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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欧洲三十年战争之影响1618-1648年发生在欧洲的三十年战争,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而成的全欧参与的一次大规模国际战争。这场战争是欧洲各国争夺利益、树立霸权以及宗教纠纷剧化的产物,战争以波希米亚人民反抗哈布斯堡王朝治下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为肇始,最后以哈布斯堡王朝战败并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结束。欧洲三十年战争后,所召开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与所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成为近代国际关系史和近代欧洲外交史的开端。三十年战争打破了欧洲中世纪传统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秩序,结束了中世纪以罗马天主教为中心的神权政治体制,取而代之的是以主权平等和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社会体系。欧洲三十年战争虽然是
2、以宗教因素为起因的,但是很快就发展为欧洲各国出于自身利益厮杀的一场实力的较量,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成为参战各国的根本原因。一、三十年战争爆发的时代背景及简述(一)战前背景在查理五世(1500-1558)之后,神圣罗马帝国渐渐衰落,处于诸侯割据的状态。当时欧洲以马丁路德1517年九十五条论纲为标志的宗教改革运动使全欧分为天主教与新教两大阵营,德意志内部诸侯则在信仰上出现了严重歧见,天主教派、路德教派与加尔文教派的对立正在加剧。哈布斯堡皇室在奥地利领土上迫害新教徒、镇压路德派和加尔文派观点的人。在斐迪南一世和鲁道夫二世的相继支持下,天主教中耶稣会会士从奥地利前往捷克,在莱茵河流域和德意志的西北部活动
3、,使天主教的势力得到了加强。同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企图用武力压服新教诸侯。德意志南部和西部的新教诸侯为了对抗天主教的扩张,于1608年5月14日,以帕拉丁选侯为首的新教激进派在诺德林根附近的奥豪森修道院集会,结成军事同盟(福音同盟),1新教诸侯结盟后同英国、丹麦、瑞典和荷兰建立联系。为了与新教同盟对抗,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在1609年成立了“天主教同盟”,其领袖是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连,他们得到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罗马教皇以及西班牙的支持。法国是天主教国家,但是在首相黎塞留的主导下,坚持王权高于教权,为削弱大陆上竞争对手哈布斯堡王朝,决定参加新教国家阵营。至此,神圣罗马帝国已分裂成为两大
4、相互敌视的军事集团。两个集团之间的内讧和斗争是多方面的,特别集中在教产问题上,因为在新教诸侯境内,天主教教会的财产已被没收,但天主教徒力图打败新教诸侯,重新夺回教产。17世纪初,德意志新教、天主教两个集团的敌对矛盾已十分明显,双方都积极备战。两大集团之间的斗争由于欧洲国际关系的影响而更为复杂。(二)各国参战目的在哈布斯堡皇室对欧洲各国推行一系列扩张政策下,西班牙支持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反对新教诸侯,希望恢复到宗教改革前天主教一统欧洲的局面;而法、英、荷等国则力图支持德皇的敌人,使德意志不能中央集权化,并借机消弱哈布斯堡王室在中欧势力;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丹麦、瑞典)企图利用和插手德意志内战,乘机夺取
5、北海、波罗的海沿岸的德意志领土和港湾。就神圣罗马帝国来说,哈布斯堡皇室为的是“要获得建立并装备舰队以控制北方、扰乱南方的财力,他们不但要有力量阻碍丹麦人、英国人和法国人的贸易,而且还要有力量侵占不属于他们的以及恢复他们所失去的。”2(三)三十年战争简述整场战争共分为4个阶段,分别是捷克阶段(1618年1624年),1618年5月23号波希米亚首都布拉格的新教徒发动起义,冲进王宫,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两名钦差从窗口投入壕沟,是为扔出窗外事件,并成立临时政府,由三十位成员组成,宣布波希米亚独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在天主教同盟的支持下,以蒂利伯爵为首的天主教军队于1620年11月8日的白山战
6、役中击溃新教国家波西米亚与普法尔茨联军,重新占领波西米亚。1621年至1623年,蒂利多再度击败普法尔茨的新教诸侯军队,至此捷克阶段以哈布斯堡王室为代表的天主教同盟军获胜结束。丹麦阶段(1625年1629年),1625年信奉新教的丹麦王克里斯蒂安四世在英、法、荷三国的支持下与新教联盟共同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发动进攻,很快便占领德意志的西北部,与此同时,由曼斯菲尔德率领的英军则占领波希米亚西部。这次新教联军可说是节节获胜,但于1628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雇用声名显赫的波希米亚贵族华伦斯坦的雇佣军,华伦斯坦不负其所望,于该年4月击败曼斯菲尔德,其后再击败丹麦,并控制了萨克森。丹麦被迫于1629年5月
7、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签定吕贝克和约,并保证不再插手德意志事务。战争第二阶段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势力伸延到波罗的海告终。瑞典阶段(1630年1635年),战争第二阶段由神圣罗马帝国获胜后,华伦斯坦便计划在波罗的海建立一支强大的舰队,瑞典国王害怕从此神圣罗马帝国会超越瑞典,取得在波罗的海的优势地位。因此瑞典在法国的资金援助下,于1630年7月出兵,在波美拉尼亚登陆。瑞典军队由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率领,与勃兰登堡和萨克森选帝侯联合,在1631年9月17日,于布赖滕费尔德会战打败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占领了波美拉尼亚。1632年初,神圣罗马帝国军的统帅蒂利伯爵在列赫河战败身亡,瑞典军占领美因茨,在4月
8、再攻陷奥格斯堡和慕尼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这危急存亡之际,再度起用原被贬斥的华伦斯坦为统帅,在该年11月与瑞典军进行吕岑会战,可是瑞典再度获胜,但同时瑞典军的主帅古斯塔夫二世国王亦阵亡,从此瑞典军丧失进攻能力,而华伦斯坦则退回波希米亚。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借此机会联合西班牙盟军,在1634年9月于纳德林根会战大败瑞典军,逼使瑞典军撤回波罗的海沿岸。萨克森与勃兰登堡则于1635年5月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签订布拉格和约。战争第三阶段瑞典阶段以哈布斯堡皇帝获胜而告结束。全欧混战阶段(1636年1648年),此前,法国因为自身是天主教国家,一直只是假手他国以削弱哈布斯堡皇室的实力,但当丹麦、瑞典与神圣罗马帝
9、国的新教诸侯均告失败后,法国终于直接出兵,与瑞典联合对哈布斯堡王朝作战。1645年3月,瑞典军在波希米亚大败神圣罗马帝国军,而该年8月法军又于纳林根会战击溃神圣罗马帝国军,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德意志领土大部份被占领。1648年,法瑞两国联军再在处斯马斯豪森会战及兰斯会战完胜神圣罗马帝国军。但战至此时,双方都已元气大伤,结果于该年10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缔结了两个和约奥斯纳布吕克条约与明斯特和约,合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至此三十年战争完全结束。二、三十年战争对德意志的诸邦影响(一)三十年战争对德意志整体破坏三十年战争给德意志带来了严重影响,神圣罗马帝国国土是主要战场,受到了惊人的破坏。德意志“到处都
10、遭到历史上最没有纪律的暴兵的蹂躏”,3外国军队如此,德意志军队也如此。马克思曾称华伦斯坦的军队为“华伦斯坦的蝗虫”,4它靠洗劫驻在地捷克和德意志西南部与东部地区来维持军队,不需德皇付出军费。战争期间,德意志共有寺院1976所、城市1629座、村庄18,310个被洗劫。许多矿山、制铁和铸造的工场也被毁灭,工商业普遍衰落。人民的生活濒临绝境,他们被迫以树叶和草茅为食物。人口的骤减更为惊人。萨克森、勃兰登堡等许多地区的居民减少了一半以上。波西米亚居民较战前减少了三分之二还多(战前300万人,迄战争结束时只剩78万人)。战前有80,000居民的工商业中心奥格斯堡城,战后变成仅有12,000人的荒凉市镇
11、。在德意志,三十年战争以后,“再版”的农奴制比战争以前更迅速地发展着。5(二)战后德意志诸邦在近代化上的变革德意志的衰落和分裂,虽然给人们带来难以言说的痛苦和苦难,但是另一方面,也有力地加速了近代化进程,促进了专制主义邦国的形成。法学家们宣称,诸侯们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有权争取税收以保护邦内臣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而无需得到境内领主们正式批准。事实上,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连在整个战争期间,从来没有召集过领主们举行会议,而是径自宣布“战争的绝对要求,使法律的声音沉默”。因为人们均对战争忧心忡忡,诸侯们遂自动获得了保卫邦国免遭敌人侵略、实行这项权力。各邦对此最好的办法是保持一支常备军,而不是一帮
12、纪律松弛,朝秦暮楚的雇佣军、冒险家。一支军队的纪律越严明,其军官团的权威便越大。而在这种情况下,军队便如同一台运转良好的机器,而作为齿轮的军官即便再愚蠢透顶、再缺乏指挥才能,也能顺利地为诸侯们担负一定的职能。在三十年战争中,德意志各邦的军队由于绝大多数军官都由贵族充任,贵族阶级的地位得到了提升,由此导致贵族与专制主义邦国之间融合到了一起,不仅在军队效力,也愿意在官僚队伍和外交领域为宫廷服务了。从此,德意志正在走进一个邦国时代,而在这个时代扮演重要角色的许多贵族,都是因为在政府和军队中成绩突出而获得封号的,而来自古代贵族家族者则寥寥无几。在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签订后、法国大革命之前的那段岁月里。由于
13、各个联盟之间在外交上,政治上相互制约,往往缔结一套复杂的联盟体系。因此,尽管各国军队规模更庞大、作战威力更强大,但再也未曾像三十年战争那样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和平会议上,各当事方会共同努力,建立一种理性的新秩序,从而使彼此分歧得到克服,争取实现长期的和平。虽然宗教问题仍被作为宣传上的武器使用,但它已经退出中央舞台。(三)战后德意志分裂影响下各邦的发展建立一套普世秩序的梦想,已随着查理五世的逊位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数以百计的小邦国角逐有力地位。这种群雄相竞的局面,对大邦非常有利:它们相互勾结,共同牺牲小邦利益。这时的德意志,已全面融入欧洲的国际政治生活:依据威斯特伐利亚合约,法国和瑞
14、典成为德意志大地新秩序的保护人;从1714年起,英国国王兼任了汉诺威选侯以及荷尔斯泰因、奥尔登堡两地的公爵;德意志诸邦国可以自主地彼此之间或与外部强国结成同盟。从此,德意志成为欧洲列强竞相争夺的战场,而诸邦国出于自身利益的驱使,也纷纷争取列强的支持。在这种局面下,真正能够发挥作用的只剩下实力强大的国家。在此之前的14、15世纪,伯艮第等小邦国曾经因为行政管理高效、军队素质优良,16世纪后期、17世纪前期的荷兰也曾经因为它的财富和海上力量,在欧洲政治舞台上扮演过主要角色,但时过境迁,如今的决定性因素则是一个国家的面积、人口、财富。从这个意义上看,早期欧洲真正拥有发言权的只是法国、英国、瑞典。至于
15、西班牙,波兰,它们作为强国的历史已经终结,而荷兰也在迅速衰退之中。还有德意志,它全然是一片政治真空。真正的强国,必须有强大的经济作为后盾,而在三十年战争后的德意志诸邦国,在这一领域的条件恰恰非常不如人意。由于连年的战争,农业遭到严重忽视,许多耕地被抛荒,德意志的谷物价格上涨了近一倍。士兵们屠杀家畜作为食物,甚至连种畜也不放过。那些一心巴望着战争不要结束的雇佣兵们仍然不愿意回到土地耕种上来,因此必须把他们赶走。在很多地区,疾病和营养不良导致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不过在其他一些地区,如威斯特伐利亚、下萨克森和下莱茵、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北海沿岸以及哈布斯堡王朝属地等,遭受战争破坏的程度则非常有
16、限。战争结束后,大多数地区人口开始稳定回升,虽然这种回升的速度颇为缓慢,经济也开始逐步得到恢复。在萨克森,也有相似的旨在加速经济发展的温和措施被推出。1697年,萨克森公爵“强者”奥古斯特成为波兰国王后,市场得以扩大,令巴伐利亚的制造业获得发展良机,在18世纪40年代以前取得过相当高的增长率。不过,粮食生产部门的情况相当糟糕,迟迟难以从三十年战争中恢复过来。大片土地因人口凋零而抛荒,土地往往被划分为小片农田,要么便是被并到了贵族的庄园。由于劳动力的不足,导致工资上涨,地主遂加倍剥削依附于他们的农民以转嫁损失。在萨克森,尽管从法律上规定没有农奴,但由于以工资为生的农民被迫交纳种种苛捐杂税,合法权
17、利被剥夺殆尽,所以究其实质,他们的真实地位并不比农奴好上多少。在17世纪初期,巴伐利亚堪称德意志最近代化、实力最雄厚的一个邦,但战争使它遭受重创:它的人口减少了一半,约有900个城镇和村庄被毁。与萨克森相似,巴伐利亚的贵族阶级也利用有利之机增加自己名下的土地。经济恢复速度相当之缓慢,直到1760年,巴伐利亚的耕地面积仍未达到1616年时的水平。虽然它也想在重商主义框架下鼓励贸易和工业的发展,但由于它推行扩张主义的对外政策,需要花费巨额开支保持一支常备军,所以这种努力往往难以实现预期效果。与上述诸邦相比,除波希米亚以外的哈布斯堡王室属地遭受到的战争损失则要轻得多。不过由于历任皇帝的精力每每被王朝
18、内部斗争、宪政危机、对外战争所牵制住,所以很难腾出手来发展经济。在这样一段战事频繁、外交活跃的岁月里,社会政策显然无法得到足够重视。德意志帝国的四周,无论是土耳其,还是瑞典、法国,都是一些野心勃勃的强国,必须使它们相互牵制,才能保住一方平安。而在帝国内部,各邦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权利争夺。自1653至1654年累根斯堡帝国会议起,勃兰登堡-普鲁士与奥地利之间更是就帝国的主宰权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直到目睹法国革命战争的灾难性影响之后,德意志的诸侯和政治家们才终于承认,惟有健康的经济、更加开放的社会,才是在政治和军事领域建功立业的根本保证。三、三十年战争对战后宗教格局影响(一)三十年战争中的宗教因素分
19、析人们将三十年战争称为“宗教战争”,可见宗教因素在其中的重要影响。但是如果将战争仅定性为“宗教战争”,则不够准确。虽然在信仰问题上排除异己是当时所有教派的共同态度,但是在一个宗教信仰已与追求独立自主的邦国密切交织在一起的时代里,宗教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它已越来越让位于日益凸显的国家利益。有共同的宗教信仰不一定是盟友,而不同的宗教信仰间也未必就是敌人。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德意志帝国中,有的邦国信仰天主教,有的邦国则信仰新教。信仰天主教的邦国虽然与皇帝及哈布斯堡家族同一信仰,但他们之间也有难以调和的矛盾,具体表现在对国家主权的控制与反控制上。皇帝希望压制各邦国以总揽大权,而作为现代国家雏形的各邦
20、国则努力排除皇帝在本邦的影响,在涉及到主权的关键问题上甚至不惜联合起来与皇帝对抗。在他们看来皇权的增强就意味着自身利益的损害,这是绝难容忍的。这种尾大不掉的状况使德意志境内众邦林立而皇权衰微,难以像法、英等国形成统一的专制集权国家。反之亦然,法国是一个信奉天主教的国家,作为天主教枢机主教的黎塞留也同时兼任法皇路易十三的首相,在其任职期间曾在国内压制胡格诺教徒,废除南特敕令,对他们进行严加限制,仅保留做礼拜的自由,6但是却在三十年战争中从幕后怂恿并支持信仰新教的丹麦、瑞典对神圣罗马帝国的进攻,并且最终在瑞典军事失利之时从幕后走到了前台,出兵攻击同样信仰天主教的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原因就在于
21、,哈布斯堡王朝势力的扩张已经威胁到了法国的国家利益,而此时宗教信仰对战争进程的影响作用已经弱化到了近似于无的地步。战后签署的和约也从各个方面体现并扩张了战胜国的国家利益,所以这场战争的性质我们不能用简单的“宗教战争”四个字来概括,而是应该在认识到宗教信仰冲突在战争爆发初期的重要影响的同时,更加重视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在战争进行及战后格局形成上的重大导向作用。(二)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对战后欧洲宗教格局影响威斯特伐利亚合约中涉及到宗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一、对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中原则予以重新确认,新教与天主教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政治宗教权利。但是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除天主教、路德教、加尔文教以外,
22、不接受亦不允许其他教派的存在;二、1624年被确定为教产所有权的标准年,即教产归属应以1624年的归属状况为标准,此后被新教或天主教占去的教产则要归还;三、重新确认了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中的“教随国定”原则,邦君有权规定本邦的宗教信仰,但不得强迫不同宗教信仰者迁出,而且后者有权从事私下或公开的宗教活动;四、以后在涉及宗教事务的一切问题上,帝国议会不是通过多数来进行表决,而是应按其宗教信仰分为新教和天主教两个议事团体,两者之间应以和平方式达成一致协议。7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将1624年确定为标准年,这就使自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以来被新教接管的教产归属得到了保证。罗马天主教教皇虽反对这一条款,
23、但也无能为力,而1624年被定为标准年是新教、天主教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达成的妥协。新教坚持恢复它在战前的地位,因为直到1618年新教势力在帝国境内还是不断壮大的。与此相反,天主教则希望将标准年定在1627或1629年,因为此时的天主教在“重新天主教化”的推动下达到势力扩张的顶点。8天主教同盟最后之所以接受了将1624年定为标准年,是因为此时的奥地利世袭领地及波西米亚、西里西亚等地尚都在它的全权统治之下。1624年被定为标准年意义重大,它确定了战后教产的归属原则,并使此日期前改变信仰的信徒得到了保证。各邦诸侯们宗教信仰的改变不会再影响到其臣民的宗教信仰,从而使帝国境内的不同宗教信仰逐渐趋于
24、安定,并且有效地防止了将来的宗教冲突。不过在皇帝的一再坚持下,其在奥地利的世袭领地不受标准年规定的约束。三十年战争最终打破了罗马教廷的“政教合一”传统,宗教因素被尽可能地从邦国政治生活中剥离出去,各个邦国在不同程度上都得到了本邦主权,而皇权则被严重削弱,帝国从此名存实亡。随着对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确认以及路德教与加尔文教终被承认,中世纪以来天主教一统西欧的局面被打破了,邦国从此可以自行决定本邦的宗教信仰并且不允许歧视迫害不同信仰者。具有排它性的宗教信仰在面对分裂以及相互间必须并存的事实中,逐渐放弃了自身的专制思想及排除异己的观念,具有了宽容与包容性。正是在这种宽容的精神氛围中,西方的现代科学和民
25、主思想才逐渐孕育并发展起来。四、三十年战争对战后欧洲各国政治格局影响(一)战后对欧洲领土处理战后所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由奥斯那布吕克条约和明斯特条约构成,广义上讲,它还包括有关双方之前缔结的而又为两条约加以重申的协定。比利牛斯条约对战后建立的新欧洲秩序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也应包括在此和约体系之内。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缔结,结束了这场给德意志带来深重灾难的战争,重新确定了欧洲的疆界,解决了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宗教信仰问题,确立了各国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主权。和约所划定的欧洲各国边界,成了后来直至法国大革命前所有的国际协定的基础,对欧洲的国际格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9各国身上的宗教标志被撕下,贴上了独
26、立的主权的标签,各项条约体现的不再是宗教的利益而是国家的利益。觉醒的欧洲各国开始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瓜分土地。条约涉及了众多问题,在欧洲领土分割上:阿尔萨斯(斯特拉斯堡除外)割让给法国;麦茨、土耳其与凡登三个主教区归属法国得到进一步确认。10瑞典获得西波美拉尼亚的一部分、维斯马城以及不来梅和费尔登两个主教区,从而控制了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的重要港口。荷兰与瑞士获得完整的主权,摆脱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而真正独立。瑞典获得了整个西波美尼亚和东波美尼亚的一部分,不仅夺得波罗的海沿岸的重要港口,还掌握了北海沿岸的重要港口。(二)战后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三十年战争后,德皇建立统一帝国的企图彻底破灭。全德意志分裂
27、成296个小邦,此外,还有大量“帝国骑士”的领地(100个以上)。帝国议会和帝国法院已失去意义,德意志更加衰落,统一时间被推迟了200多年。德皇的盟国西班牙,由于战败致使国际地位低落。天主教贵族共和国波兰,失去波罗的海沿岸大部分土地,亦受到削弱。战胜国法国和瑞典的版图显著扩大。法国不久成为欧洲大陆的盟主,瑞典在北欧的国际事务中也开始起主导作用。沙俄趁欧洲列强忙于三十年战争之机,对外疯狂地进行殖民侵略而不断扩大版图。17世纪上半叶,沙俄对外侵略的主要矛盾头指向西伯利亚。完全控制波罗的海的瑞典,对沙俄的西进和争夺出海口却是重大障碍,在波罗的海出现了沙俄同瑞典争霸的形势。(三)战后荷兰与英国的崛起对
28、于荷兰来说,三十年战争的结束表明了荷兰对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的斗争取得了完全胜利。如同国外学者称道的:“明斯特和约使荷兰达到了它伟大的顶点。它在1648年,作为第一流的海上和商业国家无敌地站在世界上。但是,还不止如此,在腓特烈亨利时期,荷兰人描绘出自己共和国的黄金时代,他们在科学、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就像他们在海上一样也建立起霸权,这些科学家、艺术家的卓有成效的活动及其在许多方面的惊人的突破,成为站在欧洲进步和文明最前线的荷兰人民为17世纪历史写下的伟大篇章”。 11荷兰通过三十年战争赢得的是进步,荷兰资产阶级革命是整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进程中的一环,它在三十年战争时期取得了完全胜利并得到巩固,具
29、有国际意义。英国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之初,由于国王和国会的矛盾尖锐,因而未能直接投入三十年战争。17世纪40年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之际,正是三十年战争战事最为激烈的第四阶段。欧洲主要的封建大国法、德、西班牙,虽然对英国的事态发展十分关注,却无力组织封建反动势力干涉英国革命。欧洲诸国封建混战的形势,提供了有利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国际条件。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英国,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大,广泛展开了争夺殖民霸权的斗争,导致英国与荷兰之间的矛盾激化。17世纪上半期,荷兰在对外贸易、航海和造船业方面远远超过英国,海外投资比英国多15倍,船只超过英国10倍。6000艘在波罗的海航行的
30、荷兰船只,封闭了英国同波罗的海沿岸的贸易。12即使在地中海和西非沿岸,荷兰也到处排挤英国势力。甚至在英国殖民地中,荷兰船舶和荷兰运送的商品总量也远远超过英国。为与荷兰争夺海上霸权,英国于1651年颁布航海条例,规定未经英国政府允许,禁止外国船只同英国殖民地贸易,就是为了扼制荷兰。接着英国与荷兰之间爆发了三次殖民战争(16521654年、16651667年、16721674年),取得胜利的英国,取代了荷兰,成为掌握海上和殖民地霸权的霸主。17世纪中叶,整个欧洲呈现封建制逐渐解体,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的形势。13(四)欧洲新国际政治体系的形成三十年战争后,奥地利在中欧的重要地位继续存在,哈布斯堡王朝
31、仍然被视为法国的威胁,所以以法国为代表的战胜国,通过建立最初的大国的协调机制,来遏制神圣罗马帝国。法英和法荷竞争的态势呈现,同时,随着瑞典得到北海港口和成为北欧的强国,它与荷兰、英国、俄罗斯及丹麦、北德意志诸侯的对抗格局形成。至此,一个分散的多极欧洲进入到了一个以数个大国为核心统治的多极欧洲,这就是现代意义的国际政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也同时确立了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的欧洲国家体系,意味着欧洲经典外交的开始。14五、三十年战争对后世政治体系影响(一)欧洲各国主权意识的兴起三十年战争中,德意志诸邦、瑞典、丹麦、西班牙、法国等几十个国家相继参战。他们刚刚从中世纪神权的束缚下摆脱出来,带着崭新的“
32、国家利益”意识,决心在欧洲政治竞技场上一显身手并扩大自身势力。15在民族国家崛起的过程中,每一个国家都为扩大自身疆土与政治影响而施尽军事及外交手段。在为领土与皇室利益而争斗不断的连绵战争中,国与国之间的疆界问题、领土归属问题,都变得越来越突出。在不断的战争与瓜分中,一批以语族与民族为基础的近代意义上的国家相继巩固了自己在欧洲的地位,他们不再崇拜神权,而是更为实际地追求本国的领土、资源、财富等现实利益。恩格斯指出:“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国家的趋向,是中世纪进步的重要杠杆之一。”16三十年战争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使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很多诸侯等级的势力得到了加强和扩张。和约从制度上承认了各等级和邦国
33、在内政外交和宗教事务上的自由,这就意味着诸侯邦国已经获得了近乎完全的“国家主权”。皇权的影响日益削弱,在一切重大问题上皇帝都要得到帝国等级在帝国等级会议上的赞同。“在1648年以前存在一种连贯的帝国史;此后德意志历史就是一批大邦国的特别史,而帝国史只成为无足轻重的部分”。 17 它通过承认德意志各诸侯国的主权,以及承认新教和天主教享有同等权利的方式,进一步确认了国家主权的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和独立性,使世俗的王权国家统治体制得到加强;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国家在边界内拥有最高(绝对)权力,废除了教会对国家具有的高于主权的政治权威,否定了天主教高于国家主权的“世界主权”(神权)。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
34、1(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深远影响战后所建立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以后这种结束国际争端和战争从而恢复和平的形式便成为惯例。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正式开创了一个后来被称之为“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国家体系形式。该体系是现在国际关系体系的雏形,是近代国际关系史上第一个国际体系,也是国际关系史上第一次以条约的形式肯定国家主义的国际体系。通过承认德意志各诸侯国和荷兰与瑞士的独立主权地位,认可了国家主权、领土与独立等规范未来国家关系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标志着各国通过反霸权斗争成功地否定了哈布斯堡王朝想建立一个超国家帝国的野心,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各领土主权
35、国家完全有行动自由来维护自己的独立;各国的世界观也由高度宗教性转变为世俗化,宗教在各自的主权疆界内从事活动,主权国家也不干涉别国的宗教事务。简言之:这个体系是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的,并且在三十年战争后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认可。实践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出现的一些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国家主权平等,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规定为近代以来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近代国际法的主要原则。它创立并确认了国际法中,缔约国对条约必须遵守,违约国应被视为和平的破坏者,其他缔约国可以进行制裁的原则,使之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作为帝国的基本法律基础,一直持续到1806年帝国在拿破仑的
36、打击之下彻底消亡。18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的国家主权原则有效地维护了民族国家的存续,主权原则促进了国际和平与稳定,使某些大国不能任意地干涉他国内政,成为反对侵略和干涉,维护各国特别是中小国家主权以及防范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那些否定主权或限制主权,强调人权的论调只是一些国家企图干涉别国内政的借口,对国家主权原则的践踏就意味着对国际法的否定,将会使国家在国家本身所不愿意的情况下受到严重破坏,甚或引起地区冲突和国际战争。它确立国家之间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即外交使团制度,这一制度首先在欧洲普遍实行,为主权国家之间经常性的交往提供制度上的便利。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基本内容和规则至今仍然在一
37、定范围内发挥着效用。参考文献:1 王美秀等.基督教史 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247页2 马克斯布劳巴赫等.德意志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第二卷331页3 马克斯布劳巴赫等.德意志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第二卷334页4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第二卷1145页5 马丁基钦等.剑桥插图德国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255-256页6 王美秀等.基督教史 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276页7 施兴和.近代国际关系史.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179页8 王美秀等.基督教史 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311页9 王海
38、艳.三十年战争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唐山学院学报 2005,(7)10 袁明.国际关系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21页11 刘德斌.世界历史的视野与国际关系研究的重建来自巴里布赞的挑战.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4)12 崔连仲等.世界通史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0.第六卷233页13 袁明.国际关系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23页14 崔连仲等.世界通史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0. 第六卷236-238页15 施兴和.近代国际关系史.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431页16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第二卷1222页17 马丁基钦等.剑桥插图德国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258页18 黄宇蓝.论三十年战争中欧洲各国国家利益意识的觉醒,广西民族学院学报, 200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