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专题讲座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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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湖南科技大学,Contents,湖南科技大学,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 境的活动中所产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的是协调人类和环境的关系,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湖南科技大学,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环境法律体系,国内环境法,宪法条文(第26条)综合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其他相关法,土地利用规划法污染防治法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环境标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国际条约,湖南科技大学,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环境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委员会或国务院批准缔结,湖南科技大学,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制订的法规与规章单行法的具体化某某实施细则,条例、办法、规定等,如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大学,横向结构内容,整 体 环 境 保 护 法,宪法,环保基本 法,环境规划 法,国土法,污染和公害防治法,自然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特别方面环境管理法,环境标准法,环境责任和程序法,环境保护法的结构和内容,湖南科技大学,环境保护法的特点,广泛性综合性较强的科学技术性世界共同性社会公益性某些规范的科学不确定性,湖南科技大学,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中华人

3、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第1条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实施主体 国家立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检查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环保局、政府、有关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湖南科技大学,中国环境保护的总方针,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相统一。,1983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湖南科技大学,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

4、环境的原则,湖南科技大学,Contents,湖南科技大学,第一章:总则 共8条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 共7条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共8条第四章: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共11条第五章:法律责任 共11条第六章:规定了该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和生效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年试行,年月日通过,环境保护基本法,湖南科技大学,我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六部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单行法,湖南科技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7年9月5日通过,88年6月1日施行,95年8月29日修订 第1章 总则 第2章

5、 大气污染防治的 监督管理 第3章 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第4章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第5章 法律责任 第6章 附则,湖南科技大学,2000年再次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将可持续发展规定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法目的加强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建立源头预防性和全过程控制的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立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的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强化区域总体控制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立达标排放的原则,禁止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湖南科技大学,强化政府责任和权力的规范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加强非工业生产源控制改革排污收费制度发展环保产业,促进环保市场化,湖南科技大学,大气类污染防治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

6、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湖南科技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11日通过,1984年11月1日施行,1996年5月15日修订 目的 适用范围 监督管理体制 管理制度和措施 防止地表水污染 防止地下水污染 法律责任,湖南科技大学,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7、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1996,湖南科技大学,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湖南科技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xx省实施办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湖南科技大学,固体废弃物类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管理办法XX省实施规定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湖南科技大学,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民用核设施安全管理条例 核材料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湖南科技大学,其他危险物质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工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5.5.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

9、全使用规定,湖南科技大学,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物集中控制措施,湖南科技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调查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近期和远期的影响环境影响的损益分析防治污染环境的对策、措施、建议结论,湖南科技大学,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如环境质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环境管理指标。责任分工,层层落实方案计划完成的时限奖、罚办法,湖南科技大学,环境保护责任制的形式,省、市、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厂长(经理)环境保护经

10、济责任制,湖南科技大学,“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湖南科技大学,征收排污费的政策,收费不免除治理污染的责任强制征收累进制收费,收费后仍没达标的第三年提高征收标准新污染从严原则专款专用排污费可用于企业防治污染的补助,湖南科技大学,限期治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确定限期治理项目,要对污染源进行调查评价限期治理要在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限期治理应针对突出的,严重的污染源限期治理应包括限期治理的时间、内容 对象和效果,湖南科技大学,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本作法,排污申报登记污染物总量规划分配,确定控制指标审核发证监

11、督管理,湖南科技大学,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湖南科技大学,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国务院经济综合

12、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禁止使用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名录。,清洁生产,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淘汰制度,湖南科技大学,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并逐步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工作。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应当包括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特征、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及污染危害程度等内容。,大气环境质量公报制度,湖南科技大学,其他类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3、管理规定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30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xx省节约能源条例,湖南科技大学,Contents,湖南科技大学,一、环境标准(environmental standards)环境标准是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发展经济及维护生态免遭破坏,根据国家的环境政策和有关法令,在综合分析环境特征、控制环境的技术水平、经济条件和社会要求的基础上,规定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污染物检测、分析方法、手段等所做的技术规范。如-环境质量标准。,湖南科技大学,二、环境标准特点,具有规范性:不是以法律条文、而是通过具体

14、数字、指标、技术规范来表示行为规则的界限,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环境标准同环境保护规章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制定和发布。,我国的环境标准,既是标准体系的一个分支,又属于环境保护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的性质*,湖南科技大学,我国的环境标准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一的环境标准发展到基本形成环境标准体系的过程。1973年,我国发布了第一个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到99年,我国发布的国家环境标准361项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29项*不断发展壮大,湖南科技大学,三、环境标准体系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15、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特点:强制性标准 地方标准必须严于是国家标准,湖南科技大学,环境标准体系,A、环境质量标准 是指国家根据人民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对各类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的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它明确规定了各类环境在一定条件下应达到的目标值,并约束有关部门在限期内应达到的环境质量要求,是各地对环境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和评价环境质量的基础。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湖南科技大学,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1保障人体健康和保护生态平衡是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首要原则 2以符合国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为原则3制定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考虑地区差异和实际污染水平,因

16、地制宜、切实可行4环境质量标准有时间限制性,湖南科技大学,B、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实现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并综合技术上的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而对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或数量做出的限制性规定。,环境标准体系,湖南科技大学,C、环境基础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是对环保工作中有指导意义的各种符号、代号、因式、量纲、名词术语、标记方法、标准编排方法、原则等所做的规定。,环境标准体系,湖南科技大学,D、环境方法标准 在环境保护中对环境检查、监测、抽样分析、实验操作规程、误差分析、统计、计算等方法所做的规定。,环境标准体系,湖南科技大学,E、环境标(校)准物质标准 环境标准物质是环境测试中,用来标定仪器、验证

17、测量方法、进行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或物质,对这些标准物质所做的规定就是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境标准体系,湖南科技大学,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关功能区分为三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我国主要的环境质量标准,湖南科技大学,一类 区为自然保护区、林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二、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地表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水域功能划分为五类。,我国主要的环境质量标准,湖南科

18、技大学,一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二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三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四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五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湖南科技大学,三、环境噪声标准 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为主要的环境噪声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标准中规定了城市中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湖南科技大学,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湖南科技大学,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GB156181995)

19、mg/kg,四、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土壤环境质量分为三类。,湖南科技大学,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2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含多氯联苯污染物控制标准,湖南科技大学,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合成制药行业废水排放标准,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20、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相关标准,环 境 法 律 责 任,湖南科技大学,Contents,湖南科技大学,环境法律责任概述,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污染或者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湖南科技大学,二、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 1、法律责任主体的广泛性。2、侵害对象的公共性和侵害结果的延续性。3、违法责任的复合性。,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案例1】一养殖场位于某河流的河口滩涂处,其上游有一纸厂向该河排放废水。一日,养殖厂鱼类成批死亡。经化验,鱼因纸厂废水中毒而死,而纸厂达标

21、排放。环保部门决定对纸厂罚款6000元,养殖厂也要求纸厂赔偿损失。问:,(1)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是否正确?,(2)纸厂是否应当赔偿养殖厂的损失?,不正确。因为纸厂达标排放,行为合法。,应当赔偿损失。因为纸厂实施排污行为,导致养殖厂鱼死亡。,湖南科技大学,环境民事责任,湖南科技大学,(一)定义,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是指当事人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环境,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定义,湖南科技大学,环境破坏民事责任,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二)种类,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一般民

22、事责任,特殊民事责任,湖南科技大学,二、构成要件,破坏民事责任,污染民事责任,行 为 违 法,有 损 害 后 果,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有危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实施排污行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违法性,特 征,为构成要件,不以过错,构成要件,归责原则,排污者造成了危害事实,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主观上有过错,更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达标合法超标违法

23、,湖南科技大学,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湖南科技大学,为什么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实施无过错责任原则?,湖南科技大学,实施无过错责任的原因:(1)保护受害人的利益(2)可促使污染者最大限度的履行义务,湖南科技大学,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情况,不可抗力 受害人自身过错 第三人过错,湖南科技大学,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以克服 环境保护法41条3款: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新水污染防治法85条2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社会事件:战争等,湖南

24、科技大学,2、受害人自身过错 原水污染防治法55条4款:水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新水污染防治法85条第3款: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湖南科技大学,3、第三人过错 原水污染防治法55条3款:水污染损失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新水污染防治法第85条第4款: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湖南科技大学,【案例2】某日,一纸厂因受台风袭击,污水处理设施受损,虽经工作人员全力抢修,终因设施损害严重,致使部分污水外溢

25、流入周边农田,造成农田污染,庄稼绝收。农民要求纸厂赔偿损失。,问:纸厂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环境保护法 第41条第3款,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纸厂能够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损失。,纸厂不能,污水外溢,流入周边农田。农民要求纸,厂采取措施,阻止废水外溢,纸厂不理,致使,湖南科技大学,【案例3】某农民从渔场附近的化肥厂排污渠抽水养鱼,后渔场大批鱼死亡。经监测分析,鱼场受到化肥厂废水严重污染,鱼系化肥厂废水中毒而死。农民遂要求化肥厂赔偿损失。,问:化肥厂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第5款 水污染损失由受

26、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答:不承担责任。因农民所受损害是由其自身过错造成的。,湖南科技大学,【案例4】某家具厂将废硝基稀料(俗称香蕉水)一吨,装成4罐,预备次日按规定处理。村民刘某偷偷将一罐运回,埋于屋后。后容器渗漏,污染水源,并导致村民赵某塘中鱼虾大量死亡。,问:村民所受损失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第款 水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答:应由刘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塘中鱼虾死亡系刘某保管香蕉水不当所致,与家具厂处理行为没有关系。,湖南科技大学,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

27、,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为什么环境破坏民事责任不实施无过错责任原则?,湖南科技大学,四、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1、排除危害排除可能发生的危害或者停止已经发生的危害并消除其影响。,湖南科技大学,2、赔偿损失财产损失(直接+间接)人身损失,一般损害: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残:+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28、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致死:+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湖南科技大学,注意:请求赔偿损失的主体除了单位和个人之外,国家亦可因国有财产遭受污染损害而成为赔偿请求人。如海第90条的规定,造成海洋污染者应赔偿国家的损失。复合污染造成的损失,所有加害人都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个或者某些加害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这个或者这些加害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湖南科技大学,民事责任通常与保险制度、责任分担制度相联系,包括环境基金、环境责任保险和国家补偿等。并且通过这些制度加以实现。因为环境污染和破坏突发性强,受害范围大,需要赔偿

29、的金额大,采取无过错责任一方面可能因致害方经济能力的限制而使受害方得不到及时赔偿,另一方面可能因巨额的赔偿使致害方破产,这些都有损于法律的公正、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而通过建立保险制度和责任分担制度则可以分散风险,既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也减轻了致害方的经济负担。通过这些制度实现无过错责任的承担也是环境民事责任分散风险的功能体现、是环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发展趋势。,湖南科技大学,3、恢复原状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85条: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湖南科技大学,五、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程序,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自行和解仲裁(仲裁委员会)调解(

30、分为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湖南科技大学,环境民事纠纷的行政调解是指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和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进行协商,相互让步,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方式。,环境保护法41条2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湖南科技大学,环境行政调解程序,环第 41 条第 2 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

31、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固噪大气等污染防治的单行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不是必经程序请求启动居中调解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湖南科技大学,侵权责任法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湖南科技大学,案例分析【案情1】杨蓉住在二楼,一楼是一家餐厅。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致使杨蓉家在炎热的夏天也无法开窗通风。由于长期被油烟熏,杨蓉安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机,已无法正常使用。杨蓉多次找餐厅协商,没有结果,于是向环保局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湖南科技大学,经

32、环保局监测,该餐厅油烟排放未超过国家标准。餐厅认为其达标排放,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承担杨蓉的经济损失。调解不成,环保局对餐厅作出餐厅赔偿杨蓉3,000元经济损失的处理决定。餐厅不服,认为环保局处理不当,于是以环保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处理决定。,湖南科技大学,【问题】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3、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为什么要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湖南科技大学,【分析】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不成立。本案中,即使餐厅达标排放污染物,可实施了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杨蓉的空调机无法正常使用的损害事实,且在排污行为与损害事实

33、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了无过错责任的条件。因此,餐厅应承担杨蓉的经济损失。,湖南科技大学,2、(1)实施污染危害环境的行为;(2)有危害事实;(3)污染危害环境的行为与危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实施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既能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又能促使污染者最大限度的履行注意义务。,湖南科技大学,【案情2】辽宁省某乡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矸场,由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经调查化验发现,排矸场矸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湖南科技大学,排矸场认为,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

34、放煤矸石。限于我国煤矸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矸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问题】该场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而构成免责理由?,湖南科技大学,【分析】该场主张矸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矸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的损害也是可以采取一定措施防止和避免的。,湖南科技大学,2000年12月15日,因周边采石、加工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使其养猪场遭受重大损失,养猪大户林如庆将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工商局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鄞州区工

35、商局核准上述3家企业注册登记的行政行为。,【案情2】,湖南科技大学,林如庆在称,2000年7月以来,养猪场旁边办起了采石场,距离养猪场只有200米。打炮声和各种噪声给养猪场造成很大影响,母猪有的因受惊吓流产,有的不仅无法顺利生产,甚至踩死了刚生下的乳猪。而商品猪听到打炮声噪声后,更是蹿到其他猪栏里,相互撕咬,造成不少伤亡。林如庆称,最明显的是,受惊吓的猪减慢了生长速度。本来一头猪仔养到25公斤左右上市只需100天,现在则需160天。他每年上市商品猪1000头左右,仅此一项,每年就损失6万元。,湖南科技大学,林如庆的诉讼代理人说他们专门向有关专家做了咨询。专家说,猪对噪声虽然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但

36、却无法适应突然产生的噪声,在此情况下可能受惊狂奔,甚至导致母猪流产。,湖南科技大学,代理人查阅了这几家单位的工商登记材料,发现没有环境影响评估方面的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石场这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在申请工商登记时,必须具备一个前置条件,即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经环保部门批准。但在这些企业并末提供相应报告书的情况厂,鄞州区工商局就向企业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科技大学,原告认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第三人(指企业)编制环境评估报告书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是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前置性条件。而在本案中,第三人并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工商部门将营业执照颁发给这

37、两家企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争论焦点,湖南科技大学,对此,被告鄞州区工商局持相反的看法,并提出了依据: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规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应责令其限期补办手段。因此、环保部门的审批手续并非以颁发营业执照为前置条件。而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管理办法的精神,工商局将营业执照颁发给第三入也完全符合规定。,湖南科技大学,法院经审理认为,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时,颁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其前置条件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现行法律

38、、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下审批不得领取营业执照,故被告发给第三人的营业执照符合法规定。第三人如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可以向环保做主管部门反映。据此法院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审理结果,湖南科技大学,环境民事诉讼特点:1、诉讼时效特殊 环境保护法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2、举证责任的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39、,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3、因果关系的推定4、起诉资格放宽,湖南科技大学,传统民事诉讼采取因果关系确定原则,即必须直接而确切地证明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A、环境诉讼因果关系认定的困难和因果关系推定由于环境侵权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在决定环境责任的成立上具有关键作用。原田尚彦就认为,决定公害诉讼的成立与否的最重要的争点是原因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因而恰当的因果关系确定的方法是环境诉讼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果关系推定,湖南科技大学,因为环境违法行为的形式复杂,环境危害后果大多是致害行为与污染物的作用机制共同相继完成,隐蔽性较

40、强;环境污染物种类繁多,相互之间以及与环境作用形式复杂,使得因果关系认定容易出现偏差;绝大多数环境危害后果的产生是污染物长期累积的结果,且危害也有一定的潜伏期,这使得危害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时间差,表现为不连续性、不紧密性和隐蔽性,而且由于时间过长,证据也容易灭失;,湖南科技大学,要证明环境侵权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科学技术知识和仪器设备,当事人的在人力、财力和科学技术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如还强调直接、确切的因果关系的证明,无疑是放弃环境损害的救济。,湖南科技大学,因而,在环境诉讼中,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不再采取传统法所采用因果关系确定原则,而只要达到或然性标准就可以了。因果关系推定的内涵在于当受害人对因果关系的举证达到表示相当程度的证明,即达到大致证明的程度但尚未达到必然性证明程度的举证,因果关系就应被推定,被告如果否认的,则应由其作出令人信服的实质性证明。,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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