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标志管理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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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标志管理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148号)精神、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实施规则,结合产品特点,制订本方案。1 适用范围 二氧化碳致裂器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2 认证模式按新产品认证模式进行认证,即:技术审查产品检验+现场评审,发放1年有效期的新产品工业性试验证书。3 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4 认证申请4.1申请人 申请人应为从事二氧化碳致裂器研发、能够承担产品主体责任的法人机构,并满足以下要求: (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所生产

2、产品应在其许可范围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4)具备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中规定的出厂检验能力; (5)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4.2 申请材料4.2.1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请产品登记表 应提交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请产品登记表。申请人基本信息详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平台的相关说明,已有安全标志网站正式会员账户的申请人可不提供。4.2.2 产品技术文件4.2.2.1 产品标准 申请人应提交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符合GB/T 1.1、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相关要求。4.2.2.2 产品图纸申请人应提交产品

3、装配图、储液管及定压剪切片部件图。4.2.2.3 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申请人应根据产品实际组成,提交申办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参见表1),并将产品的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全部纳入受控管理,以确保产品安全性能。表1 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序号零部件(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单位安标编号(或其它认证编号)有效期受控类别1启动电源/发爆器A/B2储液管C3启动器(含引药)C4发热材料C5定压剪切片C6充装阀D注:当引药、发热材料的组分、配方改变或储液管、定压剪切片的材质、尺寸等发生改变时,应履行变更程序。4.2.2.4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

4、/T 9969、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及相关规定。除包含产品执行标准、用途和使用环境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结构和性能概述、贮存、运输、使用和维护须知以及警示语句等内容外,还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在产品的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运输、充装、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要求或制定专门的各作业环节安全规程。(2)应明确配套启动电源或发爆器的规格及技术参数,允许二氧化碳致裂器同时作业的最大数量,操作中出现哑炮后的处理方法、措施,储液管重复使用的寿命或次数、复用检验周期、检验方法等。(3)充装及作业人员应由二氧化碳致裂器制造企业技术工人或由其培训合格的人员完成;严禁井下充装液体二氧化

5、碳,实际充装压力不得超过最大设计充装压力。(4)严禁在采掘泄压带、散落煤(岩)堆积体中进行深孔致裂。(5)致裂前应对致裂区周围人员、地面和地下建(构)筑物及各种设备、设施分布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然后进行致裂设计。必须编制深孔致裂设计说明书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6)操作使用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明确安全使用事项。4.2.3 产品自评估报告对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等有关规定,能否确保在煤矿井下安全使用等进行自评估,对产品企业标准的编制(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确定依据等)进行说明,并对自评估结论

6、负责。 上述文件资料应通过安全标志申办平台(www.aqbz.org)提交。5 初审、受理安标国家中心接到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符合要求的,与申请人签订认证合同,申请人交付申请费后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整改。6 技术审查依据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对申办产品的技术文件实施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报告。7 安全性能检验7.1检验样品申请人按GB/T 10111规定的方法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所需数量的样品。检验样品由申请人送样,每个申请型号送2台样品,另加15片与送样型号配套的定压减切片。不同型号产品实施差异性检验。7.2 检验方

7、式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实施试验室检验。7.3检验依据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及产品企业标准。8 现场评审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员和相关专家实施现场评审,评审依据为二氧化碳致裂器现场评审准则。该现场评审准则由矿用机械类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通用要求和二氧化碳致裂器现场评审专用要求(见附录)(首次申请时不考核生产规模和技术力量)组成,其中矿用机械类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通用要求可在安全标志网站(www.aqbz.org)查询。9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安标国家中心根据技术审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现场评审报告进行综合审查,符合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向申请人发放1年有效期的新产

8、品工业性试验证书。证书备注栏中应标注“未考核二氧化碳致裂器的泄放压力,由产品生产单位予以保证!”。10 认证时限按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11 持证要求持证人应遵循以下要求:(1)在进行工业性试验之前,二氧化碳致裂器生产单位和承担工业性试验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工业性试验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2)产品在矿井下进行工业性试验时,持证人应向安标国家中心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试验矿井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号及安全标志编号等;(3)工业性试验中发现安全问题,或二氧化碳致裂器安全技术要求(试行)存在不尽完善、合理之处时,及时通告安标国家中心。12

9、其它(1)二氧化碳致裂器工业性试验完成后再次申请时,应提供产品在矿山井下进行工业性试验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材料;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尚未颁布实施,且产品未发生变化的,按认证模式进行认证。产品发生变化的,重新评估后确定认证模式;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颁布实施,根据相关标准要求,按常规产品首次申办程序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参照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起草产品的使用、运输及储存作业安全规程。附录二氧化碳致裂器产品现场评审专用要求(试行)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应不少于20套/年技术力量应具有至少3名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化工、机电类)中级及以上专

10、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应不少于5年。关键零(元)部件的要求/必须具备的引用标准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4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T 6052-2011 工业液体二氧化碳GB 8031-2005 工业电雷管GB/T 10111-198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安标配套件启动电源或发爆器(以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为准)安标受控零(元) 部件储液管、启动器(含引药)、发热材料、定压剪切片、充装阀;(以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为准)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CO2充装装置,自行生产其它部件时有相应设备。必须具有的工装设备加工模具等。必备工位器具零部件转运和贮存货架等。进厂检验项目、设备过程检验项目、设备项目试验仪器、设备项目试验仪器、设备与产品关联和配套的启动器(含引药)、储液管、发热材料、定压剪切片、充装阀等功能、技术参数和一致性电源、测试工装、压力表等本安参数(指涉及时)数字万用表,数字示波器,线路板调、测试工装出 厂 检 验序 号出厂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名称备 注1外观目测/2配套启动电源/发爆器3液体二氧化碳/4密闭性秒表、压力表/5脚线米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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