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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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XX教委人(2018)9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加强我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2、建设和改革发展,为确保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评聘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切实加强学院党委对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统一领导。(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到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和聘任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三)坚持择优聘任,依据水平、能力的高低和贡献的大小,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任。(四)坚持先评后聘,必须在经过评审委员评定的或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五)坚持按岗聘任,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根据实际工作

3、岗位设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符合相应的聘任条件,且在学院相应等级岗位结构比例中有空缺的情况下方可聘任。二、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根据XX市高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岗位数额的工作要求,按照XX市教委和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施聘任。三、评聘对象适用于所有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含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四、评聘资格与条件(一)评聘资格L学院初聘各级职务的教师应当具备规定的学位学历及资历条件。(1)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

4、担任9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H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2)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讲师职务的年限。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职务,

5、并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助教: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5年内,根据其学历、学术及专业技术水平,可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海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科研业绩、科技创新贡献等可作为聘任依据。对其中回国5年内取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二等奖,或省部级政府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排名前3),或者业绩特别突出,并经两名“两院”院士等本学科知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

6、、教学、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具体条件可参见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XX人社专发(2016)2号)。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博士学位;凡1963年1月I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2 .初聘教师均应具有

7、相关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非相关专业毕业教师受聘高一级职务岗位,应进修完成4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且成绩合格;或者由相关单位确认已掌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3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4 .专业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前,一般须有实际部门工作或实践经历,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需具备累计1年及以上的企业实践时间,且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5 .对于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年系统承担一门及以上基础课、

8、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指导助教、讲师成绩显著。对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未完成学院额定的基本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学院不得续聘或者聘其担任高一级教师职务。具有双师素质教师优先聘任。6 .非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应聘相应教师职务岗位,须经过1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实践,按拟聘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程序,由学院对其教育教学及履行相应教师职务岗位职责的实际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并经评议组评议后实施聘任。(二)评聘条件学院初聘各级职务的教师除应当符合上述思想道德、教育教学、践习经历要求外,还应当具备规定的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教学能力。1 .应聘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自任现职以来的近5年取

9、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款外,原则上还应当完全符合第-(Io)款中的任意一款: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应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并通过XX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3项及以上,并要求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应具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不含提名奖)的教学、科研、创作、实践成果3项及以上。(2)发明专利:独立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另获得省(部委、直辖

10、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创作、实践成果2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理论研究或者应用研究项目(课题)3项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遍以上,效果良好。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学术专著: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教学能力:获得国家或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或获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项目负责人再完成

1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3项及以上,且各项目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XX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IOO万元;或承担科研单项项目经费到款超过100万元。(9)指导学生世界技能大赛入选国家队并参赛(只限1名指导教师);或获得国家级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及以上。(10)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称号负责人;或获得国家专业教育资源库负责人。2.应聘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自任现职以来的近5年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款外,原则上还应当完全符合第(29)款中的任意一款: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

12、及以上;或应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并通过XX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项及以上,并要求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具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位)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不含提名奖)的教学、科研、创作、实践成果2项及以上。(2)发明专利: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3)教学、科研成果: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理论研究或者应用研究项目(课题)2项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公

13、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遍以上,效果良好。(5)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6)教学能力:获得本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2次。(7)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项目负责人再完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项及以上,且各项目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XX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IOO万元;或承担科研单项项目经费到款超过50万元。(8)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或获得XX市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主持)。(9)指导学生世界技能大赛入围

14、国家队(只限一名指导教师)。3.应聘讲师岗位的候选人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款外,原则上还应当完全符合第(25)款中的任意一款: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有统一刊号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创作、实践成果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完成校级及以上理论研究或者应用研究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有统一刊号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教学能力:或获

15、得市级教学评比三等奖及以上;获得院级教学评比最高等级奖励1次及以上。指导市级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只限第一指导教师);或获得XX市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前5位)。4 .如需突破学历、资历以及规定的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教学能力要求时,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具体要求参照关于XX市部分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评议管理办法(试行)(口径)文件执行。5 .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职务系列的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可参考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规定与要求执行

16、。6 .经学院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三年内可按规定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可作为聘任的依据。五、评聘组织及程序(一)学院成立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聘委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人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7至9人,院长任主任,聘委会一届任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聘委会下设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考察组,以及学术、技术评议组,分别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

17、评议。(-)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考察组负责对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与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考察组由学院根据考察需要组建,人数一般各为7至9人。(三)学术、技术评议组负责对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评议。1 .评议组由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正高级职务学科评议组由本专业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副高级职务学科评议组由本专业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具有正高级职务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中级职务学科评

18、议组由本专业具有高、中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具有高级职务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评议组由学院设负责人1名。2 .评议组一般由校内外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3 .学院负责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议或委托有关专业组织进行评议。4 .评议组可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评议。5对于破格(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评议组必须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专业及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答辩,严格把好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质量关。6.经校内外专家评议,确认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符合职务任职条件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评议结果的符合(基本达到或基本合格)票数三票以上(含三票),方可视为通过,其他情况视为不通过。(四)考察组和聘委会对拟聘

19、人均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果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考察组和聘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会议,应聘人员获考察组和聘委会应到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有效。聘委会主任在申报表上签章。(五)考察、评议组成员以及聘委会成员,在考察、评议或聘任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应予回避。(六)考察、评议组成员以及聘委会成员,不可委托他人代投票或补投票。(七)不属相应评议组评议或者不按规定程序聘任的对象,其评议或者推荐拟聘结果无效。(八)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原则上,学院对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采取自主评议,对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采取委托评议(XX市教育评估院或XX市教育评估协会等机

20、构),评议组表决结果有效期为3年。(九)委托评议或由第三方评审机构(XX市教育评估院或XX市教育评估协会等机构)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评审材料前,必须通过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考察组的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向校外申报评审。六、职务聘任(-)各级申报人员须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方可申报。(二)应聘人员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所受奖励、主要学术论著等材料,学术论著与科研成果主要是其担任现职以来近5年所取得的。(三)聘任双方应当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违反聘任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四)在职务聘任期内,聘任双方无正当理

21、由不得解聘和辞聘。(五)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并已受聘担任相应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无须再经评议组评议。经考核合格,学院与上述人员根据双方意愿直接办理续聘手续,签订聘任合同。(六)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如需兼任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按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七)学院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可由学院聘委会综合考察评议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可直接聘任。(A)当年度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接受申报;临近退休的教师聘任高一级职

22、务的需要说明理由,对接近退休年龄的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评聘条件进行评价,不得降低标准;上一年度未通过学术、技术评议的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未达到市教委其他文件中设定的有关职务晋升条件的,原则上不接受申报。(九)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不受此限制。(十)教学科研成果,需经过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七、工资待遇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按所聘职务确定工资待遇,受聘职务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辞聘、解聘后,其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工资和岗位津贴自然取消,辞聘、解聘人员可以竞聘校内外其他岗位,受聘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待

23、遇。八、工作要求(-)规范聘任工作,完善公示制度,建立备案制度。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常态化,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原则上在年底前完成当年度评聘工作。学院聘任委员会和人事处要做好评聘事务公开工作,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首次拟聘的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必须公示,聘任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做好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档案的保管工作。学院聘委会和人事处在评聘过程中,要做好评聘记录,建立评聘档案。对在评聘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档案,要及时做好归档工作。评聘工作结束后,申报表及评聘通过通知要及时存入申报者个人档案。(三)加强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

24、作纪律教育。学院聘委会和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事实、学术不端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撤销,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对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学院申诉委员会(工会)提出申诉。九、其他(一)非教师岗位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所属系列的文件要求及规定办理。(二)学校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以及相关要求参照原有办法执行。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聘委会、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考察组和学术、技术评议组进行评审和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由XX市教委指定评议机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学院聘委会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聘任。(三)工会作为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诉受理委员会,负责对评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教职工的投诉、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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