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兰彩瓦厂厂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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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简要本)项目名称:厂房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兰彩瓦厂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编制日期:二一四年四月目 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33、环境影响分析5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0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36、总结论16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由来绍兴市越兰彩瓦厂于2003年3月向绍兴市越城区发展计划局申报了“新建厂房及综合用房” 项目,并获立项批复,但至今尚未实施;为合理利用已征土地资源,绍兴市越兰彩瓦厂决定重新启动厂房建设项目,投资1200万元,实施厂房改扩建

2、项目,该项目已报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厂房改扩建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工业园区(原前赵村)。项目所在地东面为道路,隔路为绍兴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前赵中心粮库北区;南面为绍兴市化轻公司城东仓库;西面为绍兴市兴顺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仓库;北面为通道,隔通道为河流,河流以北为岑前村(距项目边界最近距离200m)。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用地面积4200.93平方米,建造厂房总建筑面积6753.65平方米,本项目仅为标准厂房建设,无生产内容。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1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

3、面积m24200.932总建筑面积m26753.65其中1#车间m24869.32三层,高13.55m2#车间m21884.33四层,高14.25m3建筑占地面积m22081.38其中1#车间m21601.062#车间m2480.324建筑密度%49.55容积率/1.616绿地率%16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管理人员共计3人,常日班工作,年工作日300天,内部不设食宿。公用工程项目的给水、供电分别接自岑前工业园区的给水干管、供电电缆,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场区和屋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

4、汇集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单位的一级标准后排入环境。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污染问题项目为新建,所在地块原有部分临时建筑,原作为仓库及沿街商铺使用,现已腾空,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拆迁期工程分析项目所在地块原有部分临时建筑,项目建设前,须对地块内原有建筑进行拆除,房屋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粉尘和噪声,另外还有拆迁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2.2施工期工程分析2.2.1主要工艺过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1。填土、夯实 地基土、建筑垃圾 噪声、

5、粉尘 现浇钢砼柱梁 建材、水 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砖墙砌筑 砖、建材、水 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门窗制作 木材、型材 废木材、废塑钢、噪声 屋面制作 防水涂料、建材 浆水、噪声、建筑垃圾 抹灰、贴面 建材、涂料 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 附属工程 建材、水 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 油漆施工 油 漆 有机废气、垃圾 *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围墙、化粪池、窨井、下水道、排污口等。 图2-1 施工期主要工艺流程图2.2.2施工期污染源分析表2-1 施工期部分污染物一览表类别名称污染物估计(产生)排放量废气建筑施工扬尘粉尘难以估算施工设备、车辆尾气CO、NOx、碳氢化合物难以估算施工装修时的油漆废气油漆废

6、气1.49t废水生活污水水量1020tCODcr300mg/L0.31t氨氮35mg/L0.04t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油类难以估算泥浆废水SS难以估算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噪声源强见表2-2固废建筑垃圾固体废物135.1t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2.0t2.3营运期主要污染因素分析项目按照标准厂房建设,营运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是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2。表2-2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1t/d、39t/a1t/d、39t/aCODcr300m

7、g/L、0.012t/a100mg/L、0.004t/a氨氮35mg/L、0.001t/a15mg/L、0.001t/a大气污染物无固废生活生活垃圾0.45t/a0t/a建设单位如引进其他有污染的项目,应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厂房如对外招租,营运期产生的污染主要和承租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关,具体污染源强应由入驻企业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定量确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3、环境影响分析3.1拆迁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前,须对地块内原有建筑进行拆除,房屋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粉尘和噪声,另外还有拆迁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由于项目拆除时间很短,拆迁粉尘可通过采

8、取喷洒水雾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地块内原有建筑较为低矮,拆迁工艺主要以人工拆迁为主,噪声源强较小,且拆迁时间很短,拆迁结束后,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即可消除。房屋拆除后完好的砖块可以回收利用,门窗及木材可以出售。其余建筑垃圾除了可以用于就地平整场地外,还可以运往其它建筑场地作平整场地材料,因此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拆迁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设立临时厕所、化粪池和食堂污水隔油池等,临时食堂油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进入临时化粪池,化粪池废水用环卫吸粪车清运,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并及时联系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9、,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2.1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装修期的油漆废气。施工扬尘粉尘污染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为施工作业方式、原材料的堆放形式和风力等,其中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经调查,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2.5m/s时,建筑工地的TSP浓度为其上风向的22.5倍,其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的浓度均值为0.49mg/Nm3,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的1.6倍。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气象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即影响范围为90

10、m。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每天实施洒水抑尘作业4-5次,合理选择堆场位置,并实施洒水,提高料堆表面含水率,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扬尘造成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米。表3-1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距离(m)52050100TSP小时平均浓度(mg/N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施工扬尘的另一种情况是建材的露天堆放和搅拌作业,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受作业时风速影响,因此,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类作业及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此外,在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使用等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尽量避免或减少扬尘的产生

11、,防止区域环境空气中粉尘污染。总之,为减少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制订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在转运过程中不要超载,装土车沿途不洒落,在大风干燥天气停止施工;平时对进出道路和厂区必须实施洒水进行抑尘,洒水次数和洒水量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尽量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项目地四周砌筑围墙;各建筑物脚手架外设置细目滞尘网;四周场界砌筑围墙;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对空气环境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汽车尾气尾气污染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燃料油种类、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和风力等,其中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因素的影响最大。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经调查,在一般气象条件下,

12、平均风速1.9m/s时,建筑工地的NOX、CO和烃类物质的浓度为其上风向的5.46倍,其NOX、CO和烃类物质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00m,影响范围内NOX、CO和烃类物质的浓度均值分别为0.216 mg/Nm3、10.03 mg/Nm3和1.05 mg/Nm3。NOX、CO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的2.7倍和2.5倍,烃类物质不超标。油漆废气: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经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大的影响。3.2.2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设备,因而产生不

13、同施工阶段的噪声,不同施工阶段施工机械设备的声级见表2-2。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3-8dB,一般不会超过10dB,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最高的为灌注打桩机达81dB。露天单台建筑机械施工时可视为点声源,距离加倍时,噪声降低6dB,同时考虑空气吸收附加衰减,各类设备噪声随距离衰减情况见表3-2。表3-2 各种建筑机械的干扰半径* 单位:米阶段噪声源Y55Y60Y65Y70Y75土石方装载机3502151307040挖掘机190120754022打桩钻孔式灌注桩机200125803923结构混凝土振捣器200110653721混凝

14、土搅拌机190120754225木工圆锯170125855630装修升降机8044251410注:干扰半径表示声级衰减为相应声级时所需的距离。对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可知,在施工点距场界70米以上时,施工场界昼间噪声达标,夜间距场界350m以上可达标。另外,各种施工车辆的运行也将引起道路沿线噪声超标。项目施工噪声昼间对附近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夜间施工噪声对北面的岑前村(相距200m)有一定的影响。虽然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完成而随之减轻,但项目施工的噪声影响在所难免。为保证周边村民生活环境质量,项目地四周应砌筑围墙;要求施工单位除对各施工设备周

15、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低噪声的建筑机械外,应着重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报绍兴市环保局批准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告示周围单位和民众。同时,建设与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和村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以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项目建成后,以上影响将消除,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2.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工程建设时,需用水泵外排淤积水,而施工中产生的堆土、弃土等,也会由于降雨的冲刷泥浆带入受纳水体。因此,施工单位应在现场设沉淀池,将施工污水排入池体沉淀后,再将上层澄清

16、液回用于场区和道路洒水抑尘;尽可能减少泥浆废水的产生量,产生的泥浆废水经临时排水沟引流至泥浆池,用槽罐车清运至绍兴市建设工程副产品循环利用中心处置,不得排入附近河道。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它们成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建议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和临时沉淀池,径流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或用于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是本工程建设期的主要水污染源,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可通过设置临时厕所、化粪池和食堂隔油池,临时食堂的油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进入临时化粪池,化粪池废水用环卫吸粪车清运,化粪池容积按停留23天设置,可有效减少污水及污染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

17、水体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3.2.4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须及时联系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施工期堆土、物资堆放应尽量远离北面河岸,并在四周进行围挡和覆盖。施工期的固废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2.5安全影响分析项目地东面为道路,项目施工对周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项目建设必须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施工场地周围设立围墙,

18、高度为3米;塔吊按有关部门要求设置,尽量远离道路,塔吊主体(吊臂除外)用隔尘布或网围起;当建筑物周围搭上棚架后均用隔尘布或网围起;相关人员进出施工场地戴安全帽等。3.3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按照标准厂房建设,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区和屋面雨水经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根据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污水入网意见书可知,项目地附近尚无城市排污管网,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经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物量为CODcr0.004t/a、氨氮0.001t/a,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等级。(2)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经采取表3-3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保要求。表3-3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分类产生工序产生量属性废物代码利用处置方式委托利用处置单位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生活垃圾生活0.45一般固废-卫生填埋环卫部门符合建设单位如引进其他有污染的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确定。项目厂房如对外招租,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由入驻企业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3.4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厂房可进一步作其他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4.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表4-1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类别污染防治措施预期效果施工期大气(1)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2)施工工地周围设置3.0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或砌筑

21、围墙;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滞尘网进行封闭,缩小施工现场扬尘的扩散范围,风速较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3)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及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4)装运土方车辆采用密封式运输,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5)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施工场所的粉尘污染。(6)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

22、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8)施工现场运输车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以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9)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应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10)油漆和涂料喷刷作业时,挥发性有机溶剂可能被织物面板和顶棚饰面等吸附,因此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次序,作业后应对建筑物进行自然性通风。油漆、涂料采用新型无污染环保产品。(11)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可以减轻施工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加强施

23、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应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施工现场应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道路和场区洒水抑尘或排放。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收集后用槽罐车运至绍兴市建设工程副产品循环利用中心处置。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临时堆场应距离北面河道50m以上,并采取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开挖方临时堆放地四周应进行围筑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的食堂污水设置临时

24、隔油池隔油后进入化粪池、粪便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环卫吸粪车清运。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采用静压式灌注桩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施工场地周围村民和其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

25、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强噪声设备移至离场界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立临时声屏障(如砌筑围墙),高度为3.0米;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施工机械四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机动车辆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车辆鸣笛。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可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6、固废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绍兴市城市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并及时送城市垃圾填埋场或作铺路基等处置。对于弃土应及时清运到规定地方。开挖土方和物资堆放点尽量远离北面河岸,堆放时四周应用填土草包围筑。施工人员居住区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固废对周围基本无影响生态对施工时发生的野生动物如鸟、蛇、蛙等,不得捕捉或杀害。施工单位在开挖地表土时,应将地表土集中放置,妥善保存,作为绿化土利用。可以减轻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文物施工场地发现文物,要及时保护。及时保护文物其他使

27、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如环保型涂料、装饰板材等,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营运期废水(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场区和屋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2)项目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单位的一级标准后排入环境。(3)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排污标志牌和采样口,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符合进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污水水质要求。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固废对周围无影响其他引进有污染的项目时,应单独进行环

28、境影响评价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要求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房如对外招租,在招租时,对进驻企业应有所选择,建议入驻企业类型为污染很小的纺织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等类别;承租企业撤租后应做好退役期环境保护工作。引进项目产生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保要求4.2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4-2。表4-2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时期序号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建设期1扬尘施工场地洒水和设置围栏或围墙、建筑脚手架外细目滞尘网等8.02施工废水沉淀池、隔油池、临时排水沟等5.03噪声临时围护和可移动式的隔声屏障3.04生活废水、固废设置临时厕所、隔油池、化粪池、垃圾收集箱2.

29、0营运期1废水雨污分流及收集系统8.0化粪池、集水池、外排管道、规范化排污口等10.02固废固废收集系统0.53其他厂区绿化2.04合计/38.5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38.5万元,占总投资的3.21%。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5.1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和NH3-N。(1)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39t/a)、CODCr量0.012t/a、NH3-N量0.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前赵

30、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总量控制建议值。(2)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39t/a)、CODCr量0.004t/a、NH3-N量0.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具体排放量由企业报绍兴市环保局核准。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

31、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5.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5.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工业园区(原前赵村),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位于绍兴市区中北部城市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D04),属优化准入区,该功能区的产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要求如下: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污染很小的纺织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电子信息行业,服务业、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行业;清水河道整治,城区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园林建设工程,住宅建设,城市道路,城市供排水。限制类: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的项

32、目,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项目等工业生产性项目;现有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改扩建项目,生态及旅游区的污染项目,矿山开采。禁止类: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禁止发展项目,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禁止发展项目。环保准入要求:具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规定指标的项目,须替代1.2倍以上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必须进网。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0.60吨标准煤,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小于30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小于5.0千克/万元工业增加值。项目为厂房改扩建项目,产生的污染较小,为该功能小区的允许类建设项目,因

33、此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废气类污染物及噪声排放。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总量控制分析见5.1。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

34、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等级;生活垃圾经环卫清运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废气类污染物及噪声排放,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仍能维持现状等级;因此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5.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采取使用多孔砖、保温性能好的建筑材料、环保型装修材料、节能节水等清洁生产措施,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因此,项目符合环评审批要求。5.2.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本项目

35、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工业园区(原前赵村),项目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允许发展的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落后的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6、结论与建议6.1环

36、评总结论绍兴市越兰彩瓦厂厂房改扩建项目选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工业园区(原前赵村),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清洁生产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均能维持现状等级。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的各项原则,就环境保护而言,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6.2建议引进有污染的项目时,应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要求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房如对外招租,在招租时,对进驻企业应有所选择,建议入驻企业类型为污染很小的纺织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等类别;承租企业应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要求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加强管理,积极采取环评中提出的清洁生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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