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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解读(个人观点)一、规范适用范围的变化1、建规:1.0.2 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由“住宅建筑”变为“居住建筑”,范围扩大:住宅、宿舍、公寓。普通大小旅馆、公寓式酒店和酒店式公寓应按公共建筑考虑。2、高规: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由“住宅建筑”变为“居住建筑”,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只能是“住宅”。二、商业服务网点1、建规和高规的名词定义是一样的,但适用的商业服务网点的提法不同,高规为“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基本按建规执行2、商业服务网点的设计,北京施工图审查的原则:(1)
2、上下两层面积之和不大于300平米。300平方米不能都放在二层。(2) 商店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多个相连的商业网点之间不可以采用甲级防火门相连,(2.0.14条,无门窗洞口)来做为第二出口。(3) 划分防火分区,多层按上下两层面积叠加不大于2500平米。(4) 在300平米以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及一部楼梯(根据规范图示说明)。(5) 可做开敞楼梯(根据规范图示说明),楼梯宽度按最小公共建筑标准(1.2m),如果二层不是为顾客使用,可按套内住宅的内部楼梯宽度控制。(6) 地上一层和地下一层若按300平方米商业网点设计是不可以的。(因为规范要求是建筑的首层及首层以上,二层)。如果地下部分划入商店内,则楼
3、梯须设防火分隔,且地下不能做为商业网点,且需满足地下室的防火要求。(7) 一二层不能同三层的住宅相连通(一二层的烟火会进入住宅楼梯间内)。(8) 二层最远点到室外的安全疏散距离按30m控制。三、建筑层数和高度1、住规中的跃层均算层数,建规中顶部两层的跃层,上层不算层数,按建规较合理。高规未讲跃层之事,但厦门市住宅防火暂行规定中有规定。2、住宅建筑层数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
4、,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层高不足3m的,按自然层计算,不能再以3m去折算。3、建筑高度:高规与建规取得一致,即室外地面至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面面层指人站在屋面上的高度按屋面泛水最低点外檐的高度计算。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
5、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建规条文说明中“如屋顶坡度较大时,则应按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无具体坡度要求,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坡度为45度。四、合理划分防火分区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等防火分区可以适当放大(需做防火综合评定设计,即防火性能化评估)。中庭设计:高规采用乙级防火窗,建规采用甲级防火窗,一般按建规。合理划分防火分区:1、符合规范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限值。 2、尽可能与建筑内部不同功能布局的分区取得一致。 3、考虑安全出口与消防设施和管网线路的合理配置。不结合功能布局划分防火分区,盲目按面积
6、切块,人流集中的分区面积超标较多,区内只有一个直通室外安全出口。防火分区480自行车库(无喷洒)防火分区110无用途(无喷洒)防火分区1100职工餐厅、自行车库(有喷洒)防火分区545机房 (无喷洒)防火分区505变配电(无喷洒) 安全出口 防火门 疏散门结合功能分区调整防火分区。人流集中的分区有二个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由高层下来用餐的客用电梯组均在本区内。防火分区480自行车库(无喷洒)防火分区490自行车库、机房(无喷洒)防火分区1010职工餐厅(有喷洒)防火分区255机房(无喷洒)防火分区505变配电(无喷洒)五、人员密集场所如教室、娱乐、公共浴室、人流疏散的主要通道、门厅、病房、儿童活动
7、场所、营业厅、展厅等(人员多、疏散困难)。注意平常设计的工程中变配电室一般为于式的,而不是油浸的,与建规5.4.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无关。六、防火分隔措施1、玻璃幕墙防火设计:水平2m,垂直0.8m。做好防火缝隙的处理,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体实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缝隙当采用岩棉、矿棉封堵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填充密实,楼层间水平防烟带的岩棉,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镀锌钢板承托,同一玻璃单
8、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2、住宅建筑规范:941 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O.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3、防火卷帘:建规中消防电梯间前室也不应设置防火卷帘门,采用扩大消防电梯前室(高规未提)。4、变形缝处防火门的设置:应设在楼层较多的一侧(更好地保护较高建筑),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因为火灾时变形缝容易起翘等变化,容易使防火门无法开启。5、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高规),建规未提。防火门主要为防火分隔,而没几个人的房间(如机房),可不向疏散方向开启。配电室与发电机房之间的门往发电机房开启,锅
9、炉房的防火门,对外的往外开,对内的往内开(锅炉房设计规范)。 建规7.4.2.5 其它建筑(除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言外之意:低层住宅建筑的封闭楼梯间允许使用双向弹簧门,但是高层建筑不可以,即高层的封闭楼梯间的门要单向乙级防火门。6、建规7.2.3条有变化,新增加两条(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5 除住宅外,其它建筑内的厨房)门厅分隔对设计带来很多困难,北京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美食城的厨房一般为敞开式的,可采用防火卷帘与就
10、餐区隔开,并通过后面疏散通道疏散。7、建规7.2.9条有调整:管道井壁耐火极限提高到1h,且每层封堵(原为二至三层封堵一次),与房间、走道等要封堵。8、住规9.1.2条(住宅建筑中相邻套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无具体要求。厦门防火暂行规定中为1m,或挑出0.5m防火挡墙(参考图五)。 高规6.1.1.2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
11、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中窗间墙宽度1.2m不具体,现规范图示很详细,指单元内户与户之间的间距,而单元与单元之间窗间墙按2m控制(防火墙两侧)。住规9.4.2条(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未提内转角处的间距多少(宜适当加大),厦门内转角处按2m控制。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2.2 医院中的洁净手术室或洁净手术部、附设在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附设在居住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应采用耐火
12、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七、住宅建筑跃层与消防的关系建规有明确的规定,9跃10为多层。高规无规定,厦门市防火暂行规定中有提:18跃19按18层消防设计,且底层为永久性敞开空间的建筑高度在50m以下的可不计入层数。住宅层数计算:小于3m的层数按自然层计算。八、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1、建规5.3.2.2条设置一个安全疏散出口或疏散楼梯的是不包括幼儿园、老人建筑、医院、疗养院。2、天桥的设置没有表达清楚,能否设为室内空间、与建筑门窗的距离、门如何设置等问题。可参照室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3、楼层安全出口不应被会议室、报告厅等大
13、空间阻隔,应与公共走道连通,大空间的安全出口可以通过其辅助用房(控制室、休息室、音响室等)进出。4、高规和住规对18层以上的楼梯设置不一致,高规18层以上单元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而住规18层以上均要设两个楼梯。一般均按住规执行。5、敞开阳台代替前室时,阳台门的设置: 开向阳台的所有门均应设乙级防火门,其它套内房间的窗户应与阳台防火门保持安全距离,平行为1m,内角为2m。6、地下室利用另一个防火分区疏散,可以计算疏散宽度,包括地上建筑也可以计算借用另一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宽度(厦门文化艺术中心)。7、住宅与非住宅的疏散要分开,包括供本栋楼使用的活动室、会所等。商业与写字楼的交通是否要分开?写字楼次
14、要出入口与商业的次要出入口(直接对外)共用,并做好门禁系统。酒店不能与商业共用楼梯,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4.1.4条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九、房间疏散门的设置1、设置一个楼梯的楼层如何按尽端还是之间的设置?应按尽端设置。2、位于走道中间的幼儿用房是否能按120平米去设一个门?可以。3、高规6.1.7条(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
15、m)中的“疏散出口”是指安全出口(室外或封闭楼梯间等),与建规取得一致(不是通向走道概念上的疏散门)。高规“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与设喷淋无关,而建规如设喷淋可增加25%,达到27.5m。4、高规6.1.8条(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如何控制?高规图示中可以按尽端式设一个门,而建规图示无表示。十、建筑疏散楼梯的设置1、楼梯间:用建筑构件分隔,不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
16、楼梯间,与走道等空间相连。设有楼梯间,垂直防火分区可按层划分(虽然空间连为一体)。而自动扶梯和敞开楼梯应相加,敞开楼梯可以作为安全疏散楼梯。2、扩大前室不能太大,人流不要与一层其它人流混杂在一起,楼梯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距离不能太长。示例 某高层办公楼 首层取消防烟楼梯间前室和与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安全出口 防火门 疏散门说明:1 扩大前室容纳范围过大,扩大成整个防火分区;2 高层人流与首层300座报告厅人流混杂在一起,一旦出现火情,必然造成疏散困难;3 楼梯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a 过长;4 扩大前室内未设置乙级防火门与其它房间隔开。5 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在首层靠外墙部位,无直通室外独立的安全出
17、口。6 消防人员出入消防控制室和消防电梯与大堂疏散人流冲突,延误救援工作。3、地下楼梯与地上楼梯合用的乙级防火门一般不设在往地下室去的中间平台上,会导致地上人员往地下室多跑半层(特别是公共建筑)。室外楼梯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室外楼梯坡度应满足各专项规范的要求。4、高规6.1.9条(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中首层疏散门应包括疏散楼梯间的首层门,而不仅是公共大厅的门,此门如直接通向室外,可不防火门。5、设备管井的门可以开向住宅
18、前室(公建不能),不能开向住宅楼梯间,但厦门可以开向住宅楼梯间(厦门市住宅防火暂行规定)。6、公建可以用剪刀梯,但不能合用前室,住宅的剪刀梯可以合用前室,但不能三合一(详图示)。7、高层裙房要设封闭楼梯间,除非按两栋楼来设计,满足防火要求(汉庭花园会所)。8、两个防火分区合用疏散楼梯时,门应做甲级防火门和防火墙(楼梯隔墙)。9、多层、高层住宅设置一个楼梯的条件:、建规5.3.11条和住规9.5.1.1条中,多层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650平米,且任一住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5m时可设一个楼梯,超过6层或大于500平米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建规与住规一致。、高规(6.1.1 高层建筑
19、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
20、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住规9.5.1.2条(10层及10层以上但不超过18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O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和住规9.5.1.3条(19层及19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通过面积和疏散距离来控制。高规与住规不一致。一般做法:十八层及以下的高层住宅按高规和住规都可以,高规设的是封闭楼梯间,住规设的是防烟楼梯间(按塔式高层住宅考虑)。十八层以上高层住宅按住规设计。、建规中,高出屋面的局部部分设一个楼梯,并通向屋面,图示中其它地方升一个
21、楼梯上屋面较好,规范只是说采取疏散措施(临时避难或安全逃生)。10、建规5.3.11.2条(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非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 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 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居住建筑楼梯“宜”通至屋面为强规,不太合理,北京控制六层以下住宅可不上屋面。高层住宅要上屋面
22、,多层公建没有要求上屋面。规范标准提高,六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或乙级防火户门,同十一层单元式住宅的设计标准。11、高规6.1.2条:公建剪刀楼为同一楼梯间中的两个独立楼梯,所以应设2个前室,分别通风加压等等。塔式住宅内的剪刀梯可以设一个前室,但两个楼梯仍分别要加压通风。12、可以将一幢单元式住宅看成是若干个塔式住宅,按塔式住宅的防火要求进行设计。塔式住宅防火要求比单元式要求高。如单元式按塔式进行设计,就要设防烟等设计。十一、电梯和消防电梯1、 电梯不宜直接开向商场营业厅、展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宜设设电梯间(建规7.3.7条)。2、 消防电梯在商场层也应能停靠(如莆田汉庭花园1#楼商
23、场部分审查所提出裙房要设消防电梯,或商场单独设消防电梯),但非消防电梯不要停靠,消防电梯必须落地,可以不下地下室。厦门防火暂行规定:当底部商业高度小于24m时可不设消防电梯,当大于24m时应独立设置消防电梯。十二、消防救援的要求1、高规: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注意:设有环形消防车道的,则不用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4.1.7
24、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2、建规:6.0.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行消防车道。 注意:设有环形消防车道的,则不用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4、建规:6.0.2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6.0.3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
25、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2.5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4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也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按本规范第7.2.5条的规定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6.4 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应按本规范第7.2.5条的规定与其他部位隔开。 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5.2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示例 某高层商住楼地下室 安全出口 防火门消防控制室设置于地下自行车库内,无直通地面独立的安全出口。示例 某工程地下一层消防控制室 消控室与就近安全出口不在同一防火分区内;消控室无直通室外安全出口。消
27、控室与就近安全出口划入同一防火分区;消控室疏散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前室。十三、汽车库防火设计1、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无人员停留,不划分防火分区,以50辆为单元作防火分隔。2、复合式立体汽车库,有人员停留,按叠加计算防火分区。3、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就是供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4、车库与其它建筑之间垂直方向防火挑板(1m宽)或窗槛墙1.2m高。汽车出入口坡道净高不满足设计车型的最小净高要求;汽车坡道面层未选择防滑做法;汽车坡道地面出入口未设置截水沟、挡水槛;建筑物底层汽车出入口上下窗间墙高度小于1.2m,未设置防火挑檐。5、停车库内利用边角空间做少量的设备用房和储存室,防火分区可以合在一起按汽车库标
28、准计算,但大面积的设备用房则应按普通地下室标准单独划分防火分区。设备用房虽然人员少,但其关系到整栋建筑的安全,非常重要,所以要单独设防火分区。 某高层建筑地下汽车库, 建筑面积 3850m2,停车 70辆汽车库内设有其它用途,且建筑面积较大的房间,与停车区混在一起,按汽车库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划分防火分区。如地下汽车库停车区防火区内混有职工餐厅、职工活动用房、物业办公、库房及各类机房、设备用房等,这些房间建筑面积接近或超过500m2。600m2的物业管理用房和350m2的变配电室、机房与停车库划在同一防火分区内,违反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5.1.6条的规定。按不同功能划分三个防火分区
29、停车库(设喷洒)2900m2物业管理用房,机房(设喷洒)600m2变配电室、机房(无喷洒)350m2 6、自行车库和摩托车库不能混在汽车库,前者占地小,人员较多。 小住宅(如别墅)的车库与住宅部分之间隔墙做3h,门为甲级防火门。 大型公共汽车库应至少设一部独立的疏散楼梯直通室外(不包括上部建筑楼梯下到地下室的楼梯)车库与其它部分的隔墙耐火极限不足3h。车库与居住用房间的防火隔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防火墙内转角两侧门窗洞口最近水平距离小于4.0m。车库紧贴疏散楼梯,为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如例(二)图示。 7、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指车外前轮的半径(小车6m)弯道外半径6.9m,内半径
30、3.41m(3.5m),如果弯道为圆形环道,则内半径控制在4.5m。汽车坡道直线段,曲线段纵坡超过规定;设计小型车汽车坡道转弯半径不满足要求,车行环道内半径r23.5m;坡道纵坡大于10%时坡道两端未设缓坡段;环形坡道横向未设置超高。W环道最小宽度;r1汽车最小转弯半径R0环道外半径;R汽车环行外半径;r2环道内半径;r汽车环行内半径;x汽车环行时最外点至环道外边距离,宜等于或大于250mm;y汽车环行时最内点至环道内边距离,宜等于或大于250mm。 设小型车r1=6m d=1m L=2.8m n=1.5m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4.1.10条公式计算,可以得出以下结果: 汽车环行外半径 环道外半
31、径R0=6.90m 汽车环行内半径 环道外半径r2=3.41m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一般多层为9m,高层为12m,但没有指是内径还是外径。厦门防火暂行规定规定为4m宽车道的中心线的半径(参考图一)。8、设一个4m宽车道的地下车库为50辆,包括50辆。 设一个7m宽车道的地下车库为100辆,不包括100辆。9、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10、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3.2.4条(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特大型(大于500辆)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
32、应小于5m),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一般按“防火规范”10m设计,单向行驶宽度一般按“防火规范”4m设计。 3.2.8条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图3.2.8)。 3.2.9条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11、防火规范4.2.1条防火间距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同。、汽车库与汽车库、修车库、厂房、库房(除甲类物品的库房)、民用建筑(均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距离为10m。、高层汽车库(建筑高度超过2
33、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与其它建筑之间,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距离比表增加3m。、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比表增加2m。、未提高层汽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未提高层汽车库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12、防火规范5.3.3条: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示例 某地下汽车库的汽车出入坡道汽车坡道与停车区间以栏杆分隔,未设防火隔墙;无喷洒的
34、汽车坡道出入口未设防火卷帘与停车区隔开;人员安全出口被停车位阻挡。13、防火规范6.0.7条(、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的意思延伸,灵活处理,如下列几种情况:、总出口数不应少于两个(主干线路),分支线路根据分支区域的停车数来决定出入口车道宽度和数量。、100辆以下地下汽车库设一个双车道出入口时,连接出入口处的车道应设双车道宽,通过分支以后才把车道缩小到单车道(4m或5.5m)。、尽端式的停车区域,当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情况下,车道才能缩小
35、到单车道(4m或5.5m)。14、防火规范6.0.10条: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15、防火规范与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汽车与汽车之间的间距不一致,一般以标准高的为准。防火规范汽车与汽车长边之间的间距为0.5m,三车停车区柱之间的净距为7m,墙之间的净距为7.4m。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汽车与汽车长边之间的间距为0.6m,三车停车区柱之间的净距为7.2m,墙之间的净距为7.8m。 注意:车道不能太多,浪费车位;四周要布置一圈车位较经济;柱距以8m左右为基本柱距(根据柱子大小而定,柱净距不小于7.2m),四周一圈进深柱距5.4m左右,太大也
36、浪费。十四、楼梯形式和前室的设置1、 封闭楼梯间、多层公建:5.3.5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2 旅馆;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多层住宅:1 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 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2 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 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 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
37、间。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建规图示中图为塔式居住建筑,但文字中又包括单元式居住建筑。、地下建筑:建规5.3.12.5条: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它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5.2.1条:人防工程的下列公共活动场所,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1 电影院、礼堂;2 建筑面积大
38、于500m2的医院、旅馆;3 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 其它形式的地下室楼梯间如何设置无说明,但一般都设封闭楼梯间。如果是单层地下室,并直通室外,则不需设封闭楼梯间。、高层建筑: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6.2.3.2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6.2.4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地下室楼梯间如何设置无说明,但一般都设封闭楼梯间。、汽车防火规范:6.0.3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2、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一类高层建筑和除
39、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及高层塔式住宅。、 十九层及以上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 没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 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时。、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5.2.1条:人防工程的下列公共活动场所,当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1 电影院、礼堂;2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医院、旅馆;3 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汽车防火规范:6.0.3
40、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十五、建筑专业与其它专业有关的的问题1、需要设喷淋的情形:、建规8.5.1条:3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楼等;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
41、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7 藏书量超过50 万册的图书馆。8.5.8 条: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m2 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高规:7.6.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
42、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3.1 公共活动用房;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7.6.3.3 自动扶梯底部;7.6.3.4 可燃物品库房。7.6.4 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千赫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于50辆的地上汽车库和大于10辆的地下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垂升降汽车库。、住规: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与高规不一致,较笼统。、大、中型博物馆。、需要增大防火分区面积的。、厦门市
43、住宅设计防火暂行规定8.2高层住宅底层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多层住宅底层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需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情形:、建规11.4.1条: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5 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 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6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救灾指挥调度等建筑
44、;7 特等、甲等剧院或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其它等级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 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 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9 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商店;10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11 净高大于2.6m 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高规:9.4.1 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
45、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9.4.2.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9.4.2.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9.4.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9.4.2.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46、9.4.2.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9.4.2.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9.4.2.12 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9.4.2.13 贵重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9.4.2.14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9.4.2.15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9.4.3 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4.3.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9.4.3.2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9.4.3.3 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9.4.3.4 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9.4.3.5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9.4.3.6 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注: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的门厅、观众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设备井、风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