
7、.幕墙、柱(壁柱),内外门及消防卷帘门的位置,门窗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和房间的特殊设计要求(如洁净度、恒温、防爆、防火等);2. 一般只标注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分段尺寸、总尺寸;3. 在图上加绘地面装饰、绿化小品、陈设景观、活动家具、卫生器具、水池、台、橱、柜、隔断等位置;4. 电梯、楼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及主要尺寸;5. 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消防分区(防火卷帘门)、雨水管、变形缝等位置及尺寸;6. 根据设计复杂程度,必须加绘局部放大平面图;7. 首层平面绘指北针。2.1.2 天花平面图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结合平面布置图,编排室内空间天花造型及图案尺寸间关系。1.
8、天花造型及图案尺寸,收边尺寸及与轴线位置的相关尺寸(包括检查口);2. 天花造型及图案的材料编号、名称、规格和灯具位置等;3. 一般只标注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4. 天花高程;5. 剖切线及编号(反映材料做法构造);6. 天花造型及图案大样索引(反映厚度、尺寸关系);7. 有关平、立面节点详图索引(反映材料做法构造);8. 阳台、雨篷、通风竖井、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消防梯、防烟垂壁、消防分区(防火卷帘门)、雨水管、变形缝等位置;9. 根据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别不同空间加绘放大天花平面图。2.1.3 地面铺装(平面)图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结合平面布置图,编排楼地面及地坪图案尺寸。1.
9、 注出各个功能房间的地面装饰材料、颜色、平面及竖向造型,如楼地面划格、装饰图案造型、构图形式、材料组合方法等;2. 一般只标注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3. 地坪图案的标准尺寸,收边尺寸及与轴线位置的相关尺寸;4. 地坪图案的材料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及相对应的实物样板号等;5. 装饰面的各个标高;6. 剖切线及编号(反映材料做法构造);7. 地坪图案大样索引(反映施工隐缝拼接尺寸位置);8. 有关平、立面节点详图索引号(反映材料做法构造)9. 根据设计复杂程度,一般应分别不同空间加绘放大地坪平面图。2.1.4 墙体定位图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结合平面布置图,编排室内空间重新分隔布局的详细定
10、位尺寸。1. 建筑平面的纵横墙、柱、轴线编号及轴线间尺寸;2. 指北针与比例尺、楼、地面原设计标高;3. 隔间开间、进深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形状尺寸和与轴线的尺寸关系;重新分割的隔墙及门窗、楼梯等,并注明各个墙体的材料、厚度以及纵横双向的详细定位尺寸;4. 标注出楼地面不同高低部分的平面范围的详细尺寸及高低变化的设计标高。2.1.5 索引平面图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结合平面布置图,编排室内各个功能空间平、立面索引标号。1. 一般只标注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2. 内外门、窗的编号;3. 剖切线及编号(指连续剖切、反映连续尺寸品种不同地面、不同天花间的相关尺寸关系);4. 有关平面节
11、点详图索引标号;5. 全部立面图索引标号。2.1.6 家具(位置索引)平面图1. 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要求,在平面布置图上编排家具的平面布置、基本造型、外形尺寸、材料、颜色以及家具单体设计的索引号;2. 固定式家具(如壁橱、博古架等)与活动家具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体设计的索引号等应编制明细表;3. 家具以图例符号表示,图例符号的使用在图纸上必须直接加以说明;4. 一般标注轴线编号和轴线间尺寸;5. 室内的水池、花台以及特殊装饰,诸如雕刻等应注明详图索引号、另行放大、平、立、剖面和节点详图。2.1.7 天花综合平面图1. 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要求,在天花平面图上安排烟感、喷淋、喇
12、叭、检修口及不同形状的进、出风口等位置的综合布置;2. 烟感、喷淋、喇叭、检修口及不同形状的进、出风口等位置以图例符号表示,图例符号的使用在图纸上必须直接加以说明;3. 除标注轴线编号和轴线间尺寸外,一般需注明烟感、喷淋、喇叭、检修口及不同形状的进、出风口等位置纵横双向的详细定位尺寸;4. 有关风口制作或成品规格尺寸,以大样图索引说明。2.2.0 立面图立面图分类如下:立面图、立面详图、立面大样图。2.2.1 立面图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要求,结合平面布置图中立面的位置长度,结合原结构图与现场实际空间高程,编排室内空间立面尺寸及尺寸间关系。各方向立面应绘全。1. 墙、柱(壁柱),轴线和轴线编
13、号,内外门窗为止;轴线间尺寸、门窗洞尺寸、分段尺寸、固定在立面上的器具、池、台、橱、柜及隔断的位置尺寸、水平总尺寸;2. 立面全高程尺寸、地面线、天花线高程、门窗洞高、竖向分段尺寸、固定在立面上的台、橱、柜及隔断的高度尺寸等;3. 立面饰面材料名称、规格等;4. 剖切线及编号(反映材料做法构造);5. 局部造型及图案大样图索引(反映相关尺寸关系);6. 有关立面镶嵌、转折、节点立面详图索引(反映材料做法构造);7. 差异小、不难推定且非重要部位的立面可省略,但须文字说明被省略立面图的空间位置、立面方向及省略的原因。2.2.2 立面详图根据立面图确定的详细的材料规格、形状、外观尺寸、构造方法。立
14、面详图也可在相关剖面图或剖面大样图上表示,如剖面图或剖面大样图未能表示完成时,则需单独绘出。2.2.3 立面大样图根据立面图确定立面图比例所未能表示完全的细部立面尺寸(如石材块料间的缝隙宽度等)。2.3.0 剖面图剖视位置应选在具有代表性和比较复杂的部位。建筑空间布局不同时,除绘制较完整的连续剖切外,应绘制局部剖面。2.3.1 剖面图(连续剖切)连续剖切为确定空间相邻部分的隔间墙位置厚度尺寸、天花、地坪间的高程变化关系。1. 墙、柱、轴线、轴线编号;2. 饰面至原结构面的距离尺寸,外饰面材料的厚度尺寸,加工断面形状尺寸,连接件的材质、规格尺寸,连接 件与面层、结构的连接方式、位置尺寸,粘结方式
15、的分层厚度及材料做法等;3. 饰面材料名称、规格;4. 局部构造处理详图索引。2.4.0 节点大样和构造详图1. 节点大样和构造详图包括平面节点详图,立面节点详图和剖面节点详图三大部分,均应注明与平、立、剖施工图相对应的节点详图索引号、自身比例尺、节点详图名称。2. 构造做法要表达清楚,尺寸应详细,不规则造型要用方格网表示,必要时要做足尺大样;3. 各种装饰材料的组合,色彩的搭配,相互连接及与结构面连接办法,接缝和线脚的形式,以及基底的等处理办法均要交代清楚;4. 材料图例要标准,没有标准图例的,要在图上另行表示;5. 采用标准图、通用图或产品说明书中的节点详图的要说明清楚并提供相关的资料;6
16、. 某些重要的承重、受力的节点做法要经过结构验算。2.4.1 橱、柜平面、立面、剖面、大样图2.5.0 门窗表 2.5.1 门表1. 根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确定的形式,特殊要求(如防火、隔声、吸音等)编绘;2. 各种不同形式、尺寸编号;3. 注明形式、编号、数量、安装位置、尺寸、材质、玻璃厚度、五金、加注颜色及备注定型产品或加工制作;4. 附门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编排顺序3.0.1各种图样应分别编号图纸编排顺序如下:图号 图纸名称AO01 图纸目录AO02 设计说明AO03 材料做法表AP101 平面布置图AP102 天花平面图AP103 地面铺装(平面)图AP104 墙
17、体定位图AP105 索引平面图AP106 天花综合(平面)图AE101 立面图A、BAE102 立面图C、DAD101 空间大样图AS101 节点详图(含天花、地面、墙面、装饰构件、家具等详图)以上范例中,英文字母A为设计空间区域代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也可用阿拉伯数字1,2,3或罗马字母,);P1-,E1 , S1, D1其中英文字母为图样类别,阿拉伯数字代表所画楼层。3.0.2 序号编定: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应在每张图纸图签的页码空栏內填写其序号。编号方式: 001,002,003,999。页码序号编毕应标注在图纸目录内。本标准用词说明4.1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和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6.2 本标准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