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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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十一、挖掘机34二十二、装载机36二十三、装渣与运输37二十四、隧道洞口管理38二十五、临时用电38二十六、杂工清理40二十七、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41二十八、附则49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总 则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作为本项目隧道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1)隧道施工,安全第一。凡是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同时,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2)隧道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情况,使

2、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3)施工前组织技术攻关,并进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对易发生事故的施工地段,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4)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标的工地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本安全规程,严禁酒后进入隧道,严禁不带安全帽、穿拖鞋进入隧道。(5)在隧道内施工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司机、电焊工、砼工,必须持证上岗。(6)施工单位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保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保用品。(7)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代,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

3、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现场交待清楚。(8)对所发生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2、施工通风2.1一般规定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救护队。2.2通风系统2.2.1低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采用压入式或巷道式。2.2.2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或隧道,施工通风方式宜

4、采用巷道式。2.2.3瓦斯隧道各工区在贯通前,应做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贯通后,必须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2.2.4瓦斯隧道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连通风。2.2.5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2.2.6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时,对于低瓦斯工区,应能将洞内各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对于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其长度较大的独头巷道,应能将工作面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有平行导坑的巷道式通风时,平行导坑的瓦

5、斯浓度稀释到0.75%以下。2.2.7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集聚的风速不得小于1m/s。2.2.8瓦斯隧道施工中,对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可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办法,以消除瓦斯聚集。2.2.9瓦斯隧道在施工期向,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机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2.2.10采用平行导坑作回风道时,除用作回风的横通道外,其他不用的横通道应及时封闭,留作运输用的横通道应设两道风门。2.3通风设备2.3.1压入

6、式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2.3.2瓦斯工区,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2.3.3瓦斯突出隧道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风机,均应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及风电闭锁、瓦电闭锁供电。2.3.4瓦斯隧道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风管口到开挖面的距离应小于5m,风管百米漏风率应不大于2%。2.3.5排放高浓度瓦斯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应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巷道式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回风系

7、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3、电气与作业机械3.1一般规定3.1.1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供电应配置两套电源,隧道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载。3.1.2瓦斯隧道内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l)高压不应大于10000v;(2)低压不应大于1140v;(3)照明、手特式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低瓦斯工区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工区和煤与瓦斯突出工区不应大于127;(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v。3.1.3瓦斯隧道内的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

8、接向瓦斯隧道内供电。3.1.4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器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传动和转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和遮拦。3.2电缆3.2.1瓦斯隧道内高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l)固定敷设的电缆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2)移动变电站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3)电缆应采用铜芯。3.2.2瓦斯隧道内低压动力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l)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2)移动式或手持式电器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3)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3.2.3瓦斯隧道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

9、橡套或矿用塑料电缆。3.2.4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应悬挂。悬挂点间的距离,在竖井内不得大于6m,在正洞和平导或斜井内不得大于3m。(2)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若受条件限制,当电缆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m。(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lm。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m。3.2.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与电器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器设备连接。(2)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

10、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暴型。高压低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3.3电器与保护3.3.l瓦斯隧道内的低压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启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3.3.2瓦斯隧道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灯;(2)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3)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3.3.3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3.3.4瓦斯隧道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相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3.

11、3.5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的局部通风机和开挖面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3.3.6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避雷装置;(2)由地面直接进入隧道内的轨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3)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3.3.7隧道内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下列要求:(l)接地网上任一

12、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2)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3.4作业机械3.4.1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3.4.2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必须是矿用防爆型。3.4.3蓄电池机车及矿灯的充电房,应离开洞口50m以上,因条件限制,只能设在洞内时,必须有专门的通风系统。4、钻爆作业4.1一般规定4.1.1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必须采用安全防爆型机电设备。4.1.2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

13、防设施,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4.1.3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应须持证上岗。4.2钻爆作业4.2.1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l)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5%;(2)必须采用湿式钻孔;(3)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4.2.2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2)爆破地点20m内,矿车、碎石、煤渣等物体阻塞开挖面不得超过1/3;(3)通风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4)爆眼内煤、岩粉清除干净;(5)爆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4.

14、2.3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4.2.4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4.2.5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l/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炮眼应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填满封

15、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4.2.6爆破网络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接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2)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3)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4)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5)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4.2.7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做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16、4.2.8在非瓦斯突出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l%,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5、揭煤防突5.l煤层超前探测5.1.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标识的各突出煤层位置进行超前探测,标定各突出煤层准确位置,掌握其赋存情况及瓦斯状况。5.1.2超前探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近突出煤层前,应在距设计煤层位置1520m(垂距)的开挖工作面打超前探孔一个,初探煤层位置;(2)在距初探煤层位置10m(垂距)处的开挖工作面上打3个超前探孔,并取岩(煤芯),

17、分别探测工作面前方土部及左右部分煤层位置;(3)按各孔见煤、出煤点计算煤层厚度、倾角、走向与隧道的关系,并分析煤层顶、底板岩性;(4)掌握并收集探孔施工过程中的瓦斯动力现象;(5)各探孔施工应满足下列条件:1)每个探孔应穿透煤层并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2)正式探测孔应取完整的岩(煤)芯,进入煤层后宜用干钻取样;3)各探孔直径应不小于76mm;4)施钻中应观察孔内排出的浆液、煤屑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5.2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措施5.2.1经预测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时,施工单位应在揭煤前制定包括技术、组织、安全、通风、抢险、救护等技术组织措施。5.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

18、技术负责制,成立揭煤防突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施工技术、通风安全、瓦斯检测、救护抢险等部门的负责人。5.2.3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可采用钻孔排放、抽放瓦斯、水力冲孔等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技术措施;铁路隧道,以采用钻孔排放措施为宜。5.2.4钻孔排放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钻孔排放应先进行设计;(2)钻孔排放设计内容应包括:煤层赋存状况、煤层参数、预测时的各项指标、排放范围、钻孔排放半径、排放时间、排放孔个数、每孔长度、角度、排放孔施工及排放期间的安全措施等;(3)排放时间、排放半径及排放孔个数,应根据排放范围及隧道总工期综合分析确定,其排放范围及排放孔角度可参照下表(附表一)取值。 附表一: 钻孔

19、排放参数参考值排放范围(m)钻孔排放半径(m)排放时间(d)排放孔角度 ()左右上下0.31.01530水平角仰角倾角555-730-90045020(4)钻孔排放位置应设在距煤层垂距不小于3m的开挖工作面上,施钻时各孔应穿透煤层,并进入顶(底)板岩层不小于0.5m;(5)钻孔排放布孔时,在煤层厚度二分之一处的孔距应不大于2倍排放半径,并以此计算各孔的角度和长度;(6)当煤层倾角小、煤层厚、一次排放钻孔过长、俯角过大时,可采用分段分部多次排放,但首次排放钻孔的穿煤深度不得小于1.0m。即:揭开煤层前,先排放工作面前方煤层前段和中段瓦斯,揭开煤层后或在煤巷掘进时,在排放煤层中段和后段的瓦斯。(7

20、)瓦斯突出工区,宜采用上下半断面长台阶法开挖,以利用上部台阶排放下部台阶的部分瓦斯,其台阶长度应根据通风需要和隧道结构的安全、围岩稳定性综合考虑确定。(8)下部台阶瓦斯排放应采取下列措施:1)可在上部台阶底部打俯角孔排放;2)孔距与排距均以1.0m为宜;3)每排排放钻孔连线应与煤层走向平行。(9)排放孔施工前应加强排放工作面及开挖段的支护,防止坍塌造成突出;(10)排放孔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施钻,钻孔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其角度和长度;(11)排放孔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各种异常情况及动力现象,当某孔施工中动力现象严重,可暂停该孔施工,待其他孔完成后再补钻该孔;(12)每钻完一个孔应检测该孔瓦斯浓度,

21、然后每天进行两次,以掌握排放效果和修正排放时间。5.2.5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作面风流及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检测,当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5%时,应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加强通风。5.3石门揭煤及煤巷掘进5.3.1揭煤前应进行石门揭煤设计,其内容包括:揭开石门、过煤施工、出煤层等各阶段施工方法、支护手段、组织指挥、抢先救灾挖方案及安全措施等。5.3.2采用震动放炮措施时,石门开挖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垂距是:急倾斜煤层2m、倾斜和缓倾斜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垂距。5.3.3石门揭媒易用微震动爆破法。5.3.4不同倾角、厚度的煤层可用下列方法揭煤:(1)急倾斜和倾斜薄煤层,应

22、一次全断面揭穿煤层全厚;(2)急倾斜和倾斜的中厚、后煤层,一次全断面揭入煤层深度应不小于11.3m。(3)缓倾斜煤层,应一次全断面揭开岩柱。当倾角小于12,岩柱水平长度大时,可刷倾面解开煤层。5.3.5石门揭煤爆破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出洞外。在煤层中掘进时,可在洞内远距离爆破。5.3.6在半岩半煤和全煤层中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1)揭开媒层后,应检查工作面前方10m上、中、下、左、右范围内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如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可掘进5m,再检验10m,再掘进5米,即应始终保持工作面前方5m的安全区。(2)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1.0m,在全煤层中掘进应少打眼、

23、少装药,且只能用电煤钻打眼。(3)在半煤半岩中掘进,应在岩石炮眼中装药,其总药量为普通爆破量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一,煤层中如煤质坚硬,需爆破时,只能采用松动爆破。(4)在软弱破碎岩层或煤层中掘进,应采用超前支护或预注浆,防止崩塌引起突出。(5)爆破后应及时喷锚支护,及时封闭瓦斯。5.3.7仰拱应与隧道边墙同步施工,保证拱、墙、仰拱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形成闭合整体。5.3.8煤系地层设防段的二次模注衬砌措施应预留注浆孔,衬砌完成后及时注浆,充填空隙以封闭瓦斯。6、开挖(1)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是否牢固,围岩是否稳固,有无危石,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

24、(2)配属各工序的台车就位,各工序必须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支腿必须稳固,凿岩机凿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3)使用风钻钻眼前,施工人员应对设备工具作如下检查,不合格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2)气管、风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4)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等,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5)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200m的安全距离外。(6)遇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1)、照明不足。2)、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3)、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完善处理。4)、可能有大量溶

25、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7)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内不得使用火花起爆,严禁明火点炮。(8)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1)、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2)、有无残余炸药式雷管。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4)、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9)有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10)爆破人员必须管理好爆破器材,不得将其交由不相关人员看管。(11)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

26、,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7、支护(1)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不良地质地段,安全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2)拱架拱脚必须安装在实地上,悬空的必须将拱脚垫实,并用锁脚锚杆固定拱脚。(3)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4)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会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5)喷射混凝土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6)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混凝土的办法临时支护。(7

27、)施工中需要短期停工,应将支护直抵工作面。(8)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9)喷射混凝土时,工作面应加强通风,作业人员必须个人防护,喷射手应佩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10)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不大于0.2升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8、衬砌(1)衬砌工作台上应搭设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

28、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在支点上,严禁有探头板。(3)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洞内作业倾卸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4)混凝土灌筑前,应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绑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有无悬石坍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筑作业。在捣固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则应穿胶鞋、戴胶皮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电源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5)洞门衬砌时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更要认真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6)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7)模板台车作业地

29、段距开挖作业面不应小于260米。(8)台车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9)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10)使用衬砌模板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1)、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2)、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3)、工作台上应铺满底板。4)、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5)、台车就位后应先灌注边墙基础混凝土。6)、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9、通风与防尘(1)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2)隧道施工的

30、通风应设专职人员管理。(3)无论通风机停止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4)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5)全断面开挖时的风速应不小于0.15m/s,坑道内应不小于0.25m/s,亦不得大于6m/s.(6)长大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1)、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碴。3)、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4)、隧道较长,而又无辅助导坑时,宜采用混合式通风达不到要求,应采用人工风道或风墙的巷道式、管道式通风。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米,若风

31、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主炮行掩盖或移到安全处。10、衬砌台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1)、本隧道衬砌台车长度为10.5m,台车工作前,应做好台车的检查工作。检查电源相序和漏电保护装置,避免台车漏电和电机反转造成逆向行驶。2)、台车轨道间距与台车轮距相符,夹板和钢枕木应完好。台车前进方向无危岩和障碍物。机械制动系统完好。在确认各部完好无误时,再鸣号前进。3)、台车行走时,应有专人指挥。台车前后左右顶部要设防护岗。台车移动过程中,应缓慢平稳。4)、台车就位后,先将台车的轮子用木楔楔紧,然后在测量人员指导下进行台车定位。当台车定位合格后,应首先将台车底部的丝杠千斤顶旋紧,再顺次对称将台车两侧的千斤顶旋紧。当

32、台车各丝杠千斤顶全部旋紧到位后,将液压油缸千斤顶松开,以保护油缸。5)、浇注混凝土前,应逐个认真检查千斤顶,确保每个丝杠千斤顶已拧紧,每个液压千斤顶已卸压。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从一窗至三窗逐层往上浇注,禁止直接从三窗浇注,避免混凝土高空掉落而影响混凝土质量,两侧应对称浇注;混凝土已到达端模部位时应放慢泵送速度,由看模人员指挥泵送,直至封满。6)、台车电源线必须经过漏电开关,且该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mA,漏电动作电时间不得大于0.1s。7)、台车上的作业平台应满铺木板,木板厚度不小于5cm,并固定牢固;台车上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工作灯有保护罩。8)、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拴好安全带,并注

33、意工具等物件不要掉落任伤人。9 )、定期对台车进行维护保养,台车脱模后应该打磨和涂抹脱模剂。11、掘进安全操作规程 1、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是否牢固,围岩是否稳固,有无危石,如有松动的岩石应急时支护或者清除。 2、配属各工序的台车就位,各工序必须派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支腿必须稳固,凿岩机凿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者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使用风钻钻眼前,施工人员应对设备工具作如下检查,不合格的应立即修理或者更换。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气管、风管是否良好,链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杆孔堵塞

34、现场。 4、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等,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5、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200m的安全距离外。 6、遇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3)、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完善处理。 (4)、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7、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跟,有水地段内不得使用火花起爆,严禁明火点炮。 8、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1)、有无瞎炮及可以现象。 (2)、有无残余药式雷管。 (3)、拱顶及两

35、帮有无松动石块。 (4)、支护有无损坏于变形。 9、有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0、爆破人员必须管理好爆破器材,不得将其交由不相关人员看管。 11、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于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余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配和焊接的人员,也要采取防护措施。 2、施焊前要严格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良好,焊机要存放在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机下面应放木板与地面隔离,以防受潮。 3、焊机电流大小,应按名牌规定的电流值与荷载率严格控制,不允许

36、超负荷使用,应尽量采用无载自停的节点装置。 4、电焊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握柄与电线得链接要牢固,以防松脱面漏电。 5、清除焊渣时,面部必须避开正在清渣的焊缝,以免焊渣飞出伤目。 6、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氧气瓶、木材与易燃油类,20你范围内禁止放置易爆物。 7、焊接时的地线不能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构件上,所有接地必须安全可靠。 8、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设备上德开关,并将地线与手把线分开盘好,不许混在一起,以免合闸后断路而造成事故。 9、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使用电焊设备。 13、 气焊工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

37、、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得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明火。 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7、严禁在带压的容器内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8、在储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额度容器内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38、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14、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人员必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证方可上岗作业。 2、按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办理领取、运输、使用手续,在装运过程中严禁起爆器材与炸药混装,必须有专人清点押运,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严禁私自存放,不能丢失, 3、配合台车打眼平行装药时,严格执行司钻工的第三条规定使用风钻打眼时,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4、进入装炮位置,首先检查围岩情况,松动石块应清除干净或支护,作业区照明良好,专用器具备完好。 5、装炮使用的脚手架,需搭设牢固,版面宽度及承重能力符合作业要求,使用高压风吹眼时,应疏散眼孔正面人员

39、,以免飞石伤人。 6、导火索长度必须保证点炮人撤至安全位置的距离,大断面开挖上网机械设备距离不得少于200m。 7、爆破后20分钟后检查处理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场面,检查处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检查有无瞎跑及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围岩变化,支护有无损坏变形,瞎炮处理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8、洞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安全员和现场值班员参与落实安全警戒,否则不能进行爆破作业,其警戒距离按施工规范执行。 15、 瓦斯防治安全操作规程 1、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 2、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与瓦斯爆炸的火源。 3、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

40、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柴火、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4、点灯照片: (1)、电压不得超过110V。 (2)、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 (3)、灯头、开关、灯泡等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 5、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尝试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禁止出进。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必须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6、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面切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自动检测报警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16、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1、钢筋搭接长度要标准,绑扎要牢固,搭接、绑扎必须按施

41、工规范进行。2、多人合抬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必须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3、钢材成品、半成品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4、调直机调直钢材时,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钢筋甩动伤人, 5、用卷扬机冷拉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严禁站人,操作人员不能站在钢筋的同一直线上。卷扬机棚前应设防护栏,台座上也应加防护设施。 6、除锈机对钢筋进行除锈时,应带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

42、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7、切断机切断钢筋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 8、用弯曲机制作钢筋时,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臵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负责,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严禁制作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9、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备带工具袋。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10、起吊钢筋骨架,要有专人指挥,必须系揽绳,下方严禁站人。 11、做好机械

43、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及时修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17、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扩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

44、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持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8、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岗位职责1、负责隧道施工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3、严格遵守

45、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4、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状况及其安全防护,倾听操作工的意见,严禁班上睡觉。5、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大、中修记录(检修项目、内容、部位、所换零部件、日期、工时、备件材料消耗等项)积累好原始资料。6、按试车要求参加所修设备的大、中修的试车验收工作。7、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节约使用备件、材料、油料。搞好文明生产,做好交接班记录。(二)安全操作规程1、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4、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5、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作业。6、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清扫电动机线圈时,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7、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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