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工程等级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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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重庆市水利工程等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泵站技术管理规程等规程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等级定义)等级管理是指已成水利工程按照等级实行标准化管理,对不同等级水利工程实行分级管理。水库、水闸、泵站工程按照工程规模划分为大(1)、大(2)、中、小(1)、小(2)型共5个等级;渠系工程按建筑物级别划分为1、2、3、4、5级共5个等级。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部门主管的水库、水闸、

2、泵站、渠系水利工程管理适用本办法。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本办法中类似工程执行。第四条(管理体制)水利工程按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属事分级管理。第五条(管理内容)水利工程等级管理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工程管护、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六条(组织保障内容)组织保障主要包括管护主体、岗位设置、管护经费和管护模式等。第七条(管护主体)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应明确管护机构并落实管护主体。渠系按所属的水利工程落实管护主体。第八条(岗位设置)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管护机构应至少设置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和运行管理等5个类别的岗位,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

3、度。第九条(管护经费)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水利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足额落实;经营性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水利工程所有者负责筹集。第十条(管护模式)鼓励对水利工程采取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第三章工程管护第十一条(工程管护内容)工程管护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配套设施、管护制度、工程划界、巡视检查、维修养护、调度运用、档案资料等。第十二条(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应满足正常安全运行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措施。第十三条(附属工程)水库工程、大中型水闸工程应建设内外交通道路,交通道路应满足

4、防汛抢险有关要求。水库工程应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第十四条(配套设施)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无管理单位的由所有者承担,下同)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和防汛物资。大中型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内、外通信应采用2种及以上可靠设施。其他水利工程应具备1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大中型水库、水闸工程应根据规模和所处地理位置配备必要的交通车辆、船只,并按属地属事原则纳入管护经费。水库工程应建设雨水情测报设施。大中型水库工程应根据实际布设水文站。泵站工程应根据实际完善机电设备及管路的标识。大中型灌区工程所属渠系的渠首、干支渠及骨干工程与田间分界点应设置供水计量设施。第十五条(管护制

5、度)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完善巡视检直、调度运用、维修养护、防汛抢险、档案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十六条(工程划界)水利工程应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巡视检查)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并记录完整。第十八条(维修养护)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时开展维修养护工作。第十九条(调度运用)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工程应编制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小型水库、水闸、泵站工程编制内容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闸门操作)设有闸门、启闭机的大中型水库、水闸、泵

6、站工程应编制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设有闸门、启闭机的其他水利工程根据运行需要编制。(供水计划)具有灌溉或供水功能的泵站工程和大中型水库工程应根据用水计划编制供水计划。第二十条(档案资料)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将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等各类资料分类归档,并将档案资料及时整编存储。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责任人、安全设施、安全生产、安全鉴定、检测监测、隐患排查、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第二十二条(安全责任体系)水利工程所在区县政府对工程安全负总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水利部门履行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责。第二十三条(安全责任人

7、)水利工程应按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水库工程应明确大坝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和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第二十四条(安全设施)水利工程应在工程重点部位、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配备劳动安全、消防、预警、清漂和突发事件等应急抢险设施。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第二十六条(安全鉴定)水库大坝和大中型水闸、泵站工程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经鉴定确有隐患的水利工程,应当及时落实整治措施,消除安全

8、隐患。第二十七条(检测监测)设有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的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定期开展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测和工程设备、泵站建筑物的等级评定工作。设有监测设施的水利工程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定期开展工程安全监测工作,并定期对监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鉴定。第二十八条(隐患排查)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持续开展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第二十九条(预报预警)大中型水闸工程应设置具备声、光同步信号的开闸预报预警系统。第三十条(应急处置)水利部门应指导督促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防汛物资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编制和审批有关应急

9、预案。第五章信息化管理第三十一条(信息化管理内容)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系统建设、信息共享等。第三十二条(系统建设)大中型水利工程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建设完善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设施和管理平台、管理信息系统等,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第三十三条(信息共享)各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应统一基础数据库标准,加强不同系统之间的对接,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机制,促进系统融合,实现信息动态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监管原则)水利工程按照属地属事、分级管理原则实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所在区县政府负属地总责,水利工程所有者负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负属事监管责任。第三十五条(政府职责)水利工程所在

10、区县政府对水利工程等级管理负总责,水利部门应积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第三十六条(部门职责)交通、能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所管辖的水库、水闸、泵站、渠系等水利工程,可参考本办法实行等级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附件:1.水库工程等级管理表2 .水闸工程等级管理表3 .泵站工程等级管理表4 .渠系工程等级管理表水库工程等级管理表序号类别项目工程规模备注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小型1组织保障管理机构O/人员配置(人)25191421岗位设S单位负货岗位(A)321/行政管理岗位(A)443/技术管理岗位(人)865l

11、财务与资产管理岗位39002375189015060水文站OO小型水库需设置雨水情测报设施配套设施安全管理设施通信设施(种)2221交通设施数量(辆/艘)543OO交通设施包括工具车、客车、巡直防汛车、机动船,小型水库可配选艘消潦船。应急抢险设施小型水库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配备运行管护制度工程划界.巡视检直日常巡视检查(次/周)77753汛期增加巡查频次:汛前、汛后等重点时段,地段、洪水等突发情况应开展专项巡查.专项巡视检查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计划金属结构、机电设备2程护工管调度运用水库调度规程(运用方案)大中型水库编制调度规程,小型水库编制调度方案且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水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修

12、订周期(年)33455安全监测设施检查、维护和鉴定OO安全监测工作供水计划OO具有灌溉、供水等任务的水库需编制。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设有闸门启闭机的小型水库操作规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3安全管理安全责任防汛行政、技术、巡曾,三个贡任人”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贡任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人员专职专职兼职兼职兼职安全生产培训工程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鉴定安全鉴定周期(年)至6至678WlO设金构电及结机备属定期检测周期(年)89IOOO有金属结构的小型水库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测周期为10年/次。应急处置大坝安全应急预案坝高15m以下的小114息管信化理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设施

13、和管理平台*管理信息系统注:必设项目。选设项目/不设项目简化项目山坪塘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小(2)型水库等级管理要求适当简化后执行。水闸工程等级管理表水闸等级管理表序号类别项目工程规模备注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小型1组织保函管理机构O/人m配置2217123i岗位设S单位负责岗位()2111/行政管理岗位(人)432/技术管理岗位(人)76411财务与资产管理岗位(人)4321/运行管理岗位(人)5431t管理规章制度管护经费重庆市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工程管护附属工程交通道路(道路等级)沙级24级%级硬化道路硬化道路配套设施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种)2221i交通设施(辆/俄)432O/交通设施包

14、括防汛车、工具车、机动船,小(1)型水库可配1辆防汛车。应急抢险设施.小型水闸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配备运行管护制度工程划界巡视检S日常巡视检杳(次/月)42111汛期增加巡查频次;汛前、汛后等重点时段,地彘、洪水等突发情况应开展专项巡杳。专项巡视检杳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计划金属结构、机电设&2程护工管调度运用水闲调度运用计划或调度运用方案中型水闸编制调度运用计划,小型水闸编制调度运用方案Il小型水闸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修订周期(年)W3W3455安全监测设施检查、维护和鉴定OO安全监测工作OO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小型水闸操作规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3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人员专职

15、专职兼职兼职兼职安全生产培训工程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鉴定(年)Wlo21010OO小型水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鉴定周期为10年/次。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评定定期检测周期(年)W89510SlOSlO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小型水闸应急预案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年)W3W3455应急演练(次/年)2222221开同预报报警系统*/4息管信化理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设施和管理平台OO管理信息系统注:必设项目。选设项目/不设项目简化项目泵站等级管理表序号类别项目工程规模备注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小型1组织保障管理机构O/人员配置(人)20141121岗位设宜单位负货岗位(人

16、)211/行政管理岗位322/技术管理岗位(人)543l/财务与资产管理岗位322/运行管理岗位(人)7531l管理规章制度管护经费参照水利部泵站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工程管护附属工程交通道路OO配套设施安全设施通讯设施(种)22211应急抢险设施小型泵站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配悠机电设备及管路标识、标牌运行管护制度工程划界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查(次/月)42111汛期增加巡杳频次:汛前、汛后等重点时段,地震、洪水等突发情况应开展专项巡查。专项巡视检查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计划O金属结构、机电设备OO变压器(大修)(年)101010OO调度运用运行调度及控制运用制度计划修订周期(年)33455安全监测(

17、如有)监测设施(检查、维护和鉴定)OO安全监测O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OO泵站运行规程OO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供水计划(灌溉、供水功能)供水计划3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人力专职专职兼职兼职兼职安全生产培训工程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鉴定新建泵站运行后首次(年)20W2225OO新建小型泵站运行安全鉴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鉴定周期为25年/次。更新改造运行后首次(年)15I82OOO更新改造小型泵站运行安全鉴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鉴定周期为20年/次.新改建首次安全鉴定后正常运行(年)5W8IOOO新改建小型泵站运行安全鉴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鉴定周期为20年/次.金属结构、机电设

18、备安全检测周期(年)8W9IOOO小盘泵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鉴定周期为U)年/次。建筑物和设备等级评定/应急处置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如有防汛任务)小型泵站应急预案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运行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年)至33455应急演练(次/年)222114信息化管理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设施和管理平台OO管理信息系统OO注:必设项目。选设项V不设项目简化项目渠系工程等级管理表序号类别项目渠系建筑物级别备注1级2级3级4级5级(0.2m3S及以上)1组织保障管理机构槃系建筑物按所属的水利工程落实管护主体管护经贽参照水利部维修养护定额(灌区中柒系标准)参照水利部维修养护定领(灌区中渠系标准2工程管

19、护附属工程供水计量设施O/交通道路硬化道路硬化道路O/配套设施安全设施O/界桩、安全警示牌/标识牌、围栏、视频监控/报警、警示标志通信设施(种)2121应急抢险设施由所属工程统一配备运行管护制度由所属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编制工程划界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杳按所属的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规定执行汛期增加巡杳频次:汛前、汛后等重点时段,地靛、洪水等突发情况应开展专项巡查。专项巡视检查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计划由所属工程统编制调度运用汛(旱)期调度运用计划由所属工程统一编制安全监测设施(如有)设施检查、维护和鉴定O/安全监测O/操作规程(如有)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由所属工程统一编制3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费任制度由

20、所属工程统一编制安全生产人员由所属工程统一配置/由所属工程统一配置工程隐患排杳和治理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由所属工程统一编制4息管信化理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设施和管理平台OO/管理信息系统OO/注:必设项目C)选设项H/不设项目简化项目起草说明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并压实,管理水平也逐步提升。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水库、水闸、泵站、渠系等水利工程应当实行等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市人大要求,对照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起草了重庆市水利工程等

21、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过程2022年6月,市水利局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开展水利工程等级管理研究,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多次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开展讨论,形成管理办法(初稿)。9月,市水利局领导召集有关处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研究修改后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送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委、市林业局、市规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等有关市级部门,以及市水投集团书面征求修改意见,根据收到的

22、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最终形成送审稿。二、修改意见采纳情况各区县普遍建议加大对非经营性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已吸纳进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反馈了3条修改意见,完全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市发展改革委反馈了2条修改意见,完全采纳2条。市能源局反馈了1条修改意见,完全采纳1条。部门修改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件30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7章38条,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保障、工程管护、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以及分别对水库、水闸、泵站、渠系列表提出了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总则。主要说明了水利工程实行等级管理的目的依据和等级管理的定义,对等级管理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管理

23、内容等进行了明确。(二)组织保障。主要对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岗位设置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管护经费筹集方式和鼓励采取的专业化管护模式等。(三)工程管护。主要对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配套设施、管护制度、工程划界、巡视检查、维修养护、调度运用、档案资料等明确了具体要求。主体工程应满足正常安全运行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措施。应根据工程类型、级别建设或配备必要的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如交通道路、管理用房、通讯设置、交通工具、雨水情测报设施、计量设施等。应建立完善管护制度,完成工程划界,开展巡视检查,制定维修养护计划,编制调度运用规程(方案),闸门操作规程等

24、,开展工程资料分类归档等工作。(四)安全管理。主要对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责任人、安全设施、安全生产、安全鉴定、检测监测、隐患排查、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明确了具体要求。水利工程所在区县政府对工程安全负总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利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责。应按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蛰等工作。(五)信息化管理。主要对水利工程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共享等明确了具体要求。要求加快建设完善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设施和管理平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加强不同系统之间的对接,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机制,促进系统融合,实现信息动态管理。(六)监督管理。主要对监督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等进行了规定。水利工程按照属地属事、分级管理原则实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所在区县政府负属地总责,水利工程所有者负主体责任,水利、交通、能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负属事监管责任。(七)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八)附表。分别对水库、水闸、泵站、渠系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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