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844391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资料脚手架安全规范标准.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2年公司脚手架规范培训培 训 资 料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全保证部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脚手架、模板等安全技术规范内容提纲: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一、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脚手架组成:1)立杆(单、双);2)大横杆;3)小横杆;4)剪刀撑(单、双); 5)扣件(直角扣、对接扣、旋转扣);6)基础;7)安全网(平网、立

2、网);8)脚手板;9)连墙件(拉接点);10)马道等组成。1、落地式脚手架双管立杆脚手架由于经济性不好,很少使用,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2、纵向水平杆的搭设要求;(1)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搭接(3)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

3、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于100mm。3、横向水平杆的搭设要求;(1)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2)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4、脚手架立杆的搭设要求;(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

4、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2)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单、双排脚手架底层步距均不应大于2m ; (4)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5)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5、连墙件的设置要求 (1)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2)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

5、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3)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4)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5)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6)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6、门洞的搭设要求 (1)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2)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7、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搭设要求 (1)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 (2)

6、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m,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4)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5)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 (6)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8、满堂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

7、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满堂脚手架施工层不得超过1层; (2)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至8m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8m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宜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设置。剪刀撑宽度应为6m8m;(3)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架体的外侧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m9m,竖向间隔4m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 (4)满堂脚手架应设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

8、得大于300mm。 9、满堂支撑架的搭设要求 (1)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a不应超过0.5m。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2)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分为普通型和加强型; 普通型: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m8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m8m;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8m。 加强型: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跨(且不小于3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跨;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6m,剪刀撑宽度应为3m5m。 (3

9、)剪刀撑斜杆应搭接,严禁对接;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m,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 (4)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5)当满堂支撑架高宽比大于2或2.5时,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 10、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 (2)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

10、 (3)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 (4)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5)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如使用钢丝绳卸荷,其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丝绳卡不得少于3个。10、脚手架搭设及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脚手架底部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200的木垫板; (2)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

11、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3)作业层防护: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4)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5)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6)停用超过一个月,应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与验收; (7)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应用安全网封闭; (8)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

12、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1、规范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坝等土木工程施工中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双排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架)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2、模板支撑架搭设要求 (1)模板支撑架和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按本规范进行结构设计和计算; (2)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不得大于0.7m; (3)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1.5m时,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连续设

13、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5m; (4)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 (5)当模板支撑架高度大于4.8m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m; (6)当模板支撑架周围有主体结构时,应设置连墙件; (7)模板支撑架高宽比应小于或等于2,当高宽比大于2时可采取扩大下部架体尺寸或采取其他构造措施。 3、检查与验收要求 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供应商应配套提供钢管、零件、铸件、冲压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三、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

14、0JGJ202-2010中的工具式脚手架在形式上分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和外挂防护架三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又称爬架,是仅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随工程施工逐层爬升或下降的外脚手架。它适用于建筑物立面简单、高度较高的情况。效率高,经济性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竖向主框架和导轨;水平支承桁架;脚手架架体;附墙支座(吊点);提升装置;同步控制装置;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原理利用已浇筑的混凝土结构将脚手架和提升机构分别固定(附着)在结构上。升降操作前解除结构对脚手架的约束,通过提升机构升降脚手架到位。利用附墙支座将脚

15、手架固定在结构上。下次升降前,解除结构对升降机构的约束,将其安装在下次升降需要的位置,将提升机构和脚手架连接,解除结构对脚手架的约束,完成升降。使用状态下,脚手架依靠附墙支座的固定和提升机构的连接保证安全。升降状态时,脚手架依靠提升机构和防坠装置保证安全。附着升降脚手架分类按组架构造分:单片式、整体式按提升动力分:电动、手动、液压按结构构造分 : 单片主框架、双片主框架按提升受力状态分:偏心提升、中心提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架体结构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二主框架支承点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 m

16、;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 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m。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在每个竖向主框架处设置升降设备,升降设备应采用电动葫芦或电动液压设备,单跨升降时可采用手动葫芦。升降设备必须与建筑结构和架体有可靠连接;固定升降动力设备的建筑结构必须安全可靠;设置电动液压设备的架体部位,应有加强措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安装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竖向主框架的结构构造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竖向主框架必须设置在附墙支座处。竖向主框架应与架体等高。可为单片式或双片式,可以是整体结构或分段对接

17、结构。结构形式可采用桁架或刚架等。架体节点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应能与水平支承桁架、脚手架方便、可靠的连接,并构成空间稳定结构。当采用中心提升方式时,双片竖向主框架在吊装悬挑梁行程范围内的内侧连系水平杆无法设置,此部分截面应采取加固措施保证其刚度。 竖向主框架内侧应设有导轨。水平支承桁架的结构构造水平支承桁架设置在相邻竖向主框架底部之间。其宽度与主框架相同,高度不宜小于1.8m,由双片桁架组成,用于支承上部的脚手架。水平支承桁架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并宜用节点板连接,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桁架弦杆宜采用通长杆件,或于跨中设一个拼接接头。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内外两片水平桁架的上弦

18、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必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内、外排桁架的上、下弦平面内均应设置杆件连成桁架,各节点应采用螺栓连接。水平支承桁架与竖向主框架的连接应采用铰接,各杆件轴线应交汇;也可将水平支承桁架放入竖向主框架底端框中。竖向主框架之间的脚手架脚手架设置在相邻竖向主框架之间,可采用各种脚手架形式。如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以纵向水平杆与竖向主框架相连,立杆应固定于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上,其构造应符合JGJ130的规定。当用于结构施工时,脚手架立杆的纵距应不大于1.5m,纵向水平杆的步距应为1.8m。脚手架外立面应沿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脚手架连成一体。剪刀撑

19、斜杆的倾角为4560,应与所覆盖架体在每个主节点处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扣紧;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附墙支座的构造规定每个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使用工况,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升降工况,附墙支座应有防倾、导向的功能。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应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螺栓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10010mm。连接附墙支座的混凝土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但实测强度不得小于10MPa。防倾覆装置包括导轨和安

20、装在附墙支座上的可滑动导向件。导向件卡住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的导轨;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2.8 m或架体高度的1/4;防倾覆装置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导向件用螺栓与附墙支座连接,其与导轨之间的间隙应小于5mm。防坠落装置应将竖向主框架和附墙支座连接,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能起作用。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除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整体式升降脚手架的制动距离80mm,单片式升降脚手架的制动距离150mm。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

21、定在不同的附墙支座上。钢吊杆式防坠落装置的钢吊杆规格应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5mm。同步控制装置同步控制装置是保证脚手架升降过程平稳受力的装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配备能限制荷载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整体升降方式,应采用限制荷载自控系统;单片升降方式,应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统,若设备受限时可选择限制荷载自控系统。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的功能要求当水平支承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mm时,应能自动停机。应具有显示各提升点的实际升高和超高的数据并有记忆和储存的功能。不得采用附加重量的措施控制同步。限制荷载自控系统的功能要求当某一机位的荷载超过设计值的15%时,能自动报警并显示报警机位;超过30%时,

22、应能使该升降设备自动停机。应具有超载、失载、报警和停机的功能。宜增设显示记忆和储存功能。除应具有自身故障报警功能,并应能适应施工现场环境。性能应可靠、稳定,控制精度应在5%以内。同步控制装置不应放置在脚手架上。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规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安装。相邻竖向主框架的高差应不大于20 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 ,且不得大于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其层间的中心误差应小于15 mm。连接处所需要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MPa。升降机构应连接正确且牢固可靠。安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行效果符合

23、设计要求;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规定每次升降前应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升降作业应按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升降过程中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应已解除。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 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 mm。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应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附着固定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固定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

24、可使用。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利用架体吊运物料。不得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不得在架体上推车;不得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不得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不得从事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停用超过三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当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6级及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螺栓连接件、升降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等应每月进行维护保养。

25、防坠落应做好附墙支座的连接计算和构造,确保附墙支座自身的安全。每一榀竖向主框架上至少应有一个防坠装置。防坠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使用工况,脚手架应和附墙支座可靠连接。升降机构不应固定在支承脚手架的附墙支座上。升降工况,升降机构和脚手架的连接应可靠。升降过程必须平稳,不得存在阻碍升降动作的障碍。同步控制装置应切实有效。遇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待查明情况、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不超载、超范围使用。防倾覆安装导向装置的附墙支座应牢固、可靠。导向装置应和附墙支座可靠连接。导向装置应能有效控制导轨的运行,防止导轨脱出。控制防倾导轨的最上、最下附墙支座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大于2.8米或架体高度的1/4。防高

26、空坠落作业层应满铺固定牢靠的脚手板。外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和密目安全网围挡。脚手架最底层应满铺脚手板,与建筑物墙面之间形成全封闭。脚手板的下面应用安全网兜底。安全用电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产品应具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验收的合格证书。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的相关要求:北京地区施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附着式脚手架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27、一)北京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登记备案表(见附件);(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估)证书、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产品合格证;(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以及进行升降操作人员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五)检验检测报告;(六)安装验收资料;(七)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外地进京企业需提供)。四、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设计当露天支架立柱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5,当高宽比大于5时,必须加设抛撑或揽风绳,保证宽度方向的稳定。1、模板构造与安装(1)模板施工应进行

28、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爬模、飞模、隧道模等特殊模板施工时,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3)钢管立杆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顶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4)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

29、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5)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8mm 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6)遇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7)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

30、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8)安装电梯井内墙模前,必须于板底下200mm 处牢固地满铺一层脚手板;(9)爬模的外附脚手架或悬挂脚手架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外侧应设防护栏杆和安全网。爬架底部亦应满铺脚手板和设置安全网。2、模板拆除要求(1)模板的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应设围栏,其内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并应设专人负责监护。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2)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3)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模板拆除后

31、,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防护;(4)拆除爬模应有拆除方案,且应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实施拆除;(5)遇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爬模拆除作业。3、安全管理(1)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满堂模板、建筑层高8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m的模板,在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3)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4)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32、固定应可靠;(5)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6)模板拆除作业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时,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7)高度4m以上的模板支架立柱采用扣件式钢管时,对所用扣件应采用扭矩扳手进行抽检,达到合格后方可承力使用;(8)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9)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10)当遇大雨、大雾、沙尘、大雪或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5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JGJ59-2011修改的主要内容:u 1.从结构形式上进行了调整。JGJ59-20

33、11共分为总则、术语、检查评定项目、检查评分方法、检查评定等级五章,由原来的十七张检查表增加为十九张检查表,将汇总表和检查表作为附录u 2.确定了强制性条文。将其中的4.0.1和5.0.3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即:4.0.1条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5.0.3条规定:“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虽然在此标准中仅仅设定了两条强制性条文,但我们从内容上看,4.0.1条中规定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在这个标准中的19张检查表中仅有高出作业与施工机具两张检查表没有设定保证项目,这是因为这两张表中检查项目之间没有内在的联系,而其他十七张检查表

34、中,都设定了保证项目,分值以每张表100分计算的话,保证项目占60分。那么4.0.1条的规定,我个人理解应该是施工现场在执行这个标准时,所有的保证项目都应按照强制性条款来执行。安全监督检查部门也要将保证项目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在5.0.3条中规定评分等级为不合格时,要限期整改达到合格,那么什么叫不合格呢?4.0.3条中的3规定: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总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在5.0.2的3不合格的标准是两条:(1)当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时(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那么从这两条中看在现场检查中有一个保证项目为零分,那么这个现场就

35、为不合格了,当一个表为零分时此现场也很难达到70分了,所以保证项目都应视同为强制性条款。 u 3.按照全国统一的制定标准的格式,增加了“术语”章节,这一章中对“保证项目”、“一般项目”、“公示标牌”、“临边”等术语进行了解释。u 4.增设了“检查评定项目”章节,这一章增加的篇幅较大,将原有检查表中的检查内容以文字条款的形式进行了表述,十九张检查表中的检查内容分为十九节进行了表述。u 5.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 4、检查评分方法4.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4.0.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中各

36、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4.0.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4.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

37、按下式计算: (4.0.3-1)式中:A1 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B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C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5.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4.0.3-2)式中:A2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D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E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6.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5、评定等级5.0.1 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5.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

38、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优良: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2.合格: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3.不合格: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5.0.3 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u 6.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u 7.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u 8.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 u 9.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9、“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u 10.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原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u 11.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中重要的条款3.1.3.1中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

40、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3.1.3.2中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3.1.3.3中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

41、员进行签字确认。3.1.3.4中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3.1.3.5中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1.3.6中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3.1.4.1中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3.1.4.2中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

42、、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1.4.4中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3.2.3.1中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3.2.3.3中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7)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3.2.3.5中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2)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4)宿舍

43、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5)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6)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7)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3.2.3.6中5)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3.2.4.1中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3.2.4.2中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3.2.4.3中1)应建立卫生

44、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3.2.4.4中1)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4)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u 12.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中重要的扣分项表B.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

45、向斜撑,每处扣5分;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表B.7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10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10分。表B.8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5分;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2分;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未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扣5分;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6分;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

46、签字确认,扣5分;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架体底层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严,扣10分。表B.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扣10分;升降或使用工况,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的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扣10分;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大于6m,扣10分;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扣10分;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10分;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及下弦之间设置的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5分;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扣5分;架体外立面设置的连续式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扣8分;升降工况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扣10分;主要构配件进场未进行验收,扣6分;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定岗定责,扣510分;安装、升降、拆除时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及专人监护,扣10分。表B.11 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510分;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