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人员合同培训讲稿讲义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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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招标代理人员合同培训,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站李颀,培训内容安排:,合同管理、工程担保、施工合同结算现行的文件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竣工结算备案合同网上备案,一、合同管理、工程担保、施工合同结算现行的文件:,1.合同管理的相关文件:,所有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使用企业法人公章,对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办事处及个人印章签订的合同,合同管理部门不予以备案。凡是工程价款支付约定不明确,包括工程款支付时间,支付部位及支付款项不明确的,各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不予以合同备案。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备案前,应当先向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备案,提交工程结算文件以及按合同约

2、定支付工程款的财务付款对帐单,由合同管理部门出具工程合同结算备案书。建设单位凭结算备案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工程合同结算备案结算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合同备案管理分工(按照津政办发200851号)、管理的内容(订立、变更4.3款、终止4.4、结算4.5)、备案内容的要求、备案管理要求(报备时间、方式、所需资料6.3、审核要求、未备案的处理、备案异议处理)、合同纠纷调解、依据执行标准与示范文本。,办理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及补疑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或未招标备案通知书)原件合同正本及副本原件至少5本(下载的网备合同应带有防伪水印

3、)业务办理通知单勘察设计合同:外地的中标人需提交“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备案证书”施工、装饰、设备安装合同:提交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履约担保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若承包人履约担保为企业担保,应提供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注册资本金担保金额的5倍以上。财政项目:发包人可不提供支付担保,应提供带有财政资金来源的计划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合同的系列文本,代建合同(没有示范文本)勘察、设计合同桩基检测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装饰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没有示范文本)设备、材料安装合同可参照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在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合同站备案),2.工程担保的相关文件:,因其第15条

4、同业担保承担的责任与招标法相违背。第十五条 采用同业担保的承包人不能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时,担保人可按下列入式之承担担保责任:(一)向承包人(被拟保人)提供资金、设备或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二)直接参与该项目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三)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业主的损失给予赔偿。,在03年对房地产项目推行双向担保的基础上,从04年开始全部建设项目推行双向担保。政府投资工程可试行项目代建制。,只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为房地产项目作担保。采用综合评审中标的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总价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工程,担保金额不得

5、低于工程合同总价的15%。,同一保证人不得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中同时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担保履约担保:包括业主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不得作为保证人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担保。甲乙双方应采用: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担保:由银行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总价款的10%,采用经评审最低标中标的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5%工程款支付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起30-180天。履约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的工

6、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180天。保证责任的承担、担保文件集中管理(保函原件与合同一并备案、合同管理部门向保证人出具收讫证明,复印件交由债权人保存)在指定银行开设担保保证金帐户的担保公司目前有20家。,3.施工合同结算的相关文件:,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规定总价合同。(现采用较少)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

7、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分为:按月结算与支付和分段结算与支付。按照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

8、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满后清算。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合同结算内容包括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变更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备案内容应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一致,任何项目的增减与工程量清单相应。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预见的调整应在承包范围内进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直接签署的在总承包范围之外的专业工程项目也要进行施工合同竣

9、工结算备案。使用财政投资(含国家各部委拨款,各类基金),政府提供保证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国外赠款建设项目的重大变更,应履行基本建设报批程序,在施工合同结算备案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审核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07号)竣工结算文件:可以由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建设单位自行审核,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2.备案时间: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合同结算。3.提交资料:竣工结算文件、经备案合同、证明合同履行完毕资料(或还款计划)。合同结算备案时,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无争议的,可不要求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竣工结算报告书。,二、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

10、司法解释文件,法释200414号:,1.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2.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以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4.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合同另行订立的建设工

11、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三、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一、上网下载:http:/218.69.106.76/EPR/index.aspx网页右侧:承发包合同备案使用说明(内含2009年度在津备案工程担保企业名单 附:建设工程合同结算备案资料)(2010-10-27),1.甲乙双方对结算报价认可、均 无疑义,可选择,(乙方报甲方)结算报价书(甲乙双方)结算审定书(甲乙双方)财务对账单竣工结算备案书,2.甲乙双方未达成一致或甲方无造价工程师审核,可以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核。,(咨询方)结算审核书(咨询方)财务审核报告竣工结

12、算备案书,二、结算备案所需资料及要求:,1.原备案的合同(复印件)2.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复印件),3.(甲乙双方)结算审定书或(咨询方)结算审核书加盖甲方(咨询方)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附证件的复印件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附资质证书复印件,4.(甲乙双方)财务对账单或(咨询方)财务审核报告,加盖甲方(咨询方)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清除尾款以外的工程款。要提供还款计划书,内容包括:还款的时间分几次还清,每次的还款额度落实还款计划的保证措施,5.如有已完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未经招标站和合同站备案,(包括施工总承包、

13、专业承包、分包)需核实的内容:,在结算备案前,先看承包单位是否有资质;如资质具备,可进行合同结算。(未经过备案的)承发包合同,四、合同网上备案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补充内容:,目前在招标文件中常见的问题中标通知书或未招标备案书中常见问题,一、在招标文件中常见的问题:,承包范围:的内容表述的不严谨,没有明确具体的分部工程,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或者以一个“等”字代替,非常容易出问题。一个工程存在多标段时,应对每一标段分别列出其承包范围,标段的承包范围一样的除外。,2.质量标准:是合格与不合格。奖项不能作为质量标准。可以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奖惩办法,不能

14、只惩不奖,应公平合理。,3.建设单位应将承包人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及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避免中标后签订合同因为某项内容未包含在造价中引发争议。,4.如果考虑建筑2008881号文件,应按照采用不同的合同方式分别说明具体的调整方法。,需要注意:工期超过12个月:应采用可调价格工期在12个月以内:可采用固定价格,可调价格 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方法。,固定价格(包括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包含不了所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其约定的范围太广,根本不可能全部包含在风险系数中。风险系数一般包含: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价文件(其中规费、税金除外)及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报价中允许调整的

15、内容:应为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规模、标准)及现场签证及地下障碍物,地基处理,由建设单位提出、设计方出图、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核准,随工程进度或结算时按实调整。不应有金额的限定。一般设计变更:按常规可以一次包死,计入到风险系数中。对于建设单位考虑到降低投标人的风险,可以有金额的约定。,5.担保应执行建筑2008127号文件,其形式与额度应与评标办法相对应,投标书中所附的担保格式应与担保形式一致。,履约担保:中标后合同履约,需要中标单位提供。(履约担保3种形式:银行、担保公司、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期间由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本市不采用履约担保企业担保,履约保证金:招投标法第46条中:招标文

16、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国家计委30号令第62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6.招标文件中如果将合同条款列明,应按照前面所介绍的文件规定在“合同的授予或后附的专用条款”中明确: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比例等。,7.违约责任:在中标以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应单方面约定死。8.承包人投保内容:应为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取消。9.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如有则应列完整的明细清单。,10.补充条款:应为46条专用条款中没有涉及或固定格式中不能完善的,而且不应与现行法规、规相违背,并

17、且不能与前面的条款相冲突。11.联合体协议:对于中标后如何与甲方签订合同,应说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由主办方一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还是联合体各方分别与甲方签订合同?涉及到招标文件后附的相应合同文本格式!,1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本现发改委正在征求意见中。针对不同的招标类型,应有相应的合同文本!,二、关于中标通知书或未招标备案书中常见问题:,1.桩基检测:应明确施工的各类型桩数或检测桩的数量,如根、m、m3,不应标注为建筑面积需真实反映中标结果。2.联合体中标的,在注明总中标价后,如果是分别签订合同的,还应将各自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工期明确。3.暂估价的招标:工程名称注明*工程的分包、并有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盖章。,谢 谢!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站地址:建交中心2楼电话:23665013(fax)23673299 23673280-8513QQ:846638969,发包人变更备案应提交的资料:,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转让协议)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计划文件若工程名称变更,还应有地名审核部门的变更证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原第7页,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所需提交的资料:,中标(或备案)通知书招标文件或协议书,投标书填写合格的合同正本及副本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文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原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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