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870048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PPT 页数:10 大小:1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拓尔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月) .ppt(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七条,、,、,、,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和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等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

2、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

3、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及目的1,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

4、和误导。(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第三章,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机构,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负责投资者关

5、系工作。公司证券法律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2,(一),(三),(一),(二),(三),第十一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和重大事项,包括(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大股东变化等信息;,(四)(五),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投资者关

6、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第十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驻地上市公司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的良好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

7、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它工作。,第十三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二)(三)(四)(五)(六),公司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3,(七)(八)(九)(十),电话咨询;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第十四条,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证券法律部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施。,第十

8、五条,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第十六条,证券法律部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第十七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第十八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四)其他内容。,第四

9、章,自愿性信息披露,第十九条,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第二十条,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使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4,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的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第

10、二十三条 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的,公司应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露义务,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第五章,投资者关系活动,第一节 股东大会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充分考虑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11、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尽快在公司网站或以其他可行的方式公布。第二节 网站第二十八条 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公司网站并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的方式5,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站地址。当网址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网址。,第三十条,公司应避免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传媒对公司的有关报告以及,分析师对公司的分析报告。公司刊登有关报告和分析报告,有可能被视为赞同有关观点而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并有可能

12、承担或被追究相关责任。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对公司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第三十二条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网站上开设论坛,投资者可以通过论坛向公司提出问题和建议,公司也可通过论坛直接回答有关问题。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箱向公司提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也可通过信箱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第三十四条 对于论坛及电子信箱中涉及的比较重要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可加以整理后在网站的投资者专栏中以显著方式刊载。第三节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在

13、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第三十六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应采取尽量公开的方式进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第三十七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可事先以公开方式就会议举办时间,登陆网址以及登陆方式等向投资者发出通知。第三十八条 公司可事先通过电子信箱、网上论坛、电话和信函等方式收集中小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并在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上通过网络予以答复。第三十九条 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可采取网上互动方式,投资者可以6,通过网络直接提问,公司也可在网上直接回答有关问题。,

14、第四十条,在进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第四十一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不能采取网上公开直播方式,公司可以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并作出客观报道。第四十二条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结束后,公司可将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的影象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上,供投资者随时点播。也可将有关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第四节 一对一沟通第四十三条 公司可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

15、其他事项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公司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第四十四条 公司一对一沟通中,应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一对一沟通活动创造机会。第四十五条 为避免一对一沟通中可能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可将一对一沟通的相关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还可邀请新闻机构参加一对一沟通活动并作出报道。第五节 现场参观第四十六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到公司或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参观。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应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7,第四十八

16、条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的接待人员给予有关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方面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第六节 电话咨询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投资者可利用咨询电话向公司询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第五十条,咨询电话有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并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可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第五十一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要尽快在公司网站公布,并及时在正式公告中进行披露。第七节 其他方式第五十二条 公司可设立公开的电子邮箱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可向投资者邮寄其所关心的书面文件。第五十三条 公司还可通过广告、宣传单或

17、其它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等方式披露相关信息,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第五十四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不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第六章,相关机构与个人,第一节 投资者关系顾问第五十五条 公司在认为必要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关8,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安排等事务。第五十六条 公司在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应注意其是否同时为对同行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服务。如公司聘用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同时

18、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提供服务,公司应避免因投资者关系顾问利用一家公司的内幕信息为另一家公司服务而损害其中一家公司的利益。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避免由投资者关系顾问代表公司就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等事项作出发言。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尽量以现金方式支付投资者关系顾问的报酬,避免以公司股票及相关证券、期权或认股权等方式进行支付和补偿。第二节 证券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第五十九条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第六十条,公司向分析师或投资经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平等予以提供。第六十一条 公司应避免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表面上独立的分析报告。如

19、果由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应在刊登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第六十二条 公司不得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的分析报告。第六十三条 公司可以为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的考察和调研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分析人员和基金经理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有关费用,公司不得向分析师赠送高额礼品。第三节 新闻媒体第六十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在适当的时候选择适当的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第六十五条 对于重大的尚未公开信息,公司不得以媒体采访及其它新闻9,报道的形式披露相关信息。在未进行正式披露之前,不得向某家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或细节。第六十六条 公司应把对公司宣传或广告性质的资料与媒体对公司正式和客观独立的报道进行明确区分。如属于公司本身提供的(包括公司本身或委托他人完成)并付出费用的宣传资料和文字,应在刊登时予以明确说明和标识。,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2 月 23 日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