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涉村镇洪河(姜沟)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与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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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 总 则1第1条 规划目的1第2条 指导思想1第3条 规划使用范围1第4条 规划依据1第5条 规划原则1第6条 规划重点1第7条 规划范围2第8条 规划层次2第9条 规划期限2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划目标2第10条 本规划区发展定位2第11条 规划目标2第三章 土地利用空间的规划管制2第12条 禁止建设区2第13条 限制建设区2第14条 适宜建设区3第四章 产业发展与就业安置规划3第15条 产业发展定位3第16条 产业结构3第17条 产业发展方向3第18条 产业布局3第19条 就业安置4第五章 土地利用与空间规划4第20条 村庄迁并整合4第21条 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4第22条 居住用地

2、4第23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第24条 道路交通用地5第25 绿地和水域5第六章 建设用地控制详细规划5第26条 控规总则5第27条 规划原则6第28条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6第29条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7第30条 建筑规划管理7第31条 绿地控制8第32条 道路交通设施控制8第33条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9第34条 社区设计引导10第七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35条 发展目标11第36条 社区服务中心规划11第37条 教育设施规划11第38条 医疗保健设施规划11第39条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11第40条 商业服务设施11第41条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11第八章 防灾减灾规划11第42条 抗震规划11第

3、43条 防洪规划11第44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九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12第45条 生态建设目标12第46条 生态建设原则12第47条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2第48条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2第49条 噪声控制措施12第50条 水体环境保护12第十章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13第51条 社区道路交通规划13第52条 社区竖向规划13第53条 社区供水工程规划13第54条 社区排水工程规划14第55条 社区供电工程规划14第56条 社区电信工程规划15第57条 社区燃气工程规划15第58条 社区管线综合工程规划15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15第59条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15第60条 用地规模15第61

4、条 近期建设原则15第62条 近期建设目标15第63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15第64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16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16第65条 法制建设措施16第66条 行政管理措施16第67条 经济保障措施16第十三章 附则17第68条 规划成果组成17第69条 规划生效17第70条 实施管理17第71条 解释权17附表:18附表1 洪河(姜沟)社区人口和用地规模汇总表18附表2 洪河(姜沟)社区建设用地平衡表18附表3 洪河(姜沟)社区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18附表4 洪河(姜沟)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19附表5 洪河(姜沟)社区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19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适

5、应涉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洪河新型社区建设进程,指导村庄迁并整合,特编制本规划。第2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新型社区为指导,按照“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就业为本、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资源节约,建设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生产生活富裕的洪河新型社区。第3条 规划使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洪河(姜沟)社区的规划与建设管理,直接提供洪河(姜沟)社区发展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的规范控制依据,便于各有关部门实施对洪河(姜沟)社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事业的管理。第4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中华人民

6、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3)7、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8、巩义市涉村镇新“三化”协调发展空间布局规划9、巩义市涉村镇总体规划(2011-2030)10、涉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11、巩义市涉村镇洪河(姜沟)社区现状地形图以及相关现状资料第5条 规划原则1、 社区建设应体现集中、集聚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新型社区集中居住。积极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进镇居住,科学合理推进城镇

7、化进程。满足农民小康和现代生活的需求,提高社区的吸引和辐射能力,合理推进城市化进程。2、 优化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和结构,促进集约生产和经营,提高经济效益。3、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充分考虑水系等现状中良好的自然地理条件,营造生态宜居的居住空间;保护历史文化遗址,挖掘和利用地方历史文化遗存,尊重地方习俗,突出地方特色。4、 按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标准和要求,进行公共设施布局和市政设施配置,加强社区的配套完善。第6条 规划重点1、分析现状产业发展状况,对其进行整合,突出产业的有效提升。在规划范围内确定新型农村社区产业的发展方向、结构和目标,按宜工则工、宜农则农

8、、宜商则商的原则,充分体现农民就地就业,就地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2、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土地使用和空间发展做出因地制宜的安排,实现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在功能上的有机对接,在用地上的集约和节约。3、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核定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完善规划范围内的村庄迁并整合规划,选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4、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5、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用地做出具体安排,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打造生态宜居的新型农村社区。第7条 规划范围1、社区区域社区区域规划范围为

9、洪河(姜沟)社区所辖的七个行政村的村域范围,包含:洪河行政村的后武当、铁武寺、西窑、龙尾坡、曹地、红土岭6个自然村;三峪河行政村的冯家门、姜家门、炉阁门、王家门、苏家门、南沟6个自然村;五指岭行政村的北坡、南坡、上岭、寨豪、吴家门、演场洼6个自然村;羊角沟行政村的黑沟、教练坑、羊角沟3个自然村;前窑行政村的下西坡、前窑沟、水洞沟、上岭4个自然村,西坡行政村的翟家门、王家门、李家门、姜家门4个自然村;东安行政村的上岭、洼岭、东安街、里河口、前武当、北坡岭6个自然村。共计35个自然村。所有自然村现建设用地面积共计270.53公顷,总人口为9012人。2、社区建设本次洪河(姜沟)社区建设规划范围位于

10、镇区西北部。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为51.5公顷。第8条 规划层次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包含三个层次规划内容: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二是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三是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本规划是新型农村社区的第二个和第三个规划层次,即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二者是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规划,同时编制。第9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近期: 20122015年远期: 20162020年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划目标第10条 本规划区发展定位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支撑,以发展旅游业为重点的宜农、宜工、宜游、宜居的城镇功能区。第11条 规划目标1、 处理好洪河

11、(姜沟)社区与镇区的关系,使两者在功能上相互支撑、设施上充分共享、交通上即一体化又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分流、景观上相互协调且各具特色。2、 合理配置重点地段的功能并通过重要节点的营建使整体景观特色得以塑造。3、 严格贯彻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原则,从控制投资强度和开发强度以及将服务性功能集中设置等方面来落实这一原则。4、 确定适当的路网结构、合理划分产权块、灵活确定各项指标,使土地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并便于规划管理。5、 充分安排分期建设,应重点提升近期建设的可行性。第三章 土地利用空间的规划管制第12条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乡村建设行为。规划将洪河及姜沟河水

12、域、公路用地以及规划范围内农林用地等地段划为禁止建设区。第13条 限制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乡村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乡村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规划将季节性冲沟等地质环境不适宜建设区、迁并整合后原村庄建设用地等地段划为限制建设区。第14条 适宜建设区适宜建设区是洪河(姜沟)社区未来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速度。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宜建设区。第四章 产业发展与就业安置规划第15条 产业发展定位立足优势,发挥

13、特色,以农业产业化为主导内容,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精品农业;以新型工业化为主攻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工业经济换代升级;以三产规模化为主要手段,重点发展以旅游业为基础的第三产业,以洪河景区为发展核心,结合五指山漂流、三峪河农家乐,逐步形成以商业贸易、餐饮服务、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商业服务体系。第16条 产业结构1、第一产业要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调优调强农业产业结构逐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积极营建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的

14、经营模式,推动农业的全面发展,逐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五指岭村无公害农产品(主要产品有金银花、金籽玉米、柿子醋)生产基地的发展步伐,依托区位优势,以南部山区干果基地建设为目标,将羊角沟村建设成为优质核桃种植基地,将羊角沟村、洪河村建设成为小杂果生产基地。大力提高畜牧业比重,将西坡村建设成为养猪示范村。2、第二产业目前,规划区内的耐材加工已初具规模,2010年华西耐材公司进入巩义市三十强企业行列,年销售额1亿多元。围绕华西耐材这一主导产业,并加强天昊耐火材料发展,同时延伸链条,做强做优,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耐材加工产业着力突破产品档次低、生产规模小的产业发展模式,发展高技术含量

15、的终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同时,实现特色农产品的现代化加工,增加特色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根据现有的社区规划,大力发展综合商贸区,为第二产业提供良好充足的劳动力基础和市场基础。3、第三产业全力发展旅游产业。依托山水资源,深入实施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引导旅游公司尽快编制洪河大景区的整体规划,加大景区纵深开发力度,逐步形成和完善以洪河风景区为中心的旅游区域网络结构。全面做好五指山漂流续建项目,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带动商贸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发展。积极促进洪河、三峪河的农家乐规范管理,改善服务,增加项目,扩大影响。最终形成涉村镇的特色旅游园区。第17条 产业发展方向以特色农业发展为基础,工业发展为支

16、撑,重点发展以旅游业为基础的第三产业,使旅游业成为涉村镇的特色产业。在发展社区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第18条 产业布局区域产业总体规划分为5大产业结构,呈8片区分布:1、传统农业种植区东安和前窑以种植小麦和玉米为主,为传统农业种植区。2、特色农业种植区(1)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区主要集中在五指岭村一带。按照第一产业的发展思路,依托涉村镇洪河(姜沟)社区现有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特色产业。科学管理,提高产品品质,从而提高第一产业的经济效益。(2)果树种植区依托区位优势,果树种植区主要集中在社区区域的南部山区。将羊角沟村建设成为优

17、质核桃种植基地,将羊角沟村、洪河村建设成为小杂果生产基地,合理科学的规划管理,提高产量与品质,迅速提升其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 3、特色养殖产业区结合现有的养殖产业,畜牧养殖区集中在社区区域的西北角位置。养殖区内,以猪、牛、羊养殖为主,鸡鸭兔为辅,形成有层次、有主次的养殖产业。是社区的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协调,增加居民的产业收入,扩大社区养殖的影响。4、休闲旅游园区旅游园区主要集中在洪河、五指岭、三峪河,全面做好五指山漂流续建项目,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带动商贸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发展。积极促进洪河、三峪河的农家乐规范管理,改善服务,增加项目,扩大影响。利用洪河村现有的自然资源及人文资源优势,引导旅游

18、公司尽快编制洪河大景区的整体规划,加大景区纵深开发力度。将旅游业发展成为规划区域的特色产业。5、工业基地 工业基地主要集中在区域的西北角及西南角,西北角为耐材生产基地,西南角为石材加工基地,结合现有的位于西坡村的华西耐材、东安村的天昊耐火材料及前窑村东方陶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实现产业规模扩大化;扶持潜导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多元化;积极进行产业重组,实现产业高度集群化。积极发展,使其成为社区的后盾产业。第19条 就业安置1、工业岗位工业就业近期内以镇区现有的工业为主,并成为拉动就业本地化得主导力量,预计工业就业人口占总劳动力的50%以上。但到了规划远期,随着城镇工业体系的完善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19、,产业结构面临战略性调整,工业就业比例将下降至 29%。 2、服务业岗位近期服务业主要以城镇商品零售业和城市生活配套型为主,就业比例相对较低,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服务业也将成为重点发展提升就业的渠道,特别是随着城市商务型和商业型业态形式的完善及内需拉动作用的增强,城镇相关配套商业产业链也将形成,服务业本身就业承载能力强、集聚效应明显的特征,预计就业比例将达到50%以上。3、职业农民随着特色农业种植以及特色养殖业范围的扩大,在转变传统生产模式的同时,也将带动一定的就业规模。本规划区域范围内以第一产业规模较大,预计就业比例将达到20%。4、社区服务人员社区服务业涉及各种服务设施的管理岗位及物业安保的

20、岗位,参照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一般模式,就业岗位可达到社区人口的1%。第五章 土地利用与空间规划第20条 村庄迁并整合本次规划将洪河(姜沟)社区所辖的洪河村、三峪河、五指岭、羊角沟、前窑、西坡、东安7个行政村的共计35个自然村规划为洪河(姜沟)社区。对7个行政村、35个自然村的现状居民建筑按规划实行严格控制,不在社区之外的村民组另批宅基地。村民如需建房,按自愿原则选择在社区建设范围内批地建设第21条 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1、人口规模现状洪河(姜沟)社区所辖的洪河村、三峪河、五指岭、羊角沟、前窑、西坡、东安7个行政村的总人口为9012人。根据巩义市涉村镇总体规划(20112030)中关于人口规模预测

21、的相关内容,结合现状洪河(姜沟)社区人口的增长概况、镇区人口吸引等相关实际因素,规划人口规模为:10000人。2、用地规模至2020年,规划洪河(姜沟)社区容纳总人口10000人,整体社区建设用地规模依据相关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建设用地规模应控制在人均不大于100,由于洪河(姜沟)社区属于山区,地势高差较大,洪河(姜沟)社区内可用建设用地相对较少,最终确定社区总建设用地规模为51.5ha。规划范围内原有建设用地270.53公顷,村庄整合搬迁后社区建设用地51.5公顷,洪河景区一带保留30公顷建设用地作为旅游业配套设施用地,可节约用地约189公顷。规划范围现有耕地面积293公顷,通过新型社区建设可

22、增加189公顷,达到482公顷,全部通过土地流转作为经济林、无公害蔬菜、果树种植及规模化养殖。第22条 居住用地规划安排居住用地33.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4.20%。居住环境控制要求:居住建筑满足冬至日日照时长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要求。新建设区域要求绿地率不低于35%,旧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居住小区规划建设中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3平方米。居住用地人口密度应小于300人/公顷。第23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23、宗教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其目的是必须控制以保障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合计 5.53公顷,占规划社区建设用地的10.74%。第24条 道路交通用地根据涉村镇现有的交通条件和未来交通发展需求,路网延续涉村镇总体规划中的规划路网格局,顺应地形及河流走势。规划交叉口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部分道路应根据河流和绿地的情况设置绿带,形成连续的绿线。交通设施用地7.66公顷,占规划社区建设用地的14.87%。第25 绿地和水域 规划区的绿地系统主要由公共绿地、城市干道绿线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区内有季节性冲沟,沿冲沟设置景观带与其他绿地系统共同为社区服务。规划社区范围内,绿地总面积5.

24、25公顷,绿地总面积占社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19%。第六章 建设用地控制详细规划第26条 控规总则1、编制目的为指导洪河(姜沟)社区的合理建设,改善洪河(姜沟)社区规划范围内村庄居民的人居环境,引导洪河新型社区的开发及洪河(姜沟)社区空间环境的有序组织,完善洪河(姜沟)社区基础设施的配套,为洪河(姜沟)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优美的环境。2、规划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洪河(姜沟)社区建设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1.5公顷。本规划是指导洪河(姜沟)社区土地开发建设的重要技术文件,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必须遵循本规划执行。3、控规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GB50

25、188-200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公园设计规范;涉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2020)巩义市涉村镇总体规划(2006-2020);河南省新型城镇社区建设标准。4、强制性内容本规划中有关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为强制性内容,必须按规划严格执行。5、规定性内容本规划中有关建筑后

26、退、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等内容为规定性内容,应按规划执行。6、指导性内容本规划中对于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及其他环境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为指导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建筑形态的统一,同时鼓励建筑及环境景观的多样性的创作。第27条 规划原则 1、深化落实上位规划原则以建设现代化农村社区为总目标,遵循巩义市涉村镇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上位规划,深化落实相关规划的要求。2、遵循法定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专业规划的要求控制,做到科学合理的规划。3、以人为本,改善环境原则。保障居民的利益,从环境与社区空间的整体性出发,统筹用地布局、道路、绿地等空间,塑造富裕特色的新型城镇社区。4、因地

27、制宜原则依据洪河(姜沟)社区所处的特定区位和环境条件制定针对性的控制要求。5、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套原则 规划结合周边地区的用地性质及公共服务设施状况,统一合理的设置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公共绿地等公益设施和用地。6、协调发展原则 根据相关规范,注重与周边地块的协调,加强公共设施的共享,避免重复浪费,节约资源。第28条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1、用地分类规划用地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交通设施用地(S)、绿地与广场用地(G),共5大类,社区规划面积为51.5公顷。规划建设用地分为一类居住用地(R1)、二类居住用

28、地(R2)、行政办公用地(Al)、文化设施用地(A2)、教育机构用地(A3)、医疗卫生用地(A5)、社会福利用地(A6)、宗教用地(A9)、商业用地(B1)、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道路用地(Sl)、交通场站用地(S4)、公共绿地(Gl)、防护绿地(G2)共1 4个中类。1、 土地使用性质的规定规划A-01-01、A-02-01、A-03-01、A-06-01、A-07-01地块为一类居住用地(R1)规划A-04-01、B-01-01、B-01-05、B-01-07、B-02-03、C-01-02、C-02-05、C-03-01、C-03-04、C-03-08、C-04-01、C-04-

29、05、C-04-07、C-05-0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B-01-02、B-01-03、B-02-04、C-02-04、C-02-08、C-05-02为商业用地(B1)规划A-05-02、C-02-01、C-03-06、C-04-02、C-04-04为公共绿地用地(Gl)规划B-01-06、B-02-02为防护绿地用地(G2)规划C-02-07为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C-02-02为文化设施用地(A2)规划A-05-01、C-03-03 、C-04-06为教育用地(A3)规划C-03-05为社会福利用地(A6)规划B-01-04为宗教用地(A9)规划B-02-01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30、用地(B4)3、用地兼容性规定规划A-02-01、A-06-01、C-04-01可兼商业用地(B1);规划B-01-05可兼容公共绿地(Gl);规划A-04-01可兼容环卫设施用地(U2); 规划B-01-03可兼容医疗卫生用地(A5);其它规划所确定地块的土地用途不兼容其他用途用地。4、土地使用管理规定(1)规划地块应进行整体开发建设,主要用于村庄改造的安置及开发,并应统筹考虑涉及土地所有权的村庄和单位的合法权益。(2)规划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现状土地用途与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3

31、)规划所确定的非配建性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经出让的地块内,当地人民政府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补偿。(4)土地内建筑今后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5)用地性质变更的规定需要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应按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执行。第29条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1、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开发强度在“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做明确的规定。当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会对本片区得交通、配套设施等带来影响,所以必须对土地开发强度进行严格控制。2、容积率的规定 (1)洪河新型社

32、区建设和改造范围内的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应小于1. 5;(2)社区范围内开发建设的商业用地容积率应小于3.0;(3)社区内规划的教育机构的容积率应小于1.0;(4)社区内规划的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的容积率应小于1. 5;(5)洪河(姜沟)社区建设和改造范围外用地不给出具体开发强度指标。3、建筑容量的控制规划确定的住宅建筑面积总量不得突破,各类住宅建筑面积的比重可以进行调整。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规划确定的总量,单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规划确定的该项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第30条 建筑规划管理1、建筑高度控制 (1)一般规定规划范围内建筑高度(含楼顶附属物)控制:一类居住建筑

33、、小学、幼儿园:控制1 5米以下。二类居住建筑、行政办公建筑、文化娱乐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中学等:不应高于24米。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与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冬1.5(W+S);建筑物临街两条以上(含两条)道路的,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2)建筑物地上层数的设定无电梯的住宅不应超过六层;中小学用地的教学、办公用房宜设计成多层建筑,小学的普通教室不宜超过四层。其他教学、办公用房可根据使用要求设计;托儿所、托幼的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应超过三层。2、建筑密度控制(1)住宅建筑密度:低层应小于45%;多层应小于40%。(2)

34、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用地建筑密度应小于30%。(3)商业用地建筑密度应小于50%;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应小于40%。3、建筑间距控制(1)基本原则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消防、环保、管线敷设、国家安全、建筑保护、卫生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民用建筑通则、巩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划。(2)住宅建筑间距a.住宅建筑间距应符合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的标准要求。b.旧村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要求。c.建议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对每栋住宅做日照分析,满足国家对居住建筑采光的具体规定

35、。d.住宅建筑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住宅之间侧面间距不宜小于4m;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距离。(3)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建筑的间距a.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南、东(西)侧时,其间距要求按住宅建筑间距控制;b.非住宅建筑(幼儿园、托儿所除外)位于住宅北侧、西侧时其间距要求可参照住宅建筑间距要求适当减少。(4) 非住宅建筑间距a. 中小学教学楼应符合不低于冬至日照2小时的标准要求;b.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和教学用房应符合不低于冬至日照3小时的标准要求。c.其他非住宅建筑间距要求可参照住宅建筑间距要求适当减少。4

36、、建筑后退控制(1)一般规定根据地块的区位和不同的使用功能确定建筑后退地块界线的距离;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要求外,并符合本章规定。(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规划范围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列值。表8-2:社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m)与建、构筑物关系建、构筑物层数社区(级)道路社区组团(级)道路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低层32多层43建筑物面向道路层1.5l多层2.51.5围墙面向道路不限11 (3)公共建筑后退控制新建大型商场、较大公共建筑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满足停车、人流集散的要求,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

37、有规定外,一般不小于2 0米,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4)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的规定沿相邻地块边界建筑物,其退界距离,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巩义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并不得使相邻地块现有居住类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5、地下空间利用应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在满足人防、防灾等要求的前提下,主要用于配套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建筑辅助设施地下空间的建设利用应满足消防、疏散等安全要求,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线的要求。第31条 绿地控制1、绿地控制的基本内容规划范围内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附属绿地两部分;规划要求绿地范围

38、内除规划安排的公共设施及其构筑物外,严禁其他建设开发活动。2、绿地控制镇政府北侧及杨涉路西侧各控制小游园一处,用地面积为13506平方米。公园绿地绿地率应大于65%。3、附属绿地的控制规划范围内的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用地内绿地和公共设施等用地内绿地,对其指标控制应大于各类地块绿地率控制指标要求。 (1)居住用地绿地控制 (2)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应大于30% (3)二类居住用地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不小于0.5平方米/人,并建设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组团绿地;组团绿地应满足日照环境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及考虑空间环境的因素,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4、教育机构用地绿地控制

39、中小学、幼儿园绿地率应大于35%。5、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商业用地绿地率应大于20%,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用地绿地率应大于30%。第32条 道路交通设施控制1、道路横断面规划姜沟路规划道路红线为20米,规划标准断面为:3.014.03.0;永安路规划道路红线为15米,规划标准断面为:3.09.03.0;小区级道路规划道路红线为10米,规划标准断面为:1.57.01.5;组团级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规划标准断面为:08.00;2、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设置距离道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开口最小距离控制:道路红线25-30米的出入口不小于50米;道路红线20米的出入口不小于40米;道路红线1

40、 5米及以下的出入口不小于30米。道路红线转角处以较宽道路红线执行。3、公共交通规划利用社区主要道路交叉口的渠化交通和沿街绿地设置公交港湾,方便周围群众乘坐公交出行。考虑到姜沟路是去镇区及巩义市的必经之路,规划沿社区姜沟路规划一处公交站点。4、停车泊位表8-3:不同功能地块配建停车标准详见下表名称单位自行车(辆)机动车(辆)社区中心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105社区超市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101.5集贸市场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155餐饮店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82卫生站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152注: 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其他类型的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

41、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第33条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1、一般规定(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2)依据上层次规划和本规划区的人口规模综合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本规划区按照居住区、小区级和组团级三级规模配建。 (3)规划配套设施是为地块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 (4)配套设施的位置应根据其功能要求进行优化选择,便于使用;功能相近设施宜合并建设,节约用地。 (5)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应的防护、环境卫生等规范的要求。 (6)规划用地内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应与地块开发同步建设。2、教育设施 (1)小学规划24班的小学一所,位于C-04-06地块

42、,用地面积为10518平方米。 (2)幼儿园规划12班幼儿园一所,位于C-03-03地块内,用地面积6561平方米。保留24班幼儿园一所,位于A-05-01地块内, 用地面积5866平方米。3、医疗卫生设施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位于C-03-05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4、文体育设施 (1)文化活动中心规划文化活动中心1处,位于C-02-02地块内,用地面积9266平方米。 (2)居民健身设施规划居民健身设施7处,它们分别位于A-03-01、A-05-02、B-01-05、B-01-01、C-04-01、C-03-01、C-06-01地块内。5、商业服务设施

43、(1)商业服务中心规划商业服务中心1处,位于B-01-02、B-01-03、C-02-04地块内。(2)便民店规划便民店共3处,分别位于A-02-01、A-06-01、C-04-01地块内。6、金融邮电设施(1)邮政储蓄点规划邮政储蓄点1处,位于B-02-01地块内,建筑面积150-300平方米。7、社区服务设施(1)社区服务中心规划社区服务中心,位于地块C-03-02地块内,用地面积8032平方米。(2)居委会警务室规划居委会警务室,位于地块C-02-07地块内。8、市政公用设施(1)公共厕所规划公共厕所共10处,分别位于A-01-01、A-05-02、B-01-01、B-02-03、C-0

44、6-01、C-03-02、C-03-08、C-04-01、C-04-06地块内。(2)垃圾收集点每个独立的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地块内均应设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应采用分类收集方式。(3)居民存车处每个独立的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内地块均应设可存放自行车的居民存车处。(4)居民停车场、库每个独立的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地块内均应设居民停车场、库。鼓励采用地下停车场库的方式建设停车场库。9、行政管理及其他人防设施:规划范围内人防设施按国家规定和巩义市城市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且相应指标在修规中予以落实。第34条 社区设计引导1、节点控制姜沟路和姜涉路交叉口、姜沟路和东环

45、路交叉口是社区重要的具有标志性的道路景观节点,姜沟路和姜涉路交叉口处的社区中心绿地是社区中心的景观节点。建筑要表达地域人文传统,时代风貌和鲜明的可识别性。2、街景控制社区规划范围内应注重姜沟路路段沿线建筑的景观营造,尤其是姜沟路两侧的建筑布局,通过建筑的空间效果,使姜沟路两侧建筑与道路景观相呼应,建筑单体应雅致、大方、得体,并整体协调。3、建筑单体设计 (1)建筑单体设计以高明度、低饱和度的徽派色调作为主色调,形成协调统一的社区色彩;以具有大地情调的橙黄、棕、赭石、暖灰等高明度、中饱和度的较为明快的辅助色调作为点缀和衬托,以丰富社区色彩。规划范围内整体的建筑色彩应与周边的建筑色彩相协调。(2)

46、建筑体量洪河(姜沟)社区多层建筑主体建筑面宽不得超过80米;公共建筑的裙房要连续,当道路两侧布置排式建筑时,单体长度不得超过120米。(3)建筑立面灵活划分,体现时代特色,沿街建筑群体要形成活泼有变化的天际线、协调而丰富的街道立面;沿社区道路两侧建筑裙房高度和体量应保持协调一致,以完成完整的街道景观。(4)建筑风格建筑以简洁大方的现代风格为主,主要采取徽派建筑风格;沿路的建筑设计应考虑与周边新建建筑的协调性,适当的采用地方传统元素,体现历史文化风韵;运动生态建筑的设计理念,塑造绿色建筑;高层建筑屋顶应与建筑的整体设计和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设备完全隐藏。4、绿化设计(1)沿社区道路绿化应同时满足游憩性干道和景观性干道的需求,结合绿地功能选择适于本地生长的品种。针对游憩性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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