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创新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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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创新研究以广东顺德检察院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为视角杨军李荣楠吕敏妍摘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举措,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方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创新路径和方法,并在实践中发现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存在工作机制、人才储备、保护手段等多方面的不足,需要在打造检察监督合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关键词:知识产权;专业化检察室;创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其在国家长远发展及国际竞

2、争力提升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I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越来越普遍,不仅侵害权利人合法权利、冲击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不利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及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形象的提升2。为此,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和保护力度,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网络销假行为的处罚范围;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港澳与内地全面互利合作的重点领域,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广东省做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

3、法律监督机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也为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因此,检察机关紧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I孔祥俊: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几个问题的探讨一一关于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及其走向的再思考,载知识产权2015年第1期。2周宁: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冲突及解决途径,载长沙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发展大局之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广东顺德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掌握了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犯罪的产生、发展也有一定规律性和代表性。我们调研了近几年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以期对知识产权

4、犯罪的刑事司法保护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设想。一、顺德区近几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基本情况及特点(-)基本情况2015年至2020年6月,顺德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2件177人,其中,2015年23件45人,2016年13件28人,2017年14件45人,2018年14件2人,2019年12件20人,2020年1-6月6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102件248人,其中2015年33件64人,2016年17件41人,2017年14件43人,2018年18件37人,2019年14件49人,2020年1至6月6件14人。经分析,这些案件主要有以下方面的特点:L案件来源特征在受理的提请批

5、准逮捕的82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从案件来源看,以被害人报案为主,共69件,占全部案件的84%,13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依职能移送,占16%。2 .涉案罪名特征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82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53件128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5件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件39人,占96.34乐侵犯商业秘密罪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的108件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72件180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8件1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件51人,占93.52%,侵犯商业秘密罪1件1人。与之相对,受理侵犯著作权、专利权犯

6、罪案件为0。案件类型呈现高度集中。3 .侵犯客体特征在受理批准逮捕的82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侵犯的客体为侵犯商标权的犯罪,占案件总数的97.5%。受理审查起诉的78件案件中,侵犯的客体也均为侵犯商标权的犯罪,占案件总数的98.7%。4 .退补特征受理审查起诉的102件案件中,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70件,占全部案件的64.8%其中,补充侦查一次的32件,补充侦查二次的38件。5 .审结特征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82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批准逮捕的68件148人,件数和人数分别占85%、83.6%o受理审查起诉的102件窠件中,因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而作出不诉决定的14人,人数占5.6乐

7、提起公诉并作出有罪判决的96件233人,件数和人数分别占94.1%,93.9乐(二)顺德区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分析1 .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较多,而受案总数较少2002年至2020年6月,顺德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3件417人,其中2010年前,顺德检察院院仅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5件35人,但2011年后,随着社会各界加深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顺德区知识产权犯罪在数量上急速增加,如图一:图一:1998-2017年顺德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知识产权犯罪情况年份200220032004200

8、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件数15121533410人数17541543519年份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1-6月)件数34353023131414126人数65635845284532207素有“中国家电王国”美誉的顺德拥有具备一定优势和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产业,注重自主创新,并且掌握了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如2019年,顺德专利申请37928件,占全市46.8%;专利授权量29535件,占全市50.3%,创新能力全国领先。受利益的驱使,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而每年顺德区司法机关受理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9、却相对较少。我们认为这种矛盾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是查处的成本高、难度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决定了,这类案件查处的成本较高,难度也大。知识产权本身具有专业性、易被侵害性、牵涉面广及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使其明显不同于健康权、人格权等人身权利和债权、物权等财产权利的性质和特征。再加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方式的智能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从而加大了案件查处过程中证据的发现、收集和固定的难度。即使被查获,也常常难以查清其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从而难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权利人法律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自我保护意识淡漠,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积极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10、)在用人之初不注意合理规范,没有注重与相关人员签定完备的保密协议,也不注重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培训;(2)企业内部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上结构混乱、责任不明、无档可查;(3)在知识产权的使用和转让中,合同格式不规范,不懂得运用合同原理去回避可能遭到的侵权风险。三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知识产权案件与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发生竞合。由于法律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知识产权犯罪若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等罪名时,就会按照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定罪,这也是造成知识产权犯罪数量较少的原因之一。2 .案件来源以被害人报案居多如前所述,顺德区检察院

11、受理的提请批准逮捕的82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被害人报案的共69件,13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依职能移送,造成上述这种情况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知识产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知识产权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侵权行为往往有切肤之痛。有些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十分重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设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部门,并制定了一系列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在开展业务中避免对他人侵权等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以完善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大多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淡薄,不懂得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知识财产,反侵权的措施不及时。二是现有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设置及人员配置难以适应知识产权

12、保护的需要。近几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益突出,且这类案件又具有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以及案件事实涉及面广的特点,因此,在查处该类案件时,从加强相关的基础性建设、把握其规律到建立专业的查缉队伍和执法监督机制,执法司法机关都有一个必要的调整和适应过程。但相关部门并没有因为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而配备专门人才,对于如何合理计算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被害人损失,如何界定假冒专利等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影响了案件的侦破,影响了被害人参与司法程序的积极性,最终影响了司法目标的实现。即使设立了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机构和人员,由于人员刑事保护思维意识的欠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13、三是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存在脱节现象。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执法机关存在“重民轻刑”的倾向,加上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还不是很完善,致使一些涉嫌犯罪的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行为被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没有依法移送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许多案件都是经过经人民检察院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或者被害人多次催促后,窠件才由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部门转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司法机关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珠三角社会治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司法部门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社会安定的严

14、重刑事犯罪案件上,而对侵犯知识产权这样的非暴力犯罪认为可以缓一缓、放一放,主动性、及时性不够。3 .侵犯的客体以注册商标为主,且以知名商标居多如前所述,顺德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82件知识产权犯罪窠件中,侵犯的客体为侵犯商标权的犯罪有80件,受理审查起诉的108件案件中,侵犯的客体也为侵犯商标权的犯罪有107件。上述案件中,涉及到的受害商标包括“美的”、“康艺”点钞机、“松本电工”、“万家乐”、“双剑”刀具、“双狮”刀具、“立白”及“雕牌”洗衣粉等我省知名商标,也有“茅台”、“五粮液”、“剑南春”、“Liper利浦尔”、“ARIEL、“汰渍Tide”等其他省市知名商标,还有“轩尼诗”、br

15、other,RedBull红牛、Louisvuitton(即路易威登马利蒂)”、“Deny”、“BenSherman、“Fendi”、“人头马”、“SAMSUNG”等国际知名商标。造成侵犯注册商标尤其是知名商标案件较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知名商标的权利人维权意识较强。侵犯知名商标犯罪窠件相对较多的原因,一方面是知名商标本身的市场价值较高,侵权人仿冒后获取的利润较高,另一方面是知名商标的权利人与其他注册商标权利人相比,维权意识较强,发现情况及时向执法机关提供线索,从而使侵犯知名商标的案件查处较多。例如在“松本电工”插座遭侵权后,商标权利人广东伟雄集团有限公司便派员明查暗访发现制假窝点,并向

16、有关部门报案,最终使该侵权人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制裁。二是侵权人法律意识淡薄,贪利心理明显。作为知识产权的侵权者,有些是对行为的违法性质缺乏认识或认识不清,但绝大多数侵权人贪图金钱物质利益和享受,由于制售假冒伪劣驰名商标商品成本低,投入少,回报多,因此在巨额利润的刺激下,往往会铤而走险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如,在梁某昌、夏某梅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明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许可,生产、销售“L。UiSVUitton”牌手袋及钱包,涉案数额高达200多万元。三是消费者贪慕虚荣,为造假产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有的消费者明知是假冒伪劣的“名牌”产品,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故意去买假冒伪

17、劣的名牌产品。例如假“五粮液”、“茅台”、“人头马“轩尼诗”的购买者一般就是持上述心理。四是侵害商标权犯罪案件的查处难度相对较小。侵犯商标权的案件中商标是否假冒,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识别,在认定上较其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简单,侦查机关对此相对容易把握,在查处上难度相对较小。而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权、著作权类犯罪专业性较强,隐蔽性较强,打击侵犯专利权犯罪、商业秘密权、著作权类犯罪难度较高。二、顺德区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探索检察机关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最高检也一直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项专项重点工作,但在检察机关内部,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与其他案件却并无不同。在办案部门上,知识产权案件

18、分散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水平、执法标准均不一致,各业务部门不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形成有效合力,大大弱化了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和影响力。即使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背景下,以顺德区检察院为例,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之前,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案件由刑事检察二部办理,而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由刑事检察一部负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是“两法衔接”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传统办案体制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仍然是分散的。在办理案件的程序上,虽然检察机关一直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但知识产权刑事窠件的办理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相比并没有

19、任何区别,在案件受理上随机分配给检察官,缺乏专门的案件办理组织和机构,在办理程序上也没有体现对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手段和措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局限于打击犯罪,知识产权的办案效果无法凸显。由独立的部门全面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服务保护等各项职能,将检察机关打击、监督、保护、预防等职能集于一体,是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的必然需求,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性,有利于丰富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和内容。顺德区检察院基于对近年受理的上述知识产权案件的分析和对顺德辖区企业特点,于2019年7月决定将北洛检察室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在办案机制、刑行衔接机制、

20、宣传预防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和检察室专业化道路。(-)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的原则顺德区检察院北洛检察室所辖区域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辖区经济总量大,2018年北洛镇、陈村镇、乐从镇、龙江镇四个镇的GDP共1281亿元,占全区GDP总量的40乐二是行业龙头作用明显,顺德区2家世界500强企业美的、碧桂园,两个公司的总部都在北洛镇;三是高新发展带动,北潜检察室工作范围对接佛山市“三龙湾”及“中德工业园”。选取北滔检察室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在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的过程中,顺德区检察院明确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平衡原则,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

21、集中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优势,同时也要注重与检察院其他内设机构相互平衡和制约;二是有限司法原则,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的职能和工作范围必须符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刑事司法工作内容,对于通过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手段即能予以调整的知识产权纠纷不宜介入,在社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时应当保持检察机关的独立性;三是实事求是原则,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的人员配置和职能范围既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数量和疑难复杂程度,又要动态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二)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的职能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北洛检察室共配备13名工作

22、人员,包括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办案组,把知识产权案件(罪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220条)集中统一在北洛检察室办理,并由北洛检察室统一负责知识产权检察业务,履行如下职能:一是履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实行捕诉一体;二是履行知识产权案件法律监督的职能,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三是履行对涉及知识产权执法监督的职能,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四是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服务的职能。(H)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的办案机制经对2017年至2019年以来顺德区检察院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统计,顺德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5件88人,批准逮捕31

23、件77人;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件115人,提起公诉33件85人。在充分考虑案件数量和专业性、复杂性的基础上,北洛检察室采取了集中办理知识产权的办案机制,在原有四名员额检察官的基础上,抽调了一名员额检察官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办理工作。由该检察官办案组全面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批捕、提请公诉、诉讼监督职责,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其他办案组与知识产权办案组共同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保护职能。上述办案机制运行以来,使原来分散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专人办理,提高了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了司法认定的有效性和同一性,有利于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如侵犯商标权案

24、件一直是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比很高的案件类型,但顺德区检察院在办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长期存在退查率高、数额认定难的问题,过去由于案件随机分散到各检察官处办理,承办检察官受限于办案期限和精力的约束,只能针对在办案件补充完善证据,难以对该类案件侦查活动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监督,导致公安机关移送的此类案件普遍质量不高。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办理以后,专业办窠组对办理的侵犯商标权案件中出现的侦查活动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对取证方向、证据固定、数额认定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了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督促侦查机关复函落实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又如知识产权专业化检察室加强了对疑难复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提

25、前介入力度,(四)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制度对于被侵犯知识产权相对较多的权利人以及拥有企业成员较多行业协会组织,检察机关有必要与其进行交流和探讨,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建立健全。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以来,北洛检察室走访调研了顺德辖区内的美的集团、碧桂园集团、联塑集团等10余家辖区有代表性的企业以及顺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相关单位,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情况,使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工作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

26、如顺德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美的品牌被侵权较多的情况,与美的集团法务部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并牵头与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协议三方在协作联络、信息通报、互助保障等方面建立了合作保护机制。又如顺德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广东工业设计城设计产业集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突出的特点,与广东工业设计城共同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平台,同时牵头与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设计城签署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得到了广东工业设计城管理单位和园区企业的支持和高度评价。(五)丰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北洛检察室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丰富

27、检察工作内容,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一是积极开展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对受理的移送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告知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确保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参与权,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对案件审查的协助调查权,同时认真听取权利人的意见,提升案件办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效;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警、预防、宣传等功能,运用多种预防措施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打造知识产权专业化保护检察室以来,北洛检察室已协助2家企业因专利权利被侵犯而进行维权,指派检察官为企业高管讲课2场,安排40余名企业高管到明康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

28、对保护知识产权进行宣传,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刑事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作为刑事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职责主要在于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然而,在探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创新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现有的工作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充分发挥作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监督机制弊端检察机关作为刑事司法机关,不直接参与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虽然有建立沟通衔接机制,但由于种种原因运行并不顺畅。一是案件移送机制不顺畅。虽然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

29、案件的规定等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是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存在脱节、以罚代刑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方面,由于行政法规对于移送案件的范围、程序、文书材料并不明确,不排除行政机关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不主动移送,降格为行政案件予以处理,大量案件难以进入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在办理程序、证据标准方面存在差异,不时导致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存在证据不全、程序瑕疵等问题,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需要重新收集,但往往已贻误侦破时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移送案件的质量。二是检察监督机制不顺畅。实践中,由于信息获取不

30、畅、监督手段不足,检察机关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中很难发挥监督作用。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基本都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制定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机制,但工作机制并非刚性规定,各方权责也并不明确,导致规定的工作机制内容执行不到位。比如虽然搭建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网络平台,但在实践中信息的录入主要依靠行政单位的自觉,导致信息共享平台不能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或者录入的案件信息不完整,检察机关不能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有效的监督。(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人才队伍欠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与传统的侵财型、暴力型犯罪相比,往往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叉,并且涉及专业技术

31、知识,不仅要求办案人员具备扎实的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相关法律功底,还需要同时掌握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知识。不仅如此,某些知识产权案件还涉及专业性很强的技术知识,比如技术专利、技术类商业秘密等,对办窠人员的专业性水平要求很高。但从实践来看,检察机关对办案人员的配备仍然以法律专业背景为主,基本缺乏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在这样的人员结构下,检察机关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和监督都比较被动,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办案人员对于专业性问题只能局限于对鉴定意见的形式审查,无法对专业技术进行实质性分析,可能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以及对案件的处理决定。在庭审中,面对被告人、辩护人提

32、出的专业性问题,检察人员由于不了解专业知识常常难以进行有力的指控。例如我院办理的张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涉案商业秘密内容为某一产品生产线的生产布局图,但该图纸的研发并非涉案单位直接研发,而是借鉴涉案单位的母公司对另一生产线的生产布局研发,审查甄别二者之间是否具有同一性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又如在对公安机关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一些新类型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难以准确把握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难以开展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H)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保护手段局限刑事司法的目的除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在于维护和修复社会关系。知识产权犯罪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巨大,

33、但对普通民众而言,人们却对知识产权犯罪态度漠然,甚至“知假买假”从中受惠。实践中,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的案件的办理往往局限于对犯罪的打击和对办案数量的追求,而对于挽回权利人损失、帮助权利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却开展的较少。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虽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直接作用,但从长远来看,加强企业与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才是从源头保护知识产权,激发社会创新的动力,利于知识产权的可持续发展。四、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的构想强化知识产权的检察保护,是检察机关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知识产权

34、司法保护中担当着重要职责,应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在司法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一)畅通衔接工作机制,打造检察监督合力一是积极畅通与完善“两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联系会议、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形式的协作机制;积极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落实,会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和办法,明确各方责任,严格执行。二是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争取各类知识产权检察保护需求依法有序进入检

35、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三是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大数据聚合。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察工作网中,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自动推送和监督意见互相抄送,强化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知识产权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知识产权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二)构建专业办案团队,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一是组建专业团队。通过组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即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工作全部集中由一个办案组负责;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办案思路融合,归口负责、集中办理、统一履行知识产权检察监督职责。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通过开展知识产

36、权专项培训、专题研讨会、专家讲座等方式,邀请我区研究领域的大学教授、研究所、创新企业、技术性人才、知识产权权利人从专业角度讲解,系统学习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三是加大研究力度。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特色、巨头企业、创新要素等,与时俱进有针对性的研究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注重收集典型案例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判分析;依托大学研究优势,与高校知识产权领域法学专家共同探讨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入罪条件、调查取证和证明标准等,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发展以及立法的完善。(三)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延伸检察服务触角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在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同时,充分

37、发挥检察机关预警、预防、宣传等功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拓展社会治理创新的领域、模式和途径。如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在我院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基地图展、视频短片、案例手册、新闻媒体等方式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经营者不断提升合法经营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扩大保护效应。二是设置知识产权检企联络员。主动贴近企业,建立健全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制度,在我区多家巨头企业如“美的”企业设置检企联络员,倾听企业需求,深入分析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薄弱环节,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营造保护氛围。三是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如在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的进程

38、中,搭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检政企三方合作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开展知识产权咨询、举报、维护、保护、协调等一站式服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保护合力。四是探索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具体应用中发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方式,为被侵权人提高法律适用、政策指导及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法律支持。参考文献:1白建国、陈卓文、李晓飞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践与思考法制与社会20会年第26期。2余丹知识产权检查监督模式的探索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0期。3王建涛、梁治德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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