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858535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DOC 页数:116 大小:5.8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6页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6页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6页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6页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doc(1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修编目的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促进拉萨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加快拉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迈向现代化的进程,有效指导拉萨中心城市科学发展。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拉萨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拉萨社会和谐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拉萨建设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特色城市。第3条 规划原则1、保障生态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拉萨市情,根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镇发展模式和发展规模。2、保护文化加强对拉萨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系

2、统整理,有效保护拉萨的历史文化遗存,在弘扬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塑造体现拉萨特色的现代文化。3、保持特色保持并传承拉萨自然与人文相交融、传统与现代相辉映的高原城市特色。4、健康发展利用良好的发展条件,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拉萨对西藏自治区的带动作用。第4条 修编重点1、优先关注生态环境的建设与恢复按照保护与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针对拉萨的高原生态环境特点,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科学确定拉萨产业发展方向和城镇发展模式。2、充分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保护好拉萨悠久丰厚、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协调好保护与永续利用的关系,更好地为拉萨的科学和谐发展服务

3、。3、综合确定城市景观的控制与引导分析不同城市活动的群体行为特征,与城市功能结构有机结合,从有利于展示特色景观、保护传统风貌的角度出发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彰显城市个性,强化拉萨城市特色。4、深入研究交通体系的构建与优化发挥交通对产业发展和城市空间布局的促进与引导作用,构筑适应城市空间形态、符合拉萨特色需求的绿色、节约型综合交通体系。5、科学规划城市空间的供给与布局在综合分析城市生态适宜性和统筹相关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合理选择、集约利用城市发展空间。第5条 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

4、00512号)4、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5、拉萨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6、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7103号)第6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7年 - 2020年,其中:近期:2007年 - 2010年,远期:2011年 - 202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第7条 规划范围1、市域包括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墨竹工卡县、曲水县、尼木县、当雄县和林周县在内的1区7县,总面积约29612平方公里。2、规划区包括城关区全部,堆龙德庆县的东嘎镇、乃琼镇、柳梧乡和羊达乡4个乡镇,曲水县的聂当乡,拉贡公路西侧1公里至新

5、拉贡公路东侧1公里之间地带,总面积约1480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南北山脉之间的河谷地带,东至城关区与达孜县边界,西至羊达乡,南至堆龙德庆县与曲水县边界,北至娘热沟和夺底沟,包括城关区冲赛康、八廓、吉日、吉崩岗、札细、公德林、嘎玛贡桑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纳金乡的全部,娘热乡、夺底乡、蔡公堂乡的局部,堆龙德庆县东嘎镇、乃琼镇、柳梧乡、羊达乡的局部,总面积约286平方公里。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第一节 发展目标第8条 综合目标稳步推进拉萨旅游和经贸领域的开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2017年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远期建设成为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文化更加繁

6、荣、生态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主义新拉萨。第9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第10条 城市发展目标1、城市定位生态拉萨-山青水碧天蓝城靓的高原生态绿城人文拉萨-底蕴深厚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拉萨-景观独特风光旖旎的国际旅游胜地现代拉萨-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现代繁荣都市2、城市建设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第二节 发展策略第11条 经济发展策略1、突出旅游业的支柱地位和龙头作用,发挥拉萨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延伸旅游业产业链,带动现代服务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2、针对拉萨工业基础薄弱、生

7、态环境脆弱等特点,有选择地发展优势资源加工业和民族传统手工业,适度引入综合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特色工业项目,增强工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3、推广农业新科技,合理依托旅游业带动,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提高农牧业产出效率,促进农牧民增收,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第12条 社会发展策略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2、加快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加大地方病防治力度;大力繁荣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完善救助救灾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促

8、进社会公平。4、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各族群众幸福安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第13条 城市发展策略1、统筹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优先保护相对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独特的生态优势,引导城市发展,建设生态拉萨。2、统筹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关系。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拉萨底蕴深厚的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并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实现保持民族性和体现时代性的结合,建设人文拉萨。3、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城建设的关系。建设功能完善的新城,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展示拉萨现代特色;合理疏解旧城功能,严格控制

9、建筑高度,保护拉萨传统风貌,实现新老城区整体协调发展和城市整体功能的提升,建设特色拉萨。4、统筹城市发展与区域带动的关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发挥拉萨作为首府城市对西藏自治区发展的带动作用和作为中心城市对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的辐射作用,建设现代拉萨。第三章 市域城乡统筹第一节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与空间管制第14条 生态功能分区将拉萨市域划分为生态功能保护与禁止开发地区、生态功能维护与限制开发地区、生态功能协调与引导开发地区等三类生态功能地区。1、生态功能保护与禁止开发地区生态敏感性高、生态资源丰富,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地区。总面积约13709.6平方公里,占拉萨市域面积的46.5%。

10、2、生态功能维护与限制开发地区生态敏感性较高、生态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人类活动已经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压力,需要大力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的地区。总面积约11270.8平方公里,占拉萨市域面积的38.2%。3、生态功能协调与引导开发地区生态环境敏感性相对较低、发展条件相对较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划定的作为城镇、产业主要发展空间的地区。总面积约463l.6平方公里,占拉萨市域面积的15.3%。第15条 空间管制措施1、生态功能保护与禁止开发地区禁止进行有损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的人类活动,其他区域以发展生态农牧业为主,

11、但应控制过度放牧,农牧民安居点建设应选择生态敏感性相对较低、建设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可适当进行生态旅游活动,同时增强生态自我平衡与修复能力,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2、生态功能维护与限制开发地区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发展城镇及特色工业,控制发展规模,限定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积极发展农牧业,发展人工草场和围栏养殖,改善天然草场,适度引导农牧民安居点集聚建设,科学引导乡镇工业和乡村手工业发展,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护区域生态平衡。3、生态功能协调与引导开发地区作为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严格保护各级各类保护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能源利用率,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区域环

12、境质量的稳定与改善;加强城镇生态建设,风景旅游区、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及景观环境敏感地带禁止采矿和开山采石,保持人工生态与自然生态之间的融合与协调。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第16条 城镇化战略旅游带动,强化中心,区域统筹,特色取胜。第17条 市域人口规模第18条 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左右。现状(2006年):56.4%;近期(2010年):62%;远期(2020年):75%。第三节 城镇规模与职能第19条 城镇规模1、中心城市(1)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35万人;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45万人。(2)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

13、2.9平方公里(包含全部特殊用地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74.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79.6平方米。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8.5平方公里(包含全部特殊用地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89.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74.5平方米。2、县城(1)林周县城:近期4000人,远期10000人。(2)当雄县城:近期5000人,远期10000人。(3)尼木县城:近期3000人,远期6000人。(4)曲水县城:近期5000人,远期12000人。(5)达孜县城:近期5000人,远期12000人。(6)墨竹工卡县城:近期6000人,远期10000人。3、特色乡镇(1)羊八井:近期2000人,远期500

14、0人。(2)聂当:近期2000人,远期5000人。(3)纳木湖:近期1000人,远期2000人。(4)吞巴:近期1000人,远期3000人。4、其他乡镇因地制宜,引导人口合理集聚。第20条 城镇职能1、中心城市(1)城市性质西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高原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国际性旅游城市。(2)主要职能西藏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和中转地;西藏自治区对外开放的窗口;西藏自治区的综合交通枢纽。2、县城(1)林周县城(甘曲镇):拉萨市域中部中心城镇之一,农牧业生产服务基地。(2)当雄县城(当曲卡镇):拉萨市域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具

15、有浓郁藏北风情的小城镇。(3)尼木县城(塔荣镇):拉萨市域西部中心城镇之一,特色旅游服务基地。(4)曲水县城(曲水镇):拉萨中心城区的南部门户,市域工业集聚发展地之一。(5)达孜县城(德庆镇):拉萨中心城区的东部门户,引导培育城郊经济发展,市域工业集聚发展地之一。(6)墨竹工卡县城(工卡镇):拉萨市域东部中心城镇之一,特色旅游服务基地。3、特色乡镇(1)羊八井:当雄县域次中心,矿藏资源型产业镇,地热旅游特色镇。(2)聂当:特色工业镇。(3)纳木湖:生态旅游特色镇。(4)吞巴:传统手工业基地,文化旅游特色镇。4、其他乡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周边农牧地区。第四节 农牧民安居点规划引

16、导第21条 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农牧民安居点选址应避开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区,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2、依托城镇在方便农牧业生产的前提下,安居点应尽量邻近城镇布局,以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3、因地制宜结合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扶贫搬迁、重大项目建设搬迁等工程,因地制宜地确定安居点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4、保障安全安居点选址应避开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地方病多发地区,并能保证安全饮用水的方便供给。5、体现特色安居点布局要努力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时代特色,传承乡村文脉,尊重农牧民传统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科学引导现代文明和生活方式。6、合理配套安居点公共设施和基

17、础设施建设应坚持适用、经济、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第22条 规模引导1、农牧民总人口结合城镇化进程,促进农牧区人口转移,至2020年,农牧民总人口由现状的25.7万人减少到17.5万人。2、游牧地区安居点规模根据牲畜数量和当地牧草情况,在条件合适的地区建设相对稳定的游牧民居住点(可考虑分季节定居),进行基本生活设施配套,以提高游牧民的生活质量。3、农牧地区安居点规模(1)城郊地区:拉萨市郊安居点户数宜为40 align=100户,户均占地面积120 align=250平方米;县郊地区安居点户数宜为80 align=160户,户均占地面积200 align=400平方米。(2)

18、公路沿线地区:安居点户数宜为50 align=300户,户均占地面积200 align=450平方米。(3)偏远地区:以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和未来发展要求为原则,依托乡镇、行政村、河流沿线、旅游线路沿线适当集中建设,有效利用资源,降低建设成本。第23条 建设指导1、面积标准根据不同的改造方式和家庭情况,以家庭人口为基本依据,分大、中、小三种户型,建议建筑面积上限分别采用300平方米、21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2、布局方式注重保持乡土特色。规模相对较大、地势平整的安居点,相对集中紧凑布局;主要交通线路沿线的安居点应单侧布局,合理控制沿线展开的长度;规模较小、依山临河的

19、安居点,结合地形、气候条件,在延续传统村落组织方式的基础上,灵活布局。3、建筑风格体现当地民居特色,注重建筑组群的整体风貌。4、建筑结构与材料以石木结构为主,优先考虑利用地方建筑材料,逐步推广新型适用建材,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5、建设科技延续传统建筑保温隔热的节能特点,因地制宜地推广太阳能、地热、沼气等新能源、新技术的应用。第五节 产业发展引导与空间布局第24条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以保障生态和节约资源为前提,按照“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指导原则,实现第一产业效益明显提高,第二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持续增长,第三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2.1

20、:27.9:70。第25条 第一产业发展引导与布局1、特色引导加快农牧业科技进步,重点发展藏药材等特色种植业、畜牧业、旅游观光农业等适应高原自然条件的特色产业,为特色加工业的发展奠定基础。2、生态适应加强宣传,转变农牧民产业发展观念,积极推广现代农牧业发展模式与科学技术。针对牧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合理限定天然草场载畜量规模,适度发展人工草场和围栏养殖,降低畜牧业对自然环境的损害。进一步发挥农区种植业单产高、潜力大的优势,同时积极发展农区畜牧业,提高农区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3、空间布局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形成“一区两带”的空间布局,即以城关区、达孜县和堆龙德庆县东部为主的城郊都市农业区,以墨竹工

21、卡县东部、林周县南部、堆龙德庆县西部、曲水县和尼木县南部为主的河谷特色农业经济带,以当雄县、林周县北部、墨竹工卡县西部、尼木县北部为主的生态牧区经济带。第26条 第二产业发展引导与布局1、特色引导重点发展高原绿色饮品食品、藏药、特色旅游产品等特色资源加工业和民族手工业等优势产业;在不影响生态景观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发展满足本地建设需要的新型建材业;适度发展采掘业等资源产业。2、生态保护与环境约束协调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提高工业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门槛,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3、空间布局集中发展,形成以“一心二区”为重点,以“特色依托”为补充的空间布

22、局。“一心”即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发挥交通枢纽和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优势,集中打造工业发展平台;“二区”指达孜和曲水工业集中区,利用现有基础,形成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特色依托”即适度控制乡镇工业布局,科学引导村庄传统手工业发展。第27条 第三产业发展引导与布局1、特色引导依托独特资源优势,加强区域协调,大力发展旅游业,建设旅游基地和中转地;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商贸、商务、金融、会展、文化、信息等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利用青藏铁路等区域交通设施,培育物流业,建设物流基地和中转地,服务于全自治区。2、生态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协调第三产业发展,特别是旅游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三产发展

23、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利用、适度开发拉萨独特的旅游资源,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3、空间布局形成“一心多点,旅游支撑”的空间布局,即以拉萨中心城区为核心,带动市域各级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完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线路沿线相关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现代服务业格局。第六节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第28条 医疗卫生设施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高原病医疗救护水平,改善本地居民的就医条件,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县乡医疗网络,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室)建设,加大乡村医护人员培训力度,方便农牧民就医。第29条 文化设施拉萨

24、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具有现代化水平、体现地方特色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文化设施,完善县级文化活动中心和乡村文化站(室)建设,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第30条 教育设施拉萨中心城市加强大中专院校建设,重点培育高等师范教育和为当地产业发展服务的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县城重点加强基础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以乡(镇)、村为依托,结合农牧民安居点建设,合理布置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学生住校条件,提高农牧民子女受教育程度。第31条 体育设施拉萨中心城市建设具备承担全区运动会功能的综合性体育中心和特色体育活动场所;逐步健全县、乡级便民型体育活动设施,方便全民健身活动和特色体育活动的开展,

25、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生活和旅游活动内容。第七节 市域综合交通第32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加快航空、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综合交通服务能力,构建西南部地区的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并逐步提高国际交通联系的便捷程度,促进拉萨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第33条 航空实施贡嘎机场扩建工程,进一步提升区域干线机场的地位。增加国际航班,成为国际旅游和经贸交往的重要目的地和中转地;增加至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和西南地区热点旅游城市之间的航线,开通至阿里、日喀则、林芝、昌都等地区的支线航班,提高拉萨旅游、商务出行的便捷程度。按一级客运专用公路标准建设新拉贡公路,提高贡嘎机场和拉萨中心城区之间的交通便捷性和可

26、靠性。第34条 铁路1、铁路线网建设拉(萨)日(喀则)铁路和拉(萨)林(芝)铁路,与青藏铁路、林(芝)香(格里拉)铁路和日(喀则)喀(什)铁路共同组成西藏自治区的铁路网络,增开中短途旅游列车。2、铁路站场拉萨火车站为区域性客运枢纽,实现铁路与公路的方便换乘;拉萨西站为区域性货运枢纽,建设服务全市、辐射全区的物流园区;当雄火车站、羊八井火车站、马乡火车站为客货混合站。第35条 公路1、公路网完善市域“一横两纵”一级公路,“一横”即318国道,“两纵”指109国道和新拉贡公路;中心城区至县城之间公路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县城至乡镇之间公路等级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公路目标。远景根据

27、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建设拉萨至林周隧道,加强林周与中心城区之间的联系。2、公路客运站拉萨市客运总站、柳梧客运站为一级客运站;东城客运站、东嘎客运站、色拉客运站为二级客运站;当雄客运站、尼木客运站、曲水客运站、达孜客运站、林周客运站、墨竹工卡客运站为三级客运站。第八节 市域基础设施第36条 供水工程1、用水量2020年拉萨市域生活及工业总用水量约34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约30万立方米/日,县城及乡镇约2.6万立方米/日,农村约1.4万立方米/日。2、供水方式拉萨中心城区、县城及乡镇采用集中供水方式,建设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进行统一供水;农牧区采用分散供水

28、方式,根据水源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供水点,有条件的农牧民安居点应纳入城镇管网集中供水。3、供水工程中心城区:设6座水厂、3座泵站,总供水规模约33.6万立方米/日。县城及乡镇:新建供水工程44个,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农牧区:新建供水点984个,全面解决农牧区安全饮水问题。第37条 防洪排涝工程1、防洪排涝标准拉萨中心城区达到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墨竹工卡、达孜、曲水、尼木、当雄、林周县城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拉萨河、堆龙河中心城区范围以外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墨竹马曲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澎波曲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乡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城镇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其他地区排涝

29、标准采用5 align=10年一遇。2、防洪排涝工程拉萨市重点实施拉萨河、流沙河综合整治,实施当雄、林周、尼木、墨竹工卡、达孜县城防洪工程及重点乡镇堤防工程建设,建立拉萨市防汛指挥系统。第38条 供电工程1、现状保留电源纳金电厂:装机容量1.01万千瓦,年发电量0.71亿千瓦时;平措电厂:装机容量0.5万千瓦,年发电量0.4亿千瓦时;西郊电厂:装机容量0.34万千瓦,年发电量0.14亿千瓦时;羊八井地热电站:装机容量2.42万千瓦,年发电量1.1亿千瓦时;羊湖抽水蓄能电厂:装机容量11.25万千瓦,年发电量3.85亿千瓦时;直孔水电站:装机容量10万千瓦,年发电量4.07亿千瓦时。2、规划新建

30、电源旁多水利枢纽:装机容量11.6万千瓦,年发电量4.82亿千瓦时;羊湖抽水蓄能二厂:装机容量近期10万千瓦,远期30万千瓦;林周直流换流站:输入电压为直流500千伏,输出电压为交流220千伏,输入容量近期为60万千瓦,远期为120万千瓦。新建拉萨燃油电厂作为调峰应急电源。建设当雄羊易地热电站,与羊八井地热电站共同作为枯水期拉萨电网的补充电源。发展垃圾发电项目,新建一座垃圾焚烧电厂,实现热电联产。第39条 市域燃气工程1、发展目标近期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20%,其他地区液化气气化率达到30%;远期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5%,其他地区液化气气化率达到70%。2、供气方式中

31、心城区近期采用液化天然气(LNG)供应,远期采用格尔木至拉萨天然气长输管线供应;其他地区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提高燃气覆盖率,降低薪柴等生物质能源的比例。第40条 市域信息化工程1、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发挥电信、网通、移动、联通、铁通、广电等通信运营公司的优势,拓展网络覆盖范围,推进“三网融合”。建成覆盖全市的高速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承载因特网高速接入、数据专线接入、视频业务接入等多种高速、宽带多媒体接入业务。2、主要业务发展目标提高全市尤其是农牧区的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近期达到35线/百人,远期达到45线/百人,全市局用交换机总容量近期达25万门,远期达35万门。移动电话普

32、及率近期达50部/百人,远期达70部/百人。建成宽带移动通信网,尽早向第三代移动通信过渡。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资源,远期全市有线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8%以上。第四章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第一节 土地资源第41条 土地资源保护1、严格保护湿地、林地、自然保护区和封山育林(草)区等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2、建立围栏草场,安排禁牧时间,实现以草定畜;发展人工草场,提高牧草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防止草地退化。3、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开发整理挂钩的政策,加强耕地保护。第42条 节地1、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空闲地等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减少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2、在满足历史文化保护和空

33、间景观控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二节 水资源第43条 水资源平衡拉萨河流域水资源总量约为112亿立方米,2020年拉萨市域总需水量约10亿立方米。根据拉萨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季节性差异,确定适当的产业结构和人口规模,促进人水和谐,保持良好的水生态系统。第44条 水资源保护全面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供水安全。营建山区水源涵养林,保持水土,增加地下水补给,禁止地下水超采;加强拉萨河上游地区在水资源保护及统筹调配等方面的协作,保持充足的上游来水量;加强纳木错水体保护,禁止在上游截留入湖水,保护地表径流入湖通道;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牧业面源污

34、染,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保护水环境质量。第45条 节水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落实节水措施,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广节水灌溉,提高农牧业用水效率;生活用水提倡一水多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0%以下;公共设施、新建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现状住宅逐步更换节水器具;改变城市绿化浇灌方式,有效节约绿化用水;完善用水收费制度,制订适宜的用水价格,利用价格机制控制浪费用水状况。第46条 饮用水源保护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二级保护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 align=60米;准保护区根据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条件确定,一般限定在

35、二级保护区以外半径100米范围内。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陆域范围为沿岸纵深不小于50米,陆域长度不小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上游汇入的支流)延伸2000米,下游距一级保护区的边界不小于200米,陆域范围为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陆域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第三节 能源第47条 能源利用目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减耗力度。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控制在0.8吨标准煤以下,地区总能耗控制在550万吨标准煤以下。能源结构中天然气、电力、太阳能等能源利用比

36、例达到70%以上,生物质能源利用比例降低到15%左右,控制原煤和汽柴油消耗量,确保拉萨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第48条 能源利用原则1、坚持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相结合。通过优化能源结构,保护地区生态环境。2、坚持全面改善和重点发展相结合。按规划优先考虑无电地区农牧民用电问题,统筹考虑城镇供热、建筑节能、生活用能优质化发展需要。3、坚持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近期重点满足本地能源需要,远期考虑“西电东送”中“藏电外送”项目,将地区的水能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第49条 能源建设措施1、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水电工程为重点,以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工程为补充,提高供电能力,扩大供电覆盖范围

37、。2、发展农牧区沼气工程,提高秸秆、牲畜粪便的利用率,提供廉价、清洁的能源,减少对生物质能源的依赖,控制砍伐灌木林等植被作生活燃料的行为,有效保护拉萨的生态环境。3、城镇地区积极推广集中供暖工程。第50条 节能1、产业节能强化节能控制要求,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满足当地需求为原则,推进技术进步,逐步淘汰火电、水泥、建材等现状高耗能行业的落后产能,制定项目准入的能源效率指标门槛,严格限制新的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节能。2、建筑节能推广适宜拉萨地区的保温门窗、高效保温复合墙体、高效长寿节能光源等新材料,开发利用太阳能保温技术、民用建筑地源热泵等节能新技术,采取封闭南向阳台作阳光间等措施,确保单位

38、建筑面积能耗达到标准要求,实现建筑节能。3、管理节能加强政府对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评价和公报制度,实现管理节能。第51条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1、太阳能利用光伏发电利用:利用光伏发电技术解决偏远的、电网未覆盖的无电区用电问题;推广家用光伏电源和市政公用设施光伏电源的使用。光热利用:城镇区域内新建12层及以下的多层住宅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农牧区推广太阳灶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发挥替代燃料和提供热水的功能;推广阳光温室大棚等利用形式,满足农业生产供暖需求。2、地热利用利用地热电站缓

39、和拉萨地区供电紧张状况,平衡水电供应的季节波动;推广地热在采暖、医疗、旅游等方面的综合应用。第五章 规划区统筹第52条 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以保护自然资源为前提,确定城镇发展的合理容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山体、水体、湿地、林地等生态敏感空间,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空间的侵占和破坏;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在娘热沟、夺底沟、次角林沟等城市周边山体沟谷地带内无地质灾害影响的区域适度安排旅游设施。第53条 城乡统筹发展策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规划区内各功能片区的职能、规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促进拉萨市区和堆龙德庆县城协调发展,适度适时推进撤镇(乡)设办;逐步搬迁散布的工业企业,集中到开发区

40、和工业集中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调整优化城郊特色养殖与观光农业区布局,将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奶牛场集中至外围农场。结合现状基础条件合理引导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积极鼓励农牧民向安居点有序集聚,适当扩大集聚点规模,发挥中心城区对周边乡村的辐射作用,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对于有特色、用地集中的村落,应保持传统风貌景观,发扬传统产业特色或特殊的用地功能,开发特色产业和传统手工业,增加旅游休闲服务功能。第54条 重大基础设施布局1、交通设施由拉萨火车站向南,沿拉萨河东岸控制交通走廊,走廊内平行集中布置拉(萨)日(喀则)铁路和拉(萨)林(芝)铁路并线线路、新拉贡公路

41、;由拉萨火车站向东,在拉萨河南岸控制交通走廊,预控拉林铁路比较线形通道。2、供电工程设施保留西郊电厂和纳金电厂,新建220kV城北变、220kV东嘎变和220kV百淀变,每处用地按2公顷控制。220kV高压线路走廊按40米控制,220kV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3、燃气工程设施沿青藏公路铺设格尔木至拉萨天然气长输管道,在羊达片西侧、青藏公路北侧新建天然气门站。天然气高压管道距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小于45米,储配站、高中压调压站距周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小于18米,距城镇道路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4、给水工程设施保留北郊水厂、西郊水厂、献多水厂,保留东郊泵站、北郊泵站和仙足岛泵站,新建柳梧水

42、厂、百淀水厂和东嘎水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临近村镇实施统一供水。聂当乡和柳梧乡各自建设集中供水工程,水源采用地下水。5、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拉萨污水处理厂、柳梧污水处理厂和百淀污水处理厂,分片集中处理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和临近村镇生活和生产污水。聂当乡和柳梧乡各自建设污水处理站。6、环卫设施保留位于曲水县聂当乡尼浦沟的现状垃圾填埋场,近期在现状垃圾填埋场附近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远期在现状垃圾填埋场附近新建拉萨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规划区范围垃圾实施集中处理。第55条 重要景观系统控制拉贡公路西侧100米至新拉贡公路东侧100米为贡嘎机场至中心城区的景观带,加强沿线绿化建设,控制沿线建筑景观,展示高

43、原风貌和拉萨地方特色。沿青藏铁路、拉日铁路两侧各控制20米宽的防护绿带,沿318国道、109国道、拉贡公路、新拉贡公路及102公路两侧各控制10米宽的防护绿带(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防护绿带宽度由控制性详细规划另行规定),种植适生品种,注重植物种类搭配,塑造具有拉萨地方特色的生态景观。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第一节 “四区”划定及空间管制措施第56条 “四区”范围1、禁建区具有重要生态意义、自然景观价值的区域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等不适宜开发建设的区域。包括水体、湿地保护区、坡度大于25的不稳定山体、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等,面积78.16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面积的27.3%。2、限建区

44、具有一定生态意义或自然景观价值的区域以及工程建设成本较高的区域。包括坡度10 align=25之间的山体、河流和湿地保护区的缓冲区、集中成片的林地等,面积51.83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面积的18.1%。3、适建区尚未开发建设、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包括坡度10以下、地质条件稳定、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区域,面积82.2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面积的28.7%。4、已建区指现状已建设用地,面积74.12平方公里(包含全部特殊用地和村镇建设用地),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面积的25.9%。第57条 “四区”空间管制措施1、禁建区以生态维护、适度放牧和生态农业为主,禁止进行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工

45、程建设。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重点防治水土流失和草地退化。2、限建区以预留控制为主。因特别要求需在该区进行建设时,应作出相应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生态补偿措施,采取避让、工程和生物等手段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措施。3、适建区在规划指导下,有计划、按时序进行建设。新开发地区应发挥交通引导作用,循序进行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同时注重与生态环境和自然山水格局的协调,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坚持集约发展,形成生态环境友好的新城区。4、已建区注重梳理内部空间,通过用地布局调整和功能疏解,形成合理的建筑密度和人口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加强公共设施配套和绿化建设,逐步提升环境品质。结合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保护,统筹历史城区的功能调整优化和风貌保护。位于有地质灾害隐患、泄洪通道内的已建区应严格控制,能够采取合适的工程措施治理的予以保留,否则应逐步调整为绿化为主的用地。第二节 空间发展策略第58条 保障生态1、尊重自然条件,体现高原河谷城市特征。2、保护敏感空间,维护山水相依生态格局。3、减小环境影响,合理引导产业功能布局。第59条 保护文化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