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路301号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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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综合说明2二、招标依据4三、招标文件4四、招标要求5五、投标答疑5六、投标文件6七、投标须知7八、开标、评标及定标10九、附加条款15十、合同主要条款16十一、其他需说明事项(加粗填写)19附件121附件224附件337一、综合说明(一)工程概况招标单位辽源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名称南京路301号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代理单 位青岛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 话刘洋 0532-85063860建设单位辽源路街道办事处计划文号青北发改发201364号规划许可证/资金来源市财力投资工程地点南京路301号工程造价98.86万元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工程类别类建筑规模/工 期90日历天

2、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层 数 /层 高/ 总 高 度/结构形式其他跨 度/基础形式/(二)招标说明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缴纳截止日 期2013年6月9日发标时间2013年5月29 日-6月4日地 点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二单元601室踏勘现场时间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地 点本项目施工现场送答疑时间2013年6月5日1

3、0时00分地 点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二单元601室取答疑时间2013年6月6日10时00分地 点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二单元601室标书送达时 间2013年6月18日14时00分地 点市北区吴兴路139号院内(老外贸城)一楼市北区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8日14时00分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14时00分地 点市北区吴兴路139号院内(老外贸城)一楼市北区开标室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南京路301号楼院综合整治,包括墙面抹灰、保温隔热、更换金属开平门、对讲门、庭院绿化整治。二、招标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4、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 ;(七)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八)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7号)的通知;(九)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及规定。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

5、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统一发给投标人。2、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和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二)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五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6、。投标单位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招标文件包含本文件及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四、招标要求(一)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并提供证书原件副本。(二)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关证明(获奖证书、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市场行为、施工合同等)的原件,且真实可靠,否则相应分项不得分。(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与资

7、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四)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特殊工程如确需分包,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分包项目须经招标单位同意,达到一定规模的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六)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青岛市城乡建委有关规定执行。五、投标答疑(一)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须招标单位解答或澄清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招标单位将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报采购办审查通过后,统一发给投标单位。(二)投标单位获取招标

8、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投标单位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三)投标单位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单位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和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六、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

9、标文件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主要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针对外地入青企业);(4)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

10、提供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企业在办理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时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经理的证明(山东省内的外地入青企业可由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5)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仅针对注册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入青企业);(6)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资料,包括项目合同、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行业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

11、文件,以及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资料(获奖工程提供);(7)投标项目经理上二年获得副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的表彰奖励资料的复印件。获得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行业协会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者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获得其他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业行业协会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建筑行业协会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须提供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材料,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投标项目经理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建筑行业协会)以外的组织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奖项不予

12、认可);(8)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和同一负责人单位明细;(9)其他需提交材料。备注:(1)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以上第1、2、3、4、5条资料的原件,否则,将被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若该投标人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开标环节。 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1商务标书投标商务标书投标文件应用不

13、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商务标书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标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标书应至少由以下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用提供);(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5)项目负责人简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简介;(6)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证明等证明文件;(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其他需提交的材料。2.2技术标书制作2.2.1技术标书不分正本、副本,必须单独制作

14、,使用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提供的封面,目录及正文统一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单面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正文标题首行及内容首行应顶格或空两格起。图表中的文字使用5号宋体打印,进度计划表等使用A3复印纸。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及正文格式详见封皮内侧版式。标书按封面标志点使用白细线绳纵向“三点一线”(不侧包)装订,结系在背面中孔位置。 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标书中不得出现修改、勘误及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并按技术标封面内侧说明在指定位置加盖投标

15、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后密封。2.2.2技术标书主要内容:(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2)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3)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4)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注:以上(1)-(4)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此外出现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判其不得分。七、投标7.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应分别标明并单独密封在三个密封袋内,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技术

16、标书(或商务标书、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人名称”等字样。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不用密封。7.2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招标说明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说明。3、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其他说明(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少于3份(不含3份),招标人将依法重

17、新组织招标。(3)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4)招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若招标人误收了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终止其评标资格。7.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关于投

18、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投标。7.4、投标报价1、投标企业应根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发20113号)、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青建管字201143号)、现行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主管部门近期发布的计价文件及市场指导价格。2、投标价格: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

19、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及协调服务费和协调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单列,均不得让利和优惠。违反本条规定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均值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7.5投标有效期 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补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7.6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20000 元( 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 6 月 9 日,投标保证金需按以下账号缴纳: 名 称: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38070401040001666-602 开户行:农行四方支行鞍山二路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户提交。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企业需将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部分中,开标时还应当携带原件以备现场核查。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采用电汇方式并提前1-2天缴纳,并在用途中注明南京路301号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未按

21、规定格式填写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的,将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无法识别或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所有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7个工作日内退还。3、招标人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招标项目出现异议或投诉时,在调查处理期间相关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2、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八、开标(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和参加人员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说明。2、开标会参加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本人身份证)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二)开标会程序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2)投标人法人委托人、项目经理等人员签到;(3)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宣布开标;(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当众点名核验项目经理到场情况;(6)评标

23、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并当场宣布通过审查的投标人;(7)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标书;(8)宣布技术标评审结果,技术标评审合格的进入投标报价评审阶段;(9)招标人随机抽取报价下限;(10)投标人随机抽取唱标顺序,并按顺序唱标;(11)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商务标书,计算评标基准价、报价下限;(12)投标人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九、评标(一) 评标委员会1、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一般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所需评标

24、专家,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当天从青岛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

25、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二)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三)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标程序、标准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盖企业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6、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 (4)项目经理或按规定要求变更项目经理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证件)原件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的;(5)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的,或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与投标报名的不一致且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变更;(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以外,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

27、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注明哪一个有效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或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并且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变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共同投标协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7)投标文件未加盖注册造价师资格章或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章的 ;(8)未按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的;(9)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的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

2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5)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4、当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四)评标办法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办法见附件1。2、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7号)执行。本次评标采用 “合理范围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后附件1所示

29、。(五)评标报告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为2个,并标明排序。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六)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退回图纸及资料, 7 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押金。(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单位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

30、0个工作日前确定。定标后,招标单位于 7 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八)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单位于 30 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计取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

31、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十、定标(一)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前2名出现并列时,并列名次的投标人不标明排序。(二)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

32、)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确定。(四)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在青岛市市北区招标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十一、合同授予(一)定标后,招标单位于 7 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于 30 日内根据中华

33、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十二、合同主要条款(一)报价1、报价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发20113号)、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青建管字201143号)、现行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主管部门近期发布的计价文件及市场指导价格。2、投标价格: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及协调服务费和协调内容。(二)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

34、实际开工日期为准。1、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不得因为开工日期的变更而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2、中标单位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工期长。3、中标单位所报工期,除招标单位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1、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 一次性验收合格。 2、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建安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四)合同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 (3)可调价格合同;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法:5.1工程预付款: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0%拨付,

35、预付款的扣回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5.2进度款支付:承包人按月提交当月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报表,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后,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80 %。如当月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待形象进度追赶完成时给予拨付。工程竣验收通过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结算并经审计部门确认后,付至工程审定值的90%,剩余10%留作质量保修金。(六)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 1、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采用包工包料。承包人应提前7天将所需设备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颜色、质量、产地、合格证、准用证、到货时间等报投资招标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在

36、7日内审核确定签字盖章后方可采购;未经签字确认的,不得用于工程。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凡青岛市有备案要求的材料必须有备案证。 3、承包人在材料进场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证明复印件,在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时须呈交有关单据,证明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符合要求。4、对有复检抽查要求的材料、构件,承包人应及时进行送检,检测。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5、承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采购,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七)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如下方法办理: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变更设计文件由招标单位、设计单位、监

37、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施工。 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由中标单位或招标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八)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由招标单位委托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关于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将与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中详细说明。(九)奖罚条例:1、质量奖罚:达到 / 奖工程造价的/%,达不到 / 罚工程造价的

38、/ %,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修至合格。2、工期奖罚:总工期以合同为准,提前一天完工,奖给工程造价的千分之 / ,反之,罚工程造价的千分之 一 。(十)工程保修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按工程造价的10%留作保证金。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二 年;2、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5、其它约定: / 竣工验收满一年后,质量保修金全部返还。 (十一)特殊专业的分包: 无 十一、其他需

39、说明事项(加粗填写)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天。2、根据规定,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如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则其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已报造价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发至各投标单位。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进行澄清或修改,并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仍有异议的,可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要求招标人重新编制并发布工程招标控制价。(一)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且质疑合理、确需重新编制的;(二)招标控制

40、价中主要人、材、机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的;(三)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要复核的。3、投标报价时,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缴纳,应包含社会保障费。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80%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投标报价格式详见附件3所示。5、招标文件疑问书面形式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之规定送交,同时将疑问电子版发至“jianangongcheng”邮箱内。6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有前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如果不回避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并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予以扣分,经评审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会议主持人宣读全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填写青岛市投标企业回避说明,如出现多个投标人相互回避的情况,投标人之间应当做好协

42、商,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及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主动回避的投标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当互相监督,如发现其他投标人有回避情形的,应于开标会现场及时提出。 附件1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执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青建管字20137号)文件规定,采用“ 合理范围低价法 ”的评标方法。2、合理范围低价法2.1合理范围低价法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 2.2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合格(6.6分及以上)进入下一阶段

43、投标报价评审。2.3商务标书评审2.3.1随机抽取报价下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或公证机关监督下,公开从评标基准价的96、97、98%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确定为报价下限。2.3.2投标人唱标:由各投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唱标顺序依次唱标。2.3.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采用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当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当5n7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当7n9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当9n11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

44、报价去掉2个最高、3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当11n13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4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以此类推)当n17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6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其他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去掉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后,对剩余投标报价,按照第一步计算报价均值的规则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3.4投标人排序:对等

45、于或高于报价下限的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当投标人报价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者居前。当2家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一时,排序并列第一。当2家以上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一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排序为并列第一的两家投标人。当2家以上(含2家)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相同且并列第二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该多家投标人其一为排序第二的投标人。2.3.5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报价评审得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当前2名并列时,排序并列第一。2.3.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单位。3、附技术标书评审办法技术标书评审办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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