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辉山热源厂环境影响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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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沈北新区辉山热源厂(以下简称“该热源厂”)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辉山农高区宏业街77号,由沈阳沈北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建设并投入运营, 2016年2月该热源厂投资主体沈北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华顺供热有限公司。该热源厂总投资为17044万元,占地面积为38662m2,建筑面积为20225m2,供热面积为310万m2。目前,厂区内建有3台72MW热水锅炉和3台35t/h蒸气锅炉,总供热负荷为411t/h,并建有锅炉间、辅助间、风机间、除渣间、煤库、办公楼等附属设施。6台锅炉合用一座高80m,出口内径4.2m的烟囱。2012年4月至2016年3月间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进行除尘

2、,并于2016年5月对除尘设备进行改造,将原陶瓷多管除尘器改造成布袋除尘器,同时安装了4套脱硫装置(3台35t/h蒸气锅炉合用1座脱硫塔,3台72MW热水锅炉各用1座脱硫塔)和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湿式石灰-石膏法进行脱硫。目前,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8号)的要求,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1月21日发布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根据该通知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纳入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台账的,符合备

3、案完善和整改规范要求的项目可编制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包括未批先投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未批先投项目,需对沈北新区辉山热源厂开展环境现状评估工作。受建设单位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环境现状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了本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依据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本工程未列入规划内,但其选址满足要求,且不涉及及各类生态功能区、不存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及符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环保201672号)要求,“对于不符合沈阳市

4、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并满足选址要求、不涉及各类生态功能区、不存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及符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燃煤锅炉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可以进行现状评估,报属地环保部门审查予以“临时”备案”。因此,本工程按“临时”热源厂进行现状评估。 本次环境现状评估时间紧、任务重,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蒲河分局及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河分局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在此,特别向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帮助表示感谢。目录前言I1总论11.1 编制依据11.1.1 法律依据11.1.2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21.1.3 导则及规范41.1.4 相关文件4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41.2.1 环境

5、影响因素识别41.2.2 评估因子筛选51.3 评估标准51.3.1 大气评估标准51.3.2 水环境评估标准51.3.3 声环境评估标准61.3.4 固体废弃物评估标准61.4 评估范围71.5 区域环境概况81.5.1 自然环境概况81.5.2 社会环境概况10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02 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132.1 “四条红线”相符性分析132.2 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132.2.1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符性132.2.2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符性132.2.3 与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的相符性13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173.1 工程概况173.1.1建

6、设项目工程概况173.1.2 本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83.1.3 本工程总平面布置193.1.4 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223.1.5 原辅材料223.1.5.1 煤质及耗煤量223.1.5.2 氧化钙消耗量233.1.6 各工艺系统概况233.1.6.1 锅炉选型233.1.6.2 给排水系统243.1.6.3输煤系统243.1.6.4 化学水处理系统253.1.6.5 热力系统253.1.6.6 除灰渣系统263.1.6.7 燃烧系统263.1.6.8 除尘脱硫系统263.1.7 烟囱高度核定273.1.8人员配置273.2 工程分析273.2.1 生产工艺273.2.2 水平衡分析293.

7、2.3 污染源及污染因子分析323.2.3.1 污染环节分析323.2.3.2 污染因素分析323.2.3.3 污染因子汇总333. 2.3.4 污染物排放汇总333.3.1 大气污染物监测及达标分析343.3.2 水污染物监测及达标分析343.3.3 噪声监测及达标分析354 环境现状评估37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374.1.1 监测点位374.1.2 监测项目374.1.3 监测频次374.1.4 分析方法374.1.5 评价方法384.1.6 监测及评价结果384.2 噪声现状评估395 固体废物环境现状评估436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456.1 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456.

8、2 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456.2.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56.2.1.1 烟尘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56.2.1.2 SO2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76.2.1.3 煤库扬尘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96.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96.2.2.1 生产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96.2.2.2 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96.2.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96.3 污染防治措施评估结论及改进措施506.4 工程变化情况537 环境经济指标分析557.1 环保投资估算557.2社会效益分析557.3 环境效益分析558 公众参与578.1 调查时间与方法578.2 调查内容578.3

9、 调查结果598.3.1 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598.3.2调查结果统计分析609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619.1 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度现状调查619.2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619.2.1环境管理619.2.1.1机构设置619.2.1.2管理职责619.2.1.3环境管理制度629.2.1.4环境管理监督计划629.2.2 应急预案639.2.3 环境监测659.2.3.1监测点位659.2.2.3 排污口规范化659.3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6610 总量控制6711 环境现状评估结论与建议6911.1工程概况6911.2政策相符性及选址可行性6911.3 环境质量现状701

10、1.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7011.3.2 声环境质量现状7011.4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7111.4.1 废气防治措施7111.4.2 废水防治措施7211.4.3 地下水防治措施7311.4.4 噪声防治措施7311.5 综合性结论731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11、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众意见调查工作要点(试行),2012.2.8;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20001015号);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

12、2012.2.29);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22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意见的通知(环控1997232号);2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国家环保局,环监(92)第015号);2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25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

13、技术的通知(环发200226号);2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698号)27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28关于简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环办200465号);29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号);30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88号);31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函(1998)5号);3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发送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33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230号)。3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

14、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3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3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37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8;38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1.1.2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8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环发20073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

15、见(辽政发20123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环发20112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099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号); 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2011.4.1;关于沈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的批复(辽环发201056号)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强化我市烟尘管理的通告,2003.1.17;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烟尘扬尘污染整治的通告,2002.3

16、.7;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管理意见的批复,沈政200030号;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沈环保2002102号; 关于印发沈阳市“四大发展空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沈环保发200616号。沈阳市“十二五”规划,2011.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1999年5月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炭使用管制的通告,1999年12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管制的通告,沈环保发200273号文,2002年10月18日;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8月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会批准);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技

17、术政策(燃烧设备部分),沈阳市环保局,沈环发2005145号文件;21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沈阳市锅炉和窑炉环境保护审批及管理规定的通知沈环保20128号文;22关于同意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管理意见的批复(沈政200015号);2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沈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管理意见的批复,沈政200030号文件;2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的批复”,沈政200317号;25沈阳市污染物总量管理的通知20073号文;26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基本禁燃区的通知(沈政发201132号)。27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

18、5-2017)的通知(沈政发201519号);28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2013.12);29沈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1.1.3 导则及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1.1.4 相关文件 沈北新区辉山热源厂环境影

19、响现状评估委托书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1.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通过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物排放分析,并结合同类工程的环境影响类比调查,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要素筛选见表1-1。表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环境资源 影响程度开发活动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生活质量环境空气声环境工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运输生活水平人群健康生产过程-2C-2C+1C-1C+1C-1C贮存设施-1C+1C-1C生活设施+1C注: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3.表中 “C”表示长期影响。从表1-1中可知:本工程对

20、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自然环境中的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负影响。对环境的正影响则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和生活质量,如工业发展、人口就业等方面。1.2.2 评估因子筛选 结合本工程现状,确定本次评估因子。具体见表1-2。表1-2 现状评估因子一览表环境要素现状评估因子环境空气PM10、SO2、NO2、TSP废水CODcr、NH3-N、SS固废灰渣、废树脂、脱硫石膏声环境LAeq1.3 评估标准1.3.1 大气评估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本次评价范围以沈哈高速为界,沈哈高速以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沈哈高速以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21、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3。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Nm3环境质量标准标准级别取值时间标 准 值 (mg/m3)SO2NO2PM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1小时平均0.150.2024小时平均0.050.080.05年平均0.020.040.04二级标准1小时平均0.500.2024小时平均0.150.080.15年平均0.060.040.07 污染物排放标准PM1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2、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表1-4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3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400氮氧化物400汞及其化合物0.5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1.3.2 水环境评估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锅炉废水和脱硫废水。其中锅炉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除灰渣用水,脱硫废水除渣后,回用于脱硫塔,均不外排。建设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防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蒲河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蒲河。蒲河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标准。具体见表1-5。表

23、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项目GB3838-2002 类1pH值(无量纲)692COD303BOD584NH3-N1.55TP(以P计)0.36石油类1.0 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入蒲河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详见表1-6。表1-6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项目CODcrSSNH3-NDB21/1627-2008表2 300300301.3.3 声环境评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本工程所在地区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详见表1-7。表

24、1-7 环境噪声标准 单位:dB(A)噪声标准类别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标准26050 厂界噪声标准厂界噪声评价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详见表1-8。表1-8 厂界噪声标准 单位:dB(A)噪声标准类别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65551.3.4 固体废弃物评估标准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1.4 评估范围 环境空气评估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依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确定项目的大气评价范围。即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D1

25、0%为半径的圆或以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河分局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8月5日-8月7日对沈北新区辉山热源厂2#蒸气锅炉、3#蒸气锅炉、2#72MW热水锅炉和3#72MW热水锅炉的PM10、SO2、NOx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工况大于75%。通过对上述数据统计并结合估算模式,计算D10%结果见表1-9。表1-9 计算结果一览表污染源名称排气量Nm3/h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kg/h出口内径m排放高度/m标准mg/m3D10%m锅炉581412PM1013.264.2800.450SO250.210.50NOx65.310.252480 因此,本工程环境空气评

26、估范围为以工程烟囱为中心点,以5km5km为边长的矩形区域。 地表水评估范围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虎石台北部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确定本工程主要进行达标分析及进入污水处理厂可行性论证。 噪声评估范围本工程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范围内,重点分析厂界处噪声的达标情况。 地下水评估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类

27、、类、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该标准,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工程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对应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类型为类,因此,本工程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估。1.5 区域环境概况1.5.1 自然环境概况 地理位置沈阳市位于辽宁省中北部,是辽东半岛的腹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222591234824、北纬41115143213,东西长115km,南北长205km。沈阳市东与抚顺市相连,西与鞍山、锦州市接壤,南与辽阳、本溪市为邻,北与阜新、铁岭市毗邻, 市域面积12980km2,其中城区面积185km2。在以沈阳为中心的150km半

28、径内,有中国著名的钢都鞍山、煤都抚顺、煤铁之城本溪、煤电之城阜新、石油之城盘锦、轻纺之城丹东、化纤之城辽阳和粮食煤炭基地铁岭、处在世界罕见的工业城市群的中心。沟通世界各大港口的大连港,以及营口新港和锦州港,距沈阳均不超过400km。沈北新区地处沈阳市区北郊,位于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东北城市走廊”中部,南靠沈阳市区,北隔辽河、万泉河与铁岭、法库县相望,东与抚顺市、铁岭县毗邻,西接辽西走廊,与新民市、于洪区相连。是连接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三省区的黄金通道和东北城市走廊的枢纽重地。坐标介于东经12316至48,北纬4154至4211之间。 沈北新区总面积1098km2。总人口319380人。

29、地形、地貌和地质沈北新区地处辽东丘陵和辽河平原的过渡带,横跨越两个地貌单元,东部为辽东中低山区,西部为辽河平原,地势由东向西逐渐倾斜,南部偏高,北部稍洼,形成以侵蚀、堆积和冲击作用为主的地貌单元。由于地势的差异,便构成了丘陵平原洼地较明显的自然地貌,从大地构造位置看,该地区处于新华夏系第2个隆起带的西斜地带上。从地质方面讲,东南部低山丘陵为基岩裂隙地质区,地势较高,切割剥蚀剧烈,基岩大部分裸露,岩层有砾岩、页岩、泥灰岩、砂岩、油页岩、安山岩、流纹岩、凝灰岩等。财落堡一带局部有泥岩、面状灰岩。岩层内裂隙较发育,地质条件较复杂。中西部岗地平原,属第四系上新统(Q3),表层为黄土状亚粘土,平均厚度4

30、0m。区境内的山丘属于长白山脉,主要山是指东部棋盘山地区。 气候、气象特征沈北地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亚洲季风气候区北缘,主要特点是春季多西南大风,蒸发量大,易春旱;夏季温热多雨,盛吹南风和东南风;秋季风小,天气清朗;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盛吹北风和西北风。蒲河棋盘山水库至新城子区上游段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686.4mm。年最大降水量991.6mm,年最小降水量460.1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降雨主要集中在7、8月,两个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50.2%。多年平均年蒸发量为1494.6mm,5月份蒸发量最大238.2mm,1月份蒸发量最小24.5mm。多年平均风速在3.0m/s, 最大风速2

31、5.2 m/s,同时风向为SW。一年中4月风速最大,平均为4.0m/s。8月风速最小,平均为2.4m/s。多年平均气温8.2,1月最低,平均气温-11.4;7月最高,平均气温24.6,极端最高气温为36.1,出现在7月份,极端最低气温为-30.5,出现在1月份;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508.5h,最大冻土深度为148cm,冻土最深发生在2、3月份。 水资源 地表水蒲河新城处于辽河与浑河两大水系之间,流经境内的较大河流为蒲河,是沈阳市第四大河流,隶属于浑河水系。蒲河发源于铁岭县横道河子乡想儿山,流经铁岭、沈北新区、东陵、于洪、新民市和辽中县区,于辽中县老观坨乡黑鱼沟村入浑河,是浑河下游右岸最大的支流

32、,全长205km,流域面积2496km2。蒲河流经横道河子乡西缘的百贯屯村西入新城子区境,从望滨乡的古砬子村穿过,经四家子、望滨屯村后入东陵区境,为新城子与东陵区的界河。向西流通过棋盘山水库,流经东陵区的马圈子、仲官屯、达连堡子村后复入新城子区境。这段河道,顺山就势、河窄槽浅,弯曲如蛇,水清流急。水大则出槽上岸冲毁庄稼,甚至进屋上炕冲毁房屋。再下流,穿过邵家河子、黄泥河子之间,河道转北而西北。经大、小蔡台子,转西而西北,经大、小望花台,穿过沈新公路至孟家屯,转西南穿过长大铁路又转西而西北,流至大桥村又转西而西南。经佟古、新华、治安三村后至孝信鲜村,转西流经尚小、道义两村,穿过沈承公路,至道义村

33、西南离区境,入于洪区界。这段河道均为地下河,河床多为黄土、河淤土、黑夹砂土,槽深而稳定。河道平均比降分别是:棋盘山水库以上8.5km为1/300;以下33.2km为1/10001/2000。河宽50-150m,平均流速为1.20-5.75m/s,水深0.5-4.5m。2002年取消了棋盘山灌区,主要功能是接纳城市污水和企业废水排污。 地下水境内地下水分布不均,蒲河新城东南部属潜水、承压水水文地质区,地下水受降水和地下径流补给,含有少量基岩裂隙水和风化壳空隙水,降水入渗系数小,地下水难于开采,属贫水区;中西部属洪冰碛潜水水文地质区,含水层埋藏较深,分布不稳定,富水性不均匀,表现微承压性,含水层厚

34、度15.0-28.5m,单井日涌水量1000m3左右,地下水埋深多在6.5-12.0m之间;境内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7941万m3/a,可利用量为13610.9万m3/a。1.5.2 社会环境概况沈阳市是由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重工业城市,为全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初步构建了汽车、机械、电子信息、化工、环保、制药产业为主的新兴产业群,奠定了雄厚的制造业基础,形成了较强的综合配套能力。沈阳市近几年工业整体规模和水平大幅提升,铁西装备制造、东部汽车、航高基地三大聚集区建设加快推进。 沈北新区是沈阳重点推进的四大发展空间之一,是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新型产业的集聚区、生态市建设的先

35、行区、和谐社会的示范区。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在沈阳北部再造一座生态沈阳城”的战略部署,以开放为战略,以创新为动力,以生态为品牌,科学规划发展空间,主动融入大经济圈,突出道义先导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光电信息、文化创意、生命健康、商贸地产等主导产业,一个具有高度自主创新力、核心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的新型经济区已经形成。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见表1-10、图1-1。1-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类别环境保护目标与厂界最近距离(km)与本项目相对方位规模(户数/人口数)保护级别环境空气丽水湾2019E1400/5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36、-2012)二级标准蒲河镇1.7N450/1400安宁医院2.2SW50龙湖滟澜山0.94NE150/14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翔凤山水国际1.4SSE900/1000泰盈九如溪谷0.73E1248/1000阳光洛可可1.2SSE900/1000地表水蒲河0.398E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地下水厂区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图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2 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2.1 “四条红线”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四条红线”相符性分析见表2

37、-1。表2-1 “四条红线”相符性一览表项目类型情况说明符合性用地类型本工程为集中供热工程,选址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辉山农高区宏业街77号,根据蒲河新城用地规划,工程用地类型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见图2-1。符合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符合风景名胜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规划本工程3台72MW热水锅炉和3台35t/h蒸气锅炉均未列入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内不符合工艺 采用湿式石灰-石膏法脱硫,经现场监测,脱硫效率为92.4-95.4%; 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经现场监测,除尘效率可达98.4-99.2%; 本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灰渣也全部综合利用。因此,本工程使

38、用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符合2.2 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2.2.1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本工程厂区现已安装3台35t/h的蒸气锅炉和3台72MW热水锅炉,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2.2.2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符性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本工

39、程生产废水不外排。脱硫系统废水排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后回用,钠离子反冲洗水直接用于除灰渣用水,锅炉定排水直接用于除灰渣用水。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2.2.3 与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的相符性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已于2013年12月编制完成,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审批程序。 规划中提出:北部供热区远期(2016-2020)规划热源厂为东源热源厂(335t/h+270MW)、东泰热源厂(229MW +364MW+390MW)、佳和热源厂(270MW)、

40、文大热源厂(270MW +290MW)、和平村热源厂(4116MW)、八家子热源厂(358MW +370MW)、环城金山热源厂(358MW +170MW+390MW(扩建)、广源热源厂(270MW)、华顺热源厂(470MW)、辉山(原新鸿基热源厂)(370MW)、普天(原海众)热源厂(270MW +170MW)、新城子热源厂(370MW +270t/h)、沈北商贸区热源厂(270MW)。本项目为沈阳华顺供热有限公司辉山热源厂,现已安装3台70MW热水锅炉和3台35t/h蒸气锅炉,均未列入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中,因此,不符合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综上所述,

41、由于本工程未列入规划内,但其选址满足要求,且不涉及及各类生态功能区、不存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及符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环保201672号)要求,“对于不符合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并满足选址要求、不涉及各类生态功能区、不存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及符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燃煤锅炉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可以进行现状评估,报属地环保部门审查予以“临时”备案”。因此,本工程符合环境管理政策,按“临时”热源厂进行现状评估。 图2-1 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图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 工程概况3.1.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沈北新区辉山

42、热源厂(以下简称“该热源厂”)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辉山农高区宏业街77号,由沈阳沈北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建设并投入运营, 2016年2月该热源厂投资主体沈北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华顺供热有限公司。该热源厂总投资为17044万元,占地面积为38662m2,建筑面积为20225m2,供热面积为310万m2。目前,厂区内建有3台72MW热水锅炉和3台35t/h蒸气锅炉,总供热负荷为411t/h,并建有锅炉间、辅助间、风机间、除渣间、煤库、办公楼等附属设施。6台锅炉合用一座高80m,出口内径4.2m的烟囱。2012年4月至2016年3月间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进行除尘,并于2016年5月对除尘设备进行改造,将原陶瓷多管除尘器改造成布袋除尘器,同时安装了4套脱硫装置(3台35t/h蒸气锅炉合用1座脱硫塔,3台72MW热水锅炉各用1座脱硫塔)和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湿式石灰-石膏法进行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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