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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加快建筑业发展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2013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3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2100亿元,同比增长16%和12%,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二、工作重点(一)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发展格局、培育竞争优势、增强发展动力。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专业企业发展,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比例协调、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建筑业发展格局。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在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2013年新增特级企业1家、总承包一级和勘察设计甲级企业20家、专业承包一级企业50家。(二)重视人才队伍
2、建设支持鼓励企业与相关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发展需要的企业家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制定培养实用型建设人才的指导意见;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决我省2.9万名临时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协商省职称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行业职称改革,2013年建设工程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数量比上年有较大增加;开展建筑企业职工队伍的全员培训,培训各类人员55万人;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农民工15万人。(三)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支撑引领为核心动力。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协作,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组建国家、省级技术研发中心;鼓励企业
3、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和工法,开发专利和专有技术;积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013年,力争鲁班奖3个,国家金银奖和优质工程奖8个。天府杯80个,省级施工工法200个,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5个、省结构优质工程100个、省标化工地150个,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2个。(四)积极拓展省外市场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增强市场拓展能力。充分发挥12个厅驻外机构作用,在未设驻外机构的重点省区增设工作联络点或联络员;加强与省外,特别是陕西省和云南省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举办多形式推介活动;积极为出省企业提供项目信
4、息、减化办事流程、搞好协调服务。2013年要巩固和提高省外份额,成建制输出劳务100万人,实现收入120亿元。(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体系平台,完善建筑业企业、人员、项目数据库。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作为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的重要参考,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力争将四川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管理办法纳入省政府招投标规范性文件1+N框架体系内。2013年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实现网上备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公开;企业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网上公示。(六)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
5、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建设。2013年,质量和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报建项目质量监督到位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三、工作措施(一)深化行政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行政职能调整,理顺工作关系,深化行政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文件,为企业资质升级和人员执业创造条件。研究、制定、出台支持建筑业发展和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市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减少审批环节,
6、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风景园林处、造价管理总站、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制定建筑业发展五年规划,加强引领和指导;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加大宣传,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建筑业在非农人口转移和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分析建筑业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减轻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规范招投标市场,治理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压资质、压工期、低价中标等突出问题;依法
7、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行为;研究建筑业企业跨地区承揽工程的办法,防止和清除地方和行业以种种方式设置的障碍,清理各种名目的高额保证金或其他管理费;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将省外入川企业市场行为纳入动态监管,依法监管、严格清出(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风景园林处、建设监察总队、驻厅纪检组、造价管理总站、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厅信息中心、建设劳务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三)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统计、人社、财税、科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重大政策协调、沟通机制,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和会商,加大政
8、策的支持力度;形成“企业主动、市场牵动、政府推动”的合力,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行政审批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四)认真落实,加强考核完善特级、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企业月度快报;召开“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工作会”,3季度召开推进会,检查落实推进情况,年末组织督查;建立建筑业发展考核机制,分解目标,落实任务,加强监督和年度考核(责任部门:办公室、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驻厅纪检组、造价管理总站、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建设劳务中心、厅信息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